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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2025/03/19方案

爱习作提供的诚信之星评选方案(精选10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1

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百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x小学决定对信用“进校园”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大力推进校园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校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氛围,为创建文明校园提供有力的道德文化支撑。

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工。20xx年度获评“诚信之星”的教职工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xx”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0月19日前)

学校召开评审小组会议通过评选方案,以公众号的形式发布评选方案,公布推荐产生“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推荐。

(二)推荐候选人(20xx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小学推荐一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填写推荐表,撰写诚信突出材料。

(三)组织审核(20xx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小学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候选人名单在公示栏公示3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四)审批表彰(20xx年12月底前)

1、区级“诚信之星”材料上报教体局,教体育审核后上报区社会信用中心,候选人将在区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学校公众号同步进行公示。

2、“诚信之星”按照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教职工信用考核方案予以表彰,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2

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百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x小学决定对信用“进校园”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大力推进校园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校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氛围,为创建文明校园提供有力的道德文化支撑。

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工。20xx年度获评“诚信之星”的教职工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xx”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0月19日前)

学校召开评审小组会议通过评选方案,以公众号的形式发布评选方案,公布推荐产生“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推荐。

(二)推荐候选人(20xx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小学推荐一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填写推荐表,撰写诚信突出材料。

(三)组织审核(20xx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小学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候选人名单在公示栏公示3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四)审批表彰(20xx年12月底前)

1、区级“诚信之星”材料上报教体局,教体育审核后上报区社会信用中心,候选人将在区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学校公众号同步进行公示。

2、“诚信之星”按照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教职工信用考核方案予以表彰,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的人生态度,营造"诚信待人,诚信做事,诚信学习"的校园氛围,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现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树典型 展风采 宣诚信

三、评选条件

1、在校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校内奖学金,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记录。

四、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选、学校初选、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1、学院初评

各学院应在6月1号之前,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活动,并将各自活动的图文资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

各学院初评后,推荐候选人2—5名。要确保推荐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并将推荐候选人的申请表(附件1)、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于5月31号前报校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行政楼119房间),电子版请发(xx)。

2、学校初选

学生处6月1日—5日对各学院选报的学生进行初选。参加初选的学生,应准备好个人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将在学生处微信"学工在线"平台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关注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将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30%计入总成绩。

(2)学校终选

参加学校终选的学生应自行准备3分钟的演讲稿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衡水学院校园诚信之星"、

五、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设立"衡水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3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衡水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提名奖10名,颁发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初评阶段宣传到位、组织得力、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系给予表彰。

3、设最佳人气奖3名,在"学工在线"微信平台投票产生,颁发证书。

4、在所有关注本次活动并参与投票的学生中,随机选出10名幸运参与奖,发放纪念品。

六、活动要求

各学院在接此通知后,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院系初评。各学院候选人应经过班级、年级推荐产生,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本科生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和《沈阳师范大学“学以载道 诚信为本”第十五个诚信教育活动月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固化我校大学生诚信教育活动成果,为进一步弘扬诚信精神,发挥榜样和带动作用,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引导全校学生诚实守信,健康向上,传播诚信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决定组织开展沈阳师范大学第五届“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

、评选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乐观向上,学习成绩较好,无违规违纪现象;诚实守信,典型事迹突出,示范作用强,在学生中、学校或社会有一定影响力。

同时需要达到如下基本参选标准:

1、学业诚信:端正学习态度,参加过诚信考试;考试无作弊(违纪);实验诚信,无实验造假;实习诚信,无实习造假;毕业论文(设计)规范,无抄袭。

2、经济诚信:按时缴费,无拖欠情况;贷款诚信。

3、学术诚信:在论文撰写方面没有抄袭剽窃、伪造或篡改研究数据、论文署名虚假行为。

4、就业诚信:能够做到诚信就业,不存在不诚信就业,如简历造假、面试言过其词、单方违约、与多方签订协议等情况。

5、借阅诚信:如期归还图书,不存在损毁或偷窃图书行为。

、评选名额

本届将评选出10名“诚信之星”。

、评选办法

(一)各学院进行宣传动员,下发活动通知,通过校内多种形式的宣传媒体加强宣传,营造全校参与评选的良好氛围。

(二)各学院在本单位开展初选活动进行评选。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召开班会,按照评选条件在班级内进行推荐。学院经综合考量,推荐上报候选人参选材料。一个学院限报1人。具体提交参评材料如下:

(1)《沈阳师范大学第五届“诚信之星”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附在事迹材料封面后第一页,正文之前);

(2)1000-1500字事迹材料(一式两份),需带有封面,封面标题为“关于推荐XX同学参评第五届‘诚信之星’的事迹材料”(黑体小一),下列居中标注学院(宋体小三)。正文标题(黑体小二),正文(宋体小四号),行间距20磅。正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3)能反映候选人事迹的获奖证书,成果原件等的复印件,参与活动的照片、录像或报纸等资料或影像资料等。

上述材料纸质文档请于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纸质材料上报学生处。参评材料的电子版请统一到一个压缩包之中以“诚信之星+学生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评选汇报

要求由申报人自己进行5分钟的候选人事迹汇报,需搭配PPT或视频等媒体设备。评委由我校诚信教育相关部门教师等组成。评选时间为2018年11月月初。复制汇报课件、抽签及正式汇报评选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确定结果及表奖

学校最终确定得票前10名的候代表成为第五届“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的当选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当选的学生代表进行表彰。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我校诚信教育中的重点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2、密切配合,认真选拔。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要坚持择优推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充分听取所在学院广大学生的意见。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在广大学生中广泛动员,搞好宣传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本次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的人生态度,营造"诚信待人,诚信做事,诚信学习"的校园氛围,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现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树典型 展风采 宣诚信

三、评选条件

1、在校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校内奖学金,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记录。

四、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选、学校初选、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1、学院初评

各学院应在6月1号之前,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活动,并将各自活动的图文资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

各学院初评后,推荐候选人2—5名。要确保推荐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并将推荐候选人的申请表(附件1)、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于5月31号前报校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行政楼119房间),电子版请发(xx)。

2、学校初选

学生处6月1日—5日对各学院选报的学生进行初选。参加初选的学生,应准备好个人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将在学生处微信"学工在线"平台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关注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将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30%计入总成绩。

(2)学校终选

参加学校终选的学生应自行准备3分钟的演讲稿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衡水学院校园诚信之星"、

五、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设立"衡水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3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衡水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提名奖10名,颁发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初评阶段宣传到位、组织得力、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系给予表彰。

3、设最佳人气奖3名,在"学工在线"微信平台投票产生,颁发证书。

4、在所有关注本次活动并参与投票的学生中,随机选出10名幸运参与奖,发放纪念品。

六、活动要求

各学院在接此通知后,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院系初评。各学院候选人应经过班级、年级推荐产生,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6

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百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x小学决定对信用“进校园”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大力推进校园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校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氛围,为创建文明校园提供有力的道德文化支撑。

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工。20xx年度获评“诚信之星”的教职工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xx”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0月19日前)

学校召开评审小组会议通过评选方案,以公众号的形式发布评选方案,公布推荐产生“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推荐。

(二)推荐候选人(20xx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小学推荐一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填写推荐表,撰写诚信突出材料。

(三)组织审核(20xx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小学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候选人名单在公示栏公示3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四)审批表彰(20xx年12月底前)

1、区级“诚信之星”材料上报教体局,教体育审核后上报区社会信用中心,候选人将在区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学校公众号同步进行公示。

2、“诚信之星”按照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教职工信用考核方案予以表彰,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的人生态度,营造"诚信待人,诚信做事,诚信学习"的校园氛围,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现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树典型 展风采 宣诚信

三、评选条件

1、在校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校内奖学金,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记录。

四、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选、学校初选、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1、学院初评

各学院应在6月1号之前,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活动,并将各自活动的图文资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

各学院初评后,推荐候选人2—5名。要确保推荐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并将推荐候选人的申请表(附件1)、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于5月31号前报校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行政楼119房间),电子版请发(xx)。

2、学校初选

学生处6月1日—5日对各学院选报的学生进行初选。参加初选的学生,应准备好个人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将在学生处微信"学工在线"平台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关注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将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30%计入总成绩。

(2)学校终选

参加学校终选的学生应自行准备3分钟的演讲稿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衡水学院校园诚信之星"、

五、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设立"衡水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3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衡水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提名奖10名,颁发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初评阶段宣传到位、组织得力、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系给予表彰。

3、设最佳人气奖3名,在"学工在线"微信平台投票产生,颁发证书。

4、在所有关注本次活动并参与投票的学生中,随机选出10名幸运参与奖,发放纪念品。

六、活动要求

各学院在接此通知后,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院系初评。各学院候选人应经过班级、年级推荐产生,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8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是人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道德修养。为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增强我校学生的诚信意识,弘扬诚信文化,建立诚信校园,培育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倡导诚信、文明、和谐、向上的`教育理念,提高学生整体思想道德素质水平,发挥榜样作用,我校将于举办“诚信学生”评选活动。

一、活动宗旨

通过诚信之星的评选,树立榜样,发挥榜样的作用,带动学生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在我校学生中广泛传播诚信文化作贡献。

二、评选范围

全体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对自己诚信。自觉约束自己,举止言行以诚信为本,尊重自我,热爱生活,奋发努力,健康向上,敢于指出和抵制有悖于诚信的思想行为。

2.对他人诚信。尊重他人,宽容他人,真诚待人,与老师、同学相处融洽,乐于助人,善待他人,具有合作精神;言而有信,言必行,行必果,说真话,不说谎话,做不到的事不随便答应别人,答应别人的事要做到,遵守承诺。

3.对家庭诚信。热爱家庭,孝敬父母、长辈,不做“小皇帝”、“小公主”;提倡生活俭朴,合理消费;自信独立,做自己的事,学会自我管理,为父母分担家务。

4.对学校诚信。热爱学校、班级、老师和同学;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勤奋学习,认真完成学习任务,不抄袭他人作业,不作弊;综合质量评价恰当、正确;优秀的表现,典型的诚信故事,在学生中有着良好的口碑。

5.对社会诚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正,不违法违纪;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6.对国家和民族诚信。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尊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四、活动评选

填写“诚信学生”简要事迹,由学生组成的“诚信学生”评选小组,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推荐学校“诚信学生”,再逐级上报。

五、活动要求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进一步增强小学生诚信意识,提高小学生思想品德素养,营造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诚信典型,发挥道德榜样作用,请同学们高度重视“诚信学生”评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原则,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线,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认知规律,丰富德育内涵,重视榜样作用,关注全员参与,建设学校德育新途径。

二、活动目的

在学生参与活动过程中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取向、健全的人格品质、科学的思维方式、良好的行为习惯;利用该活动促进学校德育走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之路;利用该活动促进家庭、学校、社区的横向沟通,建立更有广度的学校德育体系;树立一批学生榜样,引导全体学生在选举榜样、学习榜样的过程中成长。

三、评选标准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行为守则,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的进步、突出的专长。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不予考虑。

四、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分别从在校生的思想品德、科学文化、操作技能、艺术才能等方面进行评价,主要设立以下20种类别:文明礼仪之星、遵规守纪之星、诚实守信之星、学习榜样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未来作家之星、探究合作之星、明日科技之星、阳光运动之星、才艺魅力之星、低碳环保之星、值周值日之星、社团活动之星、自强自律之星、孝老爱亲之星、朗诵演讲之星、组织管理之星、公益服务之星、校园读书之星、劳动创造之星,并从以上20个类别中推选产生"xx校园之星楷模",并从其中择优上报推选产生"鄂尔多斯市校园之星楷模"、五、评选办法

1、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等方式,并通过候选人的公平竞选,最终由全体同学评选出本班的"校园之星"2人。

2、请班主任将本班"校园之星"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务必在11月3日之前发到,并打印一份纸质版交到云科伟老师处,(纸质版和电子版缺一不可,否则将取消评选资格)逾期未交的班级,视为自动放弃评选,并将扣掉班主任考核分。

3、学校根据各班上报"校园之星"候选人材料和实际考察,将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在11月5号前上报教育局。

六、宣传、表彰办法:

1、学校统一拍照公布在校园网上,并在宣传栏上宣传,每天的'播音时段上播放先进事迹、

2、凡被评为区级的"校园之星",将为所在班级相应加分,并作为以后评选市级、自治区级"校园之星"、"优秀班干部"以及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七、评选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5日(评选区级)

八、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各班、各年级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校园之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3、各班、各年级要注意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增加透明度。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10

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引导全体学生寻找自身潜力、闪光点,更好地鼓励学生发 展多种才能,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学生中的身边榜样,展现学生青春风采,营造 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本学期开展第3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今日校园小明星,明日社会大明星。

二、活动时间: 每年3月———5月

三、评选项目:

1、勤学之星、守纪之星、礼仪之星、艺术之星、体育之星、环保之星、进步之星、创新之星、爱心之星、正义之星、诚信之星、孝敬之星、节约之星等。

2、班主任或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取得的成绩自主申报、设立奖项

四、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参加评选的同学必须填写申请表,获得过校级单项奖及以上荣誉的优先。

(2)参加评选的同学必须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明守纪,能起到榜样作用。

(3)凡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同学,一票否决。被评为“星”的学生要摘除荣誉之星。

2、各项具体条件

(1)勤学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刻苦,积极进取,方法得当,习惯良好,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知识面宽广,学习成绩突出。

(2)守纪之星:课上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损坏公物、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等。

(3)礼仪之星: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尊敬师长,礼让为先,与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善于合作,模范守纪,文明礼仪方面表现突出。

(4)艺术之星:热爱艺术,情趣高雅,多才多艺,在美术、音乐、舞蹈、书法、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的活动,在校级及以上艺术比赛中成绩突出。

(5)体育之星:热爱运动,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强壮,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体育活动,在校级及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

(6) 环保之星: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珍爱花草树木,保护环境卫生,随手拾起身边的垃圾纸屑,热爱环保公益事业,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劳肯干,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认真搞好班级、寝室和个人卫生,能积极、主动地做好学校值日生、大扫除工作,劳动时不怕脏,不怕累。

(7)进步之星:分学习进步,思想进步。积极进取,努力向上,勤学好问,态度认真,在行为规范、学习成绩等方面有显著进步。

(8)创新之星: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或学科竞赛、计算机网络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9)爱心之星: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热心承担班级工作,为集体活动出力,帮助同学解决困难,为大家做好事。

(10)正义之星:在课堂上、公共场合中能大胆的发现自己的见解。学习生活中碰到挫折、遇到困难能正确对待,勇敢克服。在校遇到大同学期负小同学等不公平的事能仗义执言,出面制止,扶弱帮困,对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劝止、举报。

(11)诚信之星: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谎话,不说大话,知错就改,讲信誉,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做不到要向对方说明情况,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

(12)孝敬之星:孝敬父母,关爱长辈,理解、体谅父母,尽力为家庭分忧解难。

(13)节约之星:生活简朴,不摆阔气,不讲吃穿,不乱花钱。

五、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

1、候选人在自荐、同学推荐的基础上,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进行评选,每项(包括学校设立的`奖项和学生自主申报的奖项)评选出1名“xx之星”。若某些项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某些项目特别突出最多可推2名,进步之星(学习、思想)可多人。评选出的“xx之星”填好申报表等事迹材料,如有相关市级以上奖状、证书、参加活动证明等材料附后,一并上交。4月30日前完成。

2、评选出的“xx之星”作为“槐中之星” (校十佳)的候选人,由政教处、团总支进行评选。若符合多个校园之星标准,每班推出1人,参加“槐中之星” (校十佳)评选。5月20日前完成。

3、评选出的“xx之星”和“槐中之星” 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

4、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宣传、表彰和奖励。照片或事迹材料在学校橱窗内展出一年。评选结果作为评选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其它推优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