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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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为统筹做好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监督工作,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制定以下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王鹏同志在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把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作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人民为中心,统筹问题整改与问责追究,立足监督的再监督,严格按照三个步骤,聚焦三个关键点,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监督检查重点问题
重点监督检査三个方面11项重点内容。
(一)专项整治履职尽责不力问题
1、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对遏制增量指导督促不够,不能按期保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特别要紧盯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是否把握好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彻底解决问题。
3、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监管责任一贯到底不力。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存在的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监督检査不够,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查处、不问责或者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
(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领域腐败问题
4、各乡镇党委和政府以及职能部门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问题。
5、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为利益集团谋私利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6、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背后的滥用职权、利益交换、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
7、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乱占耕地乱建违建问题。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8、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虚假调研和虚假整改以及加重基层不必要负担等行为。
9、专项整治工作不务实,不从实际出发,搞一刀切。
10、专项整治工作中不切实际编材料、填报表、搞检查等问题。
11、工作中推诱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县纪委监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间题监督工作,负责督促本级党委政府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推动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纪委机关相关内设机构要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线索处置、案件核査、通报曝光等工作。
(二)健全协调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法院等专项整治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增强监督工作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
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在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等常规信访举报的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移送在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优先研判处置专项治理、巡视巡察、专项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重大典型问题要提级督办。
(四)加强重点监督检查。
按照专项整治确定的三个步骤及四个明确要求,分阶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者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深入一线进行督查,有针对性地“解剖麻雀”。针对各地情况不同、问题各异的实际,既要加强面上统一部署和要求,又要鼓励乡镇纪委监察室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做到对症下药、靶向监督。
(五)做好工作信息报送。
各乡镇纪委监察室每月向县纪委监委报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基础数据及典型案例,每季度报送督办情况,每半年报送工作总结,对开展的集中整治、明察暗访等情兄要及时报送。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开展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也要及时报送信息。
(六)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及时通报曝光査处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规律,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深入分析本地区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方面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突出问题,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
在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同时,用大约3年时间,基本完成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按照“动员调研摸底”“地方整治”“检查复核长效监管”思路分三个阶段开展监督工作。
(一)调研摸底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先遇制增量、再逐步消化存量的思路开展监督,将监督推动调研摸排作为今年工作重点,按照《大同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先搞清情况、摸清底数,然后分类研究,区别施策,分步实施。要督促本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明确清理范围、整治标准、整治时限和工作要求,压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梳理汇总全县摸底排查数据,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全县摸底排查情況。
(二)全面推进整治阶段(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
在全面推进整治阶段,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本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要倒排工期,明确时限,逐一销号;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整治不到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进行督导问责;要敢于触及深层次的矛盾,从严从快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尤其是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案件。
(三)复核长效监管阶段(20xx年下半年)。
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本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严厉打击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行为,坚决防止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反弹回潮以及违法行为蔓延等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纪检监察机关要贯通学习领会整治“大棚房”问题、违建别墅问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从政治的高度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准确把握政策。
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统一执纪尺度、平衡处理标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综合考虑问题产生的历史原因、现实状况和社会危害
等因素,客观公正、审慎稳妥作出处置,以纠正整改为主,鼓励自查自纠,以查定则、以责促改、以改定处,统筹问题整改与问责追责。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在情况的精准、过程的精准和结果的高质量上下功夫,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严防形式主义。
专项整治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稳妥推进,把握好工作的节奏,要把情况摸准,把问题搞清。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改。坚决防止脱离实际、报假账花账、虎头蛇尾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坚决制止私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从重打击和遏制镇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恶性势头,切实整改拆除违法建筑,规范集镇区建筑秩序,美化城乡环境,镇党委、政府决定在集镇区范围内开展“私搭乱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305省道从加油站至桥头段、向湖路、湖滨路、罗坪新街所有集镇道路两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拆违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以镇党委书记赵钢为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范海强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罗坪镇全体干部职工、各村支书为成员的违章建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集中拆除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整治时间
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时间定于20xx年4月15日—5月30日。
四、工作原则
(一)集镇规划区内已取得规划许可手续,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有超层扩面违法建设行为的建设项目(个人),其超层扩面的违法行为在对规划实施未造成影响,且没有相邻纠纷的,予以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二)集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个人),在建设位置和用地性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补办规划许可手续。不符合规划的,由农业农村办牵头镇综合执法大队、国土等相关部门配合,予以拆除。
五、工作要求
1、工作台账管理及报送。镇农业农村办负责对私搭乱建违法建设拆除前后对比的相关佐证资料台账进行收集、归档,对已处理到位的私搭乱建行为进行销号。
2、统一思想。要召开好动员会,统一好思想,参加人员要一切行动听指挥,要根据自身职责明确好内部分工、人员方位、工作措施、力量布置等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组长审定。
3、周密部署。所有参加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指定地点,确保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正常开展,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4、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各组对整治行动中的维稳工作要有处置预案,确保不发生暴力抗法事件,不发生当事人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认真做好对象的来访接待处置工作。要按照法规政策进行说服教育和劝导,避免矛盾激化。要做好宣传,进行正面引导,营造全镇控违拆违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6、除以上工作要求以外,还要督促集镇各住户做到“门前三包”,果皮纸屑不乱扔、垃圾污水不乱倒、牛皮广告不乱贴、车辆杂物不乱放等,努力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
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有效推进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和早处置”,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根据连协调机制[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各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及人员,负责组织落实专班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逐项细化分解、逐级责任分工,落实到具体人,实施点对点跟进,建立台账,办结销号。要加强与连城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县际协调机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区域
巡查区分为三级。一级巡查区为集镇和省道以东往城区、园区、文亨镇的衔接部的村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二级巡查区为省道以西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及村庄;三级巡查区为未划入一、二级巡查区的区域。
(二)巡查责任主体
镇人民政府行使辖区巡查监管职能,对辖区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建巡查工作负总责。镇主要负责人是动态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村两委、村级自然资源协管员是动态巡查的实施主体,对巡查工作负具体责任。
(三)巡查频率
村两委对所在辖区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队对所在辖区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职责
各村按各自实际制定明确各片区组责任人,进行网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级协管员每天将巡查情况报告村两委,各村每周定期将巡查周报表汇总上报至镇里(委托自然资源所收集),镇里每月定期将巡查整治月报表提交至县自然资源局大队。
三、加大宣传力度
要坚持“集中与日常”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横幅标语、乡村广播、宣传手册、微信、电视台等不同形式,大力宣传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深入宣传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和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引导形成依规划、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识和氛围。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与县融媒体中心加强配合,制作强拆正面宣传专题片,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曝光一起”。同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举报并经查实的,每次奖励300元。
四、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村级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将按以下方式追究村书记的工作责任,第一次警示约谈,第二次依情况问责,第三次就地免职。
(二)对村级谎报、瞒报、包庇、纵容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涉及违反党纪政纪的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
(三)对辖区内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将案件线索移交纪委监委,追究相关领导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1、对国家和省级下发卫片图斑经核实确定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
2、对辖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导致被省市通报批评的;
3、对辖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导致被国家通报批评或省市问责的。
(四)主动拆除违法建筑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依纪依法从轻处理或免除有关问责。
(五)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乱占耕地建房、纵容亲属乱占耕地建房等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对工作中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牢牢守护18亿亩耕地红线,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做好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规范土地管理使用秩序,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空间布局,实现我镇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实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处理20xx年7月3日以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新建、扩建、续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真正落实自然资源执法“严起来”的要求,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通过全面排查、拆除违章建筑、复耕等方式对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有效治理,恢复土地原貌,还田于民,有效震慑违法侵占耕地行为,进一步推进土地有效管理,规范我镇用地秩序,扩大宣传教育成效,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效能,坚决打击违建行为,确保违建点复耕有序顺利完成。
三、整治范围、时间
(一)整治范围:主要整治全镇17个村委会20xx年7月3日以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
(二)整治时间:20xx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
四、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推进整治攻坚行动,经研究,决定成立石城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攻坚行动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陈明波同志任总指挥,镇委副书记、镇长朱海霞同志任副总指挥,副镇长王鉴同志任总指挥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小组:
(一)信息收集组
组长:王xx
成员:邹xx、杨xx、周xx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违建点基本情况的信息收集,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二)宣传教育组
组长:邱xx
成员:蒙xx、肖xx
工作职责:负责土地综合整治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单张、进村入户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违建拆除组
组长:王xx
成员:邹xx、郑xx
工作职责:组织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和镇规划建设(社区建设)办协调相关单位和村委会做好违法建筑的拆除。
(四)耕地复耕组
组长:李成铸
成员:邓号东、郑剑超
工作职责:组织镇农业农村办、镇规划建设(社区建设)办和村委会、违法用地户主做好耕地的复耕工作。
(五)稳控工作组
组长:黄诚创
成员:陈悦、李燕文、各村党总支书记
工作职责:组织镇综合治理办和各村委会做好村民的稳控工作,及时处理现场的矛盾纠纷。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谢xx
成员:杨xx、方xx
工作职责:组织镇党政综合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10月11日起至12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1日)。各有关单位部门、村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整治专项行动,把相关人员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质成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1日至11月底)。1.信息收集(10月11日至10月20日):对石城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开展调查,全面摸清基本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2.违建拆除(10月20日至11月底):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村委会依法依规对石城镇农村违法用地建筑进行拆除。3.复耕(10月20日至11月底):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村委会干部、违法用地户主,迅速做好违建点的复耕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底至12月10日)。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有关单位,镇属有关部门要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总结,加大宣传,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和浓厚氛围。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摸底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规划建设(社区建设)办要按照边清查边整治的`工作原则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研究部署,通过实地核查、信息收集等多种手段进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杜绝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的现象,逐宗登记摸排到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有关情况。各村委会要认真梳理问题清单,逐宗核实,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定是否属于乱占耕地建房,确保查清情况。要建立违建问题台账及销号制度,按照“一宗违建一个台账”实行问题台账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一宗、核销一宗,确保整治到位。
(二)建立健全土地巡查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土地巡查监管机制,探索创新巡查制止手段,压实工作责任,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与自然资源执法有效衔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案件查处质量,强化执法监督作用,依法从严查处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三)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进一步加强农民合理住房用地保障工作,充分了解汇总农村村民建房用地需求,严格审核用房报建手续,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四)强化政策宣传和开展警示教育
加大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力度,公开通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查处典型案例。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充分利用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公众平台扩大宣传面,引导全民合法用地建房,努力营造全民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镇、村两级要把此次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重大任务,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各村委会要按照“村党总支书记负总责,村委会管片干部对其分管片区负直接责任,镇挂点班子对其挂点村委会负用地监管责任,镇挂点干部对其挂点村委会负连带责任,协同配合、层层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二)注重督查考核。镇规划建设(社区建设)办会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镇纪检监察办、镇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对各个村委会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违法占用耕地工作整治进行全覆盖督促指导,定期进行通报。坚决防范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的,将予以公开通报、约谈等处理;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挂牌整治任务不落实,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将暂停土地开发利用审批工作,并由镇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镇纪检监察办对有关村“两委”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理。
(三)密切配合协作。本次专项行动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镇规划建设(社区建设)办等相关办公室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清查整治工作,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处理。加强对各村委会的业务指导,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四)依法依规审慎处置。各村委会要根据职责,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力量作用,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对存量项目分类处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没收销售耕地违法所得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五)加强舆论引导。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原则上不作宣传报道,各村委会要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为坚决制止私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从重打击和遏制镇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恶性势头,切实整改拆除违法建筑,规范集镇区建筑秩序,美化城乡环境,镇党委、政府决定在集镇区范围内开展“私搭乱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305省道从加油站至桥头段、向湖路、湖滨路、罗坪新街所有集镇道路两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拆违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以镇党委书记赵钢为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范海强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罗坪镇全体干部职工、各村支书为成员的违章建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集中拆除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整治时间
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时间定于2022年4月15日-5月30日。
四、工作原则
(一)集镇规划区内已取得规划许可手续,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有超层扩面违法建设行为的建设项目(个人),其超层扩面的`违法行为在对规划实施未造成影响,且没有相邻纠纷的,予以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二)集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个人),在建设位置和用地性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补办规划许可手续。不符合规划的,由农业农村办牵头镇综合执法大队、国土等相关部门配合,予以拆除。
五、工作要求
1、工作台账管理及报送。镇农业农村办负责对私搭乱建违法建设拆除前后对比的相关佐证资料台账进行收集、归档,对已处理到位的私搭乱建行为进行销号。
2、统一思想。要召开好动员会,统一好思想,参加人员要一切行动听指挥,要根据自身职责明确好内部分工、人员方位、工作措施、力量布置等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组长审定。
3、周密部署。所有参加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指定地点,确保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正常开展,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4、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各组对整治行动中的维稳工作要有处置预案,确保不发生暴力抗法事件,不发生当事人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认真做好对象的来访接待处置工作。要按照法规政策进行说服教育和劝导,避免矛盾激化。要做好宣传,进行正面引导,营造全镇控违拆违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6、除以上工作要求以外,还要督促集镇各住户做到“门前三包”,果皮纸屑不乱扔、垃圾污水不乱倒、牛皮广告不乱贴、车辆杂物不乱放等,努力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
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6
为统筹做好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监督工作,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制定以下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王鹏同志在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把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作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人民为中心,统筹问题整改与问责追究,立足监督的再监督,严格按照三个步骤,聚焦三个关键点,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监督检查重点问题
重点监督检査三个方面11项重点内容。
(一)专项整治履职尽责不力问题
1、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对遏制增量指导督促不够,不能按期保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特别要紧盯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是否把握好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彻底解决问题。
3、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监管责任一贯到底不力。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存在的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监督检査不够,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查处、不问责或者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
(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领域腐败问题
4、各乡镇党委和政府以及职能部门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问题。
5、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为利益集团谋私利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6、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背后的滥用职权、利益交换、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
7、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乱占耕地乱建违建问题。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8、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虚假调研和虚假整改以及加重基层不必要负担等行为。
9、专项整治工作不务实,不从实际出发,搞一刀切。
10、专项整治工作中不切实际编材料、填报表、搞检查等问题。
11、工作中推诱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纪委监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间题监督工作,负责督促本级党委政府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推动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纪委机关相关内设机构要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线索处置、案件核査、通报曝光等工作。
(二)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法院等专项整治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增强监督工作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在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等常规信访举报的同时,充分利用互
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移送在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优先研判处置专项治理、巡视巡察、专项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重大典型问题要提级督办。
(四)加强重点监督检查。按照专项整治确定的三个步骤及四个明确要求,分阶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者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深入一线进行督查,有针对性地“解剖麻雀”。针对各地情况不同、问题各异的实际,既要加强面上统一部署和要求,又要鼓励乡镇纪委监察室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做到对症下药、靶向监督。
(五)做好工作信息报送。各乡镇纪委监察室每月向县纪委监委报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基础数据及典型案例,每季度报送督办情况,每半年报送工作总结,对开展的集中整治、明察暗访等情兄要及时报送。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开展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也要及时报送信息。
(六)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及时通报曝光査处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规律,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深入分析本地区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方面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突出问题,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
在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同时,用大约3年时间,基本完成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按照“动员调研摸底”“地方整治”“检查复核长效监管”思路分三个阶段开展监督工作。
(一)调研摸底阶段(20xx年12月底前)。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先遇制增量、再逐步消化存量的思路开展监督,将监督推动调研摸排作为今年工作重点,按照《大同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先搞清情况、摸清底数,然后分类研究,区别施策,分步实施。要督促本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明确清理范围、整治标准、整治时限和工作要求,压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梳理汇总全县摸底排查数据,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全县摸底排查情況。
(二)全面推进整治阶段(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
在全面推进整治阶段,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本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要倒排工期,明确时限,逐一销号;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整治不到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进行督导问责;要敢于触及深层次的矛盾,从严从快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尤其是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案件。
(三)复核长效监管阶段(20xx年下半年)。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本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严厉打击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行为,坚决防止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反弹回潮以及违法行为蔓延等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纪检监察机关要贯通学习领会整治“大棚房”问题、违建别墅问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从政治的.高度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统一执纪尺度、平衡处理标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综合考虑问题产生的历史原因、现实状况和社会危害
等因素,客观公正、审慎稳妥作出处置,以纠正整改为主,鼓励自查自纠,以查定则、以责促改、以改定处,统筹问题整改与问责追责。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在情况的精准、过程的精准和结果的高质量上下功夫,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严防形式主义。专项整治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稳妥推进,把握好工作的节奏,要把情况摸准,把问题搞清。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改。坚决防止脱离实际、报假账花账、虎头蛇尾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7
为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专项监督,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根据省纪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的实施办法(豫纪发〔20xx〕6号)和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以案促改的通知》(信纪办发〔20xx〕1号)精神,县纪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以案促改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为鉴,严刹乱占耕地建房歪风,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生命线,为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市、县通报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为镜鉴,剖析案发原因,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查找风险漏洞,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树牢政治意识、纪法意识和规矩意识,真正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三、方法步骤
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从20xx年7月开始到20xx年底结束。以案促改工作要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时间从20xx年2月开始至20xx年底结束。分宣传发动、查摆剖析、问题整改、完善制度、监督检查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1日至4月30日)制定《罗山县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印发《典型案例通报》,发送《以案促改通知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特别是案发单位要结合具体案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学习,学习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以及省、市、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等文件规定,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把警示教育与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起来,通过组织被处分人员“现身说法”、编印警示教育教材、制作以案促改宣传栏等形式,用“活教材”警醒旁观者,增强警示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使干部群众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二)查摆剖析阶段。(20xx年5月1日至7月31日)深刻分析典型案件特点,剖析案发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认清案件带来的危害和影响,以案明纪,以案释法。要结合学习教育和案件剖析情况,撰写心得体会,谈认识、谈感想、谈警示。要联系单位、岗位和个人实际,全面查摆问题,做到“四查四看”:一查政治站位。“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不到位等问题。二查履职尽责。看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等问题;三查遵纪守法。看是否存在顶风违纪强占多占耕地违规建房,滥用职权、违规审批、利益交换、收受贿赂等背后腐败问题;四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问题、找差距,做到“三个切实”,即: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切实把职责摆进去、切实把工作摆进去。
(三)问题整改阶段(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结合专项整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对境内新增疑似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图斑,按图索骥,现场核实,着力发现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紧抓“一清单”“一台账”“一报告”三个关键环节,在查摆剖析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列出一个问题清单,对照清单逐个制定具体化、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在明确具体问题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的基础上建好一个整改台账,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分类施策,边查边改、专项整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防止反弹回潮。
(四)完善制度阶段(20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围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以及查摆剖析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短板,对不适应形势发展或存在漏洞缺陷的制度进行修正完善,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实施办法、加强信息公开,从而解决好耕地保护方面的制度机制问题,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把制度机制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硬性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以机制制度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制度执行和落实。
(五)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把监督检查贯穿全过程,坚持日常督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方式,掌握工作情况,督导工作进度,推动工作开展。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确保取得实效。适时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对查摆问题不精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走过场、做样子、图形式的严肃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保护耕地红线和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的有力抓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以案促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来落实,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创新开展工作,把工作落实转化为做深做细的行动自觉。
(二)强化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部署,扎实推进实施。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协调指导、跟踪落实。要严格把握以案促改质量标准,坚决避免形式主义,把以案促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做到责任到人,对关键环节的工作开展情况要严格验收把关。
(三)务求实效。抓牢“改”的目标,在落实落细、务实重效、常态长效上用心用力,根据案件性质、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灵活地确定以案促改工作的范围和方式,确保警示教育入脑入心,问题查摆客观全面,整改落实及时到位,干部履职担当尽责,如期高质量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要注意收集工作资料,及时报送总结和数据,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报送《罗山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以案促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专项工作结束后10日内报专项工作总结至县纪委监委以案促改室。
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8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市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全面摸底排查20xx 年以来各种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方案开展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坚决遏制新增。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和省、市有关通知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以“零容忍”态度,立行立改。对顶风而上的,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依 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严肃问责。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 开曝光等方式形成强大工作氛围,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 房行为。(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继续摸底排查。
根据国家、省、市整治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研究制定摸排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和培训,对摸排数据成果质量进行监控和审核;各乡镇(街道)全面准备基础资料,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和村(社区)等基层力量,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测量)等成果,全面摸排占用耕地建房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开展调研制定整治方案。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结合部门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基本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及时向市级协调机制汇报沟通,待国家和省、市整治方案下发后,制定我县整治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时间安排
(一)遏制新增(7月初开始)。
制定下发《关于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通知》,对新增违法用地“零容忍”,坚决查处到位。
(二)摸底排查、督导调研、制定方案(8月中旬—12月底)。
初步摸清全县违法占用耕地房屋建设使用情况、占地情况、审批情况、涉诉案件和执法等情况。县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实查暗访,对各乡镇(街道)遏制新增和摸底排查实效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整治不力、问题严重的开展约谈,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市整治方案,研究制定我县整治实施方案。
(三)按时汇总上报。
对各乡镇(街道)遏制新增、摸底排查情况,落实月报制度,每月18日前报县整治工作专班。阶段工作成果,按规定时间上报。10月15日前,通过信息平台上报初步摸排成果。12月5日前,组织完成自查自纠,上报摸排最终成果。县整治工作专班汇总后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