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围城》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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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有感 篇1
都市是四四方方一座城,围住了人心,欲望,情感,理想和太多的无可奈何。
最近读完了《围城》。没读之前,以为写的是关于婚姻。读罢两天后,细想书中的情节。其实不然,围城中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自己。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进了去,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包围。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看见有评论说,年少读不懂《围城》,读懂已是城中人。始读的时候,觉得方鸿渐这个人并不讨喜,甚至有点讨厌。倒也喜欢钱钟书的文笔,幽默,讽刺,有趣。这世界上太多的人像方鸿渐,包括自己。忙忙碌碌不甘于平庸,不付诸努力又踏不出原地。结果终是败给了现实和无奈。
不想把书中繁琐的细节,都罗列出来。想读过的人大抵上应该明白。一边感慨钱钟书的文笔之好,一边佩服他竟能把书中的人情世故描写的精彩,分析的透彻。倒是觉得该向老先生学一学,如何看懂人心。又如何老于世故。
读到书中的情感纠葛,想起张爱玲说:每个男人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中的一颗朱砂痣。
方鸿渐年轻时候喜欢唐晓芙,真真正正是爱情的样子。是想起她就会坐立不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那种。见了面,又紧张的不知该说什么。我想,每个人心中的角落里,许是都有这样一个人。很多年后再想起,还是会说:嗯,她真的挺好。
没缘分也好,败给了现实也罢。
最终,还是娶了那个不讨厌,但合适自己的人。就像书中的方鸿渐,最后娶了孙小姐。走进了婚姻的围城,再也出不来。
但若他娶了唐晓芙,可能别的女人就变成了床前明月光吧。一样的围城,只是人不一样罢了。
“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真正想一个人,记挂着他,希望跟他接近,这少得很。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到,想到而已。”
想来,比起白月光和朱砂痣,在平淡生活中仅存的那一丝念想。即使是围城,我也宁肯在这城中活着。每日吵架,和好,茶米油盐和粗茶淡饭。一直烦你到老,也比天边的云要好。
读到小说最后,结局戛然而止。刚开始以为读了盗版书,后来看到杨绛写的书评才知道。故事戛然而止,然生活还在继续。不过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平淡。不过是被围在城中的人,总是想冲破牢笼走出去。反反复复折腾许久,恍然间才发觉半生已过。
庆幸自己年轻的时候,没有读这本书。现在读懂了,然也深知自己走不出这座城。
只愿,我们在城中深处,都能做自己。
读《围城》有感 篇2
当我们手捧书籍阅读的时候,其实这也是学习与进步的过程,毕竟在探索知识的文学海洋之中,往往都需要我们参与其中才能得以成长。以下是由过,那时只是随便地翻翻,并没有认真的体会其中的含义。我最终仔细的读了一遍,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述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到达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自得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经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证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
杨绛女士曾说过“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句话便很好地为世人诠释了“围城”心态。人要学会珍惜此刻所拥有的,让自我的生活多几分舒适,少几分带着牵挂的苦楚;多几分欢乐,少几分带着瑕疵的不如意。珍惜此刻,就是要避免让自我在以后的日子里再有遗憾;脚踏实地抓住今日,充实今日,完善今日,在今日这张纯洁的白纸上画下美丽的历史画卷。从某种意义上说,珍惜了今日,就等于延伸了自我的生命长度,升华了生命的意义。拥有知足,就拥有幸福。
有时候,什么值得珍惜,什么应当放弃,自我也会有困惑、迷茫之感。那些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的答案,等待时间来检验吧。重要的是,学会珍惜此刻所拥有的,生活会更加完美,笑容会更加灿烂!再也不要在所谓的“围城”中进进出出了。
读《围城》有感 篇3
许久想品一部名著,之前觉得是炫耀的本钱,后成了欣赏作家们的灵感及文笔。这是继《老人与海》两年后读的第一本完整的`著作。起初猜测着文豪们该以何种文笔续写着一段段优美的文字,继而抬高自己的身份去欣赏文采,就如语文老师品着古文一样。这本书找了很久,借着工作之便把它读完了。
然而事实被故事情节所吸引,终以跳跃的眼光带过轻描淡写。确实如钱老所说,写这个社会一类人,一类事。无论社会怎个变化,这类人这类事照常存在。这是我最欣赏的一类文章,不比电影那样不寻常,那样夸张。然用最平常的事反映着一个个事实。
之前我总认为在乱世这样的大学生甚至留学生该如毛主席样当投身革命。然却以家世为靠苟活于乱世,活的很平庸,甚至可以说颓废。思想终没有那么伟大,致使我想到扶不起的阿斗,但能做到活在当下,也不失为一个良愚。这类人的生活恰如现在的没落富二代。
最终我变成了方鸿渐的脑子,人也如走下坡路,思想结构简单。这是我作为读者的一个感慨,至于钱老深层的意蕴未能体会。
读《围城》有感 篇4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太多的人活在自己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知道为了自己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接受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最优秀的人,就应该负担起自身的责任。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中国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方鸿渐可以说是这类人的典型代表。不学无术,虚假软弱,优柔寡断,最终一事无成的纨绔子弟。他本来学国文,却出洋“深造”。四年换三个大学,“兴趣颇广,心得全无”,就这样得过且过地混了几年。后来他又从一个爱尔兰骗子手中得到了一张,以尽孝子贤婿之义务。同时又是玩世不恭,但却又不是纯粹的坏人,他是一个挺善良的人,又有一些正义感,知识面很广,很会调侃,但是做事无主见,也不果断。就像是很多现在的人得过且过一样,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到的最后既无工作,又无家室,孤苦伶仃漂泊在外,他的可怜却是自己造成的,而更多人的可怜却是有那群不学无术却居高位不为他人着想所造成。 方鸿渐是可悲的,可悲就可悲在他所生活的社会,一个没有人性的社会,一个失去人生目的,没有前途的社会。他也做过很多的事,可都是一些鬼混的事。到的最后那些事都不敢告知他的父母。这可能是他仅剩的一点良知了吧!虽然最后他也是很懊悔,陷入了无尽的悔恨之中,然而一切已经完了。方鸿渐与苏文执·唐晓芙等人间的感情纠葛最终结局是方鸿渐逃出唐家后,在大雨中失魂落魄地漠然伫立,这无疑是《围城》中最凄惨的画面。为何结局如此?方鸿渐固有的一些弱点:软弱、虚荣、优柔寡断,使得他身处旋涡之中,无法及时从中解脱,最终尝到苦果。再者,方本身的一些“劣迹”:,与鲍小姐鬼混等等,也是围着他,让他无法解脱的一堵墙。方鸿渐最终与孙柔嘉结婚,可是这个婚姻没有维持多久,就以他们的离开而告终,就好像现在的婚姻越来越不扎实一样,太多的人仅仅是抱着在一起而不是一起生活的想法一样,面对那样的社会,他们本来就是悲剧人物。他作为一个出国留学过的“人物”最后却在等待着别人的救助,本该承担起挽救社会重担的他们成了社会的累赘。本该是一个思想的前卫者在虚伪与堕落中迷失自我,固步自封。
方鸿渐一位个性复杂矛盾的知识分子,方鸿渐的父亲,一位颇受邻里敬重的乡绅,有着浓重的封建遗老气息。他在当时的“孤岛”上海认识的朋友中,苏文纨人称“才女”,结婚后变得惟利是图,仅有的一点“才气”荡然无存;赭慎明迂腐木讷而又自吹自雷;董斜川消极避世,吟风弄月,而又自以为是。当方鸿渐跑到内地,所遇诸人中,李梅亭道貌岸然,其实龌龊不堪,为人鄙吝而好色,见到稍有姿色的寡妇就想去“揩油”;李梅亭的大箱子装载着一本万利的私货,其奸诈贪财的嘴脸暴露无遗。李梅亭又很虚荣,而顾尔谦的谄媚正合其口味。在三闾
大学中不乏李梅亭之辈。如高松年貌似尊严,却对汪太太抱有非分之想;韩学愈谈及,面不改色;陆子潇喜欢借题发挥,大肆吹嘘等等。作者以辛辣幽默的笔调,揭露出知识分子的种种缺点与通病,引起读者的反思。作者用那讽刺的口语表达出来,却把他们写的毫不知情,可见那群人的脸皮之厚,思想之禁锢难以挽回,他们本应该是担负起救国就民的重担的,却因为思想落后与自私自利而丢弃那个责任。本应该作为思想前卫者,接受新文化,新思想,改造旧社会的弊端的他们却遗憾的成为了社会的.累赘。
《围城》中有集中描写知识分子的地方,重点有两个部分,一是方鸿渐等人去三闾大学的旅途上那段,一是在三闾大学任教期间的那一部分。其中有方鸿渐一群人的所见:昏暗的旅舍,破旧的街道,老式的汽车,泥泞的道路,倾盆的骤雨,黑夜中的灯光,晨雾中的坟墓??这一切都让我感觉到当时社会的思想落后,感觉到太多的人像方鸿渐逃避责任,不管世事,蜷缩在自己的“围墙”之中。他们途遇形形色色的人:抽唱戏的女人,咒骂汽车的司机,粗陋的军官,泼辣的寡妇??这种种与他们“道不同”的人,为我们展现出当时微缩版本的社会。也是的我们更好的了解当时的思想状况。他们思想的被“围困”严重的窘态。
同时也很好的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状态。影射到当今社会,很多人学外语仅仅只是学习他们的语言,而没有把他们的出世思想学习引见回来,他们只看到了可以进城出城,却不知应该打破这堵封锁人性的围墙。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通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表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钱钟书感受到了人性的这种弱点,因而写下了这本书。我认为综观此书,还有其他的“围城”: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一个只有生命却无思想的人。
读《围城》有感 篇5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围绕婚姻之城、职业之城和人生定位与选择之城所写的,一本在今天看来仍然很有意义的书。看不看得懂和有没有文化是两个概念,如果在那种环境中生活过,换句话说,如果你是方鸿渐,即使你不识几个字,你也能体会到书中的含义。
读书有的时候和人的阅历有很大关系。就像人们所说,让没上幼儿园的孩子背古诗,毫无意义,因为他记住的就是符号,根本不明白其中的意思。
我们读一本书也是这样,今天读的感受是这样,过几年后再读它,又会有另外的感觉。十几岁的人读《红楼梦》,和三十几岁的'人读出的味道会大不相同。
看陈道明先生主演的《围城》是在很多年前了,当时年龄小,就是看个热闹,觉得方鸿渐挺有意思,也没理解作者有什么深意。后来再读才能理解作者讽刺意味下知识分子的茫然与不同人物所做的选择。
我们很多人在年少时,并不能理解父母为什么要那么勤俭节约、那么努力工作、那么无私奉献自己的青春养大我们,正所谓“不养儿不知父母恩”。当我们进入中年,上有老下有小,猛然间就会泪流满面,想起自己生父母的气,和母亲吵架、甚至发誓再也不回这个家。是多么的可笑、多么的幼稚,因为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像父母那样爱我们。
一切的一切都因时间的改变而变的有所不同,所以,看不懂《围城》和有没有文化无关,因为时间能让你慢慢看懂一切。阅历会让你轻而易举的理解书中道理。
读《围城》有感 篇6
很久以前就听说《围城》是本很好很经典的书,只是一直懒于去看。这次乘着老师让我们读书的契机,我拿起了它。一开始读的时候兴趣并不大,因为感觉与自己的生活差距太大,有些东西看不明白。不过看着看着也就随情节而走了,不知不觉中就读完了整本。
可能是我读的不是很精细,又或者那个年代离我太久太久,这整部小说给我的感觉就是一场闹剧。小说中的人物的生活永远是飘在空中的,不能稳定下来。每个人乍看起来都是很有学识很厉害的人,而事实上都是在装,他们心理的丑恶被作者写的淋漓尽致,而这种丑恶的心理又是我们自己可能都曾有过的。所以即使时间过了那么久,人心的丑恶依然用它最本质的形态存在于这个世间,只是有所修饰罢了。有的人做了恶却能理直气壮的面对所有人,而有的人整日提心吊胆,因为作恶后悔,也因为提心吊胆后悔。前者恶的纯粹,后者却是对什么都埋怨。结局中作者用的钟十分巧妙,在一切都已成悲的时候,走慢的'钟出现了原本一切朝着美好方向发展的时刻,讽刺而又悲哀。
小说中的世界是一个不能给人以安全感,充满虚假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只有走后门才能好好生存。每个人的生存都是靠着旁人的关系,就如方鸿渐不论是留学还是回国后的每个工作都是倚仗着别人的举荐。而这个举荐也只有处理好与他人的关系才能长久,同时又受到动荡时局的影响。那个世界时而有人情,时而又绝望。当让人觉得世界是美好的时候,就会发生些什么给你当头一棒,让你绝望。
我们总觉得别人的才是最好的,去追逐别人的东西的时候,不仅丢失了自己,也最终发现所追逐的并不如想象中美好,也并不适合自己。悲哀的是后来想一想,除了岁月给的沧桑,自己什么都没有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