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爱习作提供的食品安全调查报告(精选5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篇1
根据威食安办发【20xx】12号文的要求,我局对照考核及讲话的要求,落实责任,制订计划,逐条落实。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食品安全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为了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确保食品安全,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调控科、监督检查科、产业科、军粮供应站、粮食储备库负责人组成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并对领导小组开展日常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成立了由5人组成的粮食执法小组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狠抓落实、保证人员、经费、责任、措施到位。
二、对食品安全整治情况。
1、抓日常监管。一是从源头抓起,加大对面粉加工企业采购小麦的管理,帮助建立粮油经营台账;二是抓好粮食经纪人的'监管,监督收购粮食质量,保障原粮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三是加强对所属粮油经营企业的监管,杜绝不合格粮食的入库,定期对库存量是进行质量检验,保障库存粮食质量。
2、抓集中整治。在“春节”“五一”前期,积极布置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向主要领导汇报检查的内容和范围,召开专题会议共四次。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和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密切配合,检查了坐摊收购粮食的业户4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
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根据方案开展工作,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积极配合上级各职能部门开展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工作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及滥用添加剂现象。
四、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情况。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经xx市粮食局考评,评选出“放心粮油店”7家,“全国示范加工企业”1家,并将他们的成功经验向全市粮油经营业户推广。
五、明确职责分工情况。
我局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拟定了《xx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制订了《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20xx年食品安全实施方案》,并根据计划合理安排监督检查工作,对我市从事粮食购、销、加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摸底调查,与工商局配合举办了400多人参加的粮食经纪人培训班,发放了食品安全资料,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使他们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确保粮食购销质量。
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制定宣传方案,积极组织宣传,把《食品安全法》贯彻到各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贯彻到人民群众中去。
一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以事故为教训,召集所属企业负责人加大对安全生产以及食品安全的宣传,本着对他人负责,对自已负责的态度,提醒大家吸取教训,高度重视,加大督查力度。
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篇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315前夕,北京等40省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与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消费网共同发布的《全国食品安全调查报告》显示:四成多消费者不细看食品标签及说明;79.46%的消费者表示对食品安全问题“遇到过,但较少”;六成多消费者遇到过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不易辨识的情况;六成多消费者认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最易出问题;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后选择找商家要求退换或赔偿的消费者占比最高,同时仍有 19.91%的消费者“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六成多消费者对新的《食品安全法》知之甚少;很多消费者对新《食品安全法》能否落到实处持怀疑态度;七成多消费者认为只有严格执法、加大监管力度,才能提高消费信心。
四成多消费者看标签不仔细
调查发现,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场所的选择上,92.89%的消费者通常会在超市等大型购物场所购买食品,占比最高;五成多的消费者会选择便利店和农贸批发市场,还有三成多的消费者会选择网店和食品零售店。同时,86.51%的消费者认为路边早、夜市或小摊最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占比最高;其次是网店,有57.13%的消费者认为网店最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相比较而言,超市等大型购物场所的食品还是比较让人放心的,只有11.17%的消费者认为这里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占比最低。调查显示,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路边早夜市、小摊贩及新兴网店的食品安全检查,使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
在被调查者的消费习惯上,调查显示,44.37%的消费者在购买食品之前会查看包装标签及说明,但看得并不仔细;同时有1.53%的消费者根本不看。在“消费者关注食品包装上的哪些信息”中,92.42%的消费者表示会关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有四成多的消费者却不关注食品的生产厂家、厂址及产品成分等信息;还有六成左右的消费者不关注食品添加剂、贮存条件、规格、净含量及食品安全标识等信息。这说明很多消费者还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确保自身消费安全。
调查发现,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受品牌、价格的影响最大,分别有77.04%和76.77%的被调查者会受到这两个因素的影响。这要求企业在给消费者更多实惠的同时,要像爱护自己的羽毛一样呵护品牌形象。另外,因为食品的特殊属性,75.97%的被调查者表示食品的生产日期与保质期也是影响他们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近半消费者对食品的色泽、外观等感官方面并不敏感,六成多消费者没受到产品成份、生产厂家的影响。这也提醒部分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还应多关注食品的色泽、外观及产品成分、生产厂家等因素。
近八成消费者:偶尔遇到食品安全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79.46%的消费者表示对食品安全问题“遇到过,但较少”,另有14.96%的消费者则表示经常遇到,仅有 5.56% 的消费者表示还未遇到过此类问题。
在消费者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中,“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没有显著标注,不易辨识”占比超过60%;“宣传虚假或夸大”、“餐饮企业生产环境脏、乱、差,卫生不达标”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过了保质期还在销售”三种情况的占比均超五成;另有四成消费者遇到过食品掺假掺杂、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情况;还有两成多的消费者表示遇到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含量或致病性微生物超标”、“转基因食品没有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及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没有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等违法情况。这些问题都应当引起食品经营者的高度关注。
从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环节来看,65.47 %的消费者认为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最容易出现安全隐患,16.65% 的消费者则将原因归咎于种植养殖环节;另外,分别有10.83%和7.01%的消费者认为餐饮消费环节和批发零售环节最容易出现问题。这说明多数消费者对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是否安全、卫生非常担忧,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这一环节的监管以及处罚力度。
那么,在遇到这些食品安全问题之后,消费者会如何处理呢?调查显示,选择找商家要求退换或赔偿的占比最高,为56.70% ,向行政部门或消协投诉的,排在第二位,占比17.81%;直接联系生产厂家的则较少,仅为4.29%。这就要求食品销售者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不要推诿责任,力争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这一环节;调查还发现,仍有 19.91%的消费者在遇到问题食品后,会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这就要求消费者要强化维权意识,勇于维权,不让不法商家逍遥法外。
在对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的总体看法方面,51.25%的消费者持悲观态度,认为问题很多,并表示担忧;33.07%的消费者则持相对乐观的态度,表示“有些问题,但可以解决”;还有15.62%的消费者更为积极乐观,认为形势正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从消费者的态度看出,我国食品安全确实存在诸多问题,令部分消费者非常担忧,但相关部门改善现状的努力,已使不少数消费者感受到了政府的决心。
从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来看,七成多的消费者认为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利欲熏心,而相关部门执法不严,监管力度不够,以及对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罚力度不够,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主因;还有54.20% 的消费者将原因归咎于自身,认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知识的欠缺以及自我保护能力不足也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这就要求食品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建设,监管部门也要严格执法,加大不法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和惩处力度。
六成多消费者对新的《食品安全法》知之甚少
20xx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那么,广大消费者对这一涉及切身利益的法律武器了解程度如何呢?对于新的《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最关心的又是什么呢?调查结果让人大跌眼镜,竟有63.41%的被调查者表示对新的《食品安全法》了解很少,甚至有12.50%的消费者完全不了解。这就要求进一步加强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扩大这一法律的社会认知度,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而对于新的《食品安全法》,73.41%的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是消费者的投诉能否得到及时处理,37.45% 的消费者关心从源头到餐桌如何实现食品的全程监管,37.89%的消费者关心各部门能否狠抓落实,严格执法,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
对于新的《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对不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这一举措,消费者又是怎么看呢?调查显示,64.24%的消费者表示效果很难说,关键要看是否真正落实到位;30.88%的消费者表示非常好,可形成有效震慑;仅有4.89%的消费者持否定态度,表示这一举措未必能起到预定效果。这显示了消费者对新的《食品安全法》能否真正落实似乎信心不足,持有一定的怀疑态度。对此,执法监管部门还应严格执法,避免法条形同虚设情况的出现。
那么,如何才能提高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呢?调查发现,选择“严格执法,加大监管力度”的最多,占被调查者的74.88%;排在第二位的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占比为71.09%。这也说明,消费者信心的提高,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执法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和生产经营者严格依法生产经营。
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篇3
20xx年机构改革完成,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全新的精神面貌,全新的监管方式出现在公众面前。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也直接关系到社会安定与和谐。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县食品行业发展现状,全面分析食品行业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思路,促进xx县食品行业更加健康、稳步、持续地发展,我局对我县食品行业进行了认真调研,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xx县食品行业基本情况
我县现共有注册餐饮服务单位910户,未取证的小餐饮店212户;食品流通经营主体1040户,未取证的小食品店621户家;食品生产企业26家,未取证的小作坊201家;未取证的食品流动摊贩100余户;不规则分布在全县各个乡镇。随着食品产业的快速增长,我县食品行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涌现出了一批名优产品,包括麻辣牛肉、飞龙面、龙女酒、盐皮蛋等;西南商圈著名零售商企业重百商城看中xx县消费潜力,在沿口镇开设两个零售店;印山假日酒店、渝源庄、雪花啤酒风情街等餐饮业领头羊和餐饮服务示范街则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助推我县食品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xx县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
20xx年,我局为摸清食品安全现状,抓住食品亮剑行动的契机,集中查处了一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后续又多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包括食品添加剂、大米、白酒、饮料、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等多个方面,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截止目前,我局共计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127件,罚没款合计23.33万元。同时,为了严防食品安全风险,根据市局年初下达的食品抽样方案和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共计开展民生工程抽样96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97.8%;开展监督抽样55批次,不合格32批次,合格率41.8%;对抽样不合格的产品,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我们清楚认识到,我县食品安全总体现状较往年有所提升,但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一以下几个方面:
(一)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一是监管人员数量少。按照“三定”方案,全局共设立编制80个,到位人数46人。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紧紧23人,食品安全监管面积大
、战线长、监管基础薄弱、动态性强,同时食品行业兼具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流动性强的特点,现有监管人员即便超负荷工作,也不能达到监管率100%。二是监管设备缺乏。目前我局共有快检设备2套,只能针对极少部分品种做基础检测,面对琳琅满目、品种繁多的食品,我们执法人员绝大多数时间是采取凭经验肉眼看、鼻子闻、手摸和检查购物凭证等方式来辨别假劣产品,支撑食品安全工作的物质技术力量无法保障,难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办公场地受限。我局共设立6个监管所,为我局的派出机构,办公场所在监管所乡镇府所在地划转,但目前无一个正常运转,监管所缺乏电脑、打印机、执法车辆等一系列办公设备。
(二)食品安全隐患突出。一是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隐患突出。食品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从业人员绝大部门来自农村或者是城镇下岗职工,文化水平相对较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未实行进货查验及台账登记、索证索票制度或者记录、索证索票不全,不能及时处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缺乏,留下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二是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维权困难。在我县很多消费者没有基本的食品安全意识,特别是一些老人、小孩在购买食品的时候,基本不会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这些标识,这就给一些不法经营者可乘之机;而部分经营户往往不会主动提供发票和小票,一但出现问题,维权就会比较困难。三是农村食品市场名目繁多,秩序混乱。农村食品市场上廉价食品琳琅满目、山寨食品品种繁多,因农村消费者普遍对食品安全知识知之甚少,加之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农村食品市场和城乡结合部是低价劣质食品的倾销地,农村消费者也是假冒伪劣食品的直接受害者。
(三)食品经营缺乏有序竞争。一是食品生产经营户分散不成规模。我县食品经营店分布范围相当广,从城区到几人、十几人聚集的农村居民点都有食品生产经营户;但绝大多数规模都不大,有两张桌子就组建一个小餐馆,有几十包小食品、几瓶酒、几包糖果就能构成一个小食杂店,有简单生产工具在简陋的棚户内搭建的小作坊,同时,很多农村地区的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流通经营户未取得相关的.证照,小作坊也未到监管部门实施备案管理,这给职能部门监管带来较大难度。二是食品行业小、散、乱、差问题凸显。食品行业作为一般的服务业,普遍投入不大,技术含量偏低,尽管完全由市场竞争来选择,但由于缺乏政府的有效引导,普遍存在小、散、乱、差等问题,缺乏有序的竞争力。除进行注册登记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流通经营户、食品生产企业及已实施备案管理的小作坊外,食品流动摊贩随处可见。因不能对未获证或登记的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食品原辅材料、制售过程、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控制,所生产销售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大。
(四)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一是监管依据缺乏。20xx年全省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系统调查统计,但针对“四小”的监管办法依然没出台,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可适用的法律条款不明确,在执法过程中不具有可操作性。二是监管对象数量庞大。我局负责除食用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整个食品市场的监管,涵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集贸市场的监管,监管对象适量庞大。三是违法成本较低。目前针对食品安全的主要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责任条款折射出我国食品行业违法成本较低,获利空间较大,违法成本远低于违法收益,故意违法现象频发。四是监管责任分工不明。今年“毒豆芽”事件屡见报端,一度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其主要原因是监管责任分工不明,豆芽监管处于真空地带。
(五)法律宣传效率低下。一是法律宣传惠及面窄。我局虽每年都借助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技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但是受惠面基本集中在城区和乡政府所在地,广大农民群众未能及时获知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食品安全意识低下。二是普法教育未能跟上。在实际监管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食品经营商家犯了法都不知自己触犯了法律,不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有的认为只要罚点款就能了事,这些都反映了普法教育和宣传力度远远没有跟上。部分经营户以经济利益为中心,对食品安全电子溯源、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管理制度思想认识程度不够,嫌麻烦,消极应付。有些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购买食品时不看生产日期、保质期、不看合格证、不查证验证,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意识也不强。虽然我局每年都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但部分食品从业人员责任心差,操作随意性大,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差甚远。
三、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原因分析
我县食品安全问题纷繁复杂,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财、物力支撑不足。一是人力资源不足。机构改革后,我局编制空缺数目大,人员迟迟没
能到位,现有人员是多部门整合而来,食品安全监管业务需经历学习期、磨合期、熟练期三个阶段,食品安全问题也会经历一个集中爆发期。二是物力支撑不足。目前我局办公设备、执法装备严重匮乏,严重制约了全县食品行业的监管,为食品安全隐患埋下伏笔。三是财力保障不足。政府在食品安全领域投入少,抽检经费缺乏,发现可疑食品不能及时开展抽样检验,锁定证据,致使执法监管陷于被动状态。
(二)食品行业管理水平低下。一是食品行业规范化程度低。我县现有食品生产经营户几乎都采用家族管理,家庭中不同的成员在食品生产经营不同环节担当不同角色,控制着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各个环节,在实际操作中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主要依靠经验,随意性较大,不能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二是食品行业标准化程度不高。食品生产企业虽然都制定相应的产品执行标准及管理制度,但是在实际检查中发现企业受文化素质、成本等各方面的影响,不能按照既定的标准和制度严格实施,主要表现在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工作服鞋帽穿戴随意、购销记录不全面、食品添加剂采购及使用记录时有时无、产品出厂检验更是形同虚设,同时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食品安全风险较大。
(三)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平庸。一是执法监管各自为政。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但从多年的监管履职情况来看,各部门联合执法频率低,信息互通量少,震慑效果不佳,不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社会参与度低。现阶段是食品安全问题的集中爆发期,特别是部分制假售假窝点为躲避执法检查,隐蔽于居民小区、采取非工作时间或夜里开工,紧紧依靠执法人员的日常巡查难以及时发现,劣质食品流入市场,食品安全隐患较大。大部分群众知晓此事,但不会及时向食品药监部门、公安机关举报,导致违法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
四、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充实监管力量,做好安全保障。机构改革后,食品监管范围广、面积大,而执法人员及执法装备却不能满足实际执法的需要,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不能正常履行监管职责。希望上级政府能加快充实食品监管队伍的速度,充分发挥乡镇食安办的作用,并在乡镇、村社区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监管的投入,配备精良准确的食品监管设备,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形成合力,保障食品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安全意识。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导向作用,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另一方面我局继续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培训及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增强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法制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把好食品安全“准入关”。
(三)构建信息平台,筑好安全防护。一方面要重视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小企业小作坊的基本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互相交流通报,加强沟通协作,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动态管理,共同筑好食品安全监管的“防火墙”。另一方面各级媒体要引导群众加入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中来,发现问题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让不法分子无容身之地。
(四)加大监管力度,消除监管盲区。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对达不到卫生条件要求的食品单位坚决不予以发放证照,对经营条件十分差、安全隐患十分严重的无证经营单位坚决取缔。二是加大惩处力度,对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三是加大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大型商超、承办宴席单位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明确各单位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四是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确保履行职责全面到位。对违法犯罪分子要用重点治乱,绝不能心慈手软。五是突出重点环节,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过期劣质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猪肉冒充牛肉等食品安全重点环节下大力气查处,坚决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五)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监管方式,坚持严格执法和优质服务相结合,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大力强化服务,做到监管于服务并重,寓监管于服务中,通过监管体现服务。为方便食品流动摊贩的监管,建议县委政府在食品流动摊贩聚集地划定一块食品流动摊贩集中区,实行统一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夯实食品安全基础。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素质建设是执法队伍建设的核心问题,没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执法工作。我们应注重把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加强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一是转变执法作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坚持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核心,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把先进性教育与开展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纪律结合起来,引导每个执法人员都来深入思考:作为食品监管部门的人员,怎样通过做好本职工作来实现中国梦的要求。二是对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的法律知识、专业常识以及执法行为规范化的培训工作,把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作为工作中的常修课和必修课,加强对法律深层理论的认识,提高执法质量。三是在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加强实际运用和实践锻炼,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规范和指导工作的实际能力。
(七)加强行业自律,构建信用体系。我局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要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经营户负责人身上。同时我们要加强行业自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食品安全信息披露、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等制度,增强全社会的食品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杜绝故意违法现象的发生。
(八)加大监管投入,构筑安全保障。县级人民政府应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解决我局及监管所、检验检测中心无办公场所的实际困难;同时拨付专项资金采购检验检测设备,让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正常履行检验检测职责,发现问题,立即抽样检验,检测出问题,及时查处,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构筑食品安全新防护
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篇4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食品种类越来越丰富,产品数量供给充足有余,在满足食品需求供给平衡的同时,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假冒伪劣食品频频被曝光,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群发性事件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国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为进一步了解食品安全产生的原因,加强人们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对此我们报社于20xx年3月20日—23日在成都各区县食品加工厂进行了走访调查。现将我们报社对本市及各区县的食品安全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在此次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各食品加工厂为了减少成本增加利润尽然有60%的食品加工厂使用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剂,更有10%使用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化学物品,另外有30%的工厂是用比较合格的食品添加剂,而出现这类情况的最终原因我们报社认为如下:
一、政府规章制度失灵导致食品安全问题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发育很不充分,表现为主体发育不良、体系不健全、价格和竞争机制不完善等。政府如果退出,仅靠市场主体的自我调节是不能够正常调整食品安全领域的。同时,本来应该由政府规章制度来调节市场经济领域的,可是由于政府的政策不当导致规章制度不能及时的发挥作用。
二、个人利益和社会风气的影响
功利主义对社会财富增加的强烈渴望,对经济发展的极度推进,这些虽然使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最大化的发展,但是也使得诚信观念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中消失殆尽,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出现桎梏。
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不完善
我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数量多达十几部,虽然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基本框架,但是由于它出台早,要求标准低,以及现实情况的飞速发展,有些条款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体系,对待严重的食品问题,已经不能有效的规范,合理的操作。具体原因我们报社分析如下:
《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
《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
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的规定不严、衔接不顺、内容不全。
四、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检测体系的不完善
实行多头管理,管理职能不明确;
执法机构建设还不适应严峻的管理形势;检测机构不健全;
对已有的检测机构建设重视不够。
五、国家处罚力度的'薄弱
目前,我国的食品法律法规惩罚力度不够,缺乏威慑力。我国对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惩处相对过轻,对违法行为大多予以查封、捣毁窝点、停业整顿和罚款等,处理威慑力不够。例如:食品卫生是食品安全最基本的要求,对违反卫生规定的应当予以重罚。然而《食品卫生法》却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吊销卫生许可证。食品的处罚工作没有建立有效的处罚机制,往往是出现问题以后的补救措施。执法不严、监管不力仍然存在于食品安全领域的多个环节。
以上就是我们报社此次对本市及各区县食品安全问题情况的调查报告。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食品安全问题发展到今天,已经超越出传统的食品卫生或食品污染的范围,已经关系到人类赖以生存和健康发展的食品管理和保护问题。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参与,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公众关注的社会问题
为此我们报社认为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来自于国家政策,国家政策应当要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食品不安全源危害健康的宣传;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由合法的机构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状况,及时提示消费者应注意的食品不安全风险源,在全社会形成良好风气,坚决杜绝消费高风险食品,科学对待食品不安全的恶性的事件。要增强食品不安全风险意识。必须开展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尤其要加强对一些高风险的食品消费进行评估。
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篇5
对城市与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比较的调查报告--以海宁为个案xxx摘要:为全面客观地了解当前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我们暑期实践队在暑假期间在海宁范围内对居民进行了一次抽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涉及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认识;对食品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遇到的食品问题以及处理方式;问题产生原因及解决对策等几个方面。
关键词:食品安全意识;城乡比较;
一、调查背景
近几年,虽然我国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产业链条依然危机四伏。卫生部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更趋严重,频频见诸媒体和走进公众视野的如广东"毒大米"案件、"瘦肉精"猪肉中毒事件、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苏丹红一号事件"等。
我们进行此次关于居民食品安全的调查,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对海宁各地区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观念进行一次比较详细的调查,了解在浙江这样一个经济和教育都比较发达的省份,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状况以及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差别。
二、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以问卷法为主,访谈法为辅。另外为了保证果的客观性与准确性,我们还采用了观察法与文献法。观察法主要是我们合身边的实际情况,在农村或城市生活获得的感受,以及自己的所见所闻。除此之外,我们还用到文献法,在浏览一些资料,文献,尤其是网络资源、报刊等二手资料,甚至直接查找了一些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话题调查活动及论文作为参考。
本次调查对象基本包含了各个职业,包括学生、工人、商人、农民、教师、行政官员及其他等。被调查者年龄从20岁到70岁,以20-40岁为主;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性别、年龄、职业等);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认识;食品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食品安全的消费意识;遇到的食品问题以及处理方式;问题产生原因及解决对策等。
三、调查果及分析
1、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回收100份,问卷回收率为100%,其中有效问卷98份,有效率为98%。参与调查的居民中,男42名,女58名,男女比例基本平衡;年龄在20岁以下的占24%,20-30岁的占30%,30-40岁的占26%,40岁以上的占20%。调查对象基本包含了各个职业,包括学生、工人、商人、农民、教师、行政官员及其他等。
2、消费者眼中的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发现,对于近几年中国的食品安全环境,农村居民中有35%认为是逐年好转的,而城市居民中有高达59%的居民认为是逐年好转的。20%的农村居民和11%的城市居民认为食品安全状况的一年不如一年。
消费过程中曾遭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农村城市食品不清洁加工12%17%转基因食品24%37%食品添加剂超量使用44%32%农药、抗生素、重金属等高残留8%10%食品过期变质28%33%据调查现阶段居民在食品安全方面最担心的问题主要有食品过期变质,农药、抗生素、重金属等高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量使用,食品不清洁加工等。
在被问及已经暴露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否被解决的时候,有34%的农村居民和46%的居民认为有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解决;只有3%的农村居民和11%的城市居民认为产生的所有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3、食品安全意识调查表明大多数居民都十分关注食品安全,其中64%和62%城市和农村居民表示对食品安全十分关注。少部分的居民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一般,但是仍有35%的农村居民和39%的城市居民表示无所谓,很多人认为只要吃不死人就无所谓。不少群众还存在"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落后观念。尤其在农村地区,卫生意识缺乏的情况令人担忧,农家宴多而杂的剩菜剩饭等都"舍不得丢",卫生质量难以保证,容易造成食物中毒。
一般来讲,消费者对购买农产品的地点选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性的要求。调查发现,有35%的城市居民平时选择在大型超市购物,而农村居民为25%。有30%的城市居民选择在小商店购物,而农村居民高达38%。另外有小部分居民选择在摊点等其他商店购买商品。
56%的农村居民选择在小商店、小摊点等购物,这与农村的食品销售方式以小型商场、各式的小卖部,小摊点等为主有关。这也导致农村食品市场构较为复杂,安全管理难度很大购买食品主要关注的方面:
农村城市生产日期、保质期82%92%品牌30%36%价格63%67%认证标志15%25%外观1%2%净含量0%0%通过上表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在购买食品是最关注的是价格和保质期。因为农村整体文化水平不高,很少关注产品标识,容易形成对假冒伪劣等食品存在认知缺陷。
4、维权意识当被问道遇到食品安全问题会通过什么方式解决时,有46.7%的农村居民和40.8%的城市居民表示会与生产经营者协商解决;有17%的农村居民和35.7%的城市居民表示会通过消费者协会解决;有12.7%的农村居民和21%的城市居民表示会向行政部门申诉;有29%的农村居民和35%的城市居民表示不严重的话则自认倒霉,以后小心(见下图)。
可见,城市居民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的维权意识高于农村居民。我们这一问题时多选题,但只有36%的城市居民会选择请消费者协会调解,21%的城市居民会向行政部门申诉。这主要是由于相关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且程序复杂。在遇到食品质量问题时,他们不愿去投诉,去索赔,更谈不上追究生产者、经营者的责任了,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制假售假者以可乘之机。
5、消费者认为食品安全问题众多的原因及解决方法造成目前食品安全问题众多的原因:农村城市不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个人利欲熏心46%49%惩罚力度不够26%35%主管部门职责不明21%25%各执法部门沟通不畅13%11%购买者鉴别能力不高27%16%消费者维权意识落后29%25%近半成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认为不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个人利欲熏心是造成目前食品安全问题众多的原因。政府因加强对不法加工企业的'查处和取缔,同时企业应加强自身的自律行为,重建和增强消费者对食品行业的信心。
政府及企业采取什么措施能够提高民众的消费信心:
经调查,在政府及企业采取什么措施能够提高民众的消费信心这个问题上,47%的城市居民和41%的农村居民认为政府和企业应当严格食品检验检测。38%的城市居民和37%的农村居民认为应当通过国家有关食品认证6、总通过这次调查,让我们了解到了食品安全对人们的影响,同时也加深了群众对有关食品安全的关注和了解。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自身的饮食卫生及安全。食品安全的保证离不开政府,社会,以及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
"食品安全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益,只有懂得理性消费、文明消费理念,善待农民,食品安全才有保障"。广大市民是食品消费的主体,能否保障他们"吃"得安全,是政府各级部门关心的重大问题之一。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提高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并力求使人们从观念的转变到他们的行为意识上去,以引导人们健康消费,纠正不良饮食习惯,促进全民健康发展。
在实践中我们也了解到了居民的无助和无奈,了解到他们的现状和真实想法。很多居民对于食品安全的现状十分不满,但苦于没有反应的途径,他们希望我们能把他们的想法和建议带给相关部门,我们也希望居民们的疑虑最终能依靠某些部门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