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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后感

2025/05/24心得

爱习作提供的呐喊读后感(精选5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呐喊读后感 篇1

鲁迅先生一直是我最敬佩的作家之一。在他诸多的作品中,我尤其喜欢的是《呐喊》这一本小说集。《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根据鲁迅先生自己对这本小说集的描述,他是这么说的“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我喜欢这本小说集的原因不仅是里面收集小说之丰富,更重要的是,我觉得看透这一本小说,我们可以看清更多中国人的本质。《呐喊》收集了鲁迅先生写于五四运动前后的小说,从小说里面故事的发生年份到今也有90多个年头。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再一次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还是不由自主的沉重下去。

初读《狂人日记》还是在中学的课本上,但那时候的我们没有那么高的智商去理解鲁迅先生的文章。纵使老师在前面讲得慷慨激昂,我们在底下却听得糊里糊涂。看到文章写的是满篇的“吃人”,自己倒是吓了一跳,以为小说所说的“吃人”就是活生生的把一个人吃下去,那时候还觉得说古代的人怎能如此恐怖恶心。现在距离第一次读这篇文章已有七年,七年的时间过去了,再一次读完狂人日记,眼里看到的还是满篇的“吃人”,只是此“吃人”不是彼“吃人”。狂人眼里的“吃人”,是不见血肉的吃人,是封建文化对人的自由个性的践踏,从而来消灭人与人的感情,让这个世界变得冷酷无情。在狂人的世界里,狂人总是时时害怕着,提防着被人活生生地吃掉,他有着变态的心理,把正常人的交往都看作是吃人的`行为的一部分;他又有着混乱的逻辑,能将两个不相连的事务给联系到一起;他也是一个有着虚幻幻觉,就像是生活在幻觉世界中的人,他翻开历史一查,找到的不是年代,而是“仁义道德”。对于那个年代来说,狂人的确是个疯子,他反对封建礼教,反对封建家族制度,他是站在那个年代前列的启蒙者,不被那个年代所包容,所以,他被认为是“疯子”。

《阿Q正传》是《呐喊》里面另外一篇我比较喜欢的小说,这一篇小说鲁迅先生写于1921年。透过这篇小说,鲁迅先生主要想向我们展现辛亥革命前后中国的社会现象和中国人的面貌。我喜欢这篇小说的原因是鲁迅先生透过阿Q给我们展示一个典型的传统中国人的形象。虽然很多人对阿Q精神抱着的是一种反方的态度,我则不然。打从心底里来说,我认为阿Q是一个很可爱的形象,虽说他骨子里有着民族的劣根性,但实话说,当今社会,又有多少人能清高的存活着呢?鲁迅笔下的阿Q,无权无势,处在社会的底层,在封建旧社会,受到了人们的耻笑和压迫还得忍气吞声。但他又和别的人不同,别的人都安分守己,唯唯诺诺的过着自己的生活。阿Q就不同了,不仅不单调,还敢于提高自己的身份,声称自己姓赵;自己不适应城里的生活,却反过来把城里的生活给大大嘲笑一番;对于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却反过来说别人的东西不好。他时时处在不平等的状态下,却时时处在欲望和求之不得的矛盾中。他唯一的出路,只能是靠精神胜利法来维护自己的面子。阿Q和其他底层人物最大的不同就是阿Q太好面子了,处在社会的最底层,但他却时时想过上最高质量的生活。这种梦想有错吗?照我说阿Q是没错的,谁活在世上不想让自己的生活过的更好一点呢?阿Q也只是想让自己有个舒适的生活,有个女人可以陪着自己走完一生而已,这样的想法有过么?只是他生活的那个年代错了罢了。

读完鲁迅先生的小说,感触有很多很多。少了一份对社会的天真,多了一份对人生的思考。虽说社会已经在向前发展,但每一时期,社会总是会有很多人可以成为鲁迅笔下的小人物,不同的只是会不会有没有像鲁迅先生这样的笔者,敢于去用尖锐的笔锋去揭穿社会的种种恶劣现象。“我以我血荐轩辕”这一句话,我想便是对鲁迅先生的高度概括了。

呐喊读后感 篇2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鲁迅的书了。上一次我完整地读他的文章大概还是高二在语文课上学《祝福》的时候。这次重新拾起,心情不免有点复杂。因为我这个人素来有些叛逆心理,越是被众人歌颂的伟大人物,在对他下判断时,我越是苛刻而谨慎。之前接触鲁迅,大多数是在语文课本上,印象中的鲁迅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阿长与山海经》里的小少爷“迅哥儿”,或者是《风筝》里有点冷酷的兄长,或者是《藤野先生》中求学日本的留学生,又或者是以小酒保口吻写那个迂腐文人“孔乙己”的小说家。

我喜欢看他的散文,尤其喜欢看他写童年往事,淳朴小镇、活泼少年,一下便趣味横生,但我一直未曾领会到鲁迅的豪情与热血。

然而这次才刚看完《呐喊》的自序,我就已经觉得很亢奋,我突然意识到初中时自己还是太小了,哪里读得出这文字间涌动着的一种豪情呢?说是豪情,其实也不太准确。《呐喊》自序里其实充斥着一种寂寞的悲哀,和不甘于妥协的倔强在,这种情感和茅盾的《幻灭》有点异曲同工之妙。

鲁迅是寂寞的,《呐喊》自序里“寂寞”二字出现了十次,“悲哀”二字出现了六次。他说“我在年青时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但自己也并不以为可惜;而我偏苦于不能全忘却,这不能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偏成了《呐喊》的来由”。鲁迅年轻时大概也是热血激情、壮志凌云的一个青年,但悲剧在于,现实总会磨平一个人的棱角。他年轻时求学日本,一心想要学医救国,后来在日课堂上看到反映中国时况的影片,发现他们在围观自己的同胞被杀害时,竟然无动于衷,脸上全是一种“冷漠自私”、“麻木不仁”的表情。他在此时醒悟,即便体格再健壮,如果精神没有进步,那这个国家也是无救的。于是他弃医从文,意图提倡文艺运动来推动先进思想观念在中国传播。奈何孤掌难鸣,他自己势单力薄,很多尝试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太多的失败,让他开始渐渐退缩,但同时,寂寞与苦涩也像“大毒蛇”一样缠住了他的灵魂,随之而来的也就是,悲哀、苦闷。

《呐喊》自序里还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金心异到S会馆里找鲁迅谈话。虽然这段故事已经被我们语文老师讲了无数遍,但在文章里这样由鲁迅本人讲出来,我还是感到别样的震撼。那段铁屋子的比喻实在是太精妙了。当时的中国就好像这样一间铁屋子,没有窗户而且万难破毁,里面熟睡着的人们就是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就是那些一直饱受压迫却浑然不自知甚至还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可悲的中国人。鲁迅心中忐忑,说如果大声叫嚷,惊醒了少数人那又怎么样呢,不过是让这些人陪我们受罪而已。金心异的回答也让人拍案叫绝。“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是啊,不正如鲁迅所说,其实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于是他们一群人便奋起反抗,摇旗呐喊。尤其是鲁迅提到,这就是他将此书取名《呐喊》的原因,他要呐喊,让新的思想被普罗大众所听到,所接受,他要唤醒还在沉睡中的人们。

读罢自序,我深受感动。如果说受了多次失败打击的鲁迅还是一种,“寂寞鲁迅,不语婷婷日又昏”的形象的话,那再次站起来呐喊的鲁迅就是一个奋起冲锋的战士。他看不得这黑暗,于是他就要撕破这黑暗。我好像看到了今何在《悟空传》的孙悟空,不问道险,勇往直前,踏碎凌霄,放肆桀骜。那个不成佛的孙悟空虽然顽劣,但敢爱敢恨、嫉恶如仇,而这才是英雄。

庆幸的是,在那样一个时代,鲁迅没有选择成为甘于寂寞的“斗战胜佛”,而是站了起来,举起了他的金箍棒,与那些可怖的黑暗勇敢地战斗。红色的光,终于点亮了黑夜,然后,冲了出去。

呐喊读后感 篇3

范文一

无意中,翻看开了那本尘封已久的鲁迅的《呐喊》,其中的《阿q正传》让我再次回味到儿时读它的那份惊喜,品味着此时的感悟与感动。

阿q是鲁迅塑造的经典形象,我曾经问自己为何如今文人笔下没有如此生动的形象诞生?究起原因,是社会造人。那个封建时代是封建思想顽固、地主当道、军阀统治的时代,未庄就是被封建思想毒害了的村庄,阿q是一个弱者,他受到这些地主恶霸的欺压,阿q的“假洋鬼子”与“男女之大防”等思想也绝对不是阿q所独有,这是时代产物。再如阿q带给我们那几场让我们苦笑难言的戏:看杀革命党人、调戏静修庵的小尼姑、闹恋爱以及投身革命军等,都是在封建吃人的本质面前上演的,也并不是某个人愿意就能改变的。

但凡看过《阿q正传》的人都认为他是悲哀至极的人物。阿q他所受到赵大爷、赵白眼、小d和静修庵里那条黑狗等等一系列的打击折磨不必多说,最最可悲的是他竟有一套让人哭笑不得的取胜法宝,即他所采取的“精神胜利法”。这就是阿q的生活哲学,甚至于说是在封建压迫制度下,更多弱者的生活哲学。

我们总是会带着笑来读《阿q正传》的,仿佛可怜的阿q从被创造出来就一直被大家笑着。然而这笑并不是看得起的笑,而是带着讽刺、带着轻蔑或许是带着同情与怜悯的笑。他的精神胜利法,恋爱价值观,他的幸灾乐祸往往是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赏。

可以说阿q是一个当时社会中的一个小角色、一个弱小者,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一个为他着想的人,是一个封建乱世时的代言人。而任何时代都会有弱者,作为一个新社会的现代人,我们从阿q的遭遇中更加应该去反思、去行动、真正扛起关爱身边的弱者的责任。

范文二

《呐喊》正如书名,是鲁迅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为了民族为了人民,发出的最深沉的呐喊疾呼。

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其中《狂人日记》是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人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明天》是鲁迅着力反映妇女悲惨命运的小说之一。作品通过寡妇单四嫂痛失独子的描写,令人震悚地展示了一幅中国妇女孤立无助的图景,同时抨击了黑暗社会吃人的本质和没落社会中人们的无情和冷漠。作者冷峻的写作风格显示出他对黑暗社会的愤恨。精炼而写实的艺术显示了作者写作手法的纯熟。洗练而朴实的笔精彩的勾勒了一幅小镇风俗画,而人物的刻画与对话的描写,更难有一字更改,实在是精品中的精品。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全文仅一千字左右,作品描写的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认识是很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本篇的写作特点,一是运用对比手法,将车夫和“我”对于同一件事的不同态度进行对照,显露出“我”自私自利的渺小,映射出车夫的光明磊落,敢做敢当,关心别人的高大形象。

在《呐喊》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令人深思的文章,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 篇4

无论是《孔乙己》的茴香豆,《故乡》的西瓜地,还是《社戏》的罗汉豆。都是鲁迅先生童年当中的一些记忆比较深刻的点滴。说起每个人的童年,大家一定都能说上几段自己难以忘怀的趣事。

今天回到父母那边吃饭,饭桌上摆着母亲认为他儿子从小到大都非常要吃的油豆腐塞肉。我们边吃边聊。母亲跟我女儿,也就是她的孙女说,今天就住下吧,奶奶明天带你到乌镇去逛街、看鸬鹚。女儿就说奶奶的桃源话她听不懂。母亲就讲了我小时候,带我去乌镇卖西瓜的事情。

那时候,家里的田里每隔几年都会种一季的西瓜。

西瓜籽首先要让它们发芽,这个工作其实是很好玩的。母亲会缝一个小袋子,就像香包一般大小,袋子里面装满西瓜籽。然后把这个袋子缝在我的棉袄背心胳肢窝的内处。小孩子经常冲进冲出,西瓜籽发芽就需要这样的温度和湿度。每天临到睡觉前,都会很神秘的瞅瞅这些小家伙们有没有冒出芽头来。这是一个漫长的等待过程,也是生命的希望,也是我们小孩子可以吃到红红甜甜的大西瓜的倒计时。

在等待发芽的后半阶段,母亲还会在自家屋前的菜园里弄一小方地,把泥兑水,用脚踩,踩到这些泥变成细腻的面粉团似的,只是黑色的而已。然后纵横规整好,划成现在的慕斯小蛋糕那么点大小见方。再在上面盖上塑料的.膜子,搭成一个小棚。将来,我们就会在每一块小方格里面,嵌上一粒发了芽的西瓜籽。盖上塑料膜。让这个西瓜籽在能够提供土壤养分,温度和湿度都比较适宜的小棚里面继续长大。长成西瓜苗后,我们就可以把一块块的“小蛋糕”,移植到田里面去了。自然田里的工作也是少不了的。在这些瓜苗到来之前,就得把农田弄成一垄一垄的,在每一垄上面还有铺好塑料膜,避免瓜苗移出小棚后冻着。就这样,瓜苗从我胳肢窝到了小棚,最后来到了条件更加粗放的农田里了。此时,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等着这些瓜苗不断的长大,开花结果。期间,少不了除草施肥。最令人难忘的还是在瓜田里,还会搭上一个简单的草棚,白天可以玩耍纳凉,晚上就要守着那些个偷瓜贼了。

西瓜成熟了,我们就要跟村里的其他农户,合着摇上一条带橹的水泥船,赶早就要摇乌镇北花桥堍边上的大码头上去叫卖。我母亲说的就是我跟着我父亲去卖西瓜的事情。

父亲经常会忙着给买瓜的那些人称重算账。我呢就守着一个打开的西瓜坐在瓜堆前边。父亲吩咐了,这个西瓜是让客人尝鲜的。母亲说我每次去了回到家都会生闷气,都会嚷嚷着下次再也不去了,可下一次又都会跟着去了。

这些新鲜上市的西瓜,乡下人是不舍得自己吃的,我们这些小孩子也是没有这个机会的。那个又大又甜的西瓜,尽管我没有吃到,当时的口水是告诉了我,这个西瓜一定是非常爽口美味的。就这样摆在我面前,我也不是完全不懂事,乌镇的这些镇上人,经常会来尝鲜,我呢,也不余遗力的吆喝着,有种黄婆卖瓜自卖自夸的意思,刚才我也说了,我一直吞咽的口水是不会骗人的。这些买瓜的镇上人,有几个尝过之后,很满意,又看我这个小孩挺懂事也怪可怜的,就会买上一两个,我呢借此就向父亲邀功,父亲就会来上一句,真乖。就又忙乎着张罗卖瓜了。

镇上的很多人,多数是只尝不买的,而且会从码头的这边拾掇着到码头的那边,既不点头说瓜好,也不表现出难吃。难道这就是大人?而且是镇上的大人?稚气的我好像懂了些什么。

要是过了晌午这些瓜都卖不出去的话,很多瓜都是会被扔掉的。因为被太阳这么一晒之后,一些西瓜都会自己爆开,有些搬上搬下整伤的会馊掉。起一个大清早,折腾老半天,饥肠辘辘,我们也就只能吃到些个爆开的热忽忽的西瓜。

瓜农的生活是艰辛的,作为农民的儿子既是有趣的,但又有着跟父辈一样的苦楚。

母亲说到我的闷气,大概就是我儿时最好的内心表达吧。

呐喊读后感 篇5

这是我第一次读一个女人的自传,没有莺莺燕燕的喧闹,没有生离死别的纠葛。单看书的名字,便知道里边肯定充满了苦难、挣扎和抗争。像很多人一样,我不害怕自己受苦,却不愿知道那些天可怜见的人们的痛。即使这已经成为了事实,并且写进了书里。

我想,我看不见,心里也就不难受。可偏偏那一行字让我看见了,“其实苦难并不总是导致伟大,相反,很多时候它毁坏了人的尊严,伤害了人的心灵,扼杀了天才的创造力。一切没有选择的行为,在道德上都是没有价值的”。这句话里有慢慢的负能量,却也是赤裸裸地揭露沉甸甸的事实。是的,它激起了我的共鸣,我认定这本自传是真诚的,幸好我没有错过这本好书。

这部自传体小说出自一个擅长报告文学的作家之手,却丝毫感觉不出生硬和严肃,就像张雅文在写作中追求的一样,看这本书就像是在听一位邻家阿姨不动声色地将她半生辛酸娓娓道来。这样的人一定是宽厚和温柔的,是经历过困难又超脱于苦难的人。她的故事注定不是悲哀的诉说,娟秀笔迹下散发的,是闪光的倔强。小说一开头就不落俗套,我读到的不是她的童年、少年、青年和中年,而是一次与死神的较量。正是搭了六根桥的心脏,成为这部小说诞生的源动力。张雅文又在以后的篇章中结合自己的报告文学作品,穿插生活经历、写作经历,让我直观地了解了这个浑身散发着光芒的小女人。她说话的时候,我好像坐在她对面;她写作的时候,我好像站在她旁边;她远赴俄罗斯战乱地区的时候,我好像跟在她后面。一切都真实而不造作。

她出生在一个贫寒人家。童年时候的每一次搬家,只是从一个穷山沟搬到另一个穷山沟。为了去上学,她顶着漫天大雪,在冰冻的土地上每天跋涉三十里地,几次险些丧命在大草甸里;到了体校,成为一名速滑运动员,她又被厄运击倒,频繁的伤病让争强好胜的她也无可奈何地选择了放弃;三十五六岁,生活开始一帆风顺的她又开始尝试写作,并且一定要发表出作品,一定要成为一名作家。她就是这么一个爱跟命运较劲的人。

她的生活没有离开过东北,从小在黑龙江的暴风雪中长大。大学时期曾经穷游过哈尔滨,见识了关外凛冽的寒风和坚毅的人们,他们生活得安然又充满激情,张雅文的个性是东北的冰天雪地造就的。小说里,她遇到的生死考验就有五六次,活脱脱就是现实版的死神来了。好在大难不死,也让她能够用一颗破碎的心脏继续前行。

苦难让她学会了感恩。他那始终怀才不遇、心高命薄的父亲,出身富贵又身有残疾的母亲,给了她所有的爱;打官司时给她提供内幕信息的神秘电话,她竟然也一直念念不忘;她的爱人,一直相互扶持,携手走过当年严酷的政治环境,她也会因为没时间做家务而自责。最让我感动的是那条大黄狗,正是它与狼群搏斗才救了她,她却因为自己的呼喊而自责。

苦难让她学会了抗争。我也能看到她,这个东北女人的直爽。因为自己的单纯和那个影视圈里的`各种黑暗的潜规则、不公平和嫉妒心,她被折腾得心力交瘁,身体几近崩溃。但她没有向浊流妥协,而是抗争,书中她敢于指名道姓地揭露,不就是一种勇气吗?而且,我也特意百度搜索了以下,确有其人,让我也看得痛快。

苦难让她学会了博爱。她的报告文学作品,都是在写平凡的,处于苦难中的人们,她要通过她的作品让社会去重视这些人群。有关于傻子村的,有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些作品与官方的宣传口径不一致,她也从不曾退缩,坚持了自己的原则,自己却屡遭刁难。她把她的书送给死刑犯,送他最后一程;她去过打死东北虎的两兄弟家中,给他们的父母所有可能的帮助。

古往今来,写自传的人太多了,大多是为了沽名钓誉吧。张雅文虽不是大人物,但她的这部自传体小说带给我的是真诚和震撼。她自己的“小人生”,反映的是“大时代”。摒弃冠冕堂皇的宏大叙事,她的娓娓道来让人觉得亲近,更重要的是,读了这本书,我以后可能会记不住张雅文这个人,却能记住她教给我的感恩、抗争和博爱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