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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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调查报告 篇1
一、我国城市旧区物业管理现状
课题组对目前我国一些城市在旧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现状进行了调研,具体情况是:天津市物业管理截至20xx年11月底已接管整治项目166个,1000.3万建筑平方米,分别占整治项目应实施物业管理个数和面积的39.9%和43.99%。
广州市老城区现已有99个旧居民区推行了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的事业型基本物业管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作用。目前,3个试点小区已基本引入了物业管理,小区的环境和居民的生活得到了明显的改善,这一物业管理模式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北京市在对旧小区实行综合整治后,按照现代的物业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吉林省白山市强化了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行属地化组团,区域化管理,改善小区整体环境。近年来市政府先后投入大量资金,由房产局牵头,对市区的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实施拆仓房建绿地、修道路工程。
邯郸市旧住宅区占有很大比例。据统计,全市主城区内共有各类住宅区392个,其中原由房产部门统一管理的、各单位自行管理的、产权混杂的旧住宅区就占323个。为彻底改变旧住宅区脏乱差的状况,20xx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用3年时间,不断加大力度,晋级升档,完成主城区全部住宅区的综合治理任务,大力推行物业管理,为广大城市居民创造一个整洁有序、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20xx年6月,长春市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整治旧区试点工作方案已上报省建设厅,结合物业管理工作现状,朝阳区湖东小区和铁路小区(建筑面积分别为34万平方米和3万平方米)被确定为旧区整治试点区域。
从以上各城市对旧区的管理来看,旧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已逐渐成为各城市关注的重点,但如何彻底有效地对旧区进行管理还有待研究、实践。
二、目前各地对旧区物业管理采取的普遍方法
现在旧区推行物业管理一般都是按照先治理后管理,治理与管理紧密衔接的原则进行。同时,各地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模式。
从管理模式上看天津市目前主要有三种:一是以房管部门成立专业公司接管为主,天津和平、河西、南开三区房管局都成立了局属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以市场化运营模式,取得一定成绩:共接管小区36个;二是以街道、居委会模式进行管理为主,红桥、河东、塘沽、汉沽四个区,共接管小区42个;三是以单位模式进行管理为主,河北、河东和大港区三区,共接管33个。
长春市对于老的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即“旧区”,将采取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的新思路。
在推进旧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广州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分类型、分层次推进,引导居民按自身的承受能力选择符合实际的物业管理方式。如推行了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的事业型基本物业管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作用。
北京提出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老旧居住小区的综合整治,动员产权单位、产权人、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出资改造居住区环境。在此基础上,通过试点,结合公房出售,摸索经验,建立不同形式的、适合老旧居住区特点的物业管理方式。
三、目前旧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几个典型问题
不管各地采取怎样的物业管理模式,在实际工作中都遇到了几个典型的难题,这些难题直接影响着居民对物业管理工作认可度和物业的正常运行,并制约着旧区物业长效管理,值得其它未实行旧区物业管理的地区注意。
(一)旧区物业收费低,收缴率低,物业管理企业不愿接管
旧区物业收费低,政府制定的物业服务基准价格偏低,物业管理公司入不敷出。比如天津市,针对旧区多年来形成的收费机制,天津市各区对旧区物业收费大致实行两种模式:一种是按建筑面积收费,一般不超过0.3元/平方米;另一种是以房型收费,大致分独单、偏单、三室,并根据提供的服务标准制定具体的收费价格,一般独单5~6元;偏单7~8元;三室9~10元;以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改造后的旧楼区还是以房型收费为主,可以看出,旧区收费标准无法和现有的普通商品住宅小区接轨。同时旧区物业管理还处于“福利”或“半福利”状态,业主观念尚未转变过来,不愿交费或少交费,物业收费率低,天津市平均收缴率仅为50%。多数物业管理企业难以做到收支平衡,经营非常困难。实际上旧区房屋及设施设备都急需维护与维修,物业管理费更需提高。而与此同时许多旧区的住户大多是低收入阶层和承租户,要想改变目前这种状况难度可想而知。
(二)维修基金严重匮乏
旧区许多房屋是房改房,房改后,按照商品房统一管理模式要求,必须提取维修资金,提取比例为房款的2%。而事实上,不少地方维修资金还得不到完全落实,追缴比较困难。再加上不少房改房房屋质量普遍较差;长期的低租金使房屋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养护,造成房屋完好率低、设备陈旧、老化,给维修造成了较大压力。另外还有一些私产旧房,由于过去交易手续的不完备,维修资金也没有按时足额缴纳。
(三)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人们的民主参与意识不高
虽然现在各城市对旧区的物业管理大都比较重视,而且也意识到了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但要在短时间内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也是不可能的,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针对旧区出现的新问题,逐步建立。现在许多城市已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在其中对旧区管理作了规定,如北京,相继出台了《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及即将出台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等;天津市相继出台了《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商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天津市旧区物业管理服务用房购置和管理规定》以及《关于旧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有关规定问题的通知》等;邯郸市出台了《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养护管理办法》、《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养护办法补充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邯郸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和《邯郸市原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分等级收费实行办法》,这些都值得各地借鉴。但同时,由于一些法律法规宣传不够,人们的民主参与意识不高,许多居民不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物业对这些行为又难以有效控制。因此,如何尽快制定适于旧区物业管理的制度以及如何使这些制度有效地得到执行,是值得有关部门考虑的问题。
(四)接管进度慢,物业管理形同虚设
在一些已综合整治过的旧区,可以看到自行车存放处、对小区的封闭、门卫的值班室等设施,但同时也注意到自行车存放处没有几辆自行车,人们还是按原来的习惯随处停放;小区虽用栅栏圈住了,但出口太多,挡不住出出入入的小贩;门卫值班室内没有门卫。另外,小区内没有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等,接管进度慢,物业管理形同虚设。治理与管理如何紧密衔接值得各地关注,不要将治理的成果付诸东流。
(五)新旧管理体制衔接难
过去,旧区的管理主要依靠街道居委会,同时还有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而现在实行新的`物业管理体制后,许多地区物业管理公司与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管理部门之间还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委托服务关系,出现问题,容易造成扯皮;街道基层组织的行政管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存在责任划分不明确、职能交叉重叠、互相争权现象。
四、我国城市旧区物业管理办法的框架设计
在对城市旧区实行物业管理的时候,必须分阶段、分步实施,逐层深入,要治理一个,管理一个,注重效果而不是数量和过程,要循序渐进,不可操之过急。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 做好旧区物业管理实施的准备
深入旧区进行物业管理的宣传,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针对旧区的一些具体规定),加深人们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对旧区的物业现状进行摸底(如产权情况、新旧程度、管理单位及现状等);摸清旧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需求(如居民对原有物业管理的评价、居民的收入水平、居民对新物业管理方式的认知程度等)。
2. 对旧区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物业管理办法
在推进旧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要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分类型、分层次推进,引导居民按自身的承受能力选择符合实际的物业管理方式。目前各城市采取的物业管理方式主要如下:对环境配套比较好,房子比较整齐,产权比较分散,住户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对物业管理需求较迫切的住宅小区优先进行整治,可参照新区开展现代化的物业管理;对配套比较差,房子比较旧,住户经济承受能力有限,对物业管理需求一般的住宅小区,以房屋维护为重点进行单项物业管理,随着条件改善,逐步增加服务内容,同时应注意选聘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这些管理,逐步纳入到现代化的物业管理上。
3. 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妥善解决易出现的各种问题
通过对旧区实施物业管理的城市的调查研究,目前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如下:
◎ 物业收费
要解决物业收费低、收缴率低、物业管理公司入不敷出的情况,可采取的措施如下:
(1) 明确业主公约。事先对小区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物业费可以实行低取费、菜单式,按项定价的方式)实行由当事双方协商确定,制定本小区的业主公约,同时应注意公约不得违反当地的法律法规。政府要给物业管理企业对违反“公约”的人有“罚”款权,这种“罚”款不同于“行政罚款”,而是要求违反“公约”人要对遵守“公约”人的侵害承担赔偿责任。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罚”款的依据是“公约”,“罚”来的款只能转入物业的公共维修资金和用于物业管理的费用支出,而绝不能进入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或“罚款”人的腰包。法院或仲裁机构对物业纠纷主要应依“公约”判案。“公约”不仅约束业主,同时也是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约束,在企业不能按要求管理物业时,业主同样可以依据公约的规定提出警告、“罚款”甚至终止合同。
(2) 在小区显眼的地方张贴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及对违反公约的处罚措施。
(3) 公有租赁住房应从租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单位要相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专业部门委托给物业管理单位承担绿化和道路养护的,有关部门应给一定的费用。
(4) 物业管理企业可就地吸纳下岗职工,享受优惠政策,降低运行成本,把有限的收入用在服务上,同时也解决了这些业主交不起物业费的难题。
(5) 以政府补贴的形式,作为资助特困家庭缴交物业管理费的专项经费。
(6)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7) 控制物业公司的进驻资格。在实行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一定要选择规模较大、社会信誉好、企业知名度高、管理人员素质高、管理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率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公司,这些公司的管理好,资源配置的能力强,直接管理成本低,从而即使物业管理费用低些也有利益可图。再者,公司管理得好,居民必然按时交费的就多,收缴率相应的就会提高。
(8) 加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沟通。物业公司平时应注意举办一些活动,加强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如不定期邀请社区有威望、较热心的业主座谈;“六一”儿童节组织有孩子的业主一起活动;为老年人举办书法绘画比赛;组织社区人们跳健身操等。别看举办这些小型的活动事小,但是它的作用和意义却不能轻视,通过一个个不同形式的活动,促使物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进一步的了解,有益于小区和睦气氛的培养,有益于不少问题的解决。
(9) 可以采取物业缴费社会化的形式,让居民把物业费直接交到银行,为居民建立信用体系,对那些有能力支付物业费却以各种理由拒交的业主进行制裁,同时,对物业公司也应实行信用机制,建立信用体系。如果物业公司不能履行职责,将拿不到管理费或少拿,以打消一部分按时交物业费业主的顾虑。
(10)政府应出台有利于旧区物业管理更优惠的政策,对积极参与旧区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给予补贴和扶植。如政府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同时拨出专款补贴给物业管理公司,保证物业管理公司能保本微利,在正常经营状态下不至于亏损严重而纷纷退出房改房物业管理市场,从而扶植物业管理公司接手旧区的物业管理,形成良性循环机制,待条件成熟时再按照市场化的模式进行运作。
◎ 住房维修资金
要想成功地归集维修资金,彻底改变传统的“以租养房、以租养人”的房屋维修管理模式,实现“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的现代物业管理的房屋维修模式,保证房屋及其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各地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 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本市居住区物业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用以保障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虽然现在有许多城市注意到了旧区维修资金的问题,但由于实施难度大,一些城市在政府规定中未涉及旧区维修资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便有法可依。
(2)加大旧区维修资金的归集力度。国家有文件明确规定:“旧有公房出售时,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因此,对旧区内公房转为私产的一定要进行维修资金的收取;对于还是公有租赁住房的应尽快制定维修资金统一归集的办法,使它们也纳入住房维修基金,进而形成统一、可靠、有效的住房保障机制,不断完善资金缴存程序,简化手续,使新老政策尽快并轨。同时还要对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进行整合。
(3)建立完善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维修资金涉及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归集要有一套严格的制度,设专门的管理机构。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方面,广州市大力推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一户一存折”和“维修资金专用卡”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即每一业主都有维修资金专用账户,广大业主能随时了解、监督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并由专门的部门监督管理专项维修资金,以维护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值得各地借鉴。
◎ 理顺各部门的职责
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及供水、供电等到部门的专业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搞好物业管理单靠一家不行,只有充分发挥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心作用,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才能实现。
在处理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的关系上,要充分依靠街道、居委会。物业管理是社区管理的基础,是社区服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力量。要在街道、居委会的配合支持下,理顺小区管理体制。
在处理物业管理和供水、供电等部门的关系上,可按照新小区的办法进行管理。同时业主委员会是物业小区(大厦)业主民主协商、自我管理、平衡利益机制的组织。政府主管部门应积极指导业主筹备小组召开业主大会,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按照新小区的管理方式促进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双向选择、合同约束机制的发展,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
总之,在理顺物业管理和其他各部门的关系上,应以物业管理为主,其他各部门为辅、积极配合小区的物业管理,改变过去存在的环境差、服务差、管理差的小区形象,为老百姓创造和保持一个安全、整洁和舒适的居住环境。
物业调查报告 篇2
我们知道居民小区是市民生活的主要场所,与城市居民生活息息相关。良好的小区环境,和谐的人居氛围,既是市民健康素质的体现,也是城市文明的彰显,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健全的物业管理。在实习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小组对益阳市的物业管理市场进行了初步的调查。此次我们主要通过实地实践调查、询问该区居民以及到小区物业公司走访询问等方式开展。
一、益阳市调查小区的基本情况
为了了解益阳市的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我们主要调查了梓山苑小区、中天国际花园和龙洲汇龙苑,针对我们此次访问的那些小区,我将逐一进行分析。
先以梓山苑为具体例子。梓山苑国家安居小区(以下简称梓山苑小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由益阳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建设的我市第一个国家安居工程项目,是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扶持中、低收入阶层中住房困难家庭安居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1998年完成第一期工程,并开始第二期工程建设。是经济适用房,梓山苑小区是一所具有齐全的生活配套设施的小区,小区位梓山苑小区位于益阳市朝阳开发区内,在风景秀丽的梓山湖公园东侧。物业管理费为0.18元/平方米,小区拥有80东住宅。
该小区物业存在以下不足之处:1.由于小区建设的定位是经济适用房,所以建设密度较高。 2.进门口有板报宣传:建省级文明城市,建温馨美好家园,朝阳路社区创省级文明城市平安社区工作。但是小区内的宣传栏上贴有大量广告,没有人进行管理和清理。
3.小区三处地方配有小型的健身设施但是规模较小和设备较少。 4.保安管理不严,小区对外来人员的进出不进行管理,小区分配有两个保安室,前门的保安为24小时值班的,后门则天黑就会下班。仅有一个保安巡逻。并且只有进门口有一个摄像头,防盗报警系统不到位。
5.绿化设计较为简单,不少绿化区域被居民私用做种菜的菜地了6.询问该小区居民,小区存在偷窃事件和起火事件,但是物业公司为给与合理的答复也未进行处理和改善,小区内的消防设施不齐全,而且已有的设施未进行修缮和维护,以至于消防栓起锈都没有进行更换或者处理。而且小区内仅看到一个生锈了的消防栓。 7.小区内仍存在空置率
8.小区管道布置不合理,造成漏水、滴水和地面积水;小区支干道路、宅前道路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小区公建配套用房及房屋本体屋面、楼道墙面等公共部位陈旧、破损严重小区垃圾桶大部分已经因老化脆化而损坏,没有进行及时更换而且没有分类,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的垃圾堆在一起
9.没有统一的安装空调的位置,空调摆放不整齐10.小区物业管理中心相对简陋,机构设置较为简单,只有设有主任、副主任、财务室、保洁、保安、绿化这七项职务。
11.小区新的业主委员成立不久,新的业主委员会的头一次业主大会在八月份召开完毕。
总的说来,该小区的建设和设计均较为不合理,列处于经济适用房当中,整体物业水平不够,只维持了基本的清洁和日常的保安等生活基本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待居民的投诉和居民的困惑、问题未能进行及时有效的解决。物业管理公司本身机制不够合理也是物业水平上不去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他所提供的服务与其所收的物业管理费还是相当的。梓山苑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相对于其他小区来说是相当低的,比如说,龙洲汇龙苑的物业管理费小高层是0.6元/平方米,电梯高层是1.0元/平方米。当地居民表示,如果物业管理公司能够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的话,居民愿意增加物业管理费。
由于小区建成年代较久,物业管理基本管理已经成型,小区的基本配套设施、生活设施较齐全,有小型超市、菜市场、水电修理、美发、红十字会、诊所、按摩、服装等。小区内还有一所小学,还拥有民办幼儿园。小区道路较干净,达到了小区居民的要求,并得到好评。小区居民保持卫生也做的很好。小区较为安静,适合居住。小区的供配电、电讯、电视、燃气和给排水均由地下管网系统入户。一楼设有应答防盗门和信箱。标有安全标志“学生出入,车辆慢行”、标有提示牌:“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小区内有一个小型的人造湖,湖的周围种有柳树,湖上有小桥,湖面还算干净。
然后简单介绍下其他一些小区如新建成的中天国际花园和龙洲汇龙苑,它们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绿岛物业管理公司。
中天国际花园位于益阳市城市主干道桃花仑东路,赫山庙地区。项目建筑面积66000平方米,由沿街的一幢综合楼及四幢小高层住宅构成。其建筑采用新古典主义三段式风格,融合了西方建筑语汇与东方神韵内涵。项目地处市中心,生活配套齐全,生活设施应有尽有;益阳商业步行街、步步高超高、金鸿百货、国美电器、肯得基、赫山一小、益阳师范、益阳三医院、菜市场、银行、移动、餐饮、娱乐等配套一应俱全。
由于该小区是新建小区,所以设施设备为新的,绿化和小区设计布局还是很好的。小区的外墙搭线、空调摆放安装也有很统一。应该提示的地方均设有黄色警报线和提示牌。但是楼盘还处于尾盘销售时期,物业管理中的保安措施还是存在一定的漏洞。经我们实地调查,小区内没有垃圾桶,只有一个角落有一个垃圾站。而且小区内的消防栓也只有两个,小区巡逻人员的签到处位于楼盘后面的一个墙上,显得很不合理。小区保安不过问小区人员的出入情况,小区出入比较不规范,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龙洲汇龙苑,地处益阳市赫山区中心地带,龙洲路凯莱商务酒店的对面,与桃花仑路和益阳大道形成黄金三角的格局,交通十分便利,生活较为配套完善。项目毗邻赫山商业中心与益阳高端商业动集的华天商圈,华天大酒店、凯莱商务酒店、步步高百货、肯德基、新一佳超市、沃尔玛、钻石王朝、罗马大帝、等均位于项目周边,项目还将修建临街商业区,能较好的满足业主生活的各种需求。该项目的一期工程基本入住,配有24小时的保安制度。保安对于进出的人员会进行严格的查控,保安防盗措施和报警系统相对处理的不错。但是由于二期工程还在建设当中,对一期的居住还是有一定影响的,比如建设的垃圾和灰尘使得道路不是很干净。一期只有两栋小高层,建设面积相对较少,公共休闲面积、绿地面积也相对较为稀少。小区内的消防设施也很少。
二、我市小区物业管理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益阳市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完善以及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小区物业管理矛盾也日渐突出,其中既有业主和物业企业主观上存在的问题,也有客观环境制约带来的问题;既有历史遗留的老问题,也有发展中产生的新情况。
总的说来益阳市的物业管理的发展不是很快,居民对物业管理的.概念也很模糊,物业管服务质量一直提升不上去,物业管理公司对待业主所反映的问题也不进行及时的处理,致使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存在相当大的不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物业服务态度有待提升,物业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我区物业公司数量虽不少,但规模不一,发展不够规范,仍处于初级市场阶段,还没有普遍实行招投标制度,企业与业主的双向选择机制尚未全面形成。某些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缺乏客户至上意识,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用语不文明,服务行为不规范,对业主的正当要求不能满足,对业主的投诉也置之不理,更谈不上主动帮助业主排忧解难。物业管理公司如果只是收了钱只搞搞卫生,那样还不如直接聘请清洁工。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明确自己的职责,履行自己的责任。
第二:居民的物业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物业企业运营难度增大。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认识不到位,个别居民仍然觉得物业管理是你们要搞的管理,我干嘛要花钱买买别人来管我,还没有完全明白“花钱买的不是管理而是服务”的意识,有的居民认为只要缴纳了管理费,物业公司就必须处理业主遇到的任何问题,特别是开发商遗留的房屋建筑质量问题一并转嫁到物业企业身上,给物业收费带来麻烦。收费困难已成为不少物业公司运营中的一个难题。几年来,物业收费标准一直没变,但保安、保洁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断上调,使物业运营成本进一步加大,企业拿不出高薪来聘请人才,也不能开展良好的培训,于是就造成从业人员素质偏低,能力得不到提高,导致物业管理服务无法良性发展。
第三:部分小区设施不配套,检查维修十分不及时。由于历史的原因,老旧居民小区基础设施不配套,安全防范设施匮乏,大多是敞开“不设防”住宅小区,无法实行封闭管理,小区环境秩序混乱,治安案件时有发生。小区绿化布局不合理,常年失养,地被植物逐年减少。收费率低,物业企业基本上只是对小区进行维持型管理。小区支干道路、宅前道路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小区公建配套用房及房屋本体屋面、楼道墙面等公共部位陈旧、破损严重。地下管网不畅,经常出现下水堵塞或雨天积水问题。居民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逐步老化、损坏,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维修、改造的资金还没有保障。如改造、维修不能实行,将导致今后这些小区的基础环境越来越差,严重的话会形成恶性循环,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就是新建的居民小区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问题,为物业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第四: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没有很好的理顺。有的居委会把本身负担的计划生育、宣传等工作,交由物业公司来代替,物业公司很有怨言。个别外地入区物业公司与居委会配合不够,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工作的开展。不少小区仍未按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部分业主委员会不是经过全体业主选举产生的,监督协调职能弱化,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和有效代表、维护业主利益业主委员会流于形式。很多小区业主主人翁意识不强,放弃物业管理自主权,对成立业主大会参与物业管理漠不关心。业主大会召开难,作用发挥不够,业主委员会并没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管理,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因缺少沟通而无法解决,为小区物业管理和发展带来隐患。
三、针对前面的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
(一)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的学习,提高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大力发展物业管理事业不仅是保障市民安居乐业,建设全国最好开发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而且是树立城市良好形象,增强城市吸引力,改善投资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增加就业岗位,给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再就业机会,缓解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发展服务业,增加第三产业总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亮点。区有关部门应当从战略高度,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统筹协调,重视物业管理,抓好物业管理。
(二)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提高业主自治能力。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的工作职责和资格认定。保障业主委员会能够正确和有能力的履行职责。同时为切实保障业委会的正常运作和发挥积极的作用,还必须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保证业委会工作的公平性和及时性。二是建立并严格执行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沟通制度。物业管理企业要摆正位置,尊重业主委员会的意见,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定期汇报,听取意见,切实改进服务质量。业主委员会也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要求做好宣传、解释、协调工作,发挥自律作用,团结和引导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和各项管理制度。
(三)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不可替代,需要互相配合。要明确物业公司不能承担本由社区居委会负担的工作,社区居委会也要根据自身职能,协调搞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形成企业、业主委员会、居委会三方紧密联接的共同体,形成合力,管理服务效能才得以充分发挥。
(四)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知道物业管理服务重在“服务”而不是“管理”。因此要加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首先,继续深入开展创优达标活动,鼓励物业管理企业拓宽服务领域,开展特约有偿服务和家政服务及电子商务配送服务,满足小区居民不同层次消费的需求。其次,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同时加强对作业层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服务意识教育,使各企业真正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理念。然后,物业管理企业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投诉处理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查办及时解决。还有,在智能化管理系统、电子商务等开发上加大投入,促进物业管理科技含量的提高,努力满足群众的需要。
(五)不断改善小区物业管理的公共设施。增加投入,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设施的改造力度。尝试采取居民参与设计、投资和建设的公众参与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的积极性。所需的资金,建议从城市建设维护费中拿出一部分、住宅开发商与业主各自分担一部分,逐年逐步地有计划地实施改造,为实施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六)做好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首先应该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重点宣传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和优秀物业管理企业、优秀物业管理人员的先进事迹,争取获得广大群众对物业管理这一新兴事物的理解和支持。其次,要宣传业主对房屋产权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增加业主的自觉维权意识。再次,增加物业服务内容透明度的宣传,对管理规章、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都要在小区内的布告栏内张贴或以其他方式让业主知道。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思想观念的更新上,尤其要确立住户向业主、单位公管向小区物管、无偿服务向有偿服务的转变意识,既有房权、利益的转换,又有义务、责任的转换,从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良好条件。
四、收获体会
通过此次实地调查走访,我们主要调查小区环境和物业管理情况,我获益良多。我对益阳市一些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在这一过程中,我学到了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业务知识,丰富了所学的专业知识。我们了解到益阳市物业管理方面的一些现有状况,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我们应该多向物业管理已经成熟和发达的城市和小区学习他们优秀的管理理念和服务方式。此次实践调查活动不仅提升了我们的社会实践,自我管理能力还培养我们团结协作的精神,社会实践调查绝大多数不是一个人所能承当的,而是需由多人合作的才能完成的。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身为大学生应该礼貌待人,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素质,以良好的风貌和真诚的心去与人交流和沟通,才能获得有效的信息。
物业调查报告 篇3
物业管理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居民对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我社区虹桥一、二村自去年经老小区改造后引进物业进驻小区管理已一年时间了,针对一年来物业管理情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调查与思考,现将调查情况分述如下:
一、一年来物业管理取得的成效
1、物业管理观念日益得到重视。由于物业管理联系着千家万户,与居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已成为政府、社会、居民关注的热点。随着我市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会不断提高。所以,居民、社会、及政府对住宅小区的管理要求也随之提高。现在是否有一家拥有品质高、服务好、信誉佳的物业管理企业来为住宅小区服务已普遍成为居民百姓购房时重点考虑的内容了,开发建设单位同样也经常把小区今后拥有优良的物管企业服务作为其售房时的一个重要卖点。在小区交付入住后,广大居民百姓也非常关心其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状况,开始积极参与到小区内的各项物业活动中来。同时,政府也不断加大力度,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老小区环境,将其纳入物业管理范畴。整个社会对物业管理的意识和观念相对前几年来说有了很大的改进,物业管理日益得到大家的关注和重视。
2、老小区物业管理有了改善。为改善旧住宅小区的居住环境,实现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和环境改造的目标,我市近几年投入大量的资金,加大了服务水平。
3、业主委员会过分强调维权,忽视对业主责任与义务的教育。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全体业主的“代言人”。目前,一些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在维权中却采取了不正当的形式,忽视了法律法规允许的维权范围和形式。业主委员会也忽略了自身对业主的教育和引导责任。
4、物业管理收费较难。一是对服务不满抵制交费。业主对服务的.不满,常常以不交物业费的方式表达。如虹桥一村二村物业费收取率为78%。二是低收入群体经济承受能力有限,不愿交费。三是老小改造遗留问题影响交费。业主对房屋质量缺陷等开发遗留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不满,直接影响着物业费的收取,有些居民因对改造质量不满、没有停车位等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而拒交物业费。
二、对策措施和建议
1、加快物业管理法制建设,完善物业管理政策。同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尽快制订一些符合老小区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政策制度体系。使物业管理尽可能地有法可依,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
2、大力搞好物业管理宣传,优化物业管理环境。随着我市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会不断提高,城市的品位和城市的档次也在提升,所以,居民、社会、及政府对住宅小区的管理要求也随之提高。因此,我们社区要从管理的角度来讲必须对物业管理有一个更高的标准,将物业管理的各项要求、有关法规政策,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向居民、社会、政府解释、公布。让广大群众了解什么是物业管理,它的要求是什
物业调查报告 篇4
摘 要:本文通过对物业管理纠纷的成因进行分析,进而从企业角度提出解决此类纠纷的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物业管理;收费;纠纷
物业管理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聘请,对城市住宅小区内的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开展维护、修缮、整顿服务以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作为物业合同的一项主要条款,服务收费关系到每一个业主的切身利益,是现今物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也是物业纠纷中涉及最多的问题。
赢利,是每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而物业管理是一个微利的服务性行业,企业是否能够正常运作,通过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向业主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但目前,不少物业管理公司却因收费难而处于亏损状态,并直接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纠纷问题
一、认清纠纷本质,找出根源
据调查显示,开发商遗留问题,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与收费不符,社区共有财产权属、收益等问题不明晰,是物业纠纷的三大类型。在物业管理纠纷中,有约80%是开发商遗留问题引发的,也就是说多数情况下是物业管理公司在替开发商承担责任。另据网络在线调查显示,56.63%业主遇到物业纠纷时都是采取“拒交物业费”,物业纠纷案中因欠费而上诉法庭的竟高达九成。导致物业纠纷案迅速增长的有以下主要原因:其一,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是物业管理纠纷不断增长的根本原因;其二,物业管理市场欠规范,建管不分的管理体制,是引发物业管理纠纷的根源;其三,部分物业管理公司角色错位,服务不到位,存在物业服务质量与价格不符,是物业纠纷的核心所在;其四,业主的消费观念、消费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部分消费行为不规范、不文明。
二、事前积极防范,消灭导火引线
笔者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在消除物业纠纷方面,需要侧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提议加强物业立法。加强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建设是当务之急。目前物业管理方面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无法求得法律上的依据,如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问题、地下车库、地下室等共用设施和共用部位的权属问题、电梯费的分担问题等,由此也必然带来执法环节上的不统一,应提议相关部门尽快完善。
2.提高业主履约意识。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往往通过签订一份具体明确、内容详尽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来规范、约束双方的行为。但是,一些纠纷当事人缺乏起码的法律常识,尤其缺乏合同法知识,在订立各种服务合同时,合同应属哪一类都没有分清楚,以致在合同履行时发生纠纷;有的纠纷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签订了《业主公约》、《物业服务合同》之后不认真履行,甚至故意侵犯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酿成纠纷;有的纠纷当事人有意或无意地将不同主体间的法律关系相混淆,把原本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法律关系转到物业管理企业而引发纠纷。例如,业主购买房屋后出现了房屋质量问题,应向售房单位追究责任,但一些业主却找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其承担责任,这样就混淆了合同关系主体,自然要发生纠纷。因此,我们应当想方设法地通过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业主的履约意识及能力。尤其对于那些对物业管理内容确实不了解的住户,物业管理公司更应详尽解释条款内容,使住户在明确条款内容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可以有效防范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3.规范企业自身行为。现实工作中,物业管理企业在遇到服务纠纷时,总是强调外部的原因多,强调自身的原因少。物业管理公司中的管理制度、员工素质、服务质量等,也是造成物业管理纠纷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具备应有的物业管理资质;规范企业自身行为,重点启动物业管理培训工程,确保所有物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进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从业素质,通过信息交流、培训、宣传等工作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推进管理运作规范化,为业主提供品质到位的管理服务,否则企业很难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下去。
4.引导业主合理预防、解决纠纷的意识。
一是做好“约在前”,加强业主对《业主公约》等公共条款的理解和遵守等问题。很多人在购房时,往往将关注点放在了购房合同上,却忽略了对《业主公约》的了解,以致对“物业管理有哪些内容”、“小区停车位的收费标准”等问题的理解比较模糊,待到发生纠纷时才认识到购房时对相关物业管理内容的不关注,但为时已晚,只能通过“拒交物业费”的抗争手段来维权。
二是做到“和为贵”。常见的物业管理纠纷处理方式,概括起来有四种:自决与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在有法可依之后,越来越多的业主在解决纠纷时,从传统的行政救济轨道转向了求助法律。但是业主实现这些权利时却总面临着个体难起诉、维权成本大等难题,形成了业主诉讼“立案难”、“审理难”、“判案难”的三难局面。考虑到诉讼的时间、精力成本太高,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引导业主尽量不选择上诉这个途径。例如曾经有一个别墅区,由于业主对车位挤占现象不满,与物业管理公司武力相争,在小区内外悬挂讨伐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的横幅,甚至还砸了开发商的售楼处。开发商对此很无奈,为卖房而将房价打了八折。为此,每户业主因房价不增反降造成的直接损失至少达20万元。可见,业主维权时,可以引导其用建设性的方式,而不用破坏性的对抗形式。如果不改变维权方式,受损害的还是业主自己的权益。同样,在物业管理发生纠纷时,物业管理公司也应避免过激行为,尤其应当明确的是物业管理公司无权进入住户房内强行割除防盗网、拆除隔墙及拆卸铝合金门窗等行为,这些只会更加速矛盾纠纷的激化。因此,解决矛盾纠纷还是要“和为贵”。
三是依法维权。不论是何方违约,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通过人民法院诉讼或向有关城市管理部门申请解决双方纠纷将是最佳途径。北京青春无限纠纷案的一审胜诉,告诉我们在适当的时机选择“依法维权”是彻底解决物业纠纷(尤其是开发商遗留问题引发的纠纷)的快捷渠道。据负责该案诉讼的杨安进律师介绍,青春无限小区是北京房开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开发的一个危改项目,业主入住一年多,开发商仍拒不办理房屋产权证、不铺设天然气管道,无法开通天然气,为此业主们依靠法律提起诉讼,进行维权。由于业主们团结一致,积极搜集证据,配合诉讼,诉讼过程极其顺利,仅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青春无限小区的业主每户平均获得了开发商的赔偿违约金5万元。这也是一起典型的由于开发商遗留问题造成的物业纠纷,但因采取了按法律程序办事,顺利快速地解决了纠纷。总之,无论是物业管理本身,还是法律审判执行活动,都应当在合法的前提下,以人为本,维护和谐。
四是协助成立纠纷协调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应重视和发挥业主的自治自律精神。很多业主拖欠物业费与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有关,因为缺少一个代表来与另一方来商议。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凡社区入住过半的就要成立业委会;凡从第一个业主入住社区计起的两年后,必须成立业委会。积极协助确立业主委员会的法人地位,有利于发挥业委会在协调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业主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公开,但是单个业主没有资格去物业管理公司清查帐目。只有业主委员会有资格去核实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在此情况下,业主不积极、社区居委会不参与、街道不指导等因素还导致业主大会成立难,即使已经成立的也因为在实践中随意性很大,业主自律机制不完善,很容易引发矛盾纠纷。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首个社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成立也是解决物业管理纠纷问题的另一条好思路。
一、成因分析
物业管理收费关系的矛盾是多方面因素引起的,如物业管理理论研究的落后,政府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管理不当,缺乏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等等。其中,物业管理收费体制本身存在的问题尤其关键。
1、物业管理缴费的主体不明确
随着物业服务种类的不断推陈出新,接受服务的对象也由单一走向了多元,个性化特约服务已从公共性服务中游离,只提供给有特殊需求的业主,由此产生的费用当然应与公共性服务费用分离。但现有的规定没有区分物业服务的种类,缴费的义务由具有普遍意义上的“业主”承担,只体现出“谁享受,谁付费”的原则,导致业主常常在使用缴费和收益管理上与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矛盾。
2、物业管理收费的内容和性质不明确
现阶段物业管理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物业服务费的收取,如果物业管理公司能够科学地计算其支出并透明地运作,那么物业管理费将不难收取,但事实并非如此。另一方面,物业管理公司过多地承担了社会公用部门的责任,一些本应由社会公用部门向业主直接收取的费用也责令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收取,使得物业管理公司扮演了“第一催款人”的角色,客观上容易造成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摩擦。
3、管理收费的标准模糊
由于现有的住房制度从福利型向市场型过渡,适应各种经济承受能力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福利房等同时并存,使得物业管理收费的标准变的十分复杂。目前国内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主要以住宅档次来划分,而住宅档次本身就是很模糊的概念,各地政府对此的规定也是不尽相同的。由于制定物业管理收费价格的渠道不一样,没有统一的原则,一般业主很难全面了解,在具体实行时就容易发生矛盾。
4、物业服务质量难于界定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只规定了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由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由于物业服务本身存在项目多、标准难以量化等特点,而且该行业处于发展阶段,尚未形成比较合理的同一行业规范,给本来就对物业管理服务认识尚浅的业主带来许多困惑。这些因素都容易引起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误解,造成矛盾。
5、对服务不满,对受约束不满
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说到底是一种市场交易关系,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出售)约定的服务,业主向企业支付约定的费用(购买服务)。若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合格或业主认定不合格,业主最常用的抗争手段就是拒交或拖欠费用(法律上可上升到履行合同抗辩权)。另外,作为产权人的业主,原本拥有对物业管理的决策权,但其在物业购买和使用过程中经常感受到的只是接受管理与约束。对外来的这种管理约束不满,也是业主拒交、欠费的重要原因之一。
6、其它一些原因
如对收费标准、项目、方式等不满。由于信息不对称、业主自身理解的偏差和接受服务的偏好不同,加之确有物业管理企业为一己之利巧立名目乱收费的现象,业主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项目和收费方式(预收、代收等)不满的情况较为普遍,也会因此拒交服务费。
邻里关系等问题引起。在不少业主的观念里,物业管理企业是全包全管的管家,小区里诸事物业管理企业都应管好服务好。诸如楼上业主装修引起地板漏水、渗水,楼下业主排放油烟,邻居放音乐、装修发出噪声等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业主都可能归于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好、失职,以此拒交费用。
特权思想作怪。有极少数的业主不交费用,纯粹是因为特权思想作崇,这类人依仗对物业管理企业制约的特权,或与发展商的特殊关系,长时间“吃霸王餐”,赖账不交费用。
受人传染、唆使。业主欠费的直接结果就是导致服务项目减少或品质下降,这样就很容易给规规矩矩交费的人找到口实,以样学样。也有部分小区,一些人会以种种理由唆使他人拒交物业服务费,以达到驱赶物业管理企业或其他目的。
此外还有多方面的宏观和围观层面上的原因。
二、对策分析
物业管理纠纷多的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对于物业管理认识不足,各方当事人法律地位不明确,而这些又是现有的物业管理模式以及相关法律规范不健全尤其是对物业管理中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规定不明确导致的。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建立一个完整而合理的物业管理收费体系。
1、深入了解欠费原因,加强与业主的协商沟通,依理依法说服
正如前面所说,业主欠费各有原因,企业应多走访欠费业主,深入了解情况,针对性地多做说服沟通工作。对那些不了解情况、不理解收费道理、不明白收费用场、误解物业管理企业要为建设环节负责的欠费业主,经过解释说服大多数是能够改变态度的。
2、借助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的力量
业主公约是由业主共同订立的有关物业的共有部分和共同事务管理的协议,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按时依约交费是业主公约规定的每个业主的应尽义务。物业管理企业应充分重视业主公约的作用,宣讲业主公约的精神,积极协助业主组织督促业主履行业主公约,发挥业主公约的基础制约作用。同时,可以诚心诚意并理直气壮的要求业主委员会履行《物业管理条例》赋予其帮助企业追讨欠费的义务。
3、争取业主工作单位、居委会等外部因素的帮助
有时候直接出面交涉无效,另辟蹊径效果可能截然不同。如求助于业主工作单位、居委会等外部力量的帮助,往往能使问题迎刃而解。生活中就有物业管理企业借助于社区小学对学生的宣讲追讨欠费成功的例子。
4、服务项目、流程设计上力求能够区分
如前所述,在一个物业区域,常规性的物业服务类似于公共产品,而公共产品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容易搭便车消费,要剔除单个搭便车消费者的成本很高。所以物业管理企业要想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对无故欠费者以有效制约,就必须在服务项目、流程设计上力求能够区分,这样就便于像电信服务商等一样,一旦遇有无故或恶意欠费者,马上即可终止对其服务。
5、改进服务、计费方式和收费办法
即企业可以尝试提供弹性服务项目,按项目收取服务费,公开收支账目,给业主以更多、更灵活的选择权和知情权,让业主充分享受到对物业服务的控制权,从而增强交费的主动性。另外企业在具体收费服务时应及时通知,在交费时间、收费方式等方面给业主提供真正的便利。
6、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严格依约行事
即从一开始就制定双方权利义务明晰的服务合同,详细明确的约定服务范围、项目、标准与收费方式及违约处罚办法等,为后期减少纠纷、方便纠纷解决打下好的基础。这也是在许多外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企业与业主在解决相关问题方面可以着重依赖的途径。
7、在必要催缴的程序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虽然法律解决是一种成本很高(费时耗财伤感情)的办法,但为了对付一些钉子户及不给他人树立榜样也必须采取。可以几个欠费对象一并起诉,并在胜诉后作适当宣传,以传递与无理欠费决不妥协的信息,让少数犹疑者不再心存侥幸。
以上主要是从企业层面探讨解决物业服务收费纠纷的办法,要想全面根本上解决物业服务收费问题,必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社会各个方面的工作,在改变居民消费观念、改变从业人员服务观念;培育充满活力的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细化服务标准;完善立法,改进司法,加强执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等多方面付出努力。
三、结论
第一、重视对内管理。良好的内部管理,是企业生存的保障。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岗位安排,合理的部门划分,引进专业技术强的管理人才。打造一个优秀的团队,这一点对对于正在形成中的城市花园物业管理是极为关键的。第二、强化对外服务。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立体式人性化服务,为业主创造安全、舒适、便捷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企业的良好形象,打造物业的经典品牌。四、同发物业求生存,促发展同发物业由于开发较早,管理几次变更,历史遗留问题严重,使其生存处在举步维艰的地步。首先,物业陈旧,房屋、设备维修压力大,许多与业主的矛盾,物业是没有能力解决的,这就更加加剧了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其次,同发物业与公司关系错综,使得其在业主与公司之间艰难的生存。对于同发物业独立生存将是其面临的重点问题。因此,必须在尽量压缩成本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为业主服务,并且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以求的生存促使企业正常运行。总之,物业的品牌之路,尽管面临一系列的问题,但这必将是一条康庄大道,也是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必将取得成功!
解决物业管理收费纠纷问题,有利于物业管理工作正常地开展,有利于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有利于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加强解决物业管理收费纠纷问题,促进物业管理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具有现实的意义和很强的紧迫性。
物业调查报告 篇5
天津东方海陆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是天津港第一家合资的专业码头装卸公司,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船舶装卸业务,同时提供订舱、码头内拆装箱、空箱管理等多元化增值服务。东方海陆坐落于天津港北疆港区东部,拥有4个专业化集装箱泊位。下属部门有技术部 操作部 行政部 财务部 物业部 人事培训部 而物业部作为服务行业来说,应该把业主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政府部门有“群众无小事儿”的服务理念,我们也应该有“业主无小事儿”的服务理念,这也适用于我们物业企业。
一个好的物业公司,该具备哪些工作能力和素质?哪些细节是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服务中容易忽略的?如业主投诉处理、社区安全维护、物管公司的专业性和知名度、维修基金运用合理性、物管人员素质、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社区文化建设、公共设施管理、绿化管理、创意服务等方面进行全方位介绍。 为此我对企业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考虑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1 物业服务
“以人为本”才是正道
“以人为本”是物业服务的根本理念。“以人为本”的物业管理,其实就是要做到充分为员工解忧,以广大员工的利益性、便利性为出发
点去进行公司物业服务。关于物业公司的调查报告
在现阶段,企业对物业服务的需求已经扩大,仅仅是基本的服务已经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物业公司必须进行自我增值,为业主度身定做多样化的服务形式。
2 增值服务关于物业公司的调查报告
“创意”考验用心程度
创意服务是在贴心服务基础上的一种增值表现。在房价高企的今天,购房者多是以改善生活条件、追求生活享受的多次置业者,因此,他们对物业管理的质量和服务种类都极为看重。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众多开发商都意识到,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如何,将直接影响到 业主是否住得舒心。如在元宵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举办许多活动,在增加业主过节气氛的同时,也使业主加强了对社区的认同感。
3 及时响应
必须要做到及时、有效。无论建议是否合理,物业管理人员都应以理性的思维耐心倾听、
询问。在受理了业主的维修通知之后,受理的人员应迅速及时处理。
4 物管技能
员工实际技能决定公司专业性
物业管理涉及治安、绿化、保洁、家政、房屋及机电维修保养等,这些项目都是专业性很强的独立行业。事实上,专业性是指物管公司
里的工作人员实际技能。拿电梯来说,如果一个载人电梯突然出了故障,如果物管公司能够拥有一定的技能,就可以及时救援业主,为 业主提供更加安全和可靠的生活环境。拥有一支既有技术又懂管理、还能提供细节服务的专业级物业管理队伍,这样才能赢得了业主的称赞。
5 公司绿化
绿化管理要因地制宜
小区特定的环境决定了绿化保护必须作为物业管理的首要任务来抓,具体措施包括通过宣传、报道等方式来提高小区居民爱护绿地、爱护家园的意识。其次,绿化养护也很重要,绿化养护既要做到勤,又要注重科学。
6 物业维修基金
做好物业维护最重要
物业维修基金的动用,在物业管理的有关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需要得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对物业管理公司来说,在这一过程中,重要的是做好物业的维护,如果出现问题则要作出公正的评估,为业主提供合理的建议,才能在自身的角度上保证物业维修基金的合理运用。并且将维护基金“还之于民”。
7 企业文化
“提供安全、舒适的办公环境,善尽企业责任,共享经营成果”
“顾客第一,服务第一,行动第一”
8 物管人员素质
高科技设施呼唤高素质人才
早期的物业管理很简单,仅仅为户主守楼、护院、收发信件、代收水电费等等。而现在,大量新材料、新技术在建筑工程中运用,大量高科技、智能化的设施、设备进入居民住宅,进入楼堂馆所,从而使得物业管理的'范围已扩大到小区安防、清洁、绿化、工程维护、财务统计、社区文化等多个方面,内容涵盖智能化监控、计算机管理、消防巡检、交通指挥、管网维修养护、设备的保养与使用及更新等等。没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很难实现现代化的物业管理。
一、企业行政管理的功能及其要求
行政管理工作可以说是千头万绪、纷繁复杂。企业行政人员每天都面临着大量的、琐碎的、不起眼的事务。但是,这些事务只不过是行政管理这棵大树上的枝枝叶叶而已。概括起来说,行政管理在企业中主要有管理、协调、服务三大功能;其中管理是主干,协调是核心,服务是根本。究而言之,行政管理的实质就是服务。
专门的行政管理部门(通常称为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行政人事部之类)担负着企业行政管理的组织实施、具体操作,是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部分、一个环节,是整个行政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小系统。
行政部门应该兢兢业业、认真细致地做好种种行政事务工作,把领导和员工从繁重、琐碎的行政事务和生活琐事中解脱出来,可以集中精力、轻装上阵,研究国内外市场形势,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探讨公司的组织架构,任用公司的各级干部,实施公司的经营方针,解决公司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以及专心做好每一笔重要业务等等。为了做好纷繁复杂的行政工作,行政部门的领导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茫无头绪地整天瞎忙;或是被领导一会儿支到东,一会儿支到西;结果村村起火,处处冒烟,吃力不讨好,不知道自己整天都忙了些什么。行政部门的领导应该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定性,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有自己的主见,能够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做好安排,指挥若定。为了能达到这种境界,必须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行政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工作程序以及一系列规范化表格、图表等,从而建立起行政部门的"法治"秩序。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出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行政人员队伍;同时要搞好科学分工、管理层次和合理授权。一旦行政系统的一系列硬件(如办公设施、生活设施)、软件(如规章制度、工作程序)、人员队伍、分工协作和管理层次等等建立健全起来,整个行政管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就会象一部自动机器一样运转,只在较少的场合才需要部门领导和上级领导辅以"人治"。一个行政部门的的管理能够做到这种程度,可以算是有一定水平了。 然而,行政部门如果仅仅满足于这样一种管理水平,那还是不够的。行政部门还必须在"管理"、"协调"和"服务"三方面再上一个档次,才算是一个合格的现代企业的行政管理者。
物业调查报告 篇6
物业管理是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其职责是围绕多种管理服务功能,整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效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从而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优化居住环境。随着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城市居民对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改善的要求日益提高。住宅区消防安全作为人们最关心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自然成为物业管理的重要责任。目前,由于受到消防警力、业务经费、管理体制、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大部分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消防安全意识薄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长期缺乏信任基础,导致委托管理单位和社区,尤其是多物业建筑存在大量火灾隐患。目前,各种住宅物业管理模式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面临严峻挑战。
一、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部分物业管理单位的防火意识不强
在日常消防管理工作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能得到认真执行,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认识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责任。但有些物业管理单位对此知之甚少,甚至完全不懂法,不守法,不查处法,造成工作的盲目性和被动性,直接或间接纵容各种火灾隐患的滋生和滋长。
(二)部分物业管理人员消防服务质量不高
在日常消防检查中,发现个别物业管理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消防专业技术知识,学历和专业技能较低,安全意识较差。大部分小区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流于形式。有些单位只满足于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对消防中心的各种消防设备的操作和日常消防检查不太了解。值班人员不关心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也不关心消防中心自动报警系统的声音。有的值班人员能发现问题,却解决不了,甚至直接关机。一些单位消防设备无人值守,内部消防设施设备被盗严重,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损坏严重,消防设施设备长期处于缺陷状态。一些单位、开发商、业主相互推诿责任,缺乏协调配合,导致旧的火灾隐患被拖了很久,而新的火灾隐患不断涌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部分消防设施的效率,尤其是联动功能大大降低,大大降低了消防设施的整体性和可靠性,导致数百万消防设施投资无效,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
(三)大多数物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其最终目的是服务于与业主的所有合同,也就是说,只对合同约定的内容负责。目前的普遍情况是,很多单位和业主在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交接过程中,对消防设施的管理没有详细的合同约定,使得物业公司不清楚消防设施是否应该、如何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进行管理,大多数业主,尤其是小区业主,除了电梯运行和环境卫生外,基本上不关心公共设施的管理。导致一些消防设施不能始终处于工作状态或不能及时恢复,影响设施的工作效率。
(4)部分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物业缺乏管理
有些业主往往只注重居住和工作的小环境,而缺乏对建筑和社区整体安全的考虑。他们以装修为名,任意扩大装修面积,任意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任意增加夹层扩大防火区,改变建筑结构和楼梯形式,堵塞排烟口,占用疏散走廊等。但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物业单位害怕得罪业主,不履行劝阻和管理责任。单位无法解决问题时,未能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妥善处理相关时间,只认为我不是执法部门,根本管不了这些事,从而放任发展,增加了建筑物的火灾风险和火灾荷载,造成大量“先天性”火灾隐患;
(e)物业管理单位出入缺乏必要的消防条件
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虽然建设和房屋管理部门在颁发资质证书时对物业管理公司拥有的技术人员数量有明确的要求,但没有明确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另外,很多有楼的物业管理企业,尤其是非住宅区的高层,基本都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衍生出来的。虽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受制于房地产开发商,建设和管理体制不划分严重制约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工作。
(六)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经费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由于业主人数多且分散,在公共场所使用、车辆停放、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等方面容易造成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冲突。,造成双方的不信任和争执。此外,由于受传统“主仆”观念的影响,物业管理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导致未能及时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同时,现行法律规定了建筑大修理资金的收取、储存和使用,要求由出卖人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作为实施单位使用维修资金,并提出分项目维修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和预算报告。维修资金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分批拨付给实施单位。运营程序复杂,很少有物业单位有决心和耐心申请和使用资金,导致未能有效保证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公共设施维修资金的使用。
(七)消防安全管道
管理不属于委托管理的正常范畴
在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笔者遇到了这样的情况。由于与业主矛盾尖锐,部分物业管理单位未办理任何交接手续就离开小区,导致小区日常管理完全瘫痪,小区业主委员会立即聘请新的物业单位进行日常管理。消防部门在进入住宅区进行监督抽查时,经常注意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但由于原物业单位未将主体建筑的检查和消防设施的相关维护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且业主委员会未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委托物业单位的管理范围,新的物业管理单位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防部门只能将责任落实到业主委员会。但业主委员会是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的非法人临时组织,没有能力承担法律责任,大大增加了居民区火灾隐患整改的难度,也大大增加了消防部门的工作量。
二、解决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1)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物业管理的现状,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完善组织结构,确保业主委员会人员的相对稳定。规范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问题处理程序,明确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具体内容,规定每栋楼(或小区)都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严禁多产权楼开发公司使用多产权楼或委托下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以建筑消防设施委托管理为前提,业主聘请物业公司管理,确保消防设施有人管理,明确物业管理单位接管时间,完善建筑消防设施交接手续;
(二)提高物业公司的进入壁垒
建设和房屋管理部门在颁发资质证书时,应当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并将消防专业培训和取得相应的消防资质证书作为颁发物业管理单位资质证书的前提条件。同时,要建立规章制度,制定消防部门与建设、房管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将消防专业人员数量、消防管理能力强弱、物业管理公司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物业管理单位资质申请和评级范围,提高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物业公司消防工作的指导
区级政府应当将街道和社区内的物业管理单位纳入街道、社区和派出所的考核管理范围,定期定量对辖区内居住区的管理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将加强物业公司管理作为今后消防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并将物业管理单位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作为加强各类建筑和社区消防工作的基本内容。同时,物业管理单位应积极与街道、社区和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一旦社区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应及时向街道、社区和派出所报告,有效将一些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对长期存在火灾隐患的物业管理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严肃查处;
(4)加大消防教育培训力度
加强对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街道安全办应做好测绘、统计汇总工作,督促落实,防止漏报和培训。通过培训,物业管理人员可以增强消防安全观念,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各项消防安全责任,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管理人员应报警,组织人员疏散,组织灭火。努力提高物管单位消防管理水平和岗位人员素质。
(5)规范公共维修资金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维修基金制度的相应法律地位,其使用是否公平合理将直接影响到每个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要完善和规范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特别是要明确公共部位特定设施设备对应的维修资金使用原则和程序,建立由物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消防安全的消防组织,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有效解决火灾隐患和资金问题。对于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房管部门、街道、社区和派出所应当协助物业单位协调业主,或者由物业单位以粘贴公告的形式告知业主,以便尽快启动维修资金。总之,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全和幸福,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政府和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物业管理单位充分认识火灾形势和火灾隐患,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努力为居民安居乐业和城市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才能创造良好的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环境,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