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爱习作提供的读《野性的呼唤》有感(精选5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1
在这里每分钟生命和肢体都处在危险之中都有一种强烈的需要要时刻不断地保持机敏。它从没见过狗和狗之间的战斗会像那些只有具备狼性的东西们之间的战斗那样地惨烈。
它们在木材场附近宿营在那里柯利用友好的方式和一只身材丰满如狼的壮狗接近。没有任何预兆只是像闪电一样地一跳一付似金属夹子一般的狗牙只那么一闪柯利的脸上就从眼部到下鄂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这是只有狼才会有的作战方式。
还有比这更凶的三四十只壮狗奔跑过来围住了正在作战的这两只狗深怀敌意地默默地把它们围成了一个圈。柯利冲向了它的敌手那狗跳了起来躲向一边。柯里第二次又向它的胸脯冲去那狗一个漂亮的翻滚又使柯利扑了空。
但柯利却再也没有把脚落在地上。这正是等在旁边的那些壮狗们所期待的它们一下子围了过来嚎着吼着…柯利被埋葬了它愤怒而凄惨地尖叫着在那些毛发竖起有着强键体魄的狗们的下面……
就是那么快就是那么出人意料以至于巴克都退后了一步。它看到费兰柯斯挥着一把斧头跳进了乱轰轰的狗群中三个拿大棒的男子也过来帮助他他们驱散了那些狗。这没用多少时间最多两分钟柯利就倒下了。
它的最后的一批凶手被大棒轰走了柯利却躺在了那里它的腿断了无声无息的生命之驱浸泡在血泊之中殷红的鲜血渗透了皑皑大地它的驱体用不着想象已被撕成了碎片。这个场景经常在巴克的睡梦中显现。这就是生活没有什么公平可说。一旦倒下了那就是你的末日。对巴克可以去看这个场景但巴克决不能倒下。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2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后来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读后感《《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后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可以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是敬畏、不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3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4
在暑假空余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外国名著是有关杰克·伦敦的长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该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它原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夺,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事原则,变得凶悍,机智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发,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和人类的本质刻画的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杰克·伦敦所刻画的狗不只是在动物世界中存在,我们现实社会中也普遍存在着,这也许就是本性吧。书中不仅道理深刻,有些语句也很经典,在读的过程中我把我所喜欢的一部分摘抄下来与大家分享。 “生活的矛盾之处在于有一种境界标志着生命顶峰甚至超越了生命,当一个人极度活跃,彻底地忘掉自我的时候,这种境界便悄无声息地出现”。 “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它从不放过任何有利的机会,更不会从生死搏斗中退却,统治别人或被别人奴役。不能有同情,同情是软弱的表现。原始生活中不存在同情,否则会被视为软弱,这会让你丧命。杀人或者被杀,吃人或者被吃,这是法则,永恒的法则。”
不管是自然社会还是我们的现实社会,各种生存法则都是类似的,即使在当今文明的社会吃人与被吃的现象还是数见不鲜,唯有让自己变为强者才能让自己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篇5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