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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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调研报告 篇1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对农村公墓管理缺失,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如何在当前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解决农村安葬难、土地资源浪费大、视觉污染严重问题,值得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xx县下辖6镇2乡,90个村,11个社区(居委会),人口1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7万人。上世纪九十年代,全县建有12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和501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如今,12个乡级公益性公墓已不复存在,501个村级公益性公墓中,名存实亡的约占90%;无规划,无管理,成为乱埋乱葬坟地的占10%。
从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基本现状中可以看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公墓建设缺少规划管理。1991年,县政府及民政部门在兴办农村公益性公墓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县政府《关于划分土葬改革区工作情况报告》(兴政文[1991]66号)中要求全县在“八五”期间建公益性公墓区160个,其中乡镇建12个,村建148个。至1994年,全县建公益性公墓已达501个,其中乡镇建成12个,村级建489个。但是由于缺乏长期远景规划,在如何办、怎么办、怎么管等方面缺乏具体措施。同时,无专人管理,导致公益性公墓在选址、建设、墓型和占地面积等方面多种多样。有的公墓区当初就是应付差事,立个牌子就成了所谓的“公墓区”,无人管,随便葬,公墓随即变得可有可无。农村公益性公墓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由于无人管理,没有规划,滥葬乱埋随即泛滥,坟墓有的建在集镇边,有的建在耕地里,有的建在山坡上;有豪华塔楼式,有砖砌石垒式;有超大型墓,有家族墓,甚至还有建活人墓;占地面积,小的5-8平方米,大的超过10平方米。
(二)安葬难的问题十分突出。据测算,过去全县所建501个公墓区到目前已名存实亡的现在超过400个,这些公墓所在村组已经无处安葬。即使形式上还存在的农村公墓区,也因无人管理,没有规划,横七竖八,乱葬乱埋,公墓土地浪费极大,造成无地可葬。因而直接导致农户或安葬房前,或安葬屋后,或安葬农田,乱埋乱葬,占地毁林。
(三)农田被侵占环境受影响。我县农村每年应该安葬的逝者约在1000人左右。大多数都被安葬在村民自家承包地里。简单的也是砖砌石垒,占地5个平米左右,讲排场的建起豪华塔楼式坟头,占地有的超过10个平米。按每座墓占地7平方米测算,我县因此每年要减少耕地面积10余亩。农村房前屋后,田野山地,到处是坟头,环境不美,也给新农村建设与农村殡葬改革带来负面影响。新县城周边有的村民受利益驱动,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批准,将自家耕地拿来当坟地卖,造成新县城周围环境恶化。
二、产生的主要原因
农村公益性公墓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不重视。在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没有纳入民生工程,没有列入各级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在“葬”的问题上归根到底一句话,各级只重视经济发展,不重视殡葬改革,没有把公墓建设纳入议事日程。
二是村级组织无力承担费用。全县绝大多数村没有村办企业,村级经济十分薄弱,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乏力。一些有公墓区的村级公益性公墓既没围墙也没绿化,更谈不上花钱聘人管理。加上公墓又多建在荒山脊地,村民们从心理上就难以接受,因此许多村民宁愿将已故亲人葬在自家承包地里,也不肯埋进公益性公墓。这也是导致农村公益性公墓“名存实亡”的主要原因。
三是村民对建公墓热情不高。对于兴办公益性公墓和解决安葬难问题,多数村民热情不高。主要认为公墓区坟墓混乱,离自家较远,有的认为风水也有问题等等。把亲属遗体埋在自家承包的农田里,上坟祭祀,比较方便。所以有没有公墓,与他们关系不大。
三、对策建议
要使农村公益性公墓真正发挥作用,彻底解决乱埋乱葬问题,须得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下功夫: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关键要素。建和谐社会,需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殡葬环境,推行土葬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是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一方面,兴办农村公益性公墓是解决农村安葬难的现实要求,随着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土地流转速度加快,规模经营、机械化操作程度提高,农村安葬难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兴办公益性公墓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范安葬秩序,消除乱埋乱葬,改善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乡风村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有序发展。
(二)纳入民生工程加大财政投入是做好公墓建设的保证。目前由于农村村级经济普遍还比较薄弱,农民群众的生活也不够富裕,自身承担公墓建设和管理费用确实困难很大,因此,把农村公墓性公墓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民生工程,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死有所葬”。
(三)加强监管确保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长办长兴。一要规划先行。公益性公墓以村办为主,也可多村联办。对墓穴占地面积、使用年限做全面规划,墓址可选荒地,也可五保老人去世后的土地中调剂出来使用。二要统一标准。既要体现绿色、生态、环保理念,又要满足群众文明祭祀需求;既要道路畅通方便安葬,又要让村民愿意进来;既要完善基本设施,又要做到有标志,有界线,有统一规格的墓穴坟头标准。三要加强管理。乡镇与民政部门应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领导和监管,建立完善管理体系与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聘请专人维护管理,严禁承包经营;坚持公益性的原则,可收取成本,不得从中营利;定期公开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年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农村调研报告 篇2
关于农村电商的发展和现状调查报告
随着电子商务长足的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遇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机遇。20xx年7月15号财政部商务部最新消息,中央将对全国200个电商示范县投20亿资金,用于农村物流,金融,电商,人才的配套服务的投资。另外像阿里,京东,苏宁,中国邮政等企业的在农村的战略布局。为农村电商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时机。 农村电商的号角已经吹响!
20xx年农村网民达到1.77亿,占网络人数28.6%;20xx年全国农村网购市场规模达1800亿元,预计20xx年将突破4600亿元,成为网购市场的新增点;农村网购用户对网购的接受率超过八成,网购消费者的平均年龄集中在20至29岁;农村用户的手机上网的比例已达84.6%,高出城镇5个百分点。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没有时间的理论是空洞的,在实践中学习总结。共同为农村电商的发展添砖加瓦。我们针对农村电商的特点对电商企业做了实地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
一、农村电商发展现状
第一种是遂昌模式,走平台化道路。
无可厚非,淘宝在推进农村“电子梦”上扮演了重要角色,尤其重点项目“特色中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遂昌位于浙江丽水市,遂昌馆是国内第一个县级农产品馆,今年年初时上线,其核心在一个独特的麦特龙分销平台,借助政府的强大支持和自身体系的巨大聚合力,“遂网”集合了当地千余家小卖家共谋发展。他们为千余家松散且不标准不专业的小卖家提供专业的培训服务,对上游货源进行统一整合并拟定采购标准,由“遂网”专业团队进行统一运营管理,线下则按照统一包装、统一配送、统一售后等标准化操作执行,遂昌模式更像是一个区域化的ShoppingMall,他们是一个服务商而已,售卖的是“标准化”。 第二种是成县模式,走资源整合道路。
成县地处甘肃陇南市,该县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县委书记李祥的推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李书记因在网上频频叫卖家乡的鲜核桃,而被网友尊重为“核桃书记”。在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下,成县同样成立了电子商务协会,主打产品有核桃、土蜂蜜等地方特产,依托在淘宝网店进行销售。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尝到了在微博、微信上推销产品的甜头,并招募了不少年轻销售人员,对他们进行专业化的微营销培训,至今他们80%的销售额来自这些免费的社会化媒体,而“网店”对他们来说更大的价值在于交易,创业初期这未尝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成网”工作人员爬山涉水四处寻找优质的农产品货源,找到一家便整合一家,即刻展开售卖,虽受规模限制,但小而灵活。虽然也注册了“山泉老树核桃”品牌,但还未进行深度开发。
第三种便是通榆模式,走品牌化道路。
通榆县和以上两县的最大不同是,开门见山进行品牌化运作,为当地的农产品取了一个好名字叫“三千禾”,并直接进驻天猫旗舰店。和其他两县相同的是,均成立了县域电子商务协会,并有专业的第三方主体进行运营。如果把“遂网”理解为一个平台,“通网”就是一家B2C,“三千禾”呈现给你的是一个商品品牌,但其更重要的魅力在全程产业链上进行标准化运作,统一采购、统一包装、统一运营、统一配送、统一售后等诸多标准化尝试。通榆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会大大的增加品牌附加值,目前主要售卖来自世界三大黑土地之一的杂粮杂豆、葵花籽、具有国家地理标识的草原红牛肉等。
有一点需要特别提醒,千万别简单的模仿品牌化这条路,农产品实行品牌化需要一定的基础条件,最基本的条件就是需要耕地有一定规模化和集约化,没有集约就没有效率,没有规模就没有产量,通榆县地处大东北,无论是规模还是集约程度相比江浙地区有着天然优势,专业的品牌化运作将如虎添翼。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思考,农产品品牌化后走的是多渠道战略,电子商务是重要的战场之一,品牌化的战略价值是可以带动产业群,上游产地可以更加集约化、规划化和现代化,下游可以带动半成品、深加工产业及附属产业的发展,产业发展最终收益的还是老百姓,这才是通榆县政府独具慧眼的地方。
以上三种模式,并不代表其一成不变,毕竟行业刚刚开始,创新及变化一直在影响着行业发展。
二、农村电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买进来存在着制约。
一是农民缺乏网购意识。农村消费群体虽然庞大,乡间小卖部,传统的集市,这是农民购买的两大渠道。较低的文化层次和较低的收入影响了农户“触网”意识和应用网络的能力,加上农村传统思维观念与互联网的较大距离,使其接受电子商务相对迟钝。而且农民不愿意将钱交给一个不熟悉的农村淘宝合伙人,改变这些习惯需要一个过程。二是农村干部群众存在顾虑。在推广“农村淘宝”项目中,农村干部群众既担心网购产品无法得到品质保障,或农民权益受到损害,这些将影响政府公信力;又担心农村电商消费对本地实体经济有冲击,使实体商户利润受挤压,同时对政府税收收入带来影响。
(二)相对于买进来,卖出去更难。
1、不是所有的农产品都可以通过农村淘宝卖出去。
我县致力于打造“鲁西南牧场”,规模化养殖牛、羊、猪等农畜,但是目前仅有几家小型农产品企业将牛羊肉加工成熟食后经过包装后对外销售,产品的保质期并不长久。对于生鲜牛羊肉来说运输需要有冷冻设备运输车辆,目前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不健全,因此仅能够销往周边市场。成为这一类产品通过网络卖出去的制约因素。
2、品牌营销是最大的困难。
对于我县众多农村淘宝合伙人来说,要想在众多的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必须加大品牌营销。具体来说要提高两个方面的知名度。一是网店的知名度。淘宝上有众多的网店,竞争之大比实体商店都要大,要想引起关注,只有网店的知名度上去了,才能在网页上排在前列,让庞大的网购群体留意到。二是产品的知名度。目前我县没有全国知名的特色农产品,如新疆的大枣、内蒙古的奶酪、宁夏的枸杞等,如何让我县的特色农产品创出知名度才是最大的困难。没有特色和品牌就没有产品的知名度,没有知名度就无法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因此想卖出去就比较困难。我县的农产品在全省目前知名度都不高,这需要我们下一步大力发展。
3、农户与市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和滞后效应。
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要低一些,对互联网和电商的认知程度也不高。让网购还不熟练的农民,通过互联网推广商品,这是最现实的困难。多数农户仅通过电视广播报纸获取信息,农户与市场之间信息交换相对滞后,对农产品市场行情和需求情况了解较少,缺乏对市场信息整合分析的能力。而农村淘宝项目合伙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创业意识、服务观念、网购能力。
(三)农村淘宝合伙人自身存在的问题
1、缺乏农村复合型电商人才。
目前我县的农村淘宝项目合伙人很多是试试看或者感兴趣才在农村淘宝平台上开店的,对于如何通过农村淘宝项目扩大交易规模,缺乏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农业网站、电商软件的建设和维护、农业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农业市场行情的分析和反馈又都需要专门的人才,对这些人才的素质要求是普通合伙人所不具备的。
2、农村淘宝合伙人缺乏保障待遇。
目前农村淘宝合伙人收入主要是靠佣金收入、物流代发,收入水平参次不齐,没有最低保障将导致部分合伙人积极性不高。3.缺乏懂经济管理的人才。
如果开好网店,如何利用农村淘宝项目扩大销售规模,这些不仅需要一定的网络技术,还需要经济管理人才,缺乏创新和独特的市场营销思维和经营模式。例如我省芜湖市安徽三只松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利用B2C平台实行线上销售。凭借这种销售模式,“三只松鼠”迅速开创了一个以食品产品的快速、新鲜的新型食品零售模式。这种特有的商业模式缩短了商家与客户的距离,确保让客户享受到新鲜,完美的食品。开创了中国食品利用互联网进行线上销售的先河。在20xx年双十一当天销售额在淘宝天猫坚果行业跃居第一名,日销售近800万。其发展速度之快创造了中国电子商务历史上的一个奇迹。三只松鼠20xx年销量突破3亿。三只松鼠的成功体现出创新独特的经营模式在电商平台上将效应扩大成百上千倍。如何有创新独特的经营模式这就需要懂经济管理会创新的人才了。
三、对策与建议
(一)政府的支持是农村淘宝项目发展的关键。
政府在促进农村淘宝项目发展过程中应该发挥关键作用。主要表现为“引导、扶持和监管”等功能。
引导功能,政府要在政策的制定、环境的优化、电商知识的宣传等方面加大力度。扶持功能,政府要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硬件设施的建设,改善农村网络环境,牵头打造农村电商物流体系。监管功能,电子商务属于新型产业,商业信用比较差,影响了农民电商营运的积极性。政府要加强电商市场的监管,加大网络安全监管,加大对各种病毒以及木马程序的防范打击,给农村淘宝项目营造一个相对安全放心的网络环境。
(二)高素质专业人才是农村电商发展的保障。
电商人才,需要的是复合型人。电商人才的培养概括有以下途径:一是校企合作,打造应用型人才。我县不仅要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还要与高校合作,委派师生定期到县乡镇村开展网店运营的一线指导,既在真实工作环境中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又实现职业院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办学宗旨,更重要的是解决了大规模推进农村电商活动过程中,技术人员短缺问题。二是培训模式多样化、常态化。政府牵头成立“电子商务培训基地”,有计划进行从业人员培训。三是拓展招聘渠道,广纳有志有才人士。要扩大招聘渠道,充分利用人才市场、校园招聘以及传统媒介和网络媒介,招揽吸引电商人才的加入,提升农村淘宝合伙人的整体素质。
(三)培育一批优势农产品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要扩大宣传优势农产品,政府要投入资金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本地的优势农产品,并通过专门财政资金培育一批优势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使其更具规模化、集成化,提高其在线上线下的知名度。加大对乡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线上线下营销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优化物流配送,农户、企业、政府共同探讨规划运输路线,缩短配送距离,扩大配送范围。 (四)加大电商氛围营造。
要加大农村淘宝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LED屏(包括商户、超市、公交车、出租车)、横幅、刷墙等形式广泛宣传村级淘宝项目。让农村消费群体认识到网络购物和互联网销售农产品是可行的,打消他们的顾虑,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
(五)建议政府采购项目可通过农村淘宝项目。
政府招标采购可以通过与农村淘宝项目合作,增大政府付出力度,通过政府采购可以让我县农村淘宝项目的迅速地发展,从而打造出一个焦点,成为焦点就可以吸引目光,引起阿里高层重视和政府高层重视,带来更多政策倾斜。倘若我县农村淘宝项目规模全国第一,新闻聚焦点多,将吸引返乡人员和电商人才到临泉来发展农村淘宝项目,对我县经济发展也有很大的好处。
农村调研报告 篇3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源,发展之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各项财产权益,是包括农村妇女在内的农民最为关切的经济权益,是他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为全面了解我县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探索充分保障妇女土地权益的有效途径,减少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现象发生,全面促进和谐宝应建设,今年来,县妇联采取座谈访问和调查统计相结合的形式对我县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确权情况开展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农村妇女土地确权登记基本情况
经我们初步调查统计,截止目前,我县有土地承包的240个村中,有2861个组、1885万户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工作,重新签了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率达100%。其中妻子作为共有人名下有地的是179922个,占农村妇女总数的999%,以女方姓名登记确权的8599个,占登记总数的5%。全县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确权基本得到较好的落实。另外,没有土地的妇女有118位,其中女儿户有27个,离异后留在本村的妇女16个,离异后回到娘家的妇女31个,丧偶回到娘家的妇女2个,落户外来妹42个,我们对她们没有土地的原因进行了侧面了解,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以前在集镇买了户口,现在因农村政策的优势,又想迁回来,村民不同意。
二是嫁进的户口未转来的外来妹。村里分田以户口为依据,户口不在本村不好分田。
三是离异妇女外出打工,户口空挂本村的。因目前有打工收入,她们暂没有对土地有强烈要求。四是因婚姻的变化,改变居住地的,但现居住地未到调田时间。
二、县妇联在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方面的主要做法
去年以来,宝应县妇联多措并举,着力“三个力推”全面推进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确权登记工作,切实维护了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
1、政策保障,力推确权登记工作。xx年开始,我县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土地确权登记是妇女土地权益的基础保障,县妇联紧抓契机,3月初,联合县民政局、法院、农工办下发《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工作意见》文件,明确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召开乡镇妇联主席会议,重点部署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确权登记工作,并要求各镇妇联主席就文件要求进一步跟踪推进,分别与本镇民政办公室、法庭、农经中心做好对接、推动工作,加强这三个部门对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高度重视。我们要求各村妇代会主任一边做好宣传工作,一边主动介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全过程,确保每个妇女都登有其名、名下有地。
2、联动协调,力推村规民约的修订。今年来,县妇联要求各镇妇联深入各村,对各村村规民约进行一次调查,重点调查村规民约中是否有侵害妇女权益的条款。经筛查,全县240个村均没有明显侵害妇女权益的条款,但村规民约中也没有对妇女土地权益维护的具体规定。针对这个情况,县妇联主动联合民政局,借两委换届契机,对村规民约进行一次修订。县妇联牵头拟定了3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的基本原则,强调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应与相同条件的男性村民享有同等权利,并对出嫁、离婚以及丧偶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作了具体的规定。“3项原则”由各镇妇联推向各村,目前已有95%的村把“3项原则”加入本村的村规民约。
3、突破重点,力推妇女土地承包问题解决。我县妇联积极维护失地妇女的承包权益,针对特殊妇女的需求,把握重点,攻克难点,较好地为她们解决了土地承包的问题。夏集镇双塘村土塘沟组董家芹与前夫离婚,前夫家不给董家芹母女责任田,造成生活困难,镇妇联协同司法所、综治办帮助调解,前夫同意将责任田分给董家芹种。泾河镇灶户村王梅,刚嫁到本村时还有一年才到分田的时间,妇代会主任沈素英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把王梅所在组的女党员,女干部叫到一起开会商量,并做了很多准备工作,终于在年底的时候帮王梅分到了承包田。
三、我县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陆续出台,种田效益增加,农民争地惜地的现象普遍存在,引发了一些农地矛盾与纠纷,涉及妇女权益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合理不合法现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正常解读是保持土地承包关系三十年不变。农村人口增减变化不能及时进行承包土地调整,而人口增减变化除了生死,最主要的就是妇女婚嫁。目前,我县有的村组实行的是3—5年、5xx年调整一次承包土地的村民自治管理方法,尽管不符合承包法,但是,这些小调整能解决大多数妇女在土地承包权益上的问题。经调查,我县只有26%的村实行这种“合理不合法”的管理方法,人口流动快和调田时间长始终还是一个矛盾。
二是婚嫁不落户现象。有些农户子女婚嫁,由于各种原因,新娘户口不随迁,有的甚至长期不迁入,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就不能在当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特别是在土地二轮承包前没有迁入的,现在就很难有法律保障,对这类问题,通常只能靠与当地村民协商解决。
三是弃耕又返乡现象。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农田负担有了大幅度减少,农村田地有了较明显的收益,而在之前因负担问题弃耕的农民,尽管现在多数仍然在外打工,甚至有的已经有了固定的工作,其中有不少是外出打工妹,他们仍然回乡要田。在实际工作中,我县对这类人员的权益是给予保障的,但是,各地均有一定的前提条件,要求其补交一定数额的公益事业费,以弥补当地公益事业支出经费的不足。
四是离婚难维权现象。调查显示,我县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五类妇女中离异的占比较大,这是因为土地不同于一般财物,无法迁移转走。通常分田以户为单位,所以农村妇女在离婚过程中,很少有人对土地权益进行争取,法院判决离婚时一般也不把土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使对土地进行了分割,也很难执行,致使农村妇女在离婚后土地承包权难保。调查也显示,离婚妇女在外地、在城区打工的占95%,有的户口空挂本村,因目前有打工收入,暂没有对土地有强烈要求。村里也便把她们当做“城里人”,即使重新调田,也不会告知其来参与。这种“两不相找”的状况,其实存在一定的隐性矛盾。
四、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农村妇女是推动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想把她们的积极性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就必须切实保障她们的土地承包权益。目前我县农村妇女所面临的土地权益问题,主要涉及到农村户籍制度、农民内部的利益分配以及人口流动与调田时间相矛盾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法律、政策的制度性保护,需要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积极介入和监督。
1、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律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有效载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男女平等的思想观念真正深入人心。
一是要进一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决策层、执法者、基层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识,彻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
二是广泛深入地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文明进步的性别平等观念,营造男女两性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
三是要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动员她们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懂得在土地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理直气塣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加大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执法力度。对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各种不法行为,要依法查处,为受害妇女撑腰塣胆。
一是各级政府应对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村规民约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对其中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内容坚决予以废止。做好村规民约的备案工作,制定村规民约等相关规定、决议时应报乡镇政府审查,并由乡镇政府监督其执行情况。
二是农业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完善仲裁程序,妥善解决农村妇女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权益纠纷。
三是司法机构应尽快出台司法解决,确定村民权益受到侵犯可采用的法律救济措施,对一些明显侵犯出嫁女和离婚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件,指导地方法院依法受理,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3、加快有关法律条文的修订与完善。应尽快研究制定新时期农村土地承包权以及土地补偿和村级集体福利分配的实施细则,出台有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的规范性文件,使农村妇女不论结婚与否或婚姻状况改变后都享有应有的户籍、居住地选择权及相应的土地权益。要解决离婚后土地难分割或夫家拒给田的问题,只有探索将妇女个人的土地承包权从家庭中剥离出来、从婚姻中剥离出来的合理有效方式。从长远来看,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权的个人化是解决农户家庭成员之间利益冲突的必要措施,在这个前提下,家庭承包经营权才能在家庭内部基于婚姻、继承等原因发生流转。法律上可以考虑明确家庭承包经营权由承包时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家庭成员按份共有,但同时也要明确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家庭成员可因婚姻或者继承等原因而取得家庭承包经营权或者成为共有人对于家庭成员因退出家庭或者其他原因而要分割、处分或者继承共有份额的,可设置一定的限制性条件,确立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家庭成员、继承人或者共有人等的优先权。这样才能有效保障离婚、丧偶等特殊妇女的土地承包权。
4、加大对村民自治有利措施的宣传与推广。规范政府监督和管理村规民约的具体权限和程序,确保村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治权,确保村规民约与法律的一致性。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工作方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多年不变的政策,对于人地矛盾突出的地方,按照三分之二以上农户的意愿,在民主参与、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因村制宜进行微调,有效化解部分人地矛盾。目前我县有26%的村实行3—5年调一次田的做法,实施效果较好,今后可以向全县推广和宣传,切实保障我县每位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
农村调研报告 篇4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开始向城市转移,其中一部分群体赴韩务工,一部分涌入经济发达城市,而他们的子女大多留给了祖父母、兄弟姐妹和亲戚照顾,从而形成了一支特殊的“留守儿童”队伍。大部分“留守儿童”缺少家庭正常的爱护、教育和关怀,有的从小就染上了诸多不良社会习气,留守儿童已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而其教育问题更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目前,我市有中小学校共计28所,农村中小学14所;其中汉校有6所、朝校有4所、民族联校有4所。从留守儿童分布情况看,汉族学校留守儿童占全校学生总数的8。6%~68%之间;朝鲜族学校留守儿童占全校学生总数的72%~90%之间;民族联校留守儿童基本是朝鲜族学生。从图表中我们不难看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比例比较高,有的学校留守儿童比例接近极化,尤其是朝鲜族学校留守儿童所占比更为突出,民族联校和汉校的留守儿童也多是朝鲜族学生。
(一)学习教育不系统。外出务工父母常年在外,一周或一个月才能与孩子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联系一次,有的甚至好几年不回家。这种父爱、母爱的严重缺位,不利于引导、教育和监督子女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更不利于培养孩子的学习能力。部分监护家庭只注重孩子的物质生活,而忽视孩子的学习,尤其是忽视了对孩子人格的培养。
(二)人格发展不健全。由于爷爷、奶奶等隔代监护者,对孩子溺爱、放纵,留守儿童的生活几乎处于无限制状态,缺乏正常、积极的教育和引导。而且由于他们长期与父母分离,无法与父母进行沟通和感情培养,长此以往,大多数留守儿童会变得感情冷漠,容易形成内向、自卑、孤僻等性格特征。可以说,父母外出打工的时间越长,留守儿童的性格变化就越大;儿童年龄越小,变化就会越快。亲情缺失直接影响到了留守儿童的人格形成以及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的发展。
(三)人际交往不和谐。一是由于外出父母回家频率很低,与孩子联系较少,导致亲子关系相对而言比较淡薄,留守儿童与父母之间正常交流关系慢慢淡化,使留守儿童难以形成良好的交往能力。二是学校作为留守儿童社会化过程中最关键的社会化主体,老师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引导作用。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部分学校老师并没有对留守儿童给予较其他儿童更多的呵护,师生关系不密切。三是在与同龄伙伴的交往中,留守儿童可以摆脱家庭和学校的约束。留守儿童与同伴,虽然能够相互倾诉或简单劝解,但由于他们社会交往阅历浅,交往能力差,不能够完全相互指正各自的问题。
(四)社会救助不完善。随着留守儿童受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上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救助越来越多。留守儿童社会救助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得到社会救助的留守儿童家庭比例小,另一方面是在接受救助的留守儿童中,接受一次性救助多,接受长期救助少,不能从根本上缓解留守儿童生存与发展困境。而且,大部分救助形式主要是物资帮助,缺乏对留守儿童的精神支持。
(一)家庭收入低。对于一个家庭而言,收入的总体水平直接决定着家庭的生活状况,也决定着孩子的教育支出。为了改善家庭生活条件,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到韩国或者是经济发达城市务工经商。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无法兼顾外出务工与子女教育,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多数会选择前者。简言之,较低的经济收入是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存与发展困境的根本原因之一。
(二)学校教育管理不到位。由于留守儿童家庭父母监护缺位,家庭教育缺失,学校教育的作用也难以充分发挥。留守儿童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常有逃课、打架等现象发生,而部分学校教师对此感到无能为力,认为只要不出大事就行,有时对留守儿童采取放任的态度。而且,大部分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里课程,配备的心理辅导教师也是由其他任课老师兼任,缺乏专业性。对于留守儿童的学习,学校教师往往力不从心,很难做到给每个学生做家访。
(三)同龄群体负面影响较多。由于许多留守儿童与监护人关系不和谐,使得他们更愿意与其同龄伙伴交流。一方面,留守儿童的同龄群体与他们年龄相当,对社会的价值观与他们一样存在歪曲的方面;另一方面,留守儿童的同伴往往还是留守儿童,他们有共同的弱点,这就使得他们之间容易达成某些共识,包括正确的和错误的,不利于他们的健康发展。
(四)大众传媒缺乏正确引导。随着社会的发展,大众传媒日益兴盛,留守儿童的社会化受到报纸杂志、电视、广播以及互联网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对于性格还没有形成的留守儿童而言,大众传媒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伴随社会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各种暴力游戏和不良网站泛滥,这就对未成年留守儿童造成了严重影响,尤其对于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来说,游戏厅、网吧等场所严重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行“三个纳入”,即坚持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评范畴,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提供经费保障,全面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组织领导和专项考评机制,制定工作规划,完善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教育部门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和教育水平。教育部门和各学校应及时收集留守儿童的资料,为每个留守儿童建立专门档案,详细记载留守儿童的身心
发展,及时与孩子外出父母联系,共同为他们制定相应的发展计划,提高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监护,为改善儿童的教育环境提供更具科学性的决策。同时,要对农村学校留守儿童比较集中学校的师资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提高学校教师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认识,强化老师们的引导和教育能力,改善留守儿童的学校社会环境。
(三)提高家庭尽责意识和社会参与水平。一方面要建立以政法部门为主体的法律保护网络,充分发挥“家长学校”载体作用,抢抓时机积极组织留守儿童父母开展履行法定监护责任的专项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在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通过劳动部门建立维权岗等组织加强家长履行法定监护责任的自我教育和监督工作,不断增强其履行法定监护责任的主体意识;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参与到关爱留守儿童爱心行动中来,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升留守儿童教育管护社会参与水平。
(四)健全完善留守儿童教育管护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坚持“教育为主”,积极发挥教育主渠道和学校主阵地作用,切实将留守儿童教育管护纳入学校重点工作范畴和校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狠抓学校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积极转化留守儿童课题研究成果,大力提升学校留守儿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二是要捆绑国家各类救助政策,面向全社会广泛争取各类爱心捐助,进一步加大贫困留守儿童资助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贫困留守儿童救助长效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儿童为本”理念,不断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广泛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留守儿童自我主体发展意识,引导自立自强,促进留守儿童全面协调发展和健康快乐成长。
(五)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加快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是解决农村人口外出打工的关键问题。我市农村人口之所以选择外出打工,最主要原因就是在当地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因此,要集合我市各方面优势,支持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使农民在当地就能够就业,达到发展农村经济与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管理工作相互促进的作用。此外,要重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工作,把开发农村实用人才,作为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共同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上述举措,让农民“离土不离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孩子与父母长期分离,产生的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农村调研报告 篇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内容的重点任务,对顺利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何让群众放大土地的经营效益,如何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立下来,是当前农村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课题。中央和省、市对土地确权工作出台了大量的政策和方案,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我县按照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政策,制定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力求三年内完成全县农村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局对土地确权工作有以下几点感触:
1、农村土地确权是当前加快农业发展的需要。当前,农业产量已达到最高值,传统模式下增产增收的空间越来越小,投入与产出越来越不成正比,如何减少投入、增加产出是今后农业发展的一大问题。现阶段,国家倡导通过农村土地确权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为农业的快速发展指出了一条新的道路,有效突破了制约农业增产增收的瓶颈,满足了农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2、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农民期盼的需要。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对流转土地的前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流转土地的热情有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确权对实现农民土地流转的愿望提供了严格的法律程序上的保障。同时,农民也希望通过确权来明确自己承包土地的权属。
3、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需要。农业要发展,成方连片的规模化经营是重要举措。要实现规模化经营,就必须要将农民手中现有的土地征集到一起,发展农场式耕作。而实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确权颁证,才能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更好的发展规模经营。
4、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两区同建的需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和新型农业产区,需要土地流转的支持;而土地流转更离不开土地确权的强力支撑。
5、农村土地确权是整合农业资源的需要。整合农业资源,扩大种植规模,有利于减少水、肥、土地的浪费,降低种植成本,有利于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发展。而整合农业资源,其前提就必须要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对农民的土地权益进一步明确,让农民积极支持土地流转,给农民吃一颗定心丸。
一、主要工作措施
我局作为农口职能部门,担负着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的重要任务。全局上下高度重视,不断强化措施、细化责任,下大力度确保确权工作的落实:
1、加强领导,印发方案。印发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田理明同志担任,农牧局、财政局、审计局、农委、国土资源局、政府法制办、档案局、信访局、司法局等单位主管负责同志和各乡镇镇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农牧局,负责日常工作。
2、开展培训,广泛宣传。一是召开动员会,**年11月4日在加会镇与王均乡分别召开了动员会;20xx年4月9日—10日在王常、马屯、唐林、恩察4个乡镇召开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动员。二是组织乡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举办培训班xx次,培训人数600余人次。三是通过广播、发放明白纸、墙壁大字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家庭承包地确权的重大意义,争取做到家晓户喻,发放土地确权宣传资料5万余份。
3、做好土地确权前期工作。农业局购买10台复印机,抽调20名精干力量,分成两个小组,由两位副局长带队对加会镇、王均乡各村原二轮承包档案资料进行清理并对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户口页进行复印。
4、确保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及国家和省关于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求规范进行。认真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坚持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办。法律、法规、政策尚未明确规定的,按照民主决策程序,由村组农民集体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5、加强督导。农业局成立了两个督导小组,分别负责对加会镇与王均乡土地确权工作的指导与督查。
总的来说,这项工作得到了群众的支持,进展顺利。
二、工作进展
通过不断努力,我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工作进展位居全市第二:
**年土地确权:加会镇与王均乡土地确权已完成了前两阶段工作,进入了第三阶段即清查阶段工作。已将两乡镇53个村二轮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土地承包方案等相关原始资料档案进行整理,填制了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已制作基础工作底图村数53个,已开展外业村数53个,已绘制地块分布图村数48个,第一次公示42个村,公示确认签字完成42个村。
20xx年土地确权:王常、马屯、唐林、恩察4个乡镇现已完成前期准备阶段工作,进入了地块清查阶段。王常乡已实测16个村小地块。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总结归纳,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局也发现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村干部对确权登记工作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工作缺乏积极性。
2、二轮土地承包原始资料缺失。部分村二轮土地承包原始资料全部丢失,还原二轮土地延包实施情况比较困难,需耗费较多人力。
3、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部分农户举家外出,难以联系,给调查摸底、指界确认签字等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4、人、地因素变化大,积累了大量人地关系矛盾。
四、下一步措施
为及时补正上述问题,更好的推进确权颁证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增强乡镇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工作责任感,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2、严把质量关,做到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地块调查表、地籍图、公示表相统一。
3、加大纠纷调处力度,落实乡镇、村组责任,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强化督导检查,稳步推进实施,县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