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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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1
鲁迅先生,本名周樟寿,后更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省绍兴市乌程县人,当代中国杰出的工人阶级作家、教育家和革命英雄。著作不计其数。
我第一个想起的就是他的《朝花夕拾》。
这本书,一开始吸引住我的是它的小说名字。《朝花夕拾》,正非以它极具特色的名称一样,这部广为流传的绝世佳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出的。“朝花夕拾”字面意思非常好了解:早晨绽开的花束由于晨熙看起来更为柔嫩,到夕阳余晖时去采收,失去刚绽放时的娇艳欲滴与芬菲,夕阳的直射却使它增添了一丝丝韵味,那若有若无的芳香在风的导送下,令人心潮澎湃。另一层含意便是:年纪大了,再回味无穷起儿时的点点滴滴,心里依然会有当时的味儿,要来还别有滋味。好像在尝一道菜式,细细地咬合,品味幼时时童确实味儿,留到心中,渐渐地漾开。
初读鲁迅先生的书,如同在品味一杯素雅的茶,逐渐很有可能会感觉平淡无奇,但回味无穷后唇齿之间都缭绕着香味。
如《二十四孝图》中这些“孝子贤孙”的事。他觉得二十四孝图关键目的是传扬封建社会的孝心。他从自身钟头阅读文章《二十四孝图》的体会下手,关键描绘了在他自己在阅读文章“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2个小故事时需造成的明显抵触。
爸爸得病就诊的事。研读出来并并不是仅有小故事那么简易,大量的是想通过小故事来揭秘社会发展,揭露出那般一个“人”吃“人”的社会发展,他期待根据那样的方法来使大家保持清醒。
立在那样的一个和平时期去看抗战时期的鲁迅先生,去看他的《朝花夕拾》,我认为这书里充斥着无可奈何。就算是立在那个时候的视角去看,也会有一种低沉的不适感。
就算那样,鲁迅先生却沒有舍弃,从《朝花夕拾》我看到大量的是信念。一种相信着我国可以站起来的信念。回忆以往,或许会出现这些恶象,会出现这些在封建道德中挣脱的大家,但这一切必定会以往,在那般的时期写下那般书的人必然拥有坚定不移的信念。
和平时期的大家也必须那样一种信念。人,只需有一种信念,有一定的追求完美,哪些艰难都能承受,哪些自然环境也都能融入。
《朝花夕拾》所带来我的启发许多,期待它也可以带来别人大量的启发。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2
拿起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这本书,我有点发愣,担心读不懂。《朝花夕拾》原名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十篇文章,是他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但我对他的童年充满好奇,于是静下心来,细细品读起来。
慢慢地读着读着,我发现这本书不仅仅让人感受到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也能让人眼前浮现出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和谐的画面。我们仿佛看到幼年时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他和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却总是捉不到;他又常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先生严厉的教诲,但学生们总是难掩心中的躁动,有的用纸糊盔甲套在指甲上游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画画......
这一幕幕的情景不禁让我想起脑海中难忘的趣事。那是一个夏天的早上,大雨刚停,我和妈妈就迫不及待地下楼去广场上捉蜗牛了。因为它们很喜欢这潮湿的环境,每当大雨过后,广场上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蜗牛。我用筷子把它们都收集到台阶上,找来几片叶子放在旁边。这些小东西有的躲在壳里睡觉,有的在叶子上慢慢悠悠地爬着。忽然,我发现一只长得与众不同的蜗牛:它身上的壳越旋越高,与其它蜗牛明显不一样。我兴奋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妈妈,并送给小蜗牛一个好听的名字叫:蛤蜊。它好像很历害的样子,走在最前面。我用筷子轻轻地触碰它一下,它立刻把身体缩进壳里,很警惕地一动也不动。过了一会儿,又悄悄地试探性地把头伸出一点,再伸出一点,最后整个身体都出来了,像似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继续爬着。我把一小片树叶搭高压在它身上,不一会儿就发现它的头先从叶子下面探出来,接着整个身体都倒挂在叶子上。它即不生气,也不恼,还是继续爬着。这个有趣的小蜗牛,让我至今还记着它的名字。
《朝花夕拾》这本书中,鲁迅写过一句话:“这十篇就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与实际资料或有些不一样,然而我此刻只记得是这样。”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芬芳迷人,但夕阳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特别的韵味。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3
可能是受一位敬爱的老师的影响,我非常喜欢鲁迅先生,觉得鲁迅先生是个非常厉害的作家,很有权威,对近现代中国很有影响力。爱屋及乌,便找来了《朝花夕拾》那时还小,只粗略地读一读,不懂得“所以然”,只觉得那《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最有意思,里面什么“何首乌”“油蛉”……都新奇得很。
长大点儿了再读,就读出了不一样,也重新认识了鲁迅。
第一章《狗猫鼠》,我认识了敢言敢说,语言幽默的鲁迅先生,面对有人说他是仇猫的,打不了“落水狗”,他用“动物童话”以及儿时“饲养小隐鼠”等事件为自己“开解”。
第二章《阿长与山海经》以及第六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让我认识到了小鲁迅的童真,快乐和无忧无虑。听“长妈妈”讲“长毛”“美女蛇”这些古怪却有趣的故事,在百草园里撒欢,在三味书屋里捣蛋。为何说那时的鲁迅是童真,快乐和无忧无虑的呢?从“在知道她谋害了我的隐鼠后,那时就极严重地诘问,而且当面叫她‘阿长’。我想我又不真做小长毛,不去攻城,也不放炮,更不怕炮炸,我惧惮她什么呢?”可以看出鲁迅的孩子气,因为埋怨“阿长”谋害“我”的隐鼠而不礼貌地叫她“阿长”。也可以从小鲁迅在三味书屋中趁先生“读书入神”时偷偷用“荆川纸”蒙在小说上描绣像中看出来,调皮的小鲁迅“上课开小差”。这些就是他童真的地方。
《朝花夕拾》中最让我重新认识鲁迅的其实是《小引》。从前我对鲁迅的认识虽然有点刻板,但我一直认为他是厉害的,但《小引》呈现出来的却是无奈,落魄的他。“文体大概很杂乱,因为是或作或辍,经了九个月多。环境也不一:前两篇写于北京寓所的东壁下;中三篇是在流离中所作,地方是医院和木匠房;后五篇却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楼上,已经是被学者们挤出集团之后了。”这段文字体现出先生当时的处境是愈加艰难的,查找了资料发现此时先生正遭受政治的迫害,政府的通缉,在陌生的环境里心绪不宁,思想矛盾。一向坚忍的他也不得不逃避眼前的“芜杂”去折那过往朝夕的露花。这样的鲁迅我是从未认识的。
我读《朝花夕拾》,重新认识鲁迅。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4
我对着这个题目沉思了好久。《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大部分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虽然我还年轻,只有十几岁,可总喜欢回忆儿时的往事。我会一动不动的凝视着天空,房顶,或随便什么地方,长久的踱着步……我的灵感深处会突然爆发出一阵奇异的颤抖,血涌上我的脸,快乐,那样神奇的回到了我的身上……在迷人和眩晕之中,我仿佛又变成了小学四年级是学生,在学校宽阔的训练场上挥拍打球;盛夏,在池塘上泼水玩耍;金秋,在玉米地里欢快起舞……一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久难忘怀的事情,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
小时候,我会因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理由是终于当了一次儿歌中的那位捡到一分钱的小朋友;而今,长大的我也会捡起路上的硬币,理由是——那上面有国徽。
小时候,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错别字而举手,不到老师“投降”决不罢休;而如今,即使老师写了一黑板的错别字,我除了在底下翻翻字典外,决不会有其他动作。
在这漫长的十几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侵蚀而悄然逝去,唯有成长的足迹——那记录着你的所得和所失的足迹——永远不会磨灭。我希望永远不要失去童年时代的那种快乐、天真、朝气蓬勃、不知疲倦……
童年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品味的时候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因为你失去了童稚,失去了那份坚持“真理”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崇拜”的心灵依托;但随即你会发现者茶的醇美、芳香、回味悠长——你的确得到了很多;民族的自尊心,恬静而悠长自得的处世态度,决不盲目的理性(也许有点偏执)一颗日臻成熟的“仁爱之心”。
当一个人“冥然兀坐”时,不妨品品成长这杯茶,你会惊奇的发现;自己得到了很多。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5
读着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仿佛在欣赏一幅多姿多彩的幸福画。我读着鲁迅先生写的散文,眼前仿佛看见鲁迅小时候的活泼可爱:有时趁着大人不注意,偷偷溜进百草园,整天呆在院子里。他要与小花、小草、小虫子作伴,还要坐在树枝上吃野果。虽然有时会得到寿镜吾老先生的严厉的眼神,但也仍免不了孩子的淘气。
童年是美好的,是那么令人回味无穷。鲁迅以他幼年时孩子的眼光写下这本书,让我倍感亲切,是我充满了激情。我的童年也是那么多姿多彩。我家有一个小院子,小时候,我总倚在一颗白果树上,发着呆,那时是多么自在。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倭瓜愿意长多大就长多大;蝴蝶随意地飞,时而从墙头飞来一对白蝴蝶,时而从花朵上飞走了一只黄蝴蝶。有时候,我还会到田里去玩,那是田里早已成为孩子的天地。大家都忙着捉泥鳅呢!赤着脚丫,踩着烂泥,别提有多高兴!童年时光,真好!现在,我们都在为学习着想,再也不能享受那种快乐了!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受童年时的快乐,真好!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面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归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瞅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全部感触全部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归味,也学便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瞅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布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往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全部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和伙伴全部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当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6
朝花夕拾,字面意义就是,早上的花晚上拾起,内在含义是朝年的事被暮年回忆。
与旧事重提这个名字相比,朝花夕拾更加生动,有趣,鲁迅先生称之为带露拆花。这是鲁迅先生他特意改的名字。
朝花夕拾的前十篇是鲁迅童年和少年时的事,以年少时自己的故事为背景,用犀利的文笔批判着封建社会的各种阴暗面。从迂腐的.规矩到中医的无能,最后到24孝的负面,教育的愚昧和见外。中国的封建社会给鲁迅留下了一道道伤痕,这也许是鲁迅一直站在革命前线的原因之一吧。
先说说迂腐的规矩吧,懂得最多“麻烦”规矩的自然是阿长了,阿长懂得许多过年时的规矩:包括一起床就说:“恭喜恭喜!”然后再塞上一块冰冷的福橘……看得出,鲁迅从小就对这类规矩表现出反感和讨厌。那个时候,鲁迅也许会想着改变这个一成不变,死板的世界吧!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父亲的病一定坚定了鲁迅的决心。
鲁迅的父亲得病后,换了几个愚医轮番“医治”,鲁迅的父亲终于不治身亡,于是鲁迅下定决心要“医人”。在鲁迅下定决心之后,他从百草堂学到三味书屋。后因特殊原因来到南京,进入了比较开放的雷电学堂,然后阴差阳错的得到了去日本留学的机会。
在鲁迅去仙台留学时,他遇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导师,他的出现,改变了鲁迅的一生。
这位导师交给了鲁迅很多东西,就像冯卡门与钱学森一样,他也教会了鲁迅很多学习以外的,对待知识的态度,批判别人的勇气,等等等等。同样与冯卡门在黑板上写出再回二字一样,他——藤野先生在鲁迅过世后写出了《谨忆周树人君》这篇文章。
就这样,鲁迅在这位导师的帮助下,学习了很长时间,直到坐在全是中国人的教室里观看一次日俄战争的录像,录像中,身为间谍的中国人被日军抓住,然后枪毙。台下的中国人却高喊着万岁。这是鲁迅明白了,中国现在比起“医人”,更需要“医心”。
这是鲁迅决定回国,弃医从文,用言语医治了新一代中国人的心。而这一切都被记录在朝花夕拾的十章故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