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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的读后感

2025/06/19读后感

爱习作提供的双城记的读后感(精选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双城记的读后感 篇1

前些日子借了一本超厚的世界名著《双城记》,看了几章后,我决定还了它,实在没意思,而且又看不懂,今天我借了它的减肥版,总算看完它了。书中人物其实很多,但人物的各种关系又是那么的令我意想不到,主人公是一个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马内特医生,她的女儿露茜,他的女婿查尔斯…

英国和法国就是所谓的双城,小说的背景也就是法国大革命,我是学历史的,关于法国大革命我是清楚的,联系到小说中,我真想问一下,是真的吗?小说嘛,多半是虚构的,看完之后,给我的印象是:狠毒的得法热夫人,无辜的查尔斯,好得无话可说的西得尼`卡登先生,忠心的女仆人普罗s小姐,热心肠的贾维斯`劳里先生…

我对好人总有一种好感,对坏人总有一种厌恶感,不奇怪啊,每个人都这样,除非他是超级好人,对坏人存有仁慈的`心,或者他是超级大坏蛋,对好人总有一种感觉,“他们好虚伪啊!”其实这也不奇怪的,事实就是如此嘛。一群虚伪的家伙。得法热夫妇去找露茜,原以为要帮她的丈夫查尔斯,其实是害了她的丈夫再次入狱,并且最终导致卡登先生的死.我本人觉得卡登先生很讲义气,重感情,他第一次见露茜就爱上她,虽然表白遭到拒绝,但对她的爱仍不改变,最后为了露茜能和她丈夫团聚,为了露茜不再伤心流泪,他去监狱和查尔斯调包了,用自己的命换了露茜的幸福,不能不说他是令我最受感动的一个人物。

双城记的读后感 篇2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的历史小说。其中“双城”分别是指英国伦敦和法国巴黎,以梅尼特一家充满爱与冒险的故事为主要情节,这其中有贵族的残暴、人民的愤怒,当然还有更多。下面

作家确实绕不过他所存在的那个时代,无论他多么富有想象力和预测能力。狄更斯,这个生活于19世界的伟大作家无论如何在写作的过程中逃不过他对于历史宏大叙事的极度观照。

是啊,一个作家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怎么可能写出一部伟大的`作品呢?带着强烈的历史痕迹,忠实于自己对于时代的感觉和思考——这也许是他之所以伟大的特征之一吧。

近来,好不容易看完了《双城记》。说来惭愧,中学时候的英语教材里有它的相关节选,而对于整部作品的一知半解和断章取义竟然被我当成了一种想像通读之后的思想资源。

当冷静下来,重新回归这一伟大文本的时候,我才豁然发现自己的浅薄与矜夸。当然,似乎这不是我第一次重新回归文本,沉浸当中享受文本之美,也不是我第一次由一部部作品而突然间发现自己的浅薄与矜夸,所以面对前人及其作品,我诚惶诚恐,无比敬畏。

《双城记》究竟是一部怎样的作品?我想答文学史当中已经有了公断,说他是现实主义的巨著。然而,当我们的文学史当研究从阶级论的“余毒”当中“幡然醒悟”之后才承认爱情在整部作品里面的分量——这或许是一种反拨,在强烈的阶级断之后,有些研究者又将之作为一个爱情文本来进行解读——这不难理解,文本当中露西与达奈的爱情,卡顿对露西的爱,这些都可以说是爱情。尤其是卡顿主动代替达奈赴死时的表白,更是感人至深。“爱的无私奉献。”有研究者这样概括。

我想这种爱并非仅仅爱情。还有亲情,露西从法国千里迢迢将马内特医生带回伦敦,然后帮他恢复心理和身体健康;马内特医生帮助女儿,并在第一次时将达奈从狱中救出;洛里先生对于马内特一家的友谊……这些都超越了爱情的范畴,综合之不难直接升华到一个纯粹的“爱”字上。

爱,人类的永恒之爱,它包括爱情之爱、亲情之爱、友谊之爱、长幼互敬之爱,等等。

但作为一个对社会有着强烈的体验和感知能力的人,一个对于社会发展有着强烈的思考和分析能力的人,狄更斯不会仅仅热衷于描写一个家庭内部的爱,更何况在19世纪那个风云变幻、激荡而富有生机的时代。

狄更斯究竟在思考什么?阅读《双城记》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在小说的结尾,狄更斯提到文本当中的历史背景——法国大革命时期,并且提到了吉伦特派代表人物之一罗兰夫人被压上断头台后,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双城记的读后感 篇3

把《双城记》重读了一遍,初读时的那种震撼依然不减。“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得到的最安宁、最最安宁的休息”,这是西德尼·卡顿在走上刑场前的内心独白,也是全书的结尾。为了心爱的露西,他心甘情愿地走上断头台,顶替查尔斯受死。用自己的生命成全情敌,这种情节也只有在狄更斯的笔下才能出现。就像《大卫·科波菲尔》里面的海穆,哪怕知道艾米丽悔婚与别人私奔,心碎的时候,依然选择宽恕,甚至最后为了救情敌而葬身大海。我原本以为,以直报怨已经是一个人最大限度的宽容,可是在狄更斯这里,原来还可以以德报怨。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爱一个人真的可以奋不顾身,就算她已经为人妻为人母,也依然不妨碍对她一往情深。虽然我一直怀疑在现实中是否真的会有“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可是西德尼·卡顿让我相信,这世间真的有这样一种高尚的情感,能够超越人性里情有可原的嫉妒。

卡顿在生命最后的'时刻,从容赴死,获得了永久的安宁,视死如归的平静态度让人差点忘了这其实是一个悲剧。从卡顿爱上露西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他这一生都走不出对露西的爱恋。他每次去露西家都郁郁寡欢,因为露西就在眼前,却是他永远无法企及的美好;他会在深夜的徘徊在露西家附近的路上,只为了重走一遍露西走过的路;他对露西说“为了你,为了你所爱的人,我什么都愿意做”,一语成谶,他终究做到了,用自己的生命换取有情人白头偕老。

对露西的单相思让卡顿一直处于一种求而不得的失落中,而他本身在事业上长期不得志产生的自暴自弃心理亦交织其间,让卡顿的一生笼罩着孤独和忧郁的色彩。“我不关心世上的任何人,世上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富有才华却没有施展的空间,只能跟在斯特里弗后面浑浑噩噩地度日,长期沉沦下僚消磨了卡顿的意志,让他越陷越深,直至再也无法重新振作起来。

他羡慕查尔斯·达内,不仅因为他能得到露西的爱情,也因为在他身上,卡顿看到自己堕落前的样子,查尔斯那样意气风发,正是卡顿渴望成为的模样。只可惜命运并没有眷顾这个可怜的青年,他的人生轨迹转到了完全相反的方向,只能终日借酒浇愁,醉生梦死。卡顿的悲剧固然与自身性格有关,让人难免会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叹。可是换个角度想,既然当时英国的法律制度能制造出《荒凉山庄》中那桩让所有当事人身心俱疲的贾迪思控贾迪思案件,诉讼案子成了法律系统敛财的工具,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那样的制度下平庸无能的斯特里弗能忝居高位,而才华横溢的卡顿却只能做一个郁郁不得志小律师,做狮子身后的胡狼。

结尾处那一大段的内心独白,读之声音不觉哽咽。卡顿孤独了一生,也只有在生命尽头,才轰轰烈烈了一场。

双城记的读后感 篇4

端午假期说长不长,说短又不短,三天时间,远程旅行没办法,短途旅行又不甘心,思来想去,只有待在家里多陪家人。趁此时间,读了两本书,《双城记》与《断舍离》。

断舍离现在已经算是网红词了,放下执念,放下欲望,人才会活得轻松。不过我的感悟最多的倒不是放下,而是另外两点:

1、人生得意时,要多往上看,这样自己才会更有动力;人生失意时,要多往下看,这样自己才会知足常乐;

2、人生向上时,要告诉自己,人活一世,不能浑浑噩噩过;人生向下时,要劝自己,人生苦短,要看开,不要太累。

更多的感想是看双城记后引发的。双城记是狄更斯的作品,与雾都孤儿一样都是世界名著,不过读完之后感觉就算同为世界名著,也分为上中下等,双城记应该是其中相对低层次的。

双城记的故事设置相对巧妙,也用了一些技法,通过一个很强的悬念引出故事,“死人复活了”,不可谓不巧妙,再加上那个经典名段,“这是最好的时代,又是最坏的时代”,足以吸引读者进行下去,接下来又通过两个不同家庭各自的故事线往前延伸,你虽然不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但是你肯定知道他们之间一定会有什么关系。等到故事收尾的时候,你才发现,哇,前面的各种线索,各种不解,都是很好的铺垫,故事的转折还算巧妙,看完是可以回味回味的。

而且这类名著与小白文的最大的区别,除了情节的细节一环扣一环,前后呼应的伏笔,人物对话的丰富性等,最大的'不同在于,双城记是通过小人物的人生遭遇,给读者展现了法国大革命的全貌,阶级的冲突,人物命运的前后颠倒,对下等阶层人物的同情,却又保证客观性,并不一味站在哪一边,等到革命成功之后,起义群众对于生命的蔑视,对于正义的罔顾,对于对错的愚昧,也成了作者讽刺的对象,最终的结果必然是悲剧,因为只有悲剧的内核才足够引起反思与警醒。

这跟金庸的不少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将故事嵌入进时代的大背景中,浑然天成,并不会感觉是故事,这非得对于历史与世情的理解到十分,才可以实现。不同的是金庸写的是通俗小说,其中取悦读者的部分,比如主角的爱情,各种武侠招式的奇妙,最终大团圆大结局的设计,对整个故事的立意与内涵是有一些遗憾的。

但是双城记也并不是没有遗憾,其中主角露西与达奈二人的形象过于脸谱化,一对优秀的青年男女,简直是没有缺点的存在,德法耶太太的邪恶部分完全盖过了她的坚定,机智等特质,对她的悲惨命运也没有多加阐述,整个弱化了故事的矛盾与冲突感,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而且各种人物配角的血肉不够丰满立体,特别是主角西德尼的描述上,如果能够多花费一些篇幅,多描写他的经历与人生,引起读者的认同与代入感,那最终的结局带来的震撼与惋惜一定会更强烈。

双城记的读后感 篇5

西德尼·卡顿,在《双城记》里,一开始是一个不起眼的配角。他酗酒、虚度年华、自暴自弃,尽管长得有点呆滞,至少我是这样认为。他是一个胡狼,也就是跟在老虎身后、但不敢越犯老虎的一种动物。他总是跟在法庭红人的身后,他自己也是一名律师。一次在法庭上,他看见了一位证人小姐,并爱上了她,她叫马奈特,是医生亚历山大·马奈特女儿。马奈特已经要与一个叫查尔斯的人结婚了,这时卡顿去了马奈特家含蓄的告白,被她委婉的拒绝了。卡顿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不会赢的这份爱情的,以后便没有纠缠马奈特,也是正常的与她接触。顺便。介绍一下查尔斯这个人。查尔斯·达内,原名查尔斯·埃弗瑞蒙德,被称为“逃亡贵族”,是法国一个贵族的`后裔,但他不贪图钱财,被凶狠的叔叔夺去了他应有的一部分财产。然后,他来到了英国,认识了马奈特,以老师为职业。一年,她因为公事必须返回法国,被逮捕,判了死刑。这是,卡顿出现在法国。查尔斯被执法前一天,他以“探监”就出了查尔斯,他来到监狱,要和查尔斯换衣服,代替查尔斯在监狱里,接受死刑,查尔斯不愿意,卡顿就把他打昏,自行处理了服装,托人把查尔斯运了出去。第二天,卡顿上了断头台,走向了人生的终点。而查尔斯和跟他来的马奈特乘坐马车,逃出了法国。在卡顿临上断头台时,他说:“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是信我的人,必永不死。”卡顿留下的最后一句话,竟是这样的凄凉。

卡顿在向马奈特表白时,说过自己能为了他们两人的幸福而***,他履行了自己的诺言,用一颗跳跃的心脏去救活一颗即将停止跳跃的心脏。救不救人是他自己的决定,这个结局是出乎人意料的,没想到这么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会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我想,等到查尔斯苏醒过来时,也一定会感激卡顿的,一定会跪在十字架前为天上的卡顿祈祷祝福吧。卡顿,我刚开始时是不喜欢他的,可是到了结尾,我却被他那伟大的行动感到震惊。他用自己的证明许下了这个诺言,用自己的生命去履行这个诺言。想到这,我的眼眶里噙满了泪水,卡顿震撼着我。现在的我们,说反悔就反悔,毫不注意自己的人格,不守信诺,虽然我们没有用生命去许下诺言,但我们依然要学习卡顿那样履行诺言,不,更准确的说是懂得奉献自己!

狄更斯也深深地为自己笔下的卡顿震撼了,他说过他会很乐意在舞台上表演卡顿这个人物。是啊,生活中正缺少像卡顿这样的人。奉献,也许奉献的是生命、时间、各种物质或是精神物质,然我们懂得奉献吧!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令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

双城记的读后感 篇6

我是读完这部文学作品之后立刻写这篇读后感的,真是太精彩了,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激动。特别是读到最后两三章的时候,原先迷茫如大雾般的情节慢慢地似受到初生的阳光而将迷雾驱散后的天空一般明朗起来。怪不得作者狄更斯自述,这部小说使他“深受感动,无比兴奋”,并且渴望能亲自在舞台上扮演西德尼·卡顿。

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大革命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弃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不过相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

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面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因为在他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对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唯一的支柱。

卡登的死,就像一支羽毛轻柔的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有一个个涟漪,提醒人们:真正的自由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临死前看见的世界,那不是天堂的幻影;有一天,那会是我们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