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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2025/06/19读后感

爱习作提供的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精选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篇1

书,是一个人的精神食粮,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可见,大作家们对书是多么的热爱!我们,也要爱书,让书去充实、去装满我们大脑!这几天,我就去认真的品读了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鲁滨逊漂流记》

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航海几次险些丧命,可他还是坚持不懈,继续下一次航海,可鲁滨逊还不知道:这一次的航海将让他在荒岛上度过自己一生中的一大半光阴!可荒岛上的鲁滨逊没有坐以待毙。为了生存,他绞尽脑汁想办法,最后,他不但让荒岛成了自己的王国,还顺利的返回了英国。

是什么信念让鲁滨逊用自己的那双手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奇迹?对,就是为了生存!在这一颗星球上,每一个人、每一个动物都在为了生存而拼搏,因为他们知道:在这一颗星球上,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弱者就只能被淘汰!这是即便过了上亿年都没有改变的法则,从恐龙时期,到21世纪的今天,这个爱拼才会赢的法则一直都没有中断!鲁滨逊在荒岛上,什么都没有,可是他知道,如果不用双手将自己武装起来,就只有被饿死或者被野兽吃掉,也就是被淘汰!所以他本能的去与寒冷、饥饿和恶劣的环境比拼。今天也是一样,现在这个社会竞争非常激烈,每个人都在为了生存而比拼。在一群优秀者中,良好的都被淘汰,所以每个人都努力将自己变成最好。大到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比较,小到人与人之间的碰撞,每个人都在奋斗!他们的目的是什么?答案只有一个——为了生存,为了活的更好、更精彩!

朋友,希望你每天都对着镜子问一声:“今天,我拼搏了吗?”那么,我们的未来将变得更加美好!从现在就让我们学习鲁滨逊做个强者,还要记住我们的目标是——为了生存,让生命变得更加精彩而辉煌。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篇2

我们要在不同的处境中学会自己生存,领悟上帝的智慧与无尽的才能。——题记

黑夜,即将迎来黎明。城市,悄然扩散寂静。万家灯火依稀暗淡,只有一家,灯火彻夜通明。我坐在台灯下,津津有味地看着《鲁滨孙漂流记》这本让人受益匪浅的书。

故事是这样的:在一次航海中,鲁滨孙遇到了船难,随着海风他漂流到一个荒岛上。他克服了种种困难,在岛上生活二十六年,最后终于获救,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的不畏艰险让我的内心十分震撼。试想着,如果我去到那样一座荒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是会自暴自弃,还是会像鲁滨孙那样不言放弃呢。一开始的鲁滨孙一无所有,靠着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聪明才智,在荒岛上耕田、种地、养羊,生活了二十六年。仔细想想,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呀!

而我呢?恐怕连鲁滨孙的冰山一角都没有吧。过去的自己,只会当家里的“小皇帝”,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从未想过如果让我一个人生活会怎么样。说来可笑,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到楼下拿东西。那时的我胆子小,不敢一个人下楼,生怕楼下有什么妖魔鬼怪将我捉去。在妈妈的再三劝说下,我终于鼓起了勇气,摸着冰冷的扶手,靠着像蛇一样光滑的墙壁,踏上“吱吱呀呀”的木板,浑身变得格外僵硬。一级、两级、三级……我缓慢地向下挪着,快到楼底时,突然一道诡异红光从门外迸射进来,我见状,慌忙转身,像一支离弦的箭般冲上楼去,不敢再往下走一步。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回想曾经的自己,不禁感触万分。为什么鲁滨孙能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下生存,而我不行呢?我下定决心,要学习他不畏艰险的品质,克服困难,为社会做贡献。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篇3

鲁滨逊,他在荒无人烟的岛上独自生活了了28年!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可见鲁宾逊是那么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

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他还是一个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好几天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篇4

在我房间的书架上,摆着各式各样的书,我都很喜欢看。但其中有一本书是我最爱读的———《鲁滨逊漂流记》。因为这本书是我在十岁生日时,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出生于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一生志在遨游四海。可是在一次前往非洲的航海途中遇到了风暴。船上的水手、乘客都淹死了,最后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但他并没有害怕。而是更坚强、更乐观地生活下来。他先把船上的一切有用的东西都搬了下来,以便维持自己的生命。没想到鲁滨逊就在这里开始了长达28年2个月零19天的历险生活。他的聪明机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明白了怎样学会乐观坚强地去面对困难,更让我学会了如何生存。这也是我最爱读这本书的原因。我想也有可能是爸爸送我这本书的原因。

鲁滨逊在岛上种植大麦和水稻,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还捕捉并驯养山羊成为肉食的来源。又做了家具摆在他所居住的山洞中。若干年后,他又救下了一个俘虏,并为他取名为“星期五”,这就是鲁滨逊孤岛上实实在在的生活。直到第28年某一天,才得到离开孤岛的机会。可以想象鲁滨逊一个人在这样的逆境中,他会是多么孤独,多么恐惧,但他没有放弃希望,而是敢于面对困难,成为一名战胜困难的勇者。

“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这句名言是作者笛福在书中所写的,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它告诉了我们:一个人如果从心理上被打垮,那么他就没有机会去战胜任何困难。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教会了我很多道理,它永远是我最爱读的一本书,我会好好珍藏它的。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篇5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它讲述了一个富有冒险主义精神的英国人鲁滨逊,不听父母的劝阻,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放弃了安逸的生活,当上了充满惊险与刺激的水手,航行于波涛汹涌、危机四伏的大海上。由于货船失事,鲁滨逊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但他勇于与大自然顽强斗争。在长达二十八年的艰难生活中,他充分利用自然条件与个人技术,开创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拥有了自己的一片天地,震撼人心。后来一个意外的机会,鲁滨逊回到了祖国。

鲁滨逊的经历之所以具有传奇性,是因为他在一个特定的环境,困境被放大了,对抗困境的时间被拉长了,而对抗的能力正是在困境下被激发了。面对父母对航海的反对,他我行我素,毅然踏上了航海的旅程。面对大海中风浪的威胁,他没有妥协,带领着水手们顽强地在风浪中穿行。面对被冲上荒岛的困境,他没有放弃,努力探索着生存的道路,使自己顽强地活了下来。

鲁滨逊做到的这一切看似不可能的事情的原因,正是因为他有一刻永不言败的心啊!他从不放弃希望,对生活的热爱,对生命的尊重,让面临绝境的他没有倒下,反而重新站了起来,让他敢于面对生活,迎难而上,创造了生命的奇迹。

我很喜欢这本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往往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的确是这样:一个具有无畏精神的人,即使是在恶劣的环境中,只要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百折不挠,那么他终将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所以,当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可以作出超乎自己想象的奇迹来,这也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所要告诉我们的东西——永不言败的心所能创造出来的力量。

我和陈雨青出校门买毽子玩时,遇到了一位捡废纸的老奶奶。她穿着单薄的衣裳,在寒冷的秋风中微微发抖。她手里还拎着一个塑料带,上面溅满了泥点。里面装着许多废纸。她每走一

步,身子就颤一下,她每弯一次腰,双腿就不住抖动。我的心里有股酸楚楚的味道,陈鱼青也嘟囔着说:“好可怜的老奶奶,她的儿女太不孝顺了吧?“

“唉,孔子白创造了,现在有多少个人对父母非常孝顺啊,包括咱们俩。”我也悲哀的说。

这时,我觉得似乎该做点什么,就拉着陈雨青捡起废纸来。

一个,两个,三个……我们动作快,三都捡起来了,奶奶才把一个慢慢装进袋子里。就这样,捡了一大堆,老奶奶却才捡了五六的。我的心在次酸了起来,为什么让一个如此行动不便的老奶奶来捡废纸呢?

我走过去,把捡到的传单交给老奶奶,她抬头望了我一眼,我才看轻她的容颜——苍白的脸上在诉说岁月的无情,深陷进去的眼睛暗淡无光,嘴巴干瘪的不成样。她慢慢伸出粗糙干瘪的双手,接过我手中的报纸,我的手被寒凉一惊,抖了一下,那是奶奶双手的温度啊,冰,在一瞬间袭便我的全身。突然,我又听到感谢的声音:“谢谢,谢谢你们!”我看见奶奶的眼睛闪过一道光。

现在想一想,那一刻,我的心,真的好暖好暖……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篇6

暑假里,我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对自己能力有了新的认识。

这本书讲的是:一向爱好航海的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难,全船人被淹死,只有鲁滨逊死里逃生,来到了一座孤岛上。他没有被恶劣的环境吓倒,也没有怨天尤人。他在孤岛不断驯服野兽、种植农作物,又自己制作生活用品。他不但自己生存了下来,还收养了一个野人。就这样,他在孤岛上津津有味地生活了28年才回到家乡。文章中的一个个精彩的情节吸引着我。

读到“我生病了,疟疾发的很凶,我用烟叶做药,用它熏我的鼻子。几个星期后,我的体力才得以恢复。”时,我感到了鲁滨逊生存能力之强,他不但能在逆境中生存,还能自愈疾病,真叫人感叹!再想想我自己,有一次,我发烧了,本来没有什么事,可我“哼哼叽叽”喊了好长时间,让爸爸妈妈又带我去医院,又给我买好吃的,还让他们请假来照顾我……读到“每天恭拜上帝,早晨带枪出门觅食,下午加工制作食物。同时抽空管理农作物,制造各种生产用具和生活用具,并把多余的食物储存起来。”时,我感到了鲁滨逊对生活安排的合理,真令人羡慕,我和鲁滨逊差的太远了。我的衣食住行爸妈全包,可我连自己那点事都弄不清。在学校,我书桌上都是书,书包也总被塞的满满的,放学后,等我收拾清书包教室里早已空无一人;在家里,我的卧室都没法进人!我的桌子上都是东西,地上也都是纸,就连床上也都是书,妈妈总说我的卧室是个大垃圾堆,我只好默认了……

正如歌德所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高尚的人在谈话。”我仿佛聆听了鲁滨逊的教诲。《鲁滨逊漂流记》一本我百读不厌的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