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工作计划
爱习作提供的前期工作计划(精选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前期工作计划 篇1
某分公司前期工作报告及下期工作计划提要:我们根据返回的信息邀请了有加盟意向的广安、营山、广元三地的客户前来分公司。并对有联营意向的广安店铺进行了实地的考察
经过这段时间工作,西南分公司基本上已步入正常运作轨道,并且已签订一个加盟商。从三月十五日以来,我们基本上作了如下工作:
一、展示厅及办公室的装修于十八日全部完毕,于二十日前办公用品及通讯设施全部根据工作需要按计划到位。
二、新招二名市场拓展人员,并于十八日全面投入工作。
三、从十八日起,根据我们可进行市场拓展的人数及四川经济分布情况,我们以成都为中心分四路进行市场拓展及收集信息。具体情况为:F1前往德阳、绵阳的川北线;F2往遂宁、南充、达州的川东北;F3往资阳、内江、自贡一线川东南;F4往雅安、眉山、乐山一线的川南。
四、在此期间,我们对内江市场进行了考察并评估,于二十五日签订了西南分公司自成立以来的第一份加盟合同,并抽派F4对此客户进行店铺装修的指导及业务上的跟进,保证客户于四月八日能顺利开业。
五、我们根据返回的信息邀请了有加盟意向的广安、营山、广元三地的客户前来分公司。并对有联营意向的广安店铺进行了实地的考察。
六、联系并邀请到了现有的苍溪客户(以前从公司直接发货)及温江客户(从重庆代理商拿货),并安排了这两客户下期所需货品的跟进。
根据这段时间所汇集的信息分析:我们“**”品牌因前期有代理商经营过,没有发展起来,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依就存在,同时很多同类型的品牌也云峰而集四川,所造成的竞争力增加,这对潜在的`客户来说先择面更广。在地市级市场上,相对来说好一点的店铺索要条件都高的我们无法接受。各地市级中心都有转让或出租的店铺,而自营对我们来说暂时又不可能。所以我们下期的拓展工作重点放在县级市场上,同时也不放弃地区中心城市。拓展人员将于二十八日全部各就各位。
内江客户将于四月八日开业。温江的客户因从重庆拿货不方便,开业一年来只去重庆一次,并且从春节后重庆再也没有发一条裤子过来,他们已失去信心,现已开始上“黎诗琪“货品,我们现已邀请他们到分公司看样订货了。苍溪客户已来我公司看样订货。根据这些情况,分公司现已任命F4为拓展部主管,在一个星期之内负责好内江客户开业的事务外,并且抽时间前往温江及苍溪两地跟进服务。
安排财务人员对公司系统软件进行学习使用及试运行,物流人员保证客户已定货品能及时到达终端。
以上为西南分公司前期工作报告及下期基本工作安排。由于自身原因,在工作中难免存在着疏忽和不足,敬请公司领导批评和指正。根据我们目前潜在的最大客源为散货客户及其它转型客户之实情,建议公司能准备分公司上次要求在XX市场打户外招商广告的要求并安排款项。另我本人将于这几天安排时间回SS一次。
前期工作计划 篇2
项目建筑方案已基本确定,目前正在进入项目各项报建和工程动工的筹备中,虽然项目未进入实质营销工作,但为了项目今后的营销能有计划的运行,营销工作应本着"运筹帷幄,全程把控"的运作理念,积极作好前期各项营销准备工作,以备项目营销的各环节是能有计划的运行。
房地产全程营销工作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环节多且变化素很大的工作,若前期没有一个完整的全盘计划,在面对变化情况时,往往没有方向或出现临时应急措施,而给将来留下后遗症。因此,在目前情况下,营销工作应该进入前期准备阶段,在营销的前期准备中分为四个阶段:
1、项目价格体系研究、论证和制定阶段。
项目的产品确定后,价格的制定是成为营销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该阶段通过公司现有资源,对项目周边市场的价格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结合项目的特殊成本情况及部分定向销售价格情况进行分析,初步确定出项目的销售均价,最高均价和最低均价;再根据项目的楼层、朝向、户型、景观、私密性等因素制定出项目平面价格差距,最后完成项目各套房间初步的价格表以及、优惠策略、提价策略与节奏,升值营造策略等,为项目的未来销售作好价格的基础准备。
2、项目营销代理公司的选定阶段
营销代理公司的选定,很大程度上决定项目的最后营销的成败,因此选择代理公司不能从单一方面进行考察和评定,任何代理公司都有其实力和专业能力的长短处,因此在考察过程中除了公司的实力和专业能力之外,还需考察该公司对我项目的提出的针对性措施。
我公司在选择代理公司时,应通过以下四个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和评定:
2-1、对代理公司的历史业绩进行综合考察,了解其代理过项目的业绩情况和开发企业的评价;
2-2、对代理公司关于我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执行方面的策略考察,从中了解代理公司对项目运作的方向是否有创新、是否结合我公司及项目的实际情况、是否可行性、是否与我们的方向一致等。以此考察代理公司的实际执行能力。
3-3、考察代理公司的对项目的态度,通过考察代理公司对接模式和委派负责我项目的`专案人员的资力、专业能力、抄盘经验、沟通能力等,以评定代理公司对项目的认真度和专业度。
3-4、对代理公司的合同进行审定,考察重点除代理价格之外,还要重点对代理佣金如何与销售业绩严格挂钩的方式进行细节审核,确保代理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落到实处,并达到要求。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考察进行综合评分来确定项目最后的代理公司。
3、项目广告公司的选定阶段
在代理公司选定之后,为项目选择好的广告公司是非常必要的,在项目进入预热期前的项目形象工作必须通过广告公司进行表现。在考察广告公司过程中,除了考察其设计能力和服务费用方面,还应重点考查广告公司对项目营销方向的理解程度,对项目理解越透,其表现的东西才越能抓住项目的灵魂,也越能打动目标群。
因此,广告公司的选择也应遵行四个方面的原则。
3-1、考查公司的历史业绩及综合创意能力;
3-2、个人简历考察对我项目提出的初步整合推广策略、广告理念及设计作品。
3-3、考察委派负责我项目专案人员的资历、专业设计能力,文案撰稿能力以及与开发公司,代理公司对接的模式和团体沟通能力。
3-4、考察广告公司服务报价,广告发布报价、物料制作报价等情况。
4、项目预热期执行阶段
在确定代理公司、广告公司后,项目要进入前期的市场形象预热阶段,以代理公司和广告公司制定的《项目全程营销策划大纲》和《整合推广策划大纲》为总的指导方向,开始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有计划的实施项目的市场预热,逐步积累客户,并根据市场的初步反映情况调整营销策略、广告策略以及执行手段。
前期工作计划 篇3
各省、市、自治区计委,国务院各部:
一九八二年九月我委发出《关于编制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以后,有关部门都很重视,进行了传达、动员和具体部署,推动了建设前期工作的开展。
前不久,我们先后同二十个部(局)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各部门在开展建设前期工作中的意见和问题。经过研究,现将这些问题的意见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六五”期间进行建设前期工作项目名单问题
《通知》中要求在“六五”期间进行前期工作的重点项目为283个。在座谈中各部门要求增列186个。这批项目中有的同“六五”施工项目有重复;有的项目,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应列入部门或地方的建设前期工作计划;而列入国家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只限于那些生产规模大、对国民经济发展和生产力布局有重大影响、协作条件复杂和建设前期工作量较大的重大骨干项目。经反复斟酌,列入国家“六五”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重点项目。确定为279项(项目名单附后)并已以计综字〔19xx〕一号文件下达,请即按此集中力量进行工作。
除前面279个重点项目外,一般大中型项目需要进行前期工作的,部门和地方可分别列入各自的建设前期工作计划,并报国家计委备案。
二、关于建设前期工作各个阶段的`审批权限
建设前期工作的内容,包括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
列入国家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279个重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凡是外部协作条件复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以及我们尚未搞过的新项目(如核电站),由国家计委审批;工艺比较成熟、协作条件不太复杂、生产建设都有经验的项目,由国家计委委托有关部门审批。它们的设计任务书,则一概由国家计委审批,其中特别重大的项目,由国家计委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务院审批。初步设计由经国家经委审批。
列入部门或地方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凡属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部门或地方进行初审,在进行初审时,应按行业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然后报国家计委,由国家计委或由国家计委委托有关部门审批。大中型项目的设计任务书由国家计委审批,其中个别重大项目由国家计委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务院审批。初步设计,由国家经委审批。
三、关于落实外部协作条件问题
凡是列入国家“六五”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重点项目以及列入部门和地方的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大中型项目,它们的外部协作条件,诸如原材料、燃料动力的供应,交通运输的配合,矿产资源的落实,大型和先进设备的研制,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等等,各部门、各地区之间均应相互提供资料,签署意向性协议。凡涉及全国平衡和国家重大方针时,需报送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进行研究落实。
四、关于进行建设前期工作的费用问题
各项前期工作所需经费,仍按《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即:勘察设计单位和科研单位承担的任务,凡有事业费和科研经费来源的,从事业费和科研经费中开支;没有经费来源,实行取费的单位按规定收取费用。勘察设计和科研单位收取的费用,凡是改扩建项目由原企业单位用生产发展基金安排;新建项目如没有固定资金渠道的,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主管部或省、市、自治区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内安排。
五、关于技术力量不足问题
首先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勘察设计和科研力量。进行必要的合理调配和予以合理安排。对某些项目或一个项目的某些科研专题,可以委托咨询公司和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此外,国家计委在今后制定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时,将考虑培养进行建设前期工作需要的各种工程技术和财经专业人员。目前,各部门和地区可以对某些急需的专业人员采用办短期训练班或其他办法加以解决。
六、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前期工作的领导问题
各部门、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集中一定力量抓紧、抓好。要宣传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性。要落实每一个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负责人,要建立责任制,要经常检查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定期向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反映建设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问题。
前期工作计划 篇4
1.完善并完成物业管理中心各部门重点工作流程,同时根椐公司的要求,全面按物业规范介入D区峻工楼宇验收工作程序时段; (工作时限12月…1月底)
2.完成物业管理介入前期使用的相关制式合同文本.表式.编制及业主手册、业主公约、装修手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审核制作工作;(工作时限12月…1月底)
3.依照公司D区项目峻工情况,适时完成D区物业服务委托招.投标工作办理,同时完成物业收费标准物价审批备案工作;(工作时限12月…1月底)
4.依照公司D区项目整体规划情况,适时设计完成D区各峻工楼宇的楼牌.门牌.小区.道路.绿化.景观.公示栏.地上地下仃车场等:各类导示.标识牌的制作工作;(工作时限12月…1月底)
5.依照公司计划元月份随时做好D区物业介入交房的全面准备工作;物业全程参与并接收后施行物业规范管理工作;(工作时限1月底)
6.根椐D区各楼宇验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详细、准确了解、掌握供电系统、供热系统、给排水系统〔室内外管网〕、电梯、通风空调系统、安全防范系统、自动消防系统、通信及宽带、电视网络系统、智能化管理系统、隐蔽工程〔含地下车库〕、绿化景观等,并做好接收相关业务资料的交接工作,同时建立相关业务基础资料档案;(工作时限1月---2月底)
7.全面介入对D区峻工各类公共设施,设备,以及消防设施.设备,安防监控系统等进行调试.运行.验收工作,并同时做好交房后业主装修房屋的准备及管理工作;(工作时限1月—4月底)
8.计划与公司安置拆迁办对接,根椐安置区客户业主基础资料完善建立情况,适时介入转换至物业管理中心建立客户基本信息挡案资料,同时要求物业管理中心各职能岗位统一使用电子文挡管理,最终适时融入公司整体〔ERP、OA〕软件管理系统;(工作时限1月---4月)
9.计划建立公司已峻工的楼宇工程施工建设相关技术资料,各类设计施工图纸.相关资质文件资料,以及各类设施.设备技术资料,合同文本.说明书.保修证等相关业务资料移交后归档管理.查阅.使用规定;,(工作时限2月底)
10.计划在三月份起启动公司本项目E区(一期)商品房,物业委托管理招.投标工作,以及物业费报备工作;(工作时限3月—5月底)
11.计划与公司人事部对接,根椐公司整体规划要求,启动E区(一期)物业配置缺员招聘计划,要求五月底计划招聘人员到位,六月份按排物业糸统全员培训.演练工作,为公司本项目E区竣工交房.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前期各项铺垫基础准备工作。 (工作时限4月—6月底)
12.计划三月份启动E区(一期)商品房物业介入交.验房方案的编制工作,同时编制:业主手册.业主临时公约.装修手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必备文件的.审定制作;(工作时限3月…5月底)
13.计划三月份启动E区(一期)商品房峻工楼宇的楼牌.门牌.以及小区导示牌.标识牌等相关业务的设计.审核.制作工作;(工作时限3月…6月底)
前期工作计划 篇5
1、项目楼书及招商资讯
2、群楼的主体布局、主体之间关系(项目主体的平面图、铺位化分、通道化分、单铺的面积、柱距、距网等)
3、招商方案、招商业态定位以及招商业态之间比例
4、招商方案预案(包括群楼布局、安排、以及各楼层业态的初步化分)
5、主体楼面价,及各楼层的销售、租赁(意向)价格范围
6、商业业态的消费人群定位
7、商业业态经营方式定位
8、初步制定商业通用利益,包括(租期、租金、管理费、租金及管理费的收取方式、装修期、免租期以及其它的优惠措施)
9、了解公司的愿望和期望值
10、招商策略的制定
一、招商范围目标定位思考
1、购物中心的商品和服务到底“卖给谁”(目标消费群体以及商圈范围)?
2、本项目区别于其他同行的经营特色是什么?不同的地段,有不同的.商户阵列,打算强化以休闲娱乐为中心,在餐饮、酒吧、娱乐等行业的招商上下功夫。
3、目前商业趋势都面临着地方化、民族化、国际化相融合的课题。对这种消费文化问题,招商工作是无法回避的。品牌可为购物中心带来较高声誉,但不一定吃香;二线、三线品牌虽不大,可具有独
特性和顾客忠诚度。最大的优点就是价格卖点;这就意味着招商很大部分本土化.
二、商业业态经营方式定位思考
现代商业经营方式有:自营、联营(扣点)、租赁.
由于市场的人口总量、消费水平、消费习惯等局限性,等级的市场单体物业以纯租赁的形式纵观市场可成为旺市的不多见,例如很多购物中心当初都是以纯租赁方式,后因无法旺市开始转为联营.租赁经营存在的问题有:
1、在没有形成旺市以前,经营户随性比较大,比如;上下班时间,换季上货的时间等
2、很难做到统一包装.
3、购物中心本身的恶性竞争,比如;你的货好卖,我也去拿你的货卖,而且我还卖得比你便宜.
4、经营户本身的抗风险能力差
5、商品之间很难形成互补
联营的优点
1、商户的前期压力小
2、可引进的品牌选择性大
3、商户的本身实力强,上货率强
4、整体形象好,展示美观,
5、能够充分的营造购物环境
6、商品之间可以形成互补可以招购物中心本身想要的
商业地产,商业在前地产在后,以真正的旺市带来旺铺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让样板自己说话”
是否可以租赁和联营并存相互带动市场的繁荣;
三、招商比例
因项目现周边人流问题较少,购物中心要以有特色来吸引消费群体,本物业将以休闲娱乐为特色的购物中心,所以建议按以下比例进行招商
休闲娱乐50%~55%
餐饮 25%~35%
百货 10%~15%
其它不超过 15%
前期工作计划 篇6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加快推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125号)文件精神,结合南明区工作实际,为促进项目快审、快批、快建,现将《加快推进南明区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xx年三月二日
加快推进南明区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制度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加快推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12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快推进我区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促进项目快审、快批、快建,实现奋力赶超、聚力跨越、率先发展,按照“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活动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规范和简化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程序
根据省市授权,切实规范和简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一)审批制项目
1、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区发展改革局等)审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规划、国土和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向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
2、对于投资额度不大、技术单一的项目,可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即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的项目,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先行出具同意项目先期开展前期工作的函,项目单位据此分别向规划、国土和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向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
3、列入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划的项目视为立项,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依据批准的规划,分别向规划、国土和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向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或委托和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后按规定报批。政府投资项目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
(二)核准制项目
项目单位直接向规划、国土和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规划、国土和环保等部门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受理。完成相关手续后,由于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文件向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
(三)备案制项目
项目单位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分别向规划、国土和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
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的项目,不再审批开工报告,项目初步设计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审查。
二、实行项目建设相关手续限期办理制
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公正透明、高效便捷、优质服务的要求,加快项目建设各项相关手续的办理。
(一)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办理一次告知制度
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所涉及的部门,对项目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必须认真负责地进行审阅,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要限期办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当场或者在三日内一次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相关部门要按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时限等统一印制成书面材料提供给项目单位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为加快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提供便利条件。
(二)项目建设相关手续限期办理制度各部门必须按照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办理时限的要求,加快办理项目建设的各项手续,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1、实行审批制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办理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许可四个阶段。
(1)项目建议书阶段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备齐申报材料后报送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①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查等手续的办理。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区规划、国土、环保、水利、移民等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应事项要求,备齐申报材料后报送规划、国土、环保、水利、移民等部门,各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备齐申报材料后报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项目初步设计阶段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①规划许可、消防设计审核等手续的办理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规划、公安消防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应事项要求,备齐申报材料后分别报送规划、公安
消防等部门。相关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②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备齐申报材料后报送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后,在6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施工许可阶段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办理事项:正式用地手续、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人防报建审核等手续的办理。
办理部门:国土、建设、人防等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应事项要求,备齐申报材料后分别报送国土、建设、人防等部门。相关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凡涉及林业、城管、安全监督及其他部门的审批事项,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向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必备材料,各相关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实行核准制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办理分为项目申请报告和施工许可两个阶段
(1)项目申请报告阶段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①选址意见、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大中型水利电项目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等手续的办理。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规划、国土、环保、水利、移民等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应事项要求,备齐申报材料后分别报送规划、国土、环保、水利、移民等部门,各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②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备齐申报材料后报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或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通过后,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施工许可阶段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办理事项:规划许可、正式用地手续、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核、人防报建审核等手续的办理。
办理部门:国土、建设、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后分别报送国土、建设、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部门,相关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凡涉及城管、安全监督及其他部门的审批事项,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向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必备材料,各相关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实行备案制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办理分为备案和施工许可两个阶段
(1)备案阶段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备案有关规定,备齐相关材料后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备案申请,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施工许可阶段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办理事项:规划许可、正式用地手续、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人防报建审核等手续的办理。
办理部门:国土、建设、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应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后分别报送国土、建设、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部门。相关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凡涉及林业、城管、安全监督、移民及其他部门的审批事项,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向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必备材料,各相关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职责
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一)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承担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的具体指挥和统筹协调。审议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实施计划、重要工作方案。分解下达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督促检查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各乡办、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统筹协调解决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需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各乡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根据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向区委、区政府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投资项目的谋划和储备。组织指导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或协调落实建设资金、报批等建设条件。做好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确保完成我区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工作目标任务。
(三)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统计局研究提出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拟订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政策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重点项目名单,并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引导社会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组织和申报国家补助投资项目。
(四)区财政局:增加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财政性资金。加强对财政性投资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规定权限办理技术更新改造项目手续。组织协调工业投资项目实施。协助建设项目办理用电手续。
(六)区规划局:按规定办理项目规划选址、规划许可。
(七)区住建局:按规定办理或上报拆迁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组织协调房地产、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实施。
(八)区城管局:组织协调市政工程等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实施。
(九)区国土分局:衔接平衡建设项目用地总量,按政策规定确保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按规定权限办理用地预审、正式用地等手续。
(十)区环保局: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十一)区农业水利局:按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水资源论证、水源工程流域规划、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等涉水事项相关手续。组织协调水利投资项目实施。
(十二)区林业绿化局:按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林地使用等涉林相关手续。组织协调林业投资项目实施。
(十三)区移民局:按规定办理或转报水利水电项目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查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十四)区统计局:依法及时调查、收集、整理、统计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开展相关监测和分析。
(十五)区公安分局: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炸材使用手续。
(十六)公安消防部门: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消防审查等手续。
(十七)区卫生局:按规定办理投资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自然疫源地建设项目评价等相关手续。组织协调卫生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
(十八)区文体局:按规定办理或转报投资项目涉及文物保护方面的相关手续,组织协调文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
(十九)区人防办:按规定办理或转报建设项目人防审查等手续。
(二十)区政府办督查室:对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了解,及时将南明区近期重点项目落实过程中的情况、问题和建议汇总上报区委、区政府;并将重要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对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十一)区监察局:对各重点建设工程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督察,主要是督促各单位特别是实施重点工程项目的责任单位和相关服务单位转变职能和作风,坚决纠正项目建设、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向建设单位刁难、延误办理有关手续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及时解决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涉农关系及配套工程建设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十二)相关金融机构要积极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
(二十三)其他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加快办理涉及投资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组织协调本部门、本系统、本辖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
四、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理建设管理
(一)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代建制。即按照“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彼此分离、互相制约的原则,根据规定程序,由区政府明确或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有相应资质的专业管理机构(简称代建机构),按合同要求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投资概算、建设进度、建设质量等进行监控管理,按建设计划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直至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单位。
(二)适用项目范围:凡投资200万元以上且政府投资(含部门预算外资金)占总投资50%以上或使用外国贷款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区级非经营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都应实行代建。对于专业性强、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经区政府批准后,可不实行项目代建。
(三)区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机构(以下简称区代建机构)是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或择优明确的相关机构。目前由南明区暹达投资公司、南明区住宅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南明区市政所和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作为区代建机构候选单位,公平竞争,择优选定。以后逐步向市场化过渡,招标确定代建机构。
(四)区代建机构候选单位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项目组织、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水平,对代建项目安排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人员数量和构成要经区发改、建设等部门认定。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资金、建设工期、工程质量等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实行代建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按规定由区发展改革局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下达项目计划时予以明确。
(五)严格按照《南明区区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六)切实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区发改局负责会同区财政局下达投资计划,监督管理项目计划的实施,依法对重大项目实施稽查;区财政局负责按投资计划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对代建机构编制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实施评审和审批;区建设局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建设行政管理;区审计局负责依法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区监察局负责依法对代建工作涉及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行政监察;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实施或参与监督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尚未依法成立的,可由项目主管部门履行建设单位职责;也可由代建机构作为建设单位,代表政府行使建设单位职能,统一建设,竣工验收后移交相关单位。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就明确代理机构的,以项目代建机构作为项目法人。如果以项目建设单位为项目法人的,在代建合同履行期间,项目代理机构履行建设期法人职责,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竣工验收负总责。代建机构的工作职责是: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依法对项目代理阶段的.工程建设组织招标投标,并对中标单位进行监督;负责项目资金的核拨审查,按批准概算严格控制工程总投资;负责对项目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负责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期交付使用;负责项目的单项交工验收和项目的初步验收,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程序组织接受正式验收;按规定向有关监管部门备案,并接受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不断完善我区政府投资项目BT投融资管理
实行BT模式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区政府通过委托或授权确定项目业主。由项目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投融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由投资人组建BT模式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建设。投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作为项目建设保障,不得搞项目反担保。项目建成后由项目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回购价款,回购项目。
(一)适用项目范围:采用BT模式的项目必须符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属于政府应该承担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和区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采取BT模式的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5000万元以上。
(二)实行BT模式的项目必须按照《贵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要求做好BT融资论证,完善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并成立南明区BT融资模式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拟实行BT模式的项目,项目业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专章编制BT融资建设方案一并报批或单独编制BT融资建设方案报批。BT融资建设方案由项目业主编制,报区BT融资模式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并严格按审批的BT融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待项目业主确定投资人后,重大项目的BT合同应送南明区BT融资模式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采用BT模式。
(四)项目业主和投资人权利、责任、义务
1、项目业主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初步设计前的报批、监督投资人资金到位和使用及建设管理情况、审查建设总进度计划、组织回购等工作。
2、投资人应组建与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具体实施项目建设。项目公司的成立不改变投资人对项目业主承担的义务。
3、投资人要筹集足额到位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其他来源的资金,划入项目公司专户存储、专账管理;要按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实施项目管理;要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要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商保修工作的管理。投资人和项目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4、投资人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涉及项目规模、功能、标准的设计变更,必须经项目业主同意,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履行审批程序。有关建设手续的办理,由项目业主、融资人或项目公司按现行管理要求共同进行申报。
5、投资人和项目公司不得将合同内容全部或部分进行转包,不得让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商垫资建设。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项目业主不得为投资人和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当事各方均不得利用BT模式项目作为担保物为投资方的其他项目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五)严格按照《南明区政府投资项目BT投融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六)加强监督管理,区发改局、财政局牵头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动态平衡计划,指导和监督项目业主搞好投资人招标工作;区建设局牵头指导项目业主和项目公司办理建设手续,监督实施招标和工程质量;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牵头监督BT模式合同的执行,协调相关问题;建立BT模式财务跟踪监督制度,由区BT融资模式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相关部门委托财务中介机构全过程跟踪审核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适时评估项目建设成本和财务风险;BT模式合同双方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区政府的有关规定,项目业主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执行中违法违纪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转固定资产工作
(一)高度重视投转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筑府办发〔20xx〕5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工作程序的通知》(筑府办发〔20xx〕91号)、《关于做好南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转固定资产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发〔20xx〕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工作程序的通知》(南发改投字〔20xx〕151号)精神,尽快使建好的政府投资项目转为固定资产,扭转“重建设,轻验收”的观念,解决我区建设项目的基建帐簿上“在建工程”余额过大、国有资产家底不清、产权不明等现象,确实盘活固定资产。
(二)凡已办理综合竣工验收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开展投转固工作。项目综合竣工验收由项目法人向区发改局申请。办理综合竣工验收一般应具备以下资料:(1)申请项目综合竣工验收文件,(2)施工图及竣工图,(3)项目基本概况表,(4)项目建议书及批复、规划许可证、环评报告、可研报告及批复、施工许可证、项目招标核准文件、初设和概算批复等前期手续,(5)项目质量验收备案表,(6)财政、审计部门对决算的评审结论,(7)消防、环保等验收文件,(8)其他资料。
(三)积极完善不齐项目相关手续。未办理综合竣工验收手续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法人要积极完善相关手续,补齐资料,尽快达到项目综合竣工验收条件要求。
(四)对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投资额度小、建设内容单一、不需办理综合竣工验收手续的项目,各项目法人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做好相关资料归档管理工作,直接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五)由区财政局国资办负责做好固定资产接收、注册工作,并按用途进行划分。
(六)由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局牵头做好全区投转固考核工作。
七、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及考核制度
强化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一)为确保区委、区政府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由区领导小组每年初将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相关部门。各部门按照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与区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区领导小组按照责任书要求组织对各部门进行年度考核,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追究相关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将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列为各有关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行督查、督办。
(二)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部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情况;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领导小组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情况;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有关工作批示的办理和落实情况;区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情况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各部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情况并定期在全区进行通报。各部门要建立相应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
八、建立项目建设领导挂钩联系制度
为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一)重点项目建设实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挂钩联系责任制。
(二)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一个项目、一位联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考核目标“的要求,研究提出重点项目挂钩联系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定。挂钩领导要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协调落实土地、规划、环保、供电、供水等建设条件,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切实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九、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调查研究制度
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对调查研究中发现的个别特殊问题,要按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予以办理。
(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领导小组的要求,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需果调研的问题和建议,由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开展调研工作。
十、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信息联系制度
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各重点项目也要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每半个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本单位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对重大、紧急问题要及时报告,必要时可直接送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情况,重大、紧急情况要迅速向区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工作需要,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通过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公布,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以上工作制度中未规定的事项、程序、时限,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相关法规、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