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鹅旅行记》读后感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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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鹅旅行记》读后感400字 篇1
在课后的时间中,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今天我就向你介绍介绍。
我先介绍一下作者。瑞典的著名作家拉格洛夫写出了这本书。1904年夏她开始爬山涉水到瑞典全国各地考察,为写“一本关于瑞典的、适合孩子们在学校阅读的书……一本富有教育意义、严肃认真和没有一句假话的书”做准备。1906至1907年,《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被作为历史、地理教科书出版。这部童话巨著使她成为蜚声世界的文豪,赢得了与丹麦童话作家安徒生齐名的声誉。
顽劣调皮的小男孩尼尔斯,居住在瑞典南部的一个小村庄。因为得罪了小精灵,被变成了大拇指那样大小、能通兽语的小人。他跟随大雄鹅,周游了瑞典全国,饱览了祖国的历史地理,人文掌故,并从他的动物朋友们身上学到了许多珍贵的知识、品质和道理。
当他重返家园的时候,它不仅恢复了身形,变回了原来的自己,而且成为了一个有责任感、有爱心的好孩子。
尼尔斯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帮助别人的好孩子。帮助别人是最快乐的,我也要做这样的孩子。要是让我变成尼尔斯,我也十分愿意,我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400字 篇2
在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看了之后,心里涌现出了一种惭愧的心情。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内容是:一位叫做尼尔斯的人,是瑞典乡村的一个14岁的男孩。这是一个美好的春天,他的父亲去了教堂,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这时候,一群大雁从天空飞过,家里的雄鹅也想跟着大雁飞,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了天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飞到瑞典北部。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尊重他人,热心帮助别人,舍己为人,助人为乐。
有一个人,曾经帮助过我,让我学会了舍己为人。记得有一次,叮铃铃放学了。我一出教室门,就被眼前的一切大吃一惊——外面倾盆大雨,电闪雷鸣,风雨交加。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呆若木鸡地站着。等我回过神来,却发现雨伞不翼而飞了。我把书包翻了个底朝天,可什么也没找到。心想:怎么办?如果淋雨回去会被爸爸妈妈大骂一顿的。突然,小红走过来,说:“你怎么了?”我垂头丧气地说:“我雨伞不见了。”小红不假思索地说:“要不,我把雨伞借给你吧。”我却推辞了,可是她还是把雨伞塞在我手里,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进大雨中。我的眼泪瞬间夺眶而出!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400字 篇3
今天,我刚刚读完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就已经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住了。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非常喜欢搞恶作剧。一天,他捉弄了一个有魔法的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人。正在尼尔斯生气时,忽然看到自己家的雄鹅莫顿要和一群大雁一起飞天旅行,他想挽留莫顿,便紧紧搂住莫顿的脖子,不料,莫顿将尼尔斯也带上了天空,尼尔斯便开始了他的飞天旅行。
路上,尼尔斯慢慢学会了帮助别人,他在一个小岛上救了一只名叫邓芬的小灰雁;还冒着差点被狐狸吃掉的危险,救了一群乌鸦······
后来,尼尔斯和莫顿又回到了家,过上了幸福、安定的生活。
读过这本书,我非常羡慕尼尔斯可以骑在鹅身上旅行,常常幻想自己和他们一起冒险旅行。我还很佩服尼尔斯的勇气和他乐于助人的美好品质。他被鹅带上天空竟一点也不害怕,还冒着危险救了那么多人。他是多么勇敢、有爱心啊。想想自己,遇到一点小困难都克服不了,我要向尼尔斯学习,做一个勇敢、乐于助人的孩子。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400字 篇4
在读这本书前,我就被那悬念迭起、情节曲折的简介深深吸引了。它记述了调皮蛋尼尔斯因为得罪了小精灵而变成拇指小人。它跟随大雄鹅周游了瑞典全国,饱览了那里的秀美风光,还从动物们的身上学到了许多美好的品质,当它重返家乡时变成了一个有责任、有爱心的好孩子。
作者用巧妙的构思和现代主义手法塑造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沉着冷静、聪明智慧的大雄鹅,机智幽默、行侠仗义的大雁,诡计多端、阴险狡诈的狐狸。它充满诗意的忧郁、淡淡的哀愁,读起来十分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不但内容丰富,还对我有很深的启发。它令我懂得了人类要好好对待动物和大自然,与它们和睦相处。人的生命是大自然给的,没有大自然也就意味着没有我们美好的家园;动物也是生命,我们要认真爱护。
通过这本书,我学会了一个人要具有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的信念,还要有勤于改正自己缺点的品质。我也明白了,在面对困难时,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去危害他人,我希望自己像尼尔斯那样,成为一个坚毅勇敢、善良勤劳的好孩子。尼尔斯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一定以他为标杆,成为一个具有优秀品质的人。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400字 篇5
今年寒假,我和妈妈一起读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感觉非常有趣,从里面还能学到一些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女作家,她是瑞典第1位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1909年编写了这本童话,因此获得了这个奖项。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名叫尼尔斯的男孩,十四岁,总是扯公鸡身上的毛,欺负母鸡和鹅,大家很讨厌他。一次在他读训言时,被小精灵变小了,他养的猫也很高兴,因为尼尔斯以前总扯它的尾巴。尼尔斯看见往南飞的大雁叫雄鹅莫顿一起飞时,爬到了它的背上,与大雁们一起飞往拉普兰。
在这本书的人物里,我最喜欢小灰雁邓芬,因为它心地善良、可爱、美丽,愿意帮助他人。可是它的两个姐姐文妮和安娜,却心狠手辣,它们说雄鹅莫顿是丑陋的乌鸦变成的,让莫顿食用有毒的草根,把莫顿毒死,可是没能得逞。后来我想了一下,为什么原本爱欺负小动物的尼尔斯一下子变好了,爱帮助动物了呢?终于我明白了,尼尔斯是通过这次旅行,心中爱的种子被激发出来了,他的善良、诚信和乐于助人的品质得到了动物们的歌颂。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后,我想:如果我也能变小,我会骑在大雁背上和大雁一起跨过山和大海,穿过人山人海,去南方,探寻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