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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

2025/07/06读后感

爱习作提供的高一读后感(精选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高一读后感 篇1

读完了《家》的最后一页,一股激流仍在心中涌动……

提起笔,想用这留下那些从心灵掠过的丝丝感触,却又不知从何下手,或许是太深刻了吧。

《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它折射出当时旧社会旧体制的罪恶,人与人交往间的黑暗、虚伪,通过三兄弟不同的性格和看法将这些一一呈现出来。

说到这,我们就来谈谈那三兄弟吧。

觉新,一个悲剧人物。我对他的感觉是很矛盾的,我有时同情他,有时又为他懦弱而感到悲愤。他是封建制度的继承者,同时也是封建制度的受害者。双方父母的`小小意见,毁灭了他和梅的婚姻,愚昧的封建迷信,又夺去了他爱妻的生命。他是一个新旧参半的人,在旧家庭中是个暮气沉沉的大少爷;在与觉慧、觉民等年轻人在一起时,又是一个渴望新生活的青年。这样的无奈,应该是源于他那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的熏染。尤使他的人生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使他被称为“作揖主义”,他为此忍受了但又失去了。但后来,他似乎想通了。“我们这个家需要叛徒,我一定要帮三弟成功。你们看着罢。家里头并不全是像我这样服从的人!”他忽然自语。

后来,在附录里看到了巴金在十版代序中的一段话:“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我想,这大概就是觉慧的诞生吧。而觉慧,也的确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是高家大宅里的一颗不一样的种子,他代表着新思想的萌发。在种种旧体制的压制下,他没有因此而退缩、凋谢,反而勇敢的茁壮成长起来。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却又训斥自己是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那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还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喝斥家人。他积极参加“五四”反帝反封建的爱国学生运动;他反对封建家长压制青年,主张年轻人应该主宰自己的命运;他同情下层人,从来不肯坐轿子。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但他敢于书写“反抗”二字,他敢于用行动去反抗,去争夺自己的幸福,而后他终于挣脱了,于是乘着那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远了。他代表着那新生的力量冲出了旧思想的重重包围!

而觉民,在那个大家庭中,他是站在觉慧这边的,也只有他。但他不像觉慧那样冲动,他有着沉稳的个性,必要的时候也会积极的去争取幸福。也是因为这,他才能和琴走到一起,没让琴成为第二个梅。从这点来说,我还是挺欣赏他的。

而在这个小说里,也还有好几个人物让我喜欢。有敢于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有温顺驯良的梅芬,有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珏,还有像觉慧他们一样向往自由平等的新女性——琴。

在这个《家》中似乎有层层叠叠的矛盾被编织成一张复杂的网,使我们困惑。但在矛盾中,友情、亲情、爱情以及那所有包含着美好、善良、值得感动的东西好似一股股暖流潜行于此,并因矛盾而真实、因矛盾而珍贵、因矛盾而深沉。

希望这股激流能在更多人的心中永不停息!

高一读后感 篇2

在文学史上,有很多的经典名著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灵魂的却很少。它以一种不可抗力的美感吸引着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认得价值=尊严+独立+爱。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个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同一家庭中,但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的温柔,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寒,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的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自卑的补偿。她描写的简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圣洁的美好生活。

简是个孤女,寄住在李德家,并受尽了李德家的各种欺辱。当简准备进入韦德学校读书时,李德太太竟撒谎告诉布斯先生说她是个爱撒谎的小孩,然后谣言传开了,简也因此受到了排挤,只有田普尔相信她是被冤枉的,并帮她洗刷了冤屈。简在韦德学校当了六年的学生,二年的老师,然后离开了学校,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在那里,她享受了很好的待遇,并对庄主罗彻先生有了好感。谁知,好景不长,罗彻先生的妻子竟然出现了。简选择了离开。在她新的旅途中,她认识了约翰、戴安娜、马莉这三兄妹,并受到了他们的照顾。而简终究惦记着罗彻先生,并决定离郊区找他。她回到了她担任家教的地方,竟意外得知罗彻先生的妻子放火烧了整个庄园。罗彻先生也因此双目失明。但简并没有嫌弃他,照顾了他一生。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彻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不再在爱与尊严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和爱,小说的.结尾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

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的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和爱。但是,《简爱》里也渗透着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如果没有她的那份独立,那份纯洁,我也不会对它爱不释手。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着一步就能独立吗?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当年简离开罗彻先生一样,需要“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点,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一步。

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像简这样的人,就如作者夏洛蒂·勃朗特说的那样“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和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和你一样充实!”

高一读后感 篇3

《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讲述的是美国开国元勋富兰克林从默默无闻到功勋卓著的奋斗历程,是一部成功励志的传世经典之作,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美与善的道德真谛,被公认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精神读本。阅读此书,是与一个伟大心灵的对话,使我收获一份人生修养的智慧。

本杰明·富兰克林不仅是杰出的政治家、外交家,还是一位优秀的科学家、发明家、作家和思想家。在18世纪美国,他是仅次于华盛顿的最著名的美国人。拜读完他的自传,我深切感受到他勤恳、诚实、好学、简朴、公正的伟大品格,他善于交际,乐于助人,处理问题能力很强,热衷于社会公共事业,恰好代表了那个时代的美国精神:独立自主、勇于探索。

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可以说是平淡出场。他于1706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在家中17个孩子中排行15,父亲做油烛生意,因难以承担他的上学费用而迫使他中途辍学,从12岁起就开始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做学徒,尽管日子很艰难,但他却用闲暇时间刻苦学习,阅读了大量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这种从贫穷到富裕、从卑微到伟大的自我奋斗、自我实现历程,给了我很大启示。

富兰克林一直重视培养自己的文学修养,提高写作能力。他从小就对写作很很感兴趣,喜欢阅读诗歌散文,然后通过模仿名家作品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加上他很强的.分析问题及独立思考的能力,因此经常在报纸上发表自己写的评论文章,这种能力极大的帮助了他政治事业的发展。相比之下,大学期间我更应多写论文,完善思路,提高写作能力。

富兰克林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他积极从事公共事业,并发明了许多造福人类的有用东西。他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属于某个宗教,但是他相信上帝,相信自己应该为了社会正义和人类幸福而努力。他创办了美洲第一家会员制图书馆,建立了费城学院,成立了全美首家医院;他发明了避雷针、新式火炉、新式灯塔;他的《穷理查年鉴》为许多普通民众的自我教育提供了参考;他在费城、宾州担任许多社会职务,包括邮局、警务、消防、议会、军队等。他能够非常胜任这些社会职务也显示了他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及处理问题的能力。这毫无疑问促使他最终在政治上成为一个卓越的领导者。

我觉得以上这些都是一个普通人最基本的素质,只是富兰克林全部做到了并且做得很好,所以他成功了。所谓见贤思齐,当我读完这位伟人的奋斗历程后,即使不去刻意模仿,也会被他刻苦勤奋、追求上进的精神所感染,从而激励自己在学习和为人处事上努力自我完善。同时,我感受到,拥有高尚的品格,不断学习思考,为他人及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用自己的力量去追求理想和幸福,明白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我想这就是富兰克林精神的核心吧!

在我看来,一个追求上进,追求卓越的人,势必会用类似于以上这些苛刻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和管理自己的生活。不能保证付出了就一定会有成功,但是如果连这第一步都不肯迈出,才是人生最大的失败。

高一读后感 篇4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和久必分。手持沉重的三国,品味着它的芳香,欣赏这它的文化,勉励着我的成长。处事悲凉的体现,人间真情的流露,化作拉你,化作成永不磨灭的你—三国。

茫茫沙场谈爱情

王司徒,王允,巧用连环激吕布,莽夫吕布为婵灭卓。一场被他人安排的三角恋,似乎缺少了点许真爱,但也是如此轰轰烈烈。刘,关,张之勇猛,拿吕布不成,貂蝉之脆弱,却玩弄吕布与手心。这就是爱情的力量,脆弱之中包涵着强大。此爱情过于悲惨不愿多论。孔明之妻黄月英,相貌平平,只有一颗对孔明的真心。贤妻良母从中体现。这才是男人青睐的`女性。不枉孔明临终之时,口中还绵绵吐出你的名字,月英。

惨断月下吐友情

刘备,关羽,张飞,桃园结义。结义的不仅仅是你们的肉体,更是你们的命运,你们的心。三人为蜀汉将来披肝沥胆。面对曹操之诱惑,关羽宁死不从,为什么?因为关羽心中有义。不愧为三国之义雄,此义惊天悍地,三人之友情需天下人所学习。此三人之友情,想必天下皆知,并论他人则已。友情遍天下,为百年不变之主题,永世被人称赞。所谓人事变迁不变的是情,处事悲凉温暖的是义。

巍峨山上诉忠诚

刘玄德三顾茅庐,请出卧龙。卧龙纵观天下大势所趋,辅佐刘备。卧龙出山天下惊,一心向蜀为汉天。玄德白帝托孤,蜀汉命运送卧龙。卧龙一心只为蜀,两表一对现真情。一篇《出师表》诉出对蜀的忠诚。信心满满兴汉室,却遇阿斗无才能。孔明灯续命,为什么?为汉,为蜀,为报玄德三顾之情。却被魏言打翻,最后愿望也镂空。孔明啊,你忠诚,你向蜀,我崇敬你。忠诚的大臣是国存之根本,无悔的奉献体现出你的崇高。

身处汉地惜蜀汉

卧龙凤雏得一可安天下,可怜蜀汉全部包揽,加上五虎上将之勇猛,却无法得天下。为什么?因为刘备之冲动,被火烧联营,七十万大军泡汤。也因阿斗之愚笨,不听孔明忠言。也因孔明之忠诚,玄德临终诉,阿斗如不行,丞相可登基。却由于诸葛的忠诚,最后希望也消亡。可怜同为汉人,看这结局又恨又喜。恨蜀汉无天下,喜天下之太平。可能命该至此,吾也无力归天。只能感叹,只能惋惜。

绵绵雨下想人生

读完三国像经历了一遍人生,我为之感叹。品完三国,感触甚多。我学习到如何对朋友,像关羽一样有义。更学习到遇困境如何对待,要从容面对。一本浓重的三国包涵太多的情感,太多的人世沧桑,我为之感叹为之叹惋。叹惋吕布的痴情,这也告诉我一个道理。一个再怎么强大的人,进入红尘都会被伤害。作为一个将要上高中的我来说,不在踏入红尘,不然会有吕布那样的结局。

三国才读拉百分之七点六的我都忍不住发表感叹,可见此书之迷人。读三国,品人生,思将来。

三国中弥漫的不仅是天下的大势,更是人生的真谛。

高一读后感 篇5

鲁滨逊,出自笛福之手,是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家境不错,处于社会的中级阶层,他的父亲教育他,做人要像他们这种人一样,处于中级阶段,既不需要像下层人民一样辛苦劳作,也不会像上层贵族一样,纸醉金迷,最后伤了身体。但鲁宾逊却不这样认为,或许是因为处于青年时期吧,气血旺盛,总想去外面闯一闯,于是就开起了他的漂流记。

鲁滨逊的第一次乘船外出是在邻居的怂恿之下,第一次经历风雨让他感到极度害怕,他打消了心中想要外出闯荡的念头,在回到家之后,呆了几天,可能是因为他的性子,令他心中的念头又再度死灰复燃,后来又外出过几次,虽有一些磨难,但还算的过去,在一次外出中他就被海盗抓走了,在他身边了几年终于寻得机会脱离困境,后逃到巴西,在好心船长的帮助下,建了一个种植园,几年过后,也是赚的些许钱财,若能一直这样经营下去,也能成为一代土豪,但……

他忍不住又随别人外出,并在外出时立下遗嘱,若自己回不来的话就直接将种植园的'一半利润留给好心船长,他这次外出,遭遇了巨大的灾难,船只撞到了一处暗礁,除了他自己,其余的船员乘客全被淹死了,他被海浪卷到了沙滩上,醒来后发现只剩他自己一个人了,他看到了那只破船,后来的几天,用竹筏分批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全搬了下来,到得最后更是将其船板拆了搬了下来,他用船帆做成了帐篷,作为自己的栖身小窝,后来的一次暴雨,让他不得以再搬一次家,最终选择一块能看到大海的巨石下方,并将其凿空,后来的几次天灾,他又在其中添了一些柱子,已防止坍塌,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将篱笆做成,实在是由于手中器材有限,几柄斧子也是磨出了一些缺口,更令的他的效率降低,他在船上发现的一些稻谷,在其无意的扔掉后发芽了,这让他欣喜若狂,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有了一片庄园,更是用他那简单的工具和奇思妙想,制作出来了面包,后来还弄了一个牧场,养了一只鹦鹉,终于有人和他一样会说话了,这也着实令他高兴了几天,后来在一次巡山时发现了一些脚印,一些野人的脚印,这令他陷入了恐惧,因为这些野人是食人族,后来在野人族救下了一个俘虏,并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在自己的不懈努力之下,终究会成功。所以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我们要勇敢的去面对困难,去克服它,如若对自己没有信心的话,不妨想一想,鲁滨逊一个人独自生活了二十多年了,克服了无数的困难,我们又怎么能在这种困难之前,退缩呢?

高一读后感 篇6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因这样一句话,我认识了余华,邂逅了《活着》。心想,这书究竟囊括了怎样的一个人以怎样的姿态去度过这以笑为哭,生死徘徊的人生。我贫瘠的在自我思维的匣子里打转,呼之欲出的答案在我合上书的刹那隐约流淌在了笔尖。

相比于其他的大部头,这本拥有着从漫漫长夜中孕育出的黑色封面的薄书更具有不凡的重量。余华说:“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福贵则就经历了一生的苦难与失去,成为余华笔下的那个人。从他身上,折射出了中国近几十年来的动荡与变迁;从他身上,也折射出父辈与老一代人的隐忍与苦楚;从他身上,更折射出一种几近乎英雄般的气势与荡气回肠。

福贵是一个英雄么?是的。他是一个英雄!而困苦是他最亲密的“伙伴”,伴随着他从一个阔少爷走到一个下田耕作,为生计发愁的庄稼人,也伴随着他从徐家浩大家业、人丁兴旺,走到最后只有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陪伴。恍惚回首,这一生究竟要历经多少磨难,才能把心与身投放回天地间,而人究竟需要多强大的忍耐力,才能扛起这些从天而降的沉苦负担。人生的意义究竟在哪儿?很多人追问。有的人似乎找到了,而有的人似乎还在寻找的路上。

“人是为活着本身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余华如此说道。人活着,若被赋予沉重的意义,那总有一日会被生命不可承受之重摧残得形如枯搞。人简单地活着,做着自己该做的事,不为他人而活,因为命运能够轻易地从我们身边剥夺一切。我们亦可能在某一天变得一无所有,唯有活着的精神是属于自己的。于是书中说:“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福贵经历了他父母的死,他儿子的死,他妻子的死,他女儿、女婿、孙儿的死,变得孑然一身,他有时伤心,但他说过更多的是踏实。因为他的`亲人全都先他而去,再当他死时,他便谁也无需担心了。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去,而他还活着,在经历风浪悲痛之后。旁观者也许会认为他是幸存,可他是真真实实地活着,这一生,就有了一切的意义。

作华自序说《活着》亦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着《活着》,泪不在面颊上,不在眼眶里,而是静静地汇成小溪,流淌在殷红的心尖上。书中历史场景下的福贵与村民们浓缩成千万农民百姓的缩影。那人民公社与XX,真切地重现在我的眼前,我仿佛看见了百姓们的无奈和百姓们在看到家中锅与粮食均被充公却不能置一言的血泪。生计与粮食全被公家收走,则意味着失去了生活的自主权,这是我们而今城市人体会不到的苦,而饥饿似乎离我们更遥远。余华给我们展示了几十年前真实地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一切,也给了我们更多的需要读者去探寻的含义。

自己沉淀不够,写到此处或可收笔,而过几天再听一听福贵讲他的,体会活着的意义。

怅然若失的我斗胆引书的结尾为尾——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坦露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暗降临。”

我相信,活着,是生命意义的最好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