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风筝》有感
爱习作提供的读《风筝》有感(精选5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读《风筝》有感 篇1
《理想啲风筝》,光是念题目,就有着新鲜而深刻啲涵义。
每個人都有理想,這裏啲一位老师少了只腿,可他不气馁,把理想系在风筝上,越飞越高。他一個瘸男人,比躺在病床上埋怨着自己的腿的人强多了。身为老师,瘸了是非常麻烦的。或许,他的理想是好好当一位老师,那么,他的理想系在了风筝上,每次都特别的高,飞得特别的好,他的理想离他根本就不远了。
“圆木仗”是他的好助手,没有它,刘老师不可能那么那么的伟大,说不定沒了它,刘老师就还在病床上呻吟呢!那在现实中,这根拐杖就是我们精神的支柱。刘老师瘸了还能这么的精神,我们呢,四肢齐全,可对自己的理想根本就没迈过一步,对吗?
也曾试过把理想系在风筝上,让它飞高飞远,让自己的理想靠自己走,自己向理想走去,可却没有达到:我写过一封书信,上面的内容是忏悔,要自己好好学习,相当于计划表,可当我想做这件事时,却身不由己,不由自主地把它给撕了。我实在想不通,刘老师的理想率已经少了一大半,他却能挺过去,而我,懒惰得连自己条件充足了还不知足,还跟自己的理想怄气,我真不应该呀!但愿我自己理想啲风筝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有了曲折挺胸抬头;骄傲了,自己改过;飞高了,永不知足!朝自己的理想飞吧!!
读《风筝》有感 篇2
软磨硬缠得来《风筝》一书。读完,感慨颇多。
人民日报韩松落说:一件好的叙事作品,要有三层境界,第一层,是故事;第二层,是情感、信念;第三层,是哲学观念。很多叙事作品,至少能做到第二层,也就是传递情感和信念。而能够触碰某种哲学观念的,则有可能成为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经典。人们很容易会忘记作为载体的故事,却会牢牢记住作品所传达的观念。
《风筝》一书,所传递的便是信念与人性激烈冲突的最终抉择。
书中的人性,也着实让我感动。张旭东、赵简之,杜孝先他们本来是令人憎恶的国民党特务,可他们为了兄弟之情不计任何回报甚至用牺牲生命来保护“六哥”的时候,是无论如何也憎恨不起来的;头号招牌的荷香,为了养育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敲掉了所有的金牙,那时候的她是善良而无私的。书中的人物不再是非黑即白。无论敌人,友人,坏人还是好人,都离不开一个“人”字。站在人性的角度去诠释立场、阶级、信仰,每一个人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但最能带给我理性思考的则是信念。它是哲学中试图探讨的深奥问题,是哲学意义上的观念设定:信念对一个人来说,到底是不是本质需求?信念在一个人成为“这个人”的过程中,当与人性相冲突的时候,信念会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郑耀先是一个天才情报员,他正直,善良,对未来充满希翼,渴望“回家”(共产党的根据地),以至于在以记者身份回延安的时候,他真情流露。但他又充满野性,有着为了信仰奋不顾身的一面。特殊的工作,让他走上了危险的荒野。为了这份工作,他“此生隐姓埋名,烂入泥沙”。
他把属于自己的角色扮演的很成功,不管是言谈举止、生活习惯、为人处世,还是在权力博弈等方面,都给自己打上了环境赋予的独特烙印。因为“扮演”太成功了,以至于他的联络员被假象迷惑,根据地的战友也对他恨之入骨。随着唯一联络人也是唯一能证明他身份的老陆的牺牲,他和组织联系切断了,更重要的是,他处在一个人性的路口,失去约束,失去牵绊,善恶的选择从此全部交于他。旁证已死,自证有险,他只好走上“心证”之路,我知道我是谁,我知道我做什么,为什么而做,在假面生涯之外,时刻捂着一心,让它永不变色。
作为书名的“风筝”,也是郑耀先的代号,具有强烈的象征意思。牵系风筝的,只有细细的一条线,一旦这条线挣断,风筝就会“挣扎在茫茫险恶的空中,随时会跌落到自己都意想不到的地方”。但在风筝线断开之后,郑耀先已经有了一条心灵上的绳索,这条绳索给了他方向、希望、未来和光明。
这才是这个故事的价值所在。它在特殊时代的正邪博弈背景中,加上了这样一条线,这样一个观念上的追求。紧张的故事,生动的人物,都在为这条线服务。而当我们一想起这个故事, 想起郑耀先那满载故事的脸,都会想起蓝天下一只高飞的风筝,它悠游自在,不为乌云和风暴所扰。
因为,牵系着它的,是一根牢不可破的信念之线,是一个人性最本质的需求。
读《风筝》有感 篇3
看了追风筝的人,感人至深,让人沉重,勾起了我很多回忆,也畅想了很多。
想起了童年,我也曾经第一次撒把骑车,那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更想起了犯下的现在看似微不足道,但曾经害怕得不得了的小错误。像阿米尔一样,有很多我隐瞒了,即使很小的事情,可一定会有类似的心理活动,恐惧,懦弱。
想起了弟弟,我也有个弟弟,虽不是亲生,但一起长大,一起玩游戏机,一起踢球,一起打闹。我也曾经欺负过他,但不一样的是,有谁欺负我的弟弟我还是会挺身而出的。
想起了童年时眼里的那个爸爸。严厉,甚至是专制。曾经抱怨,挨打,甚至是恨过他,我很少会听到他的表扬,如同书中的阿米尔。不过,很幸运,爸爸是一个很有男子汉气质的人,也是个大好人,同样如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作为儿子,我总是不断地模仿,追逐,然后超越。于是我长大了。在长大之后,爸爸不再是那个严厉的爸爸,变成了我的朋友,也会不断的给我信心,还是如同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父子关系都是这样发展的。
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正直,单纯,忠诚。它可以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为了别人隐瞒真相,没有一点自私。他不会要求你为他做任何事,无言的付出,付出。正如书中他所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希望这样的一个人出现在我身边,也许我是自私的,我一定会以哈桑的方式对待那个人。或者说,我也想做哈桑那样的人,只是我在寻找一个,我可以为之奉献一切的人。
阿米尔,书中的主人公,在不断的抉择中长大。就好比我自己,生活中的主人公。不断的遇到情况,抉择,走自己的路,其中会有恐惧,犹豫,逃避,很多很多,只希望我的选择不会让我在事发以后感到后悔。实际上,很多时候很多事我会后悔,我相信很多人也会这样。于是,一个善良的人,会走上自我救赎的道路,为了心灵的释放。
风筝,是人生的目标吗?是我们想要追逐的东西,是我们想要拿来炫耀的东西,是我们想要用它改变一切的东西。然而,是不是为了这风筝,我们的一切都会改变,而改变成什么呢,一个原本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自我被释放出来,还是本身自己已经变了味儿,这一切值得么?还是有时候目标本身就会出些问题?
好像是有什么没写完,或者有些东西我写不出来,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足够的震撼,很多次我必须停下来,等内心平静下来再看,这是一本能够让内心强大起来的书。?
读《风筝》有感 篇4
“我追”读完最后两个字,我轻轻将书本合上,读《追风筝的人》有感。眼泪浸润了我的眼眶。这是第一次那么认真的读一本书,不再是戏谑,不再是敷衍了事,而是静静地用心读。
“为你,千千万万遍。”反复咀嚼着这句话,内心仿佛迷失在纵横交叉的十字路口,不安的旋晕占满心扉;像落入蜘蛛网的飞虫,无力的挣扎,像踩在玻璃碎片上,穿越脚心的疼痛,像掉入万丈深渊,不安的情绪像芥末,呛入鼻腔,呛入大脑。这是第一次那么靠近一个陌生人——阿富汗。不再是45°的仰望,而是站到了它的左边,离心最近的地方。除去那些动荡,除去那些战乱,我45°仰望天空,咧开嘴角,看,那些曾经飞扬在阿富汗上空的风筝,那些执着的单纯的追风筝的人。
哈森,阿米尔,两个十二岁的少年。最初的最初,他们是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只要长大了,过去那些单纯无比的东西都会变质。时间过去,他们在一点点长大。阿米尔发现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森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读后感《读《追风筝的人》有感》。他开始慢慢感觉到失落,偶尔也会发发脾气,却总是被哈森的宽容所化解。有时候想:如果这种欢乐时光能一直持续到永远该多好。可是没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灾难早已笼罩在这个城市上方,随时能将他们的友谊无情摧毁。
一次追风筝的比赛打破了宁静的一切。阿米尔亲眼目睹了哈森被阿塞夫教训。他本可以挺身而出的,就像哈森每一次为他挺身而出一样。可是他没有,仅仅因为他的懦弱。他就这样把哈森落在了那个小巷子里。从此,哈森成为了他生命里的一个恶魔,他处处躲避哈森,最后还设法赶走了哈森。后来,自己也跟父亲远离阿富汗,去了美国。就这样,带着缠绕了一生的负罪感去了美国。
四分之一的世纪过去,父亲也因疾病死去。他回到了阿富汗,回到了那个曾有自己无比欢乐的童年的地方,那个记录了他与哈森友谊的故土。只因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决定勇敢的迈出救赎的第一步。可是,一个惊人秘密被揭开。阿米尔与哈森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那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过去的种种,似乎理解了过去父亲的做法,而他,竟然用最卑劣的手段,伤害了哈森。经过深刻的反省后,他决心找回那个遗失了过去的自我,找回遗失已久的善良。他收留了哈森的儿子,虽然最后自己伤痕累累,但他找回了那些遗失已久的东西。
那片饱经苦难的土地上,风筝再一次高高飞起。
读《风筝》有感 篇5
小时候的阿米尔一直在为了得到父亲的爱而苦苦奋斗,因为一场风筝大赛,他背叛了愿意为他付出生命的人。他懦弱,看到哈桑被人欺负他逃之夭夭,或许他从来没有把哈桑当成朋友。后来他为了赎罪再次回到阿富汗,以他的形式来赎罪,洗刷他的罪行,还有爸爸的。
他虽然懦弱,但是他有责任心 ,他不顾一切把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带回美国。年幼时的他为了得到父亲的爱而用一些钞票来陷害哈桑,把他逐出家门;长大后的他把一些钞票塞在草席下面,为的是让那户穷人家过上好日子。因为长大了,他成熟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但是二十六年前的事仍旧像刀子一样刻在他的心里,他不敢忘,也不能忘,他带着这种愧疚之心一直活着。二十六年前的事不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淡去,而会越来越深。他一直清清楚楚地记得二十六年前发生过的每一个细节。
阿米尔在二十六年前撒了一个弥天大谎,二十六年后他爸爸撒下的弥天大谎被他知道了,他不敢置信。哈桑是他的亲兄弟,他以前就在想:为什么爸爸对哈桑那么好,对他却不管不问的?为什么爸爸的心里永远都有哈桑?为什么哈桑的生日爸爸记得清清楚楚?
“要不是我亲眼看着大夫把他从我老婆肚子里拉出来,我肯定不相信他是我的儿子。”
“哈桑哪儿都不去,他就在这儿陪着我们,他属于这儿。这里是他的家,我们是他的家人。以后别再问我这样的问题!”
同样是他的儿子,他对他们的态度却有两种。
在真相还没揭晓之前,爸爸在阿米尔眼里一向是高大的;在真相揭晓之后,爸爸在阿米尔心中高大的形象一瞬间倒塌了。他想不到爸爸竟会做出这样的事,震惊、恼怒等情绪挥之不去,二十六年了,这么多年来他到今天才发现他一直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下。有其父必有其子,这样说一点也不错,他们都背叛了愿意为他们付出生命的人。
他们一半好,一半坏。
不要背叛愿意为你付出生命的人,请珍惜那些对你好的人,请珍惜你眼前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