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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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篇1
XX县动检人员野蛮执法事件发生后,我局立即下发了《关于阜新镇动物检疫中心站伤人致死事件的通报》,要求各地要吸取教训,对全行业的执法行为进行全面整顿,要完善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加强学习,树立执法为民观念,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按《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大检查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xx]49号)精神,我局立即组织对本局及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法情况
该法由省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实施,系法律授权组织执法,具有法定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20人,都经过执法培训考试,持有农业部颁发的《动物防疫监督员证》,不存在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现象。
实行属地管辖,省所不直接办案。不存在越权执法、野蛮执法和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该单位系全额事业单位,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存在经费自筹自支和财政按比例返还现象。
省所针对阜XX县动检人员野蛮执法事件的深刻教训,在原来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又专门召开了各市监督所长会议,下发了文件,要求各地开展行风建设的思想教育活动,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各地转变观念,坚决制止乱上路问题。各市按我局和省所的要求,都进行了认真的落实。据统计,全省动物防疫监督系统共出动3000余人次,对684个屠宰厂,56个检查站,296个消毒站监督人员持证上岗,履行岗位职责,文明执法,监督检疫收费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清理临时聘用人员、无执法资格人员216人。我局组成4个检查组对4个市8个县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这次大规模的检查,不仅杜绝了乱上路执法问题,而且使广大执法人员提高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
全省共有动物防疫监督所97个,其中省所1个,市所14个,县所82个,全部有执法主体资格。全额拨款53个,占55%;差额拨款25个,占26%;自收自支18个,占19%。全省共有动物防疫监督员1244人,经过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多次培训、考核,由我局审核,报农业部审批。
全省已有4763名具备动物检疫员任职条件的人员通过培训、考核、考试获得了我局颁发的《动物检疫员证》。
全省共有动物检疫站98个,41个为全额事业单位,占41.8%;27个为差额单位,占27.6%;30个为自收自支单位,占30.6%。
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已在全系统取消了《动物防疫合格证》的行政审批;《动物诊疗许可证》的行政审批按要求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办公场所公示,按程序实施;动物检疫实行到场、到点检疫,按规定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省与市所、市与县区所之间都签定了《行风建设承诺书》,明确了各监督所长是本辖区动物防疫监督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省所将行风建设纳入业务工作考核中。铁岭、大连还建立了首问责任制、群众举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二、《辽宁省兽医管理条例》执法情况
该《条例》由我局委托辽宁省动物防疫站实施,该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经培训、考试,在全省兽医行政机关、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兽医监督员,具体实施该条例,没有临时工、合同工执法。
自20xx年以来,全省共处理违法违规检疫事件113起,处理检疫员171人。其中开除21人,停止工作3人,撤销检疫员资格23人,记过6人,降职1人,警告14人,通报批评18人。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兽医执业证》暂停办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执法情况
该法由我局委托辽宁省草原工作站实施,该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执法人员均通过了全省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无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现象。
《草原法》出台后,我省废止了原《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细则》。
由于原《草原法》可操作性不强,执法机构不健全、新《草原法》刚出台等原因,各项执法制度尚在建设和准备之中,执法经费尚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因此无越权执法、乱收费现象及财政按比例返还现象。
四、《种畜禽管理条例》执法情况
该条例由我局委托辽宁省种畜禽监督管理站实施,该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种畜禽监督员均为本专业技术人员,经培训、考试后,颁发《种畜禽监督员证》,不存在临时工和合同工执法现象。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取消了《辽宁省新建种畜禽场审批制度》。
市县种畜禽监督管理部门设专门科室,公示、按程序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不收费。
对种畜禽监督员的执行公务情况实行年检,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内容。
五、《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执法情况
我局委托辽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实施,该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法人员均持有《辽宁省行政执法证》。经常进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按规定公示、按程序发放。
我局将从阜XX县动检人员野蛮执法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持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依法行政,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创造良好环境。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篇2
自我局20xx年11月成立以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xx行政执法各项规定,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着力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不断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对照《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的通知》的检查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xx市市场监管局具有行政职权711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269部,内设科室22个(其中:法制和行政执法部门共17个,占总量的77.3%),下设6个稽查大队,四个分局各设立1个综合稽查队。承担着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商标广告、计量标准等市场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
20xx年共查办市场监管违法案件219件,收缴罚没款320余万元。20xx年截止5月30日,查办市场监管违法案件100件,收缴罚没款余95余万元。移送公安1件。
二、行政执法相关规定贯彻的执行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自我局成立以来,针对原三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持有不同的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况,为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有效,统一向市法制办申办行政执法证件,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换证法律培训班,邀请xx法制办法律专家进行集中授课,404人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今年已完成对持证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和重新登记, 29名执法人员调离和退休原因人已不在我局的行政执法岗位,正在收回行政执法证件,办理注销手续。目前实有在岗持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人员375人,无合同工、临时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问题,无委托行政执法的情况。
(二)《xx回族xx行政程序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一是根据《xx回族xx行政程序规定》和国家工商、质监、食药总局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基层执法实际和我局机构设置具体情况,制定印发了xx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听证规则》等内部行政执法制度;二是严格依照程序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检查时执法人员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利;对符合《xx回族xx行政程序规定》听证的案件,依法根据当事人申请召开了听证会;在做出行政处罚前,告知当事人做出处罚的依据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处罚内容和陈述申辩权利,充分提取当事人的意见。程序的严格实施,确保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到位,案卷制作规范,文书使用齐全。目前无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案件。
(三)《xx回族xx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贯彻执行情况。一是我局汇编了xx工商局、质监局和食药局的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将其作为裁量的依据。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中,规定行政执法人员提交的案件处理意见中必须载明自由裁量权的依据。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按照《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暂行规定》,设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下设3个政处罚案件审理专委会,在4分局设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分委会。实行所有的一般程序案件采取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体讨论,重点对对违法事实、证据、执法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的自由裁量权适用等内容进行审议,形成审理意见。非经集体讨论的行政处罚案件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保障了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平,有效防止行政处罚不当、畸轻畸重等显失公平的情况的发生,杜绝行政执法过程的“人情案”、“关系案”。审理机构发挥的审理功能,有效的防止滥用职权、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办案的发生。确保行政处罚体现法律本意,公正执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xx回族xx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法制审核办法》贯彻执行情况。一是建立法制机构案件核审制度,实行办审分离。法制机构从违法主体的认定、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等8个方面进行初审,核审通过后提交案件审理机构进行审理,有效发挥了法制机构的行政执法监督作用。二是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今年已完成对《xx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xx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销毁管理办法(暂行)》及相关行政执法制度的审核。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聘请了xx兴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根据在职具有律师资格人员情况,向xx司法厅申请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已获得批准,筹备工作正在推进。聘请法律顾问和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为行政执法有力的提供法律支撑,从行政执法决策法制审核确保了我局重大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合法、适当,促进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xx回族xx行政执法工作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若干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一是与xx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司法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办理食品药品案件的加强协作、案件会商、移送、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统一执法尺度,切实形成合力。二是在案件查办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符合移送的案件第一时间移送,无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案件。三是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加强与检察机关信息沟通。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及时录入到“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录入的案件信息准确、完整,信息平台畅通,有效的与司法监督衔接。四是对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安保大队联合办案,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在食品案件查办中邀请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引导执法,强化监督,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和质量,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形成了的良好工作机制。
(六)《xx回族xx行政处罚案卷文书评查标准及细则》及行政处罚公示等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一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评查标准及细则,对照规定评查案件,倒逼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办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二是每年定期组织案卷评查,组织召开评查通报会,通报会案卷评查结果。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通报检查结果。三是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0xx年的行政处罚案件我局在媒体上进行了统一公示。同时通过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质监总局行政执法信息平台、xx食药局公示平台、市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在网站公开了我局的711项行政职权,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等内容全部公开。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全面梳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在此基础上明确执法岗位和责任,重点是加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落实考评奖惩。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必追究的执法责任监督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自我局成立以来,通过全面的培训,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执法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与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还有一定的差距。监管任务众多、专业知识严重欠缺、专业性设备不配套、人员的知识结构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市场监管形势,尤其是分局、监管所在特种设备、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方面的专业执法人员严重不足。
(二)行政执法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局三局合一后,直接面对三个xx上级部门,部门之间对行政行政执法的要求存在差异,统一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如在行政处罚公示工作中存在多头公示,公示的内容、方式、途径不尽相同,给行政执法人员录入增加了工作量。
四、下一步打算
(一)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和市场监管工作现状,将人员力量科学地向执法岗位倾斜,配齐配强相关特殊岗位的行政执法业务人员,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执法队伍。同时,必须把培训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科学规划全年业务培训,做到执法工作和学习培训两不误、双促进,通过强化现岗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的学习培训,锻造坚强有力的、能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继续完善执法工作体系。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包括案审规则和行政执法责任、执法办案公开、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二是规范执法流程,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对现场检查、立案、调查、审理、行政处罚等环节按要求实行程序化运作、网络化公开运行;三是加强执法工作督查督办,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手段对各项重点执法工作落实情况实施日常化督查督办,提升执法效能。
行政执法情况自查报告
依照省交通《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冀交政法20xx]397号)的文件精神,我站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裁量落实情况,我站严格执行省厅印发的自由裁量权标准和适用规则,不存在随意处罚、滥施处罚等问题。
(二)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存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问题;查处的违法案件均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执行,不存在徇私舞弊的情况。
(三)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我站结合工作具体情况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凡重大执法案件要做到挂牌公示督办,对违法行为情况、督办要点及时限都有明确公示要求。对于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的认定事实错误、使用法律法规不当、违反法定程序或其他执法错误造成的不良后果和影响,均需依法纠正,给予处理。
(四)制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我站严格落实省厅制定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确保及时受理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投诉;制定了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制度,实行专人受理、回复,主管领导限时办结,确保投诉举报可以得到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同时我们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信息不延误,各类事件均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五)规范执法行为,做到规范、公正执法。我站严格按照按照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授权和相关规定,严格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不存在监管缺失、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通过此次行政执法自查活动,我站积极查找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不足,完善了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了长效机制,增强了监督手段,强化了对执法队伍的管理,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为保障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篇3
20xx年黄州区交通管理总站在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自查工作的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总宗旨为出发点,坚持“依法治交,从严治队”的方针,不断规范交管执法行为,维护交通征费秩序,贯彻执行交通行政执法四制,全站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树立“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的理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转变服务理念,整肃执法队伍,不断推进总站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进程,未发生过一起执法过错、错案和公路“三乱”现象,得到了政府和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一)提高认识,充分领会交通执法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交通执法自查工作
交通执法行为是一项极为严肃的国家行政行为,是国家依法赋予交通部门的工作职能。如何把握和行使好这一职能,直接影响着交通部门的形象和发展。而提高行为人对交通行政执法的认识,是转变交通执法不规范等诸多问题的根本所在。近年来,总站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十分重视,自始至终把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和预防公路“三乱”现象的出现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认真执行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路稽查等执法活动进行不定期自我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日常针对执法工作实际展开自查讨论,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交通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执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善于用法律手段行使行政职能,促进规费征稽和交通发展。特别要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做到不越权、不滥用、不失职。把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和思想意识,做好日常的交通行政执法自查自检工作。
(二)逐条对照,认真查找,切实将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创建和谐、有序、高效的现代交通,是每一位交通人的工作职责。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体系,更有利于交通事业的壮大和发展。总站全体职工一致认为,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是极有必要的,是打造黄州交通人整体素质提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是培养和教育一批身处执法一线的交通职工的有效渠道,是打造黄州和谐交通的重要手段。我们依照交通执法检查内容及要求,全体职工都认真反思和总结了自己的每一次执法行为。我们组成“帮扶”对子,相互监督,相互帮助,每一位职工都进行了深刻而严肃的自我查找。我们全体同志都将此次查找工作当成一个促进个人工作和学习的机会,扎扎实实的进行了逐条对照,从行动上转变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点,切实将此次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了实处,保证了此次自查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在自查的基础上,我站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的具体作法是:
(1)法制机构
20xx年,总站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本地执法工作实际,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臵专人开展工作,制定并健全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同时还建立了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提高了依法管理的水平。此外总站还认真做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监督制度。首先加强总站内部监督,成立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小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其次,重视社会监督工作,设臵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措施,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交通行政执法逐步走向规范化。
(2)执法程序
20xx年总站在进行行政执法时,注重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对违法事实不清,不予行政处罚,严格遵守交通执法程序,站员在进行执法时,着装整齐、挂证挂牌上岗。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推行人性化执法,做到法律无情人有情。在执法活动时严格依法行政,没有越权和滥用职权的行为。全年无一例因执法程序出错而导致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并在法定的职权范围与其他交通执法机关密切配合,大力维护交通管理秩序。
(3)执法文书
20xx年度总站加强对文书的管理,首先集中印制了执法文书,规范了文书领用渠道,避免需用文书时四处借领的尴尬局面。其次建立文书领用、核销制度,文书实行交旧领新、专人保管、建立文书领取和发放台帐,以备查验。再次注重加强文书填制人员的培训,指导专人填制文书、填制时真实、准确、清晰、按照执法文书逻辑关系填制文书。同时制定文书管理制度,对违反执法文书管理规定的,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理,有了以上的保证,使总站在文书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年共制作文书280份,没有出现一例滥用文书、丢失或毁损文书或不开文书直接实施处罚和强制措施,不断促进总站执法水平的提高。
(4)行政处罚
总站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执法规定》程序,对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不履行缴费义务,经过调查取证、书面告知、处罚决定、送达等程序进行实施行政处罚,在实施处罚时,对违法行为轻微、当事人家庭因困难、站在法律援助的角度,我站不予处罚,对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或听证的,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半年共实施检查240次,查处违章车辆300台次,暂扣车辆193台,补征规费60万元,实施行政处罚200余次,罚款数额60余万元,有力运用行政处罚这一法律武器,促进总站管理工作顺利稳妥进行。
(5)行政强制措施
总站使用行政强制措施目前主要是暂扣车辆,我们在实施强制措施时,严格遵守《湖北省公路规费行政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实施强制措施前,总站注重取好证,制作询问笔录,确保证据确凿,并下达征费处理决定书,对拒不执行征费处理决定的,我站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并制作《暂扣证》并送达当事人,对暂扣的车辆,总站妥善保管,及时处理,对当事人接受处理的,立即予以放行,对当事人逾期不处理的,我们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拍卖,有效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
(6)执法整训
今年春季为进一步规范交管执法行为,提高交管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根据区交通局的统一安排,总站认真开展执法整训工作,总站成立专班,制定整训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自学,请领导授课,分组讨论中层干部带头授课等形式,以熟练掌握运用交通法律法规为根本,以纪律约束为关键,突出抓执法人员的道德规范、文书制作、执法技巧、执法突发事件应对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并用考试检验整训效果,通过整训,提高执法质效,促进总站执法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7)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今年区交通系统是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试点单位,为实现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两下降,两上升提高”的总体目标,总站从思想上进一步深化认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从组织领导上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目标,从工作环节上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同时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长效机制,对重大案件坚持督查回访,及时总结反馈,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达到理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年无一例复议和应诉案件发出。
(8)上路执法和应急预案
上路执法是交通执法最为敏感的问题,总站一直比较注重,一般正常征稽工作在稽查站从事检查,考虑我们征管对象流动性强,在稽查点难以进行摩养费征管,经请示市、区两级纠风部门,在城区道路临时设点进行稽查,但稽查时严格时间、严格路段,不随意拦截车辆,总站杜绝上国、省道进行检查,在上路中坚持文明执法,以人为本,把构建和谐交管的理念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从严从重处理,决不迁就。总站半年无一例公路“三乱”事件被上级纠风部门查处。除上路稽查外,总站针对执法工作中的各种安全稳定隐患,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分队,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维护良好征费秩序和管理相对人的利益,避免发生各类执法不安全不稳定事件发生,促进总站征费工作顺利进行。
(三)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强化岗位培训,切实加强全体职工的执法素质培养
我们在认真查找我们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时,总结和归纳了我所的一些好的做法和方面,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们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是有待于我们去进一步加强和改正的。同时我们认为,只有切实加强全体职工的执法素质培养,强化岗位培训,积极完善有关的奖惩廉政制度,建立长期有效的学习机制,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才能准确、高效、及时的完成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促进各项交通事业的顺利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建议及下段努力方向
总站行政执法工作日趋规范化,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个别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随心所欲,存在越权执法、滥执法、执法不到位和不文明执法现象;执法文书填写不够规范,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影响公正执法的外部干扰仍未排除,执法取证有一定的难度;征费环境有待改善,由于交通规费垂直上解,地方政府没有直接受益,正常的征费稽查受到地方领导限制,有的甚至被看作三乱行为;交通执法工作在宣传报道上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上级:
(一)将交通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培训形成制度化、经常化。
(二)在报刊、网站、电台、电视台开通执法宣传专栏,使交通执法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
(三)经常和地方党委政府取得沟通联系,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为交通执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同时在下一阶段,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将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总站实际,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确保持证率达到100%,继续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
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格按计划组织行政执法自检自查,提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使行政执法达到预期目的。
三是认真分析研究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再培训力度,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交管执法工作面向社会,服务千家万户,素有窗口行业之称,交管总站作为政府一个职能部门,在今后工作中,将一如既往贯彻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方针,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树立服务意识,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上级提出的批评意见,认真整改、昂扬锐气,切实把交管行政执法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开创交管工作新的局面。
20xx年十二月四日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篇4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林业行政执法整治行动自查和考评标准”进行自查考评,通过自查考评,我局共得分97.8分,为优秀等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林业系统共有行政执法主体2个:分别是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其中法定执法主体1个:县林业局。法律法规授权执法主体2个:县森林公安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40名,负责县境内的林业行政审批、行政案件查处、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健全,执法队伍稳定,执法人员及经费配备到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正健康有序的开展。
二、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一)执法意识情况
1.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为促进林业生产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大局,我局一直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成立了林业行政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统一思想。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意识
一是加强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培训的重点,采取组织集中统一学和自学的方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决策,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案例评析会,采取自评、互评和领导点评形式,分析每位执法人员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和全局案件办理存在的共同问题。三是逗硬岗位培训,我局采取“传帮带”方式,在实战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锻炼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技能。
(二)执法充分情况
去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了省、市组织的“亮剑行动”、“利剑行动”和自发组织开展的林业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执法力度情况
1.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取得实效
20xx年至今,我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加强昼夜巡查,闻警必动,勇于吃苦、逗硬执法。对典型案件、重点从业人员,采取以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县委、县府督查室名义发通报、与乡镇联合召开整治会,并与乡镇一道召开当地木材从业人员告诫会,要求违法人员电视台公开作检讨等方式,狠抓执法办案。20xx年至今,我局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11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9人,移送起诉2人。林业行政案件102件,处罚102人,收缴木材207立方米,作案工具36件,捣毁非法加工场地9处。在办理重大案件的同时,市森林公安局多次派出法制专家对我局进行指导,我局也主动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对加强基层森林公安执法监督、规避执法风险,提高案件质量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办结的所有案件中,无复议、撤、败、赔案件,社会反响良好。
2.多警种协同作战,齐抓共管
我县有30个乡镇,100.04万亩林地,我局与交警及各乡镇派出所联合执法,借助地方公安力量打击乱砍滥伐,非法运输木材现象,促进由单一警种独立作战向多警种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转变。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整体联动,互为一体的高效工作网络。
(四)执法规范情况
1.建章立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结合自身执法特点,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度,制定了《县林业局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有关规定》,案件办理实行主办人员负责制,增强了执法人员责任心、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2.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礼貌待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执法基础台帐都能及时按要求填写,各种表格内容填写齐全。在执法办案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案件统一装订归档原则。执法案卷档案统一格式规范制作一案一卷,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五是注重规范行为原则,杜绝越权行政,吃、拿、卡、要和收取罚没款不开票的不良执法行为。同时,注意仪容风纪,执法办案时,坚决做到按规定着装,自觉维护和塑造良好的工作形象。
3.集中到位,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按县政府要求,我局成立了专门的行政许可股,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移交县政务服务中心,授权首席代表审批办理。印制了行政许可股《办事指南》,将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联系电话等“七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监督。自20xx年以来,共办理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种子生产、经营等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达1600余件,做到了公开、公正、高效、廉洁,服务态度好,办件质量高,深受办事群众和林农、企业的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
1.执法阻力较大。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许多案件的事实已经查清,证据也确实充分,但最后却未能进行到位的处罚,有的甚至完全不能给予任何处罚。一是热点领域执法难。近年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发、城市绿化、工业项目和房地产建设等都是林业行政执法的热点领域。这些领域普遍存在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非法移植活立木等行为,但因涉及面广,牵扯利益大,导致执法难以进行。二是群众法制意识淡薄。执法涉及的行政相对人主要在农村,大部分对林业法律法规缺乏认知,极易造成阻碍执法事件。
2.执法质量有欠缺。一是证据收集过于简单,只有违法行为人笔录作为处罚证据,未收集其它相关人员的书面旁证等证据印证,形成证据链;二是相关案件案卷材料中反映林木数量所用的单位不一致,书面用语不规范。
3.案卷整理不够规范。一是归类不够规范,同卷中可能归类了不同性质、内容的案卷,不符合案卷归档要求;二是装订不够规范,案卷名称的编写、卷目的填记、纸张的整齐度等都不够美观,与标准档案还存在很大差距。
四、下步整改措施
1.加强法律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制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如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等)对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使全社会都能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和违法后果,使干部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保林护林的意识。同时,还应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他兄弟单位等汇报工作,多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协调关系,争取支持,全力合作探索资源保护与林区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方法、新思路。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把学习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开展林业知识、涉林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定期召开案件研讨会,以案说法,及时解决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经常组织案例分析现场会,将学习课堂搬到查案现场,指导分析案情,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办案水平。
3.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对执法案件加强监督。完善接处警记录,案件登记,罚没财务登记等执法基础台账,保证案件处理情况有案可查。二是定期检查,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案卷的定期检查,发现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从而逐步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活动。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篇5
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我局就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按要求认真组织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
1、成立了以祖农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处处长及监察支队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主管和分管领导责任明确,责任到位。
2、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责任分解,分别落实到各职能处室及监察支队。分管领导、处(队)负责人层层明确执法责任,分清职责,落实到人,在此基础上与各县(市)口岸管委会签定了《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职责,并授权州局法制办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3、法制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问题。去年,配合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通知,从5月20日起,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排污企业。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排污行为,截止10月20日,州直共出动执法人员6225人次,查处违法企业53家,已结案40起,其中对新疆天一实业有限公司特克斯分公司、奎屯振奎制造厂等八家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环境违法案件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执法难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4、能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规定委托州环境监察支队实行现场执法,并明确由局领导和各处室、法制办实施具体监督,保障具体执法行为规范,没有出现越权行为。
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1、从20xx年起,对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分类,将行政审批事项和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编排成册,在下发执行前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同时还可以在局长信箱进行投诉,整改报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
2、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法定的执法依据进行分类的同时,按照类别将法定职权进行了分解落实,具体分解到各处室和监察支队,并规定了执法流程,执法期限,做到分解到人,落实到岗,有相应的监督措施。
3、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从20xx年起,凡重大环境执法案件挂牌公示督办,如环境违法行为情况、督办要点及时限都有明确的公示,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定期培训,除按时参加州法制局和人事局的'必备培训外,我局还不定期组织了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班,做到了培训不合格人员不上岗制度。
重视执法队伍的建设及管理
1、对本系统执法人员有详细的计划。在3年内争取全部接受州局一级的培训,并由法制办具体负责组织。
2、行政执法条件得到改善。重点是加强了一线执法队伍硬件建设,截止去年底,州直各县(市)已完成综合楼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在此基础上配备了交通工具。对局属支队也加强了硬件配置。并形成了初步快速反映能力。本部门的法制机构也相应健全。
法制宣传工作得到了加强
1、除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外,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每年环境保护宣传中,都有专门环境法制宣传的内容,并由一名领导小组成员具体主管,层层落实到全系统。
2、本部门的法律发布后,能及时宣传,并能向领导报告宣传贯彻情况。
行政执法保障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
1、严格按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及行政执法制度,每年通过网络反馈和书面反馈达上千人次。
2、每年对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执法行动表现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制度,对执法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的同时,建立了廉政执法监督机制,对执法行为都有明确的具体规范,并有专人主抓廉政建设。
抽象行政行为得以加强
按法制办要求,将不规范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及时报送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具体行政行为得以规范
1、去年,除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外,及时受理和查处了行政不作为,重点放在各县(市)对环境违法案件处理难这一热点问题上,如伊宁县机械化生猪屠宰场建设地点不合理等问题。对每起执法案件都有规范的法律文书格式,现场调查笔录规范齐全,行政管理秩序严格,未出现重大失职行为和渎职行为以及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具体行政行为都有明确的依据、程序,未出现被上级机关或人民法院责令改正的情况。
八、层层落实监督检查制度。
1、及时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去年除环保专项行动检查外,还配合人大的环保专项检查行动,及时纠正和查处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政府督办的哈什河违法采金案等。
2、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收缴分离制度,所有罚款上缴国库。不定期举行听证,本部门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相对加强。
3、及时受理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投诉,除环保网站投诉,局长信箱投诉外,公布了各职能处室和监察组的投诉电话,做到多渠道反馈信息,并及时处理。
4、建立了完善的行政过错责任制度,强化了对执法队伍的管理。
5、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严格管理,每人有培训记录,对无证者严禁上岗。
九、行政救济情况。
1、能及时依法管理法人和行政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能在法定的期限内组织听证,及时办结。
2、在本系统内能及时依法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活动,特别是及时参加法院的诉讼活动,认真履行依法做出的案件的终结执行。
3、加强了对本系统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领导,并及时组织指导各县市开展应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