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调查报告
爱习作提供的农产品调查报告(精选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农产品调查报告 篇1
一、农产品深度开发与加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模支撑不强。企业规模小、生产集中度不够、品牌杂而乱、 经济 效益低,这是农产品开发加工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溧阳市农字头的 工业 规模企业只有9家,销售额8.7亿元,占整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为2.56%。缺乏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带动农户增收的大型龙头企业。
(二)技术支撑不深。只有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才能提高产品的 市场 竞争力,而目前溧阳市农产品的开发仅有原料优势、 地理 优势,缺乏最关键的技术优势。一是运用现代科技来开发农产品的能力不强,农产品80%为初加工,技术含量不高,原 材料 浪费多,附加值偏低。二是缺乏自己的农产品研发基地,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三是 农业 科技、农产品技术推广不够充分。
(三)产业支撑不够。农产品产业链的缺失往往造成加工链的断层。溧阳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够高,多数企业的农产品开发仅停留在清洗、分割、消毒、包装上,加工程度浅、层次少,产品与原料相比理化性质、营养成分基本没有变化或变化很小,还远不能利用 物理 、化学、生物工程等技术进行深度加工,从而形成从粗到细的产品链。
(四) 环境 支撑不力。一是硬环境方面,丘陵山区开发与水土资源的环境保护矛盾突出,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农产品深加工的品牌质量。二是软环境方面,在政策扶持、专项资金投入、市场导向、降低开发风险等方面,推动的力度不够强。三是目前溧阳市还尚无相对集中的农产品加工园区,企业基本属于就地加工, 公共 资源利用较低,商务 成本 较高,信息交流欠畅,区域竞争力不强。
二、农产品开发与加工的基本思路与对策
(一)以科技为支撑,进一步发挥人才效应:(1)组建农产品深度开发的研发中心或实验基地。逐步建立政府牵头、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校为依托、质监局现有检测中心为基础的研发平台,整合科技资源,实行开放式研发,采取课题公开招标、委托攻关、科研单位+实验基地+龙头企业等各种形式,形成产学研、科工贸的一体化,实现农产品深度开发与加工。(2)加大人才引进与培育力度,形成人才资源支撑体系。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学历、高素质的国内外农产品深度加工的科技领军人才来创业,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 管理 人员的选拔培养,加大对职工的 教育 培训力度,每年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新技术发展趋势、产品市场变化趋势及现代深加工企业经营管理的讲座。(3)大力发展农产品经纪人 营销 队伍,实行“企业+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尽快成立溧阳市农产品协会,将溧阳市农产品推向大型超市、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参照其他地区做法,可在大型超市设立溧阳市农产品专柜,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实行溧阳市农产品总代理。鼓励龙头企业实行企业+基地+农户,贸工农一条龙的运作模式,进一步完善企业与农户、企业与经纪人、基地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带动农民的致富能力。
(二)以服务为根本,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2.建立农产品深度开发专项基金。引导企业对农产品进行深度开发与加工。降低率先深度开发与加工企业的 投资 和开发成本,对深度开发与加工的企业进行重点资金扶持,改变目前上级项目资金天女散花的状况,重点向深度开发与加工的企业倾斜,建议建立300万元的专项基金,并逐年有所增长。
3.通力打造天目湖系列品牌农产品。参照天目湖牌白茶的做法,协会运作,将溧阳市各类农产品加工品均冠名为天目湖系列,企业可以有各自独立的注册商标,保留其个性化特征,如此既宣传了天目湖、宣传了溧阳、宣传了溧阳的农副产品,又提高了溧阳农副特产品的总体知名度,做到溧阳天目湖系列农产品和企业个性化产品兼而得之。严格把握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对当地符合标准的农产品要优先考虑进入超市,让当地市民享受自己的`成果。
4.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建设,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农产品深度开发与加工的关键,而标准化生产又是食品安全的前提。制定必要的奖励政策,引导企业按标准生产,对通过各种认证、获得各层次名优产品称号,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并要保护天目湖系列来之不易的农产品名优牌子,建立相应班子,有序开展定期检测,强化长效管理制度。
5.引导农副产品企业走商标发展之路。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运用商标监管职能,实施全市农副产品商标战略,促进实现传统农业向品牌农业转化,积极深入 农村 ,宣传 商标法 律法规,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媒体的影响力量,组织专题讲座,宣传农副产品实施商标战略的重大意义,增强广大农民的商标意识;同时积极支持农副产品商标注册,引导农民走“品牌兴农、品牌富农”之路,对已形成规模没有注册的,要上门服务帮助注册,对已注册的,要积极引导其争创省著名商标和市知名商标。
6.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优化企业投资环境。利用媒体,营造氛围,由协会牵头对全市天目湖系列产品在销地实行捆绑式广告宣传。在做好硬环境建设的同时,着力创造好软环境、服务部门要简化手续、提高效能、 指导 不指责、帮忙不添乱,服务不刁难。
参考文献 [2]《溧阳 统计 年鉴》(20xx年版),溧阳市统计局编辑
[3]王金凤,《宁安市订单农业的实践与思考》,中国 工商 管理 研究,20xx年第2期
[4]王华鑫,《深入贯彻“四个统一”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xx年第11期
农产品调查报告 篇2
摘要:为了熟悉和掌握农产品营销价格的相关知识,了解农产品价格调整以及不同销售渠道农产品价格差异的原因,提高科学的市场调研能力,我们小组实地走访了学校周边的农贸市场和超市、沙市中商和沃尔玛,了解了本地农产品大概的市场价格行情。 由于没有对不同时间段的农产品价格的调查,所以本文主要对不同销售渠道的价格差异的对比分析,在实地问访中农产品有价格调整幅度的产品大类及具体种类,以及这些调整的原因。
一. 调查研究对象、内容、方法和过程
1.调查研究方法。此次调查研究方法为询问法和直接观察法。
2.调查研究内容。此次调查研究内容主要分为五大类:粮食类、蔬菜类、水果类、肉蛋类和水产品类。
3.调查对象。此次调查对象为:新风市场、新风二路市场、富迪超市、美廉美购超市、沙市沃尔玛和沙市中商。
4.调查过程。此次调查时间为20xx年5月28日,主要环节为:(1)设计调查问卷表;(2)实地走访;(3)统计和分析调查表;(4)总结(写调查报告)。
二. 调查结果及分析
1.调查结果
2.调查分析
农产品市场价格对比表(零售)
从表中可以看出,农贸市场价格与超市价格每一个类别都有差异(当然这其中也有由于调查的原因,数据的对比性存在一定的缺陷),但可以看出粮食类和水果类的差异较小,蔬菜类个别价格差异较大,如东北大米的差价为0.1725元每斤,而青椒的价格差价达到1.1425元每斤。 粮食类:
蔬菜类:
3.差异原因
(1)两者所处的市场环境不同
农贸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摊贩经营者们生产规模小,所售对象是众多分散的消费者,市场上存在众多的竞争者并且经营大致相同的产品,而超市特别是一些大型的超级市场处于垄断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由于经营管理水平等的不同,其所提
供的产品和服务有一定的差异,导致价格与集贸市场相比也有不同。如沙市沃尔玛水类产品有专门的高级的制冷和水箱区,一斤鲫鱼卖8.8元每斤,而农贸市场只售7.5元每斤。
(2)两者掌握市场信息的能力不同
农贸市场由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大多是单个的摊户还有一些流动的摊贩,他们所能掌握的市场信息的能力有限,不能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适时作出相应的调整,而超市由于其规模性和专业性,他可以根据市场的供需状况、同业的价格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4.农产品价格波动因素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像青椒、茄子价格最近有一定的上涨幅度,如青椒,27日价格为1.5元每斤,而28日售价为2元每斤,一天之类涨了0.5元,像瓜果类的产品总体上价格有下跌,香蕉下降幅度最大,而像猪肉、鸡肉等肉禽类的产品没有较大的涨跌幅度。
影响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因素:
(1)季节及气候的影响
农业生产受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虽然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大量反季节的农产品出现在市场上,但总的来说,农产品的生产还是要受到季节周期的影响,而天气因素是当前科技水平还无法控制的,极端天气的出现会影响农产品的产量,影响供给量,从而影响价格。
(2)贮存、运输成本的影响
由于大部分的农产品容易发霉、变质、不易贮存,如水产品类的农产品,如果没有相配套的良好的设备,在运输途中就会变质。现代化的贮存设施会延长农产品的.新鲜度,但也会增加农产品的成本,所以农产品的贮存、运输成本会对农产品的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
(3)相关替代品价格的影响
相关替代品的价格会影响农产品的需求量,从而影响农产品的价格。
(4)国家政策的影响
国家近年来加大了对“三农”的扶持力度,提出并推行了各种有效的扶持措施,如农业科技发展政策、农业种植补贴等,这些政策在直接或间接上对农产品价格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保护了种粮农民的利益,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进了粮食的生产增长,提高了产量,从而稳定了价格。再如最新的20xx年“中央一号”中提出了要“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切实保证农民收益”,政府的政策能调整农产品的价格,对农产品价格的波动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农产品调查报告 篇3
加强农产品销售组织建设,理顺农产品销售渠道,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在xxx县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指出:"高度重视农产品销售工作,大力培育流通企业和各类专业协会、农村经纪人,健全农产品销售网络,确保农产品销得出,价格好"。在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推动下,各乡镇积极行动起来,着手建立协会组织,在扶持培育经纪人、促进农产品销售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我办近期对协会组织建设和农产品销售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汇报如下。
一、我县农产品销售协会建设现状
1、农产品销售协会组织建设在我县初步展开。
目前,对农产品销售协会组织建设,县委、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在各乡镇也已初步引起了主要领导的重视,在大部分乡镇也已展开。乡镇领导对协会组织的作用、意义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对建立协会组织的重要性、紧迫性有了一定的认同。大部分乡镇确定一名领导分管该项工作,设立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管的良好局面。如xxx乡有一名副乡长分管,有办公室和工作人员;xxx乡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召开了有乡领导、有关站所负责人和销售、生产大户参加的大会,成立了该乡林果销售协会,通过选举,组建了组织工作机构,制订了协会章程,各项工作相比较而言是比较规范的。
我县政府组织销售农产品工作也有了一定进展。xx个乡与xx秦来公司签订了5000亩西红柿的种植收购合同,收购价0.26元—0.29元/公斤。xxx乡与xxx金利达公司签定了1万吨土豆的种植收购合同。xxx乡与xx畜牧公司签订了1万吨以上的饲料玉米种植收购合同。
这些虽然相比较我们这个农业大县来说,实在是微不足道,但这毕竟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2、农副产品销售种类不断增加,销售地域不断拓宽。
目前我县大宗的农产品主要有林果产品、畜产品和一些民族手工艺品。林果产品主要有鲜杏、杏干、葡萄、石榴、巴旦木、核桃等;畜产品主要有活牛羊、家禽、鸽子等;民族手工艺品主要有羊毛毡、民族乐器、蒙古包、针织刺绣品、扫把等。在县乡镇的扶持培育下,有些农产品销售到县外、甚至疆外,在一定程度的解决了农产品的销售难的问题,增加了农民收入。
3、经纪人在我县农产品的销售中充当了主力军作用。
目前,在我县的农产品的销售中,经纪人的作用功不可没,充当了绝对主力。20xx年,我县销售鲜杏2.2万吨、杏干4000余吨和其他果品9700余吨,基本都是农民自己或经纪人外销的。今年除极少量的鲜杏由政府组织销售外销,绝大部分农产品的销售也都是是这样。主要方式是经纪人从农民手中收购,通过自己的渠道外运销售。这种方式在我县比比皆是。
如xx乡经纪人毛拉。依明与喀什个体老板xx签定了8000吨土豆的种植收购合同。xx乡经纪人艾尔肯。肉孜与当地农民签订收购合同,将该乡4000张的羊毛毡出售到伊犁霍城县,合同金额20万元。该乡经纪人艾力。艾买提与当地农民签订收购合同,将该乡360吨牛肉出售到上海、广州。xxx镇4村农民经纪人与县教育局签定了加工制作5000把扫把的合同,每把5.4元,合同总金额2.7万元。 xxx的石榴、葡萄、红枣在收购后,有的运到xx市,那里有他们约20人销售队伍,在那里分级、包装、销售。
如xxx乡的`蒙古包制作,由经纪人联系需求信息,反馈到该乡,有人组织农户按标准加工制作,再由经纪人运输到用户。在多年的合作中形成了大家认可的规则,涌现了5个蒙古包制作经纪人,每个经纪人都联系10多个农户。经纪人根据每年的销量,还通过培训不断扩大自己联系的加工农户,使农户和经纪人双方受益,也把蒙古包制作不断作大,从业人数达到近100人,成为当地农民增收的一种重要渠道。在合作当中,逐渐有了分工,如有的负责原料购进,有的负责生产,有的负责运输,有的负责销售。如xxx乡4村2组的农民艾尼玩。吐地看到该组农民都加工羊毛毡子,就利用关系购进羊毛,卖给该组农民,年购进销售羊毛150吨,纯收入约4.5万元。
二、我县农产品销售协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协会的组织、成立、运作不规范。
目前各乡镇对农产品销售协会的组织成立、运作程序基本不了解,大多数乡镇认为开个会,研究成立个领导小组或协会,下发一个红头文件,就认为协会成立了,也无章程。在调研中,听各乡镇介绍成立了25个农产品销售协会,除xxx乡的林果销售协会较规范外,其他都是如此。而且没有一个协会真正把农产品销出去。xxx乡在协会建设和农产品销售方面还是一片空白。
2、农副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势必会凸显。
一是随着近几年农村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农副产品的量会逐年增加。我县的林果总面积已达25.6万亩,结果面积达15.4万亩,预计全年果品产量达9.6万吨,而且将以每年1万吨以上的速度递增。尤其是我县的林果产品中以杏、葡萄、石榴居多,成熟期集中,且不耐贮存和运输,造成销售难的问题,有的农户只得将农产品低价销售,畜产品也是如此。二是农产品的生产与市场联系不够,生产水平不高,市场销路好、附加值高的农产品量不多。
3、现有协会基本未发挥作用。
大部分乡的协会从其准备、成立都是党委、政府少数几个人在闭门操作,宣传组织不够,覆盖面太小,根本没有对本乡从事生产、加工、销售的人员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摸底,也就不可能将这几方面的人员充分组织联系起来。也不是自下而上的逐级成立的,缺乏群众基础,因而这样的协会只能是形同虚设,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也就很正常了。这当中,也有极个别乡为了应付检查。此外,大部分乡镇也未申请社团登记,属于非法或地下社团。
4、现有的协会很笼统,专业性不强。
有的乡只很笼统的成立农产品销售协会,以为把有关农产品销售的所有事XX可以包罗进去,这样的乡有4个。
5、对现有的农产品销售经纪人的扶持、培育不够。
表现在对经纪人的数量、年销售量、销售种类、销售去向不清。有的乡对此也只能说个大概,也就无从谈及对他们的扶持、培育了。因此,全县的经纪人大部分在自我发展,没有形成应有的合力。
6、农产品加工水平低,外包装也很落后。
三、建议和对策
1、加大行政推动力度。
针对各乡镇主要领导目前对农产品销售及协会组织建设的态度,必须加大行政推动力度。
一是县委、政府研究建立农产品销售组织工作机构,确保这项工作有人管、有人做。
二是将这项工作纳入农村经济考核体系中,并加大分值比例,尤其是农产品销售及协会组织建设和政府组织销售农产品的力度作为重点,以次来促进乡镇的重视程度。
三是加强督察,作到平时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四是各乡镇每年年初制订农产品销售计划,并报农产品销售组织工作机构备案,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尤其是农产品销售及协会组织建设和政府组织销售农产品的力度。五是县乡投入一定量的工作经费。
2、加大宣传、组织、调研、培训工作力度。
一是由县领导牵头,组织各乡镇对目前全县农产品销售及协会组织建设情况、农产品销售经纪人情况做认真、全面、深入的摸底调查,并汇总备案,从而摸清全县农产品销售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是大力开展培训工作。针对目前县乡对协会建设都不是很熟悉这一实际情况,必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认真开展培训工作,培训一支指导协会建设和促进农产品销售的工作队伍,这是当前一项紧迫的也是很有意义的工作。可以派出干部到一些协会建设和作用发挥好的地方去学习取经,也可以请这方面的专家来讲课培训。
三是搜取其他地区、县在这方面的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广播、电视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3、认真开展示范工作。
通过深入调查摸底,对一些条件成熟的,可以先摸索着成立协会组织,在学中干、干中学,不断加以完善。如塔什米力克乡的蒙古包制作协会,站敏乡、萨依巴格乡的扫把制作协会,吾库萨克乡的民族乐器制作协会等等,这些行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很有代表性,对农民的增收作用也很明显。可以在这几个方面做为我县协会组织建设的突破口,推动该项工作的全面铺开。阿瓦提乡的石榴、葡萄、红枣协会和塔什米力克乡的林果销售协会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不断充实完善,作到规范运行。
4、加大对农产品销售经纪人的扶持、培育力度。
当前,经纪人在我县农产品的销售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对他们给予应有的关心和重视。
一是乡村要为他们建立档案。
二是加强对他们的服务,在收购、运输、资金方面提供方便,使他们能够把我县的农产品销售到外地,增加我县农民的收入。
三是加强对他们的组织。使他们加强信息沟通和联系,变自发的、无序的、分散的销售逐步规范化,组织他们形成合力,逐步走上联合,避免各自为战,损害我县农民的利益的现象发生。
5、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增加适销对路的农产品的数量。
6、提高我县农产品的加工、贮存、保鲜、包装水平,提高附加值。
7、加强市场信息平台建设,搜集、发布市场信息,促进农产品销售。
农产品调查报告 篇4
一、农贸市场的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规模较大的农贸市场x家(粮贸市场不在此列),分属x个建设和管理主体:波月市场占地x平米,共有各类摊位近x个(含固定和零担摊位),主营蔬菜、肉食品、禽类、水产品、干货等农副产品,归属农业局,由波月市场管理处管理;禾青市场占地x平米,有各类摊位x多个,主营蔬菜、肉食品、禽类、干货等农副产品,归属禾青镇,由禾青市场管理所管理;冷江市场、禾青三角坪市场、陶塘市场、株木山市场、桃园市场、集中市场、东站市场、布溪和谐市场、同兴市场、枫树坳市场、铁厂家属区市场等11个市场归属市场服务中心并由其管理,其中冷江市场有各类摊位x多个,是全市最大的综合性农贸市场,主营蔬菜、肉食品、禽类、水产品、冷冻食品、熟食、蛋类、干货等农副产品,承担了市区x%以上农产品的供给,是全市家禽、蔬菜、水产品等的主要集散地;桃园市场经营面积x平米,有各类摊位x来个,划分蔬菜、肉类、水产、家禽、综合类五大功能区;禾青三角坪市场位于金信社区内,室内面积x平米左右,室内摊位x多个,蔬菜销售摊位占用马路成为马路市场;陶塘市场位于北矿,有各类摊位x多个;株木山市场位于南矿,有各类摊位x多个;其它6个市场地处市郊,以蔬菜摊位为主,共可安置零担x担左右,兼营少量肉食、水产品;江南市场刚建成投入使用,由于其权属存在争议,暂由市场服务中心和波月市场管理处共同管理,相关问题正在协商处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管理不到位。一是市场准入体系建设滞后。市场服务中心、波月市场管理处、禾青市场管理所等部门都没有建立系统的市场准入制度,对哪些农副产品可以进入市场、农副产品进入市场需要哪些检验检测资料和凭证没有详细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主要靠其他职能部门把关。二是市场管理没有形成合力。农贸市场农产品的经营监管涉及城管、农业、工商、畜牧、商粮等多个执法部门,这些部门大多各自为政,对日常监管及监管发现的问题与市场管理主体之间缺乏信息共享机制,不能与市场管理主体形成管理合力。三是市场内部管理不很规范。冷江市场、波月市场、桃园市场等较大的市场安排有专人管理,制定了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但精细化管理、零摊零担管理等制度没有完全落实,除冷江市场外其它市场没有设置母猪肉专柜或实行挂牌出售,自产自销区农产品产地不可追溯,占道经营个别存在,郊区棚架市场管理水平与城区市场有明显差距;相关台账资料不齐全,市场服务中心、波月市场管理处、禾青市场管理所等市场管理主体都不能提供多少管理资料,市场内摊主的'进货凭证、票据随意放置、丢弃,没有按相关规定建档保存。
(二)农产品质量监管不到位。一是监管存在盲区。农业、工商、畜牧、商粮等部门对城区的农贸市场进行了监管,对一些偏远的、规模小的农贸市场基本上处于放任状态,这些地方成为监管的盲区,如禾青镇没有定点屠宰场,瘦肉精检测、疫病检测、索票索证等监管难到位;郊区市场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基本上是空白。二是质量检测能力太弱。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当前只能对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等进行抽检,而且检测的频次很低、品种很少,不能全覆盖;干货、禽类、水产品、熟食、冷冻食品等其它农副产品质量的鉴定还处于眼看、手摸、鼻闻的原始阶段,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际上难见成效。
(三)市场硬件设施不完善。禾青市场消防通道本就不宽,还被非法占用搭建遮阳棚,导致消防验收不过关,工商部门不能为其办理营业执照,自20xx年至今一直处于非法经营状态;禾青三角坪市场地处交通要道口,范围狭小,市场周围没有排水沟,环境卫生、交通状况都很差,周边群众意见很大,强烈要求将其搬迁。
三、建议意见
(一)强化市场管理。要尽快建立标准化的市场准入体系,列出市场准入的产品目录和相关要求,市场管理主体按照准入制度严格把好准入关口。要规范市场内部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要建立市场管理联动机制,城管、农业、工商、畜牧、商务、质监等执法部门与市场管理主体之间要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实际适时成立市场管理办公室并赋予其相应职能。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要延伸监管触角,着重加强对偏远的、规模小的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的监管,加大巡查、检测力度,派出专人驻守值班,消除监管盲区。要整合检测资源,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加大对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重金属含量等抽检的品种和频次。
(三)加强市场硬件设施建设。要花大力气抓好禾青市场的消防通道建设,争取早日通过消防验收,办好营业执照;要做好禾青三角坪市场异地改建的可行性调研,或提出原地改造的可行性方案。
农产品调查报告 篇5
一、农产品市场基本情况
20xx年1月,调查组对市民关注的粮油、肉禽、水产品、蔬菜、水果等19小类农产品的价格进行了调查。
从走访调查结果看,粮、油市场供应宽松,需求一般,大米价格稳定,食用油价格呈现小幅下跌态势,其中菜油价格环比下降8%。肉、禽、蛋、水产品市场供应充足,猪肉、活鸡、鸡蛋、河鱼零售均价与上月基本持平。蔬菜价格基本保持稳定,调查组所调查11种果蔬品种中5种蔬菜环比出现下降,降幅保持在xx%—20%左右,下降幅度最大的是茄子,较上月价格下降20%;3种蔬菜价格环比出现上涨,其中白菜、白萝卜上涨5%,大蒜上涨57%;3种水果价格环比出现上涨,其中苹果涨30%、橘子涨45%、香蕉涨3%。
二、农产品市场价格变化原因
1、粮油市场稳定原因是近期国家发改委发布“保供应、稳物价,必要时投放储备粮油”的信息,促使粮油加工企业加大出库力度,市场货源充足。
2、猪肉价格稳定原因是猪肉市场供应量增加,生猪屠宰量由平时的每天450头增加到600头,保证了市场供应充足,保障了猪肉价格的稳定。
3、近期本地天气情况良好,运输成本没有上涨。云南、贵阳、威宁等地运来的反季节蔬菜大量上市,市场供应充足,部分蔬菜价格都有不同程度的降幅;大蒜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主要原因是国内、国际需求量普遍增加,国内大蒜种植面积减少,大蒜收购价格提高,使本地市场大蒜价格环比上涨57%。
4、由于本地产的苹果、橘子都面临过季,产量下降,满足不了市场需求。现在市场上销售的苹果、橘子基本是靠外运进来,造成本地市场上的水果价格涨幅较大。
三、农产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1、农贸市场存在短斤少两、垄断经营现象。在对群众的走访中了解到,荷城农贸市场的'鸡、鱼经常出现短斤少两现象,而荷城花园作为城镇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农贸市场管理办仅允许一家商户卖鸡,一家商户卖鱼。
2、六盘水市农产品价格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作为“菜篮子”的粮、油、肉、禽等农产品也是由市场自行调节价格,物价部门只进行临时价格干预。据调查组从各农贸市场管理
办了解的情况看,康乐菜场卖肉摊位费平均价格为430元/月(其中有30元为管理费),荷城农贸市场卖肉摊位费平均价格为170元/月(其中有20元为管理费),但是荷城农贸市场猪肉均价为11.5元,比摊位费高出一倍的康乐农贸市场的猪肉均价贵0.5元。同一屠宰场配送的猪肉,到不同的农贸市场零售价就有高有低,增加了老百姓在食品方面的支出。
3、六盘水市没有上规模的蔬菜生产基地,本地蔬菜供应不稳定,夏季本地蔬菜市场占有率只为50%,冬季本地蔬菜市场占有率仅为30%,而且品种单一,多为白菜、菠菜、萝卜这类价值不高的产品。绝大部分农产品都是由云南、贵阳等地外运进来,经过多道贩卖环节才到老百姓“菜篮子”里,致使六盘水市农贸市场里出售的农产品价格高于周边地区。
4、六盘水市的农产品流通主要经过农户—中间代理—产地批发商—销地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这一供应链进行实体流动,中间环节过多,造成农户收入低,消费者食品支出高。
5、农贸市场管理制度不健全。六盘水市农贸市场的管理仅仅限于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农贸市场的“脏、乱、差”现状没有得到有效治理,蔬菜没有统一的物流配送,老百姓在农贸市场购买的产品在安全、卫生、价格等方面都缺乏保障。
6、我市没有搭建农产品价格信息平台,农产品价格信息不透明,预警和干预机制不够健全。
四、建议
1、尽快建立生猪活体储备制度,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猪肉是居民重要的生活必需品之一,也是重要的战略储备物资,市场猪肉的供给变化极易导致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异常波动,六盘水市应尽快落实生猪储备资金,建立生猪储备制度。
2、着力发展六盘水市本地蔬菜生产,建立规模蔬菜生产基地,稳定本地蔬菜供应,增加本地蔬菜市场供应量。
3、着力发展农产品物流业,减少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平抑物价。
4、针对六盘水市农产品市场“脏、乱、差”现象突出,马路市场多,很多人口居住密集区域内没有正规农贸市场的问题。取消马路市场,合理布局,建立正规农贸市场,加强农产品的检疫、监测及市场监管,才能保障市民购买的农产品安全、卫生,价格合理。
农产品调查报告 篇6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我国食品质量水平不容乐观,有毒有害食品时有暴露,猪瘦肉精、毒豆芽、毒奶粉等问题食品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链中的重要一环。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规定,在从农场负责人到餐桌的安全监管链中,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即种植和养殖环节)的监管,并承担源头把关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依据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该法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过程是从农田到市场;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统一监管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控制和监管的监管体系和执法依据。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和农业执法局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主体进行监管,加强了对农产品的日常监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效提高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有效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
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根据近年来进行的常规监测和监督取样,我县农产品质量总体安全可靠。蔬菜监测合格率稳步提高,生猪养殖瘦肉精检出率连续三年为零。目前,大多数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有所提高,农业投入品使用日益规范,有机磷、克伦特罗等违禁药物的经营和使用得到有效控制,农药残留超标情况逐年改善。近年来,该县未发生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完善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
近年来,县农产品监管中心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加快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在原有23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基础上,增设农产品质量监督站,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督员,建立多层次监管网络。
在责任落实方面,根据我局各分局、站的职能,明确了责任的范围、内容和追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每年由局领导与各分局、站和街道乡镇农业厅、办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落实监管任务。
(2)加强检查和监控,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为抓手,明确监测任务,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为提高监测覆盖面和及时性,江甸眉山设立了两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配备快速检测和自检设备,加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同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明确工作目标和思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推进建设。
(3)加强行政执法,强化源头监管
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等一系列农业专项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同时,加强夏秋季等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高峰期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专项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引导农药、化肥等农资门店建立连锁经营模式,实行标准化经营,严厉打击剧毒禁用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资的销售和经营,确保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加强对农业生产环节的监管,统一发放农业生产记录并发放给经营单位,规范农业经营记录,利用现场监管和技术培训加强监管和指导,不断规范生产行为。
(4)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质量和安全
近年来,县农林局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有机、绿色食品“三产品”认证,开展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推进诱虫剂、杀虫灯、防虫网等病虫害综合防治。初步构建了一套涉及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的安全标准体系,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减少农业残留等措施具体化、标准化、简单化,让农民有标准可循,通过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市场主体,发挥其作为农业标准化推广有效载体的作用。目前,已建立9个县级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和2个市级农业标准化基地,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工程3.29万亩,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五)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利用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和农业技术下乡等方式,加强宣传,多层次、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为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效果,向农产品消费者和生产者印制和发放蔬菜种植生产基础知识、畜禽水产养殖基础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汇编等技术和宣传资料,实现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同步宣传。根据产业基地的'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重点开展科学培育和安全用药培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
(一)职责分工不明确
农业食品的生产和消费要经过一个完整的链条,包括生产(种植、养殖)、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烹饪等环节,从农田到餐桌。这些环节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造成食品污染和不安全的农产品。实践中,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进行分工,即按照一个监管环节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模式。这种规定虽然简单明了,但往往在管理体系中形成部门职能交叉的模糊地带,最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二)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不完善
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定义并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包括哪些类型的标准和级别的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它们之间的适用原则并不统一。在农药残留的国家标准中,有很多农产品没有相应的检测标准,比如常用的杀菌剂腐霉利,经常检测药物残留。而叶菜类蔬菜在国家标准中没有相应的残留标准,只有茄科蔬菜、黄瓜、韭菜的残留标准,标准值之间差距较大。很多情况下,叶类蔬菜参照茄科蔬菜检测结果合格,参照韭菜超标,给监管工作带来混乱。
(三)零售生产经营实体管理困难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业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违法行为有具体规定,但对家庭零售生产的违法行为缺乏约束机制。我们县很大一部分农产品的主要生产者是种植和养殖的散户。而且外国人租用土地耕种的比例越来越大,人员流动大,导致质量安全隐患。另外,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上是零售生产者,根本不能满足企业生产的要求。他们登记的目的不是为了生产需要,而是为了征收补偿和银行抵押贷款。农产品零售生产者比较多,比较弱。难以依法监督、处罚和执行。需要从法律法规方面制定相应的规则。
(4)监管和技术支持不足
农产品安全监管任务大而广,但我国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少,有限的监管力量难以应对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而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站只是加了个标签,明确了职能,没有增加人员编制,很多监管职责没有落实到位。
农产品安全监管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基层管理仍然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持,农产品质量检验与实际要求差距较大。目前常用的监管手段是采样监测,包括快速检测、定性检测和定量检测。目前,我县主要从事快速定性检测,但实验结果误差较大,可能导致误判,损害被测者利益,难以全面评估农产品安全性。然而,定量检测耗时长、成本高且时效性差。由于农产品流通迅速,检测结果出来时,农产品已经销售,可能已经造成危害,所以检测结果只能作为事后警示或问责的依据。
此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只能查封、扣押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能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很多农产品都是新鲜的产品,比如蔬菜,不及时处理就会腐烂。养猪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在执法实践中很难操作,上述经济损失或资金由谁来承担。
(五)市场准入制度不完善,质量问题难以追溯。
初级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种类很少。除了猪肉等个体农产品外,许多初级农产品都是在没有原产地证书或质量检验的情况下进入市场的。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水平仍较低,市场准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此外,来自河南和湖北的农产品涌入我国各地,对农产品市场造成了冲击,使得对所售农产品来源的监测更加困难。目前,我县虽然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平台,但还不能真正付诸实施。一些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薄弱,标准化措施不能有效实施。特别是那些由散户生产的农产品,品牌意识低,生产规模小,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消费者很难追踪质量,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标准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核心,需要统一、权威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首先,要根据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的层次和类型,扩大标准的适用范围;其次,根据农产品标准的特点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际,确定起草和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主体,统一农产品的定义和检测标准;第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使这些标准能够被广大农业生产者广泛知晓和广泛采用。
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有效的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应建立在明确、合理、科学的责任分工基础上。事实上,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农产品安全监管也是由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由此可见,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多头管理,而在于部门之间是否有合理明确的分工。然而,目前中国的问题在于分工不明确,这往往导致争吵。食品安全管理的漏洞和脱节反复说明了这一点。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层面,必须理顺管理体制,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真正实现“国家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共同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真正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3.创新监管执法联合执法手段
在法律法规上,要明确快速检测可以作为执法依据,最大限度地防止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流入市场,保障公众消费安全。农业监管部门和农业执法部门针对市场监管,共同发现一个问题,处理一个问题,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快速地防止问题农产品流入销售渠道。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五日内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检;复审不成的,复审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4.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责任追溯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责任追溯制度,应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处罚上限,以发挥更大的威慑作用,更好地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
我国农业还不发达,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规模小、分散性强,责任难以追究。除了对农产品造成的损害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外,还需要规定一些法定的免责情形。可以更好地确定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责任,督促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积极记录和收集农业信息,避免承担法律责任,从而保证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真正防止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