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名著有感
爱习作提供的读名著有感(精选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读名著有感 篇1
我们经常说:“母亲很爱我们,我们也很爱母亲。”其实母亲对我们的爱是大海,面对我们对母亲的爱是浅浅的溪流,与大海本来的浩瀚相比,根本微不足道,母爱的力量伟大无私!
我曾经读过这样一篇文章,是沈石溪写的(狼王梦)。主要写了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前一天死了。于是,紫岚就有了那样一个念头——把自己生下的那一群狼崽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继承他父亲的遗愿。为了实现这个梦,他的幼儿也陆续死去;黑仔出去捕食,被老鹰叼走了;黑魂儿因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和狼王洛嘎打斗时,也牺牲了。但紫岚很快把最后的一丝希望交给了媚媚,盼望着媚媚生下的孩子能成为狼王。她为了能让孙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也与全雕同归于尽了。多么悲壮的行为,它为孩子所付出的一切都充满了爱的力量!
这本书把狼的一切感情表达的淋漓尽致,我记得有一段是很残忍的,可最让我感动的也是那一段。蓝魂捕食的时候,不慎中了猎人的圈套,被捕兽笼给夹住了,蓝魂儿在弹簧旁呜呜地低叫着,用怜悯的目光注视着紫岚。紫岚也着急地望着蓝魂儿一脸痛苦的样子,于是她狠下心来,一口咬破蓝魂儿的喉咙,热腾腾的血溅在她的脸上,也让蓝魂儿在幸福中死去了。在表面上看是残忍的,但我感觉到紫岚内心是那样的悲痛,因为没有一个不爱儿子的母亲。那情景就像我小时候因犯错者被母亲打一样,每抽一鞭那都像是打在母亲身上痛在母亲的心里啊!
紫岚那种奋勇直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但是紫岚的教育方式是残忍的,是自私还是伟大呢?在第一次读狼王梦时,我觉得她是伟大的,但后来再想想,原来说她的自私和残忍也不无道理,她为了继承黑桑德遗愿,竟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儿培育成“超狼”,不但没有成功,还把孩子的生命给白白地赔上了。就算狼儿们都当上了狼王,那又怎么样,狼又不是人,它不会感恩,狼儿当上了狼王,会将捕捉到的猎物给她吃了,不会的。双毛断她的腿,媚媚把她赶出家。
也许母狼的爱得不到孩子的回报,是因为它把自己的梦想强加于孩子身上。但是它的爱和勇气足以让人震惊,是啊!母亲的心看似一个深渊,但在它的最深处,早已让你的一切做法得到宽耍母亲充满着无穷的力量,有时无私得让你很难分清对与错的界线,因此需要我们这些做孩子的在接受母亲的过程中需擦亮眼睛去分辨是与非。
读了(狼王梦)我想什么力量让母狼的信念那么坚定,是母爱,因为他是一位母亲!我们的母亲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母爱是最善良的,但同时也是最伟大的,普通得就像小草遍地,但是伟大得绝不逊色于大海的深度。
是啊!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补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的独特母爱维护一切。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了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花。
读名著有感 篇2
前段时间,我看了《草房子》这本书,其中有一篇《艾地》给我印象最深刻。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奇妙的想法——召集大家来艾地旅游,开展夏令营活动。
在艾地里有一片油麻地,地里有一所小学,还盖了一座草房子,这草房子的四周有一些艾草。在这油麻地上面开展夏令营活动时,如果怕孩子们被蚊虫咬,就可以摘一些艾草做成各种随身饰品戴在身上,这样就不怕蚊虫咬了。因为艾草有防蚊虫的功效呢!
在油麻地开展夏令营活动还可以认识纸月、秃鹤、温幼菊、校长的儿子桑桑和班主任蒋一伦老师,和他们一起尽情地玩。
在这里,可以让孩子们感受赚一元钱有多么的困难,多么的辛苦。在这里,可以教孩子学会吃苦,不然长大了,在没有父母的呵护下他们怎样茁壮成长,怎样独立呢?只有在成长中不断磨练才能勇往直前! 油麻地里的日子都很苦,所以自己必须要学会洗衣、烧菜、洗碗等等家务。我希望我和同学们真的能在油麻地开展夏令营活动,能让我们为家长减轻负担,让家长们可以在生活上少操一点心。这也是给我们一个独立的机会。而大人们可以在孩子们夏令营期间到油麻地去参观学校,回忆童年的美好时光,和孩子们一起学习,一起上课,一起玩耍……我相信,这里是你们值得参观的地方。
小孩和大人都来了,我们还可以举行一个募捐活动。在这里每一个人都很穷,有的人还吃不饱、穿不暖,还有人因没钱看病而死。我希望大家能把自己的爱心捐献出来。你们奉献一些爱心,就可以让这里的孩子们吃饱饭,穿暖衣。
大家都来吧,来这片需要温暖的油麻地吧!
读名著有感 篇3
经过几日的耐心钻研,我终于把《简爱》这一文学名著读完了,这本书是我的英语老师介绍给我的,据她讲,这本书是她上高中时读的,这也是她最喜欢的文学名著之一。
我抱着好奇的心情走进书店……
待我看完了这本书,才发现,自己已经有了和老师相同的感受,我太喜欢它了,以至于我十天之内竟然看了三遍,我对它的喜爱已经无法再用语言来表达。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是一种的坚强不屈的精神。 到了寄宿学校,还要受到老师不公正的待遇,正是这一切,让简。爱练就了坚强不屈的自信精神。离开学校后,他遇到了罗切斯特先生,为阿黛儿当家庭教师。在罗切斯特先生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曾经说过一句话: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读名著有感 篇4
炎炎夏日,坐在空调房里,喝着一杯柠檬水,捧着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手上的这一本《昆虫记》这该是一本无聊,枯燥的科学著作,但是经过法布尔的笔杆,就呈现出了小昆虫风趣可爱,赋与了它们人的情感色彩,现在,让我们走进昆虫的世界吧!
说真的,我不喜欢虫子,一个也不喜欢。讨厌苍蝇,蚊子的吵闹,讨厌蝉夏日的长鸣,讨厌螳螂挥动的大刀。这一切都令我厌烦,甚至感到恐惧。所以,当老师让我们看《昆虫记》时,我是避之不及的`,将它买来也是放在书架的最角落,对它置之不问。可考试怎么办,我只好无奈将其拿出,我翻开书,看完了第一篇,我感觉这好像不是我想象的那样无趣,满是科学术语,看似充满知识,实质干瘪的书,它其中,将昆虫一天所做,一周所做乃至一年所做用幽默的手法将其表达,如:颠倒人们心中所想,"蝉"本是只会唱歌的乞讨者,蚂蚁是辛勤工作的劳动者,但在真实的情况下,经法布尔的双手塑造后,蚂蚁本是那个不知廉耻的略夺者,而蝉却性格温和的劳动者,使人在三观中就颠倒了以前所对它们的认知。
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看似善如天使,其实像恶魔的大螳螂。以及它的捕食技巧,是许多肉食动物都无法匹敌的。还有蟋蟀高超的筑巢技术,在这世上,怕是只有人类可以与它相比了。
一本书看下来,我受益匪浅,不仅对昆虫的认知范围扩大了,而且也改变了对他们的看法,其实在昆虫有些可怕的外表下,也蕴含着许多的哲理。每一种昆虫都有自己一生所追求的事情,它们甚至会拼上自己的性命,也要去完成它。
而我们人类,在这一点上,远远没有它们做得好。我们常常是,这个做一点,那个做一点,到头来一事无成。我们应该从昆虫身上学习一些精神:只有用心去做一件事,将这件事做到极致,发挥它最大的优势,那么,我们的人生就都是有意义的。
这本书,淋漓尽致地体现了作者的良苦用心,他毕生所研究的东西在这本书中呈现出来,确实是一本值得看的好书。
读名著有感 篇5
八月的雨季绵延不绝,闲时的我伏案之前,仰着头,望着天边,心中思绪万千,点灯桌前,一本书名映我眼帘,不禁捧起《格列佛游记》品读一篇。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是英国的乔纳森·斯威夫特,他以精辟的语言,幽默诙谐的讽刺,生动地表现出英国社会的黑暗,也给我们也给我们一点关于教育的思考。
格列佛一生航海,他放弃了外科医生的工作,敢于冒险,先后踏足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骃国。
在小人国,格列佛惨遭奴隶似的虐待,又差点儿被刺伤眼睛;在大人国,他被当作玩偶愚弄于掌中,被逼着一天表演数十次,近乎崩溃;去往飞岛国,是因为被海盗抢劫,流落慧骃国,是由于水手叛变。
但是格列佛不言放弃,而是凭着一颗执着的心去努力,去尽力改善自己的处境。
在小人国,他凭着友好善良的品质赢取了国王和当地居民的喜爱与尊重,在大人国,他表现了他的音乐才能,得到皇后的青睐,在飞岛国,他提出了对科学院的改进意见被欣然接受,在慧骃国,他与慧骃交流融洽。
格列佛正是靠着一股子执着与韧劲才游遍他国而全身而退,但只靠执着是远远不够的。
格列佛早在年轻时就打下夯实的基础,熟知航海知识,这才令他航行顺利,对于我们,更应当多积累知识,活到老,学到老,曾有一首诗:
曾经想穿过那段最无暇的时光,去实现所有缤纷的梦想,当回首那深深浅浅地脚印,不禁顿足扼腕,恨冬日太短,夏日不长,总想把那段没走好的时光再走一遍,便知该如何珍惜每一抹霞光,每一缕黄昏,从此再也不管懵懂与疏狂。
《格列佛游记》凭之生动精彩的情节,别具一格的构思,幽默诙谐的语言,一针见血的讽刺,向我们揭露了当时英国社会的贪婪与四起战乱,也给现在的我们以深刻的教育意义。
雨停,湿漉漉的空气带着泥土的清香偷偷钻进窗户袭我而来,书桌前,静静地卧着那本半开着的《格列佛游记》。
读名著有感 篇6
今天我读了一本,《混血豺王》的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很好看,里面说的是一只豺被一个猎人当了很好的猎狗,这只猎狗叫白眉儿,猎人有两条猎狗,一条是白眉儿,一条叫黑虎,叫黑虎的这只已经老了,但是它年轻时为主人立下汗马之功,一天白眉儿在水沟里看见了一只豺,和自己长的一样,其实白眉儿也是一只豺,但是被主人驯成了一只优秀的猎狗,那只豺是草原豺群
的一员,白眉儿以前也是豺群的一员……
猎人后来知道白眉儿是一只豺,就把它赶出了家门,白眉儿是豺就要去豺群,找了好久豺群,可是豺群的豺王认识了白眉儿就不让它进豺群,但是白眉儿还是进了豺群,这个豺群有三十个大小的豺。一个静静的早上,一群狼来到了豺群,豺和狼大战了,狼群只有七八只但是狼的体形比豺大,豺的跑的速度比狼快,豺群豺多,开战狼是不占优势的,可是白眉儿想到是自己的主人,就领导豺群不和狼开战,就放弃了和狼的决战,放了主人们一把,可是主人却恩将仇报带领了猎人来围攻豺群,最终白眉儿还是死在主人带领的猎人的枪下!
本书让我明白了,人与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之间的感情并不比人逊色,白眉儿不忘主人之情,牺牲自我的精神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