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活着》有感
爱习作提供的读《活着》有感(精选5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读《活着》有感 篇1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读这句话,似懂非懂。
这本书很好看,使我花了一晚上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就读完了,读的时候,并未打算一个晚上就读完,读完后就让我联想到史铁生在《病隙碎笔》中所讲的苦难。
男主人公福贵似乎一生都活在苦难中,只有在一开始享受了几天富贵日子。从败光家产,到气死父亲,妻儿被接走,明明是准备去城里请大夫为母亲看病,却被人捉去拉大炮,好不容易逃回来,发现母亲死了,女儿聋了哑了,好不容易将女儿拉扯大了,儿子却被抽血抽过多而死,难得为女儿找了个好婆家,不久却难产而死,妻子不久也死了,女婿被水泥板压死,小孙子被豆子撑死。最终和一头老牛相守相依至今。
即使这样,但他们没有放弃,没有放弃活下去,是他面对苦难的承受能力深深打动了我,是他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深深震憾了我。福贵是不幸的,但他并未用死亡结束他的`不幸,而是以乐观的态度面对不幸,换来了晚年的安稳与从容。
我相信,即使现在再苦再累,只要坚持下去,终有一天,世界会给你回报的,就如史铁生,在20岁双腿瘫痪时,如果他选择放弃生命,也许就没有我现在所认识的史铁生。
一切已然,必属本然,必然与当然。
读《活着》有感 篇2
花了三天的时间终于读完了《活着》,以前耳边一直有人对我说这本小说的很好。可是,一来我深知自己可能就不喜欢在年少的时候读所谓的经典,总感觉自己阅历不足无法理解,就好比《红楼梦》尝试着读了好几次,都是读了几章之后就放在一边了。二来高科技时代的到来,更让人们无法沉下心来去感受爷爷辈时代的故事。所以《活着》这本书对我来说也就是个如雷贯耳,仅此而已。得益与加入了公司组织的智悦学习社,点燃我阅读的渴望,这一次当我翻开透着油墨香的《活着》的时候,我想这次怎么滴也能静下心来把它读完吧。
之前有人评价《活着》这本书是一部不见生死读不懂得书。其实小说讲的也很简单,一个叫福贵的男人年少轻狂,本是一富家子弟却因赌博败光家财,没落之后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上了战场,好不容易捡了条命回到家中,却发现女儿因为一场高烧后变得不会说话了,妻子也在大跃进的时期得了软骨病。为了省钱让自己的儿子读书,福贵不得不忍心把自己即将成年的哑巴女儿送给别人家。后来,他的独子因被抽干血而死,好不容易嫁出去的哑巴女儿,也因为产后大出血而死。没过多久,他的妻子也随女儿而去。只剩下福贵和他的偏头女婿一起养孩子,可是女婿又在工作中被水泥板砸扁。福贵一个人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把孙子拉扯到懂事听话,却因为饥饿,他的.孙子一次吃了好多豆子,撑死了。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人。
这短短几个字就概括了故事主人公苦楚的一生。作者余华在序言的时候就说他要写一个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欢乐态度。福贵不算君子,也不算小人,他年轻的时候是个垃圾,年老的时候也通过自己的努力保护家人,虽然结局悲伤,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放弃对生的渴望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如他看到赢走他全部家当的“龙二”被毙的时候感叹,还好输光家当,不然今天顶着“地主”的帽子吃枪子儿的也许就是自己了。
对比一下我父亲跟我讲他曾经上山下乡时的故事,我能感受到父亲在他风华正茂的年纪远走他乡,在最想读书上进的时候每天安排他做的也就是锄地,捡牛粪,不知道这种日子有何意义,也不知道何时是个头的无奈。同时我也能感受到他回味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由于不经意喝到一只掉进粥锅里的蚂蚱,感觉跟开了洋荤一样的喜悦,我想我的父亲如果看过这本书,理解会比我深的多吧。
而我更多的是从书中感受了责任,为人父、为人夫、为人妻的责任。抬头看着围着自己蹦蹦跳跳,转来转去的女儿,再想想小说主人公福贵虽然不舍,但也不得不亲自搀着女儿的手往别人家送。真的,我们眼前的所谓平淡生活,如果放到当年是多么的弥足珍贵啊。
普通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喜喜悲悲,坎坎坷坷,曲折前行。我们不要总是埋怨命运的不公,也许当我们跨过这个坎,或许还会感激它的存在。也不要过多的寻找生命的意义,其实活在世上就是最大的意义。正如余华所说--人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读《活着》有感 篇3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读《活着》有感 篇4
两个偶然相遇的人,一个下乡收集童谣,一个拉牛耕地,一个诚心倾听,一个乐于述说,就这样回忆了福贵的一生。
富贵是一个富二代。他因赌博输光了全部家产,从阔少爷变身佃户,经历了内战、土地改革、人民公社、等国家一系列的变革,看着亲人的相继离世,父亲因为他欠赌债,在粪缸上摔落而死;母亲因病离世,最后他也未能见到母亲最后一面。母亲临终前也没能知道他出去这么久,不是在赌博而是在充兵打仗;唯一的儿子为了救县长夫人,被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因生外孙,最终大出血没能抢救成功;妻子因软骨病去世;女婿被水泥板夹死;外孙因吃豆过撑而死。一生经历了这么多的生离死别,他亲手安葬了离去的亲人。最后只剩他和一头老牛,相依相靠。
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有外人看不到的苦难与艰辛,福贵落魄的时候没人知道他内心是有多么的悔恨、懊恼,痛苦。但是他要活着,要生存,就要站起来,重新面对生活。生活的苦难从来不会少,重在你看待生活的态度,我们总能从别人的作品中改变自己的人生态度,看了福贵一生的经历,让我觉得生在现在这个社会相对福贵那时是一件好事,而且是不能再好的`事情了,任何事情都应该积极面对,办法总比困难多,不是困难打败了你,就是困难成为你的阶下囚,要让自己越来越好,就要努力的活着,积极的活着。这也许也是活着的意义吧。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余华《活着》
我说:“每个人活着不仅仅是为自己活着,更是为了身边爱你的和你爱的人活着”。
我们每个人都对活着有不同的理解,每个人都有对待生活的独特方式,用不同的方式活着,但是我们都应该对生活抱有希望,活着就会越来越好,也会越来越好的活着。
读《活着》有感 篇5
生和死,是个永恒的话题。《活着》中写道:“我们会来到这个世界,是不得不来;我们最终会离开这个世界,是不得不离开。”不知不觉,来了,又离了,一切都是那样的无可奈何,难以掌控。却忘了,生死的界限又哪有那么清晰,我们生着,亦然亡了;我们亡了,亦然生着。蓦然想起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寥寥几字,囊括了多少万物的规律。我想,生和死,也可以用“生死合一”概括吧。
《活着》中的福贵,出生起便如“夏花之绚烂”,活在一个地主家庭。多美好的生啊,但他蹉跎岁月,挥霍无度,贪婪地享受着生而为人的滋味,如一酣甜的美酒,缠绕着舌尖,刺激着每一个味蕾,令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他开始狂欢,忘了妻子,忘了父亲,更忘了自己。妻子的千万次呼唤,也未曾把他换起——个喝醉了沉睡的酒鬼,谁又能让他醒来呢?他活着,也死了。
一声霹雳,他猛然惊醒。仰望天空,呵!要变天了。乌云吞噬了大半天空,天空尽头只留下微弱的光芒。寰宇阴森森一片,草木枯萎,唯有他,与那在后匆忙追赶的人群。他败光了所有家产!我想,他的心情是极富杂的,对那声霹雳心存感激,又憎恨无比,又或许想继续品尝美酒,把自己灌醉。无论如何,他不得不活过来。但,太晚了,唯一能做的,便是在这暗淡的世界挣扎。“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原来,现实生活竟是那么不堪一击,他却无能为力。此时的他,是一只蝼蚁,搬着比自己重百倍的磨难,战战兢兢地爬着。前面,是座大山,再前面,还是座大山。生和死的界限,已被渐渐虚化。
可谁又知道,命运无常,造化弄人。这,才刚刚开始。父亲的亡,孙子的生,妻子的逝······生生死死,已成了他的家常便饭。他曾抱有希望,至少把希望寄托于下一代身上,现实却把希望的`密网一点点扭曲,撕碎。他拼尽全力去重织,已然于事无补。他默默地,安静地承受着生和死,一次次地重感“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无奈和痛楚,不亚于苏轼的“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他虽活着,却经历着死亡的折磨。我想,福贵一定是有过轻生的念头,在生与死之间,苦苦抉择,最终选择了活着。因为他明白,“死亡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活着什么也不为,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走过浮华和喧闹,看过生离死别,转头才知道,死亡是另一种形式的永存。
时光的烙印慢慢褪去,或许,福贵淡然了,会默默一笑吧。谁不曾绝望过呢,每个人生来孤独,只是不喜欢失望罢了。
于是的,他和一只也叫福贵的牛,相濡以沫。这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自己,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他用生命的情绪去化解死亡,用死亡去关怀生命。我觉得,他没有对抗了,但又与麻木不同,这是一种信念,一种更高尚的人文情怀——逆来顺受,放弃内心的挣扎和疑问,默默忍受它。
他和牛在田地上耕作着,无论是先前的美酒,还是后来的霹雳,他都不在乎了,只是一个人,默默地。生命,不就是用来感受的吗?他或许在想,生与死如同东方徐徐升起的朝阳和西方断肠的夕阳,日复一日的交替着。朝阳无论阴晴,兀自地悬挂于天空,夕阳无论有多么不舍,也将默默地下坠。看似先有朝阳,再有夕阳。然而我们总会被自己所处角度,双眼蒙骗。哪有什么朝和夕啊?地球每时每刻都在不增不减地默默旋转着——以它那不十分圆的圆。朝和夕,本就是一体,只是形式不同罢了。生和死又何曾不是这样呢?
阳光照射着大地,一人一牛的影子被拉得许长,道不尽这是朝阳的亲吻,还是夕阳的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