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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企业调研报告

2025/09/01报告

爱习作提供的药品生产企业调研报告(精选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药品生产企业调研报告 篇1

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是药品流通中重要环节,点多面广,处在药品经营的前沿,加强对零售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尤为重要,我结合对本辖区内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现将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措施对策和大家共同交流。

一、存在的问题

(一)药品分类管理方面:药品未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摆放陈列,处方药品与非处方药品时有混放;医疗器械(膏药类)与药品混放;非药品(保健食品)与药品混放;易串味药品不能单独设立专柜存放。

(二)处方药销售方面:处方药品不能完全凭处方销售,处方收集不全,对未凭处方销售的药品,销售登记不全。

(三)人员管理方面:部分药店质量负责人是聘用的,其经常不在岗,营业人员也自行调整为其家人,未经上岗培训就从事药品经营,在对处方药品的销售和调配操作中很不科学,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

(四)经营方式方面:个别零售药店存在着以零代批现象,将药品直接销售给基层医疗机构;有的药店进行无证行医,前面是药店经营场所,后是诊所病房;有的零售药店之间有调货现象,对销售不太好品种或快到效期的药品药店之间有进行销货或换货进行销售。

(五)采购管理方面:经营药品或医疗器械(一类或国家充许的二类)以及进口药品未能及时收集相关票据和产品注册证明材料。

(六)对供货方资质审核方面:药品审核把关不严,有的业务员经营几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现象,其所售代理药品价格虽未超过国家标价,但价格仍较昂贵,其疗效也不显著,广大消费者对此类药品投诉举报较多。

(七)药品广告宣传方面:有的药店店堂内或玻璃橱窗上悬挂或张贴药品宣传画,货架上摆放广告药品样品空盒;有的药店巧借义诊为名其实在促销药品,误导、欺骗消费者。

(八)制度执行方面:药店所制定的制度未能全面有效执行,更不能严格进行自查,定期加以考核。

(九)药品储存方面:温控设备成为摆设,温湿度应按一天两次记录,现已记不清有多少天没有登记,有的药店将药品直接置于地面,药品质量很难得到保障。

二、产生原因

(一)gsp认证以后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放松质量管理意识,认为对药品质量的管理只是gsp认证需要,在认识上存在误区。

(二)药店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不太熟悉,对药品常识性知识了解甚少,工作随意性较大;特别是质量负责人,聘用较多,时常不在岗,对药品质量管理相对滞后。

(三)部分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经营惨淡,处于半营业状态,企业无心对药品质量加强管理仅注重经济效益。

(四)由于药品零售企业是个体经营模式,其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有的药店为同一人,未能真正建立质量管理机构,有的药店就是“夫妻店”或“父子店”,缺少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

三、对策措施

1、加强对零售药店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要务实,建立学习的长期性和有效性。

2、药监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促使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结合对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相结合,对药品经营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违规企业加大监管频率,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4、零售药店应自身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规范管理,合法经营。

5、联合公安、工商、邮政部门建立联合监管协作机制,特别是对违法药品广告的专项整治。

药品生产企业调研报告 篇2

无菌检验是无菌药品出厂检验项目中关键项目之一,无菌检验方法的应用可全面掌握测定方法,准确检测方法的有效性,并适用于试验样品的检验,有利于企业对药品的质量控制,确保药品安全。

而检验涉及的操作人员、设施、设备、菌种、培养基等因素会直接影响无菌检验结果的可靠性。系统的、大范围的对制药企业的无菌检验实验室进行调研,旨在了解制药企业无菌检验实验室的日常运行情况和当前存在的实际问题,对于促进制药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改进质量检验工作、降低被污染产品投放市场的风险、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调研结果对于管理部门制定相关法规、起草检查指南以及检查员的现场检查等也具有参考意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于20XX年组织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认证中心、辽宁省药品认证中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安徽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河南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8个省级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对辖区内95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的无菌检验实验室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的牵头单位为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调研内容涉及人员和培训、培养基的管理、菌种的管理、实验室的布局和运行、主要设备、文件、实验操作等7个方面,全面了解企业无菌检查用实验室的实际工作情况和运行现状。

1、调研基本情况

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河南省(市)认证中心按照企业的生产规模各选取10家企业;安徽省认证中心对省内26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全部进行了调研;广东省认证中心是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广州、深圳、珠海三市的药品生产企业数据库中抽取9家参研企业。95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的企业性质包括国有、民营、外商独资、合资、股份制等,覆盖生物制品、疫苗、粉针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无菌原料药、滴眼剂。调研采取现场检查配合书面汇总的形式,各调研参加单位抽调富有经验的药品GMP检查员13名和微生物学专家组成调研小组,对每家企业调研12天。现场检查采用事先通知或不通知的方式进行,采集的数据真实可信,调研结果能够反映我国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无菌检验实验室日常运行的现状。

2、结果和讨论

2.1人员和培训

95家参研企业中各企业的实验室人员总数占其所有直接从事药品生产人员总数(含生产、质保、物流等非销售岗位)的比例为0.3%21%,从事无菌检验的人员人数为229人,从事无菌检验工作0.530年。多数从事无菌检验的人员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并具备微生物学或相近专业的知识背景。

从事无菌检验的人员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包括各地药品检验所、药监部门、制药行业相关团体组织、公司内部等举行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微生物检测技术、无菌检查法、菌种管理及操作、培养基配制及灭菌、药典、药品GMP等内容。检验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和质量保证人员对实验数据审批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调研结果也显示,个别企业的质量保证人员对于无菌检测知识掌握不全面,实验管理人员对于偏差调查分析的能力不够;部分企业个别上岗时间较短的操作人员检验操作不规范;部分企业对培训效果未进行考核。

2.2培养基的管理

有93家参研企业无菌检查用培养基为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和改良马丁培养基等,符合《中国药典》要求。有2家外资企业用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检查细菌,根据《美国药典》或《欧洲药典》的要求用大豆酪蛋白消化肉汤或肉汤营养培养液(TSB)检查霉菌,与我国药典要求不同,但与《中国药典》规定方法进行过比较试验。

95家参研企业中,有3家企业对培养基供应商进行了质量评估,5家企业对培养基供应商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或核对培养基检验报告。绝大多数参研企业未对培养基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

培养基配制和灭菌能按培养基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并有记录,但只有部分企业对培养基的灭菌程序进行了验证;近半数企业在培养基配制灭菌后未按药典要求测pH值;10%的企业每次配制培养基都做灵敏度检查,半数企业只对脱水培养基做灵敏度检查,部分企业不做培养基灵敏度检查;有1家企业未按规定条件贮藏培养基;部分企业配制灭菌后的培养基外包装的标记信息不全面。

2.3菌种的管理

参研企业无菌检验使用的标准菌株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杆菌、枯草芽孢杆菌、黑曲霉、白色念珠菌、铜绿假单胞菌、生胞梭菌、大肠杆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符合《中国药典》要求[1—2],标准菌株主要来源于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保藏机构如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国医学细菌菌种保藏管理中心、ATCC等。

90%的企业工作菌株的传代次数和贮存方法、条件(斜面、甘油管等)基本符合要求。每支菌种均标注有名称、标准号、接种日期、传代数。有10%的企业在菌种传代过程中做菌落表面形态特征观察及革兰氏染色镜检观察,有1家企业每年用细菌鉴定仪(vitek)对标准菌株进行鉴定。

40%的企业不能提供菌种的来源证明;90%的企业在菌株定期转种、传代过程中未对纯度、特性等关键指标进行确认,也未制定相关程序;20%的企业菌种管理内容不够全面,无法追溯;1家企业从标准菌株传代至工作菌株的操作过程未严格按照相应标准操作规程(SOP)进行操作和记录,代次划分不正确;1家生物制品企业无标准菌株。

2.4实验室的布局和运行

实验室包括有检验(无菌检查)用洁净室或隔离系统及阳性菌实验室、培养区、培养基及实验用具准备(包括灭菌)区、样品接收和储存区、菌种贮存区。

无菌检验实验室和阳性菌实验室的设置一般采用3种方式:

(1)无菌检验实验室、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和阳性菌实验室三室分开,各自采用专用的空气净化系统和独立的人、物流,均在万级背景下的超净工作台或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相关操作;

(2)无菌检验实验室、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和阳性对照室三室分开,共用一套空气净化系统、人流,阳性菌实验室空气直排,均在万级背景下的超净台下或生物安全柜进行相关操作;

(3)无菌检验实验室与微生物限度检查室二室分开,共用一套空气净化系统,在1万级背景下的超净台或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相关操作,阳性菌实验室为在非洁净区内单独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1家企业无菌检验试验室单独用一套隔离器系统,4家企业的无菌检验试验室为B级背景下局部百级,1家企业无菌检验试验室为10万级背景下局部百级。50%的企业无菌检查用洁净区空调净化系统连续开启。企业参照生产用洁净区的要求完成了有关的验证和确认工作,无菌检查用洁净区符合药品GMP的要求。

90%的企业无菌检验室的人流、物流通道能够严格区分,并制定相应控制程序。无菌检验人员经二次更衣后进入无菌检验实验室,试验样品均经消毒剂擦拭或紫外灯照射或两者并用后进人无菌检查实验室。

少数企业存在无菌实验室面积偏小、设施不能完全满足要求、设备摆放不合理等现象。

2.5主要设备

参研企业无菌培养基的配制、培养等设施与检验工作量基本相匹配;均对培养基、器具灭菌设备、培养箱相关的计量器具按规定进行了校准并有标识。80%的企业对培养基的灭菌设备进行确认和验证,其中,有10%的企业对灭菌设备进行验证时只使用了生物指示剂,但没有连续监测温度。80%的培养基灭菌设备有自动温度控制探头但无自动记录温度的装置。80%的企业培养箱(室)有温度自动控制装置,近半数企业进行培养箱温度分布均匀性验证;90%的企业培养温度每天定时观测和记录,10%的企业培养箱(室)有连续监测温度的装置。

2.6文件

80%的企业能按无菌产品品种的无菌检验方法进行验证,并根据验证结果制定无菌检验的操作规程。80%的企业无菌检验记录内容能包含关键的实验细节,数据基本完整。10%的企业无菌检验记录不及时,无菌检验原始记录未包括偏差记录、设备编号、检验规程的编号、培养基信息、阳性菌的配制等。

文件记录以及实验室数据对于无菌检验实验室的质量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实验室原始数据及实验规程、方法和设备(包括其维护和校准)以及方法验证数据的考察,可以对实验室运作的全面情况、实验人员的技术能力和全面质量控制的过程有一个整体的评价。

2.7实验操作

参研企业均制定了进人无菌检查实验室的人员的更衣程序;物料、样品经擦拭消毒后进人传递窗,并在传递窗内经紫外消毒后传人无菌室;无菌检验的样品量符合药典的要求;部分企业建立了无菌检查试验超标结果的调查处理标准操作规程,对无菌检验结果若出现阳性后所进行的相关调查、复试的依据、产品的无菌性评价以及成品的放行等均进行了规定。

个别企业上岗时间较短的操作人员,检验操作存在不规范之处;1家企业未按品种进行无菌检验方法学验证;1家企业虽进行了产品无菌检验方法学验证,但验证中的样品取样量不正确;3家企业未按药典要求做阳性菌对照试验和阴性对照试验;约10%的企业只做阴性对照而不做阳性对照试验,这多为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约20%的企业对超标结果未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记录;个别企业出现阳性结果后未做调查分析就进行复试;近半数企业空气净化系统不连续开启,也未对自净时间进行确认;个别企业在进行无菌试验时未对试验环境进行动态监测,20%的企业只对超净工作台或生物安全柜进行动态监测而不对1万级背景区进行动态监测。

3、调研结论及建议

参研企业无菌检查实验室的布局与设计充分考虑到了防止微生物污染和生物安全的要求,检验用试验菌来自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保藏机构的标准菌株,从事无菌检查的人员基本具备微生物学或相近的专业知识教育背景,能按照药品GMP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对无菌药品进行无菌检验,产品的无菌检验记录包含了关键的实验细节。部分被调研企业在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菌种及培养基的管理、设施设备验证、对无菌检验环境监测等方面存在缺陷,个别企业在菌种传代、无菌试验复试、阳性对照试验等方面还存在问题。综上,提出建议如下:

(1)由于部分参研企业对员工的培训还流于形式,培训效果不理想,质量保证人员对无菌检验知识掌握不全面,个别管理人员对于偏差调查分析的能力不足。因此,药品生产企业应组织实验室全体人员进行理论学习,明确无菌实验室工作原理、环境要求,设置严格的工作流程,明确分工并强化责任技师有效的合作配合意识。同时,应制定不同岗位人员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检查机构在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时,除了核对人员的资质外,应注重对无菌检查人员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检查。

(2)针对部分企业在菌种及培养基采购、管理及使用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之处,大部分企业不知道在菌株定期转种、传代过程中对其纯度、特性等关键指标进行确认的必要性,个别企业甚至出现菌种传代代次划分不正确的情况,建议制定药品无菌检验、菌种管理、培养基管理的指导原则,指导制药企业加强和规范对菌种、培养基的管理,使无菌检验更规范。应强化监管力度,尽快实行培养基的准人制度。对生产培养基的厂家进行认证,尤其对生产无菌试验培养基的厂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避免市场混乱无序。

(3)部分企业在出现无菌试验结果超标时,未严格按《中国药典》和药品GMP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分析就进行复试,存在风险。多数企业在发现无菌产品被污染时,缺乏对污染菌进行鉴别的条件和经验。建议企业配置必要的设施和人员,对无菌检验检出的污染菌及检验环境中的检出菌进行

4、分析和记录,不断积累数据,了解环境中微生物的分布状况。

(4)不同地区制药企业无菌检验实验室、微生物限度检查实验室、阳性菌实验室的设置和布局存在较大差异,且对检测环境监测的频次、取样时间、取样点布置等方面各企业都不尽相同。多数企业只动态检测沉降菌,对浮游菌、操作人员手指、工作服表面、工作台面不做监测。企业应根据药品GMP(20XX年修订)及《中国药典》(20XX年版)的要求,改进无菌实验室布局,制定适合的环境监测计划。针对多数生物制品企业在无菌检验时没有进行阳性对照实验的情况,企业应根据《中国药典》(20XX年版)的要求设置阳性对照实验室并按要求进行阳性对照实验。建议在对生物制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将阳性对照实验作为重点检查的内容。

药品生产企业调研报告 篇3

老虎台矿职工医院做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更好的为当地百姓服务,确保广大患者用安全,我院根据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使用活动,为了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工作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以李艳院长为组长,各科主任为组员的药事管理委员会,每月进行自检自查,两年来委员会成员及药剂科人员做了大量细致的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药剂科概况

老虎台职工矿医院药剂科下属分为门诊药局、住院药局及药品库房三部分,总面积约300平左右,其中一层门诊药局60平,五层住院药局60平,七层库房180平。药剂科现有人员9人,其中副主任药师1人,主管药师6人,药师2人。

二、药品质量机构组织

药事部门负责人:

分管院长:

质量负责人:

三、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体系

我院药剂科一直以来,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设置管理机构,成立了以院长为首,包括质量管理机构和进货调配等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质量领导小组,药剂科设置了由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共同组成的质量管理机构,受分管院长直接领导,现已制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程序,质量表格记录,建立药品进货、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药品使用过程中,每个环节均在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执行质量否决权。

四、药剂科人员培训情况

药剂科各部门负责人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管理经验,熟悉业务药品知识,能坚持原则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能独立解决。建立了继续教育培训计划,采取自学讲解的方式,提高人员素质,对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都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设施与设备

药品库房、住院药局、门诊药局分别备有保险柜、货架,垫库板,避光帘,通风扇,空调,灭蚊灯,温湿度计及防鼠,防火,防尘,防潮等设施设备一应俱全,能确保在库药品按其储存条件合理储存并保证药品的质量。

六、药品进货管理

为保证购进药品质量,医院制定了《药品购进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进购药品,在进货时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和质量信誉,审核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对与本医院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查、核对。签署购销合同,明确质量条款,所购进药品均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建立完整购进记录并归档保存。购进特殊管理药品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每月药品采购计划是以上月药品库存,及当月用药情况经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制定而成,并上交矿务局药品采购中心审核。

七、药品质量验收管理

药品入库验收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按法定质量标准和合同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验收逐一检查,经验收合格的药品再正式办理入库手续。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不清等有质量问题的药品拒收。药品验收记录按规定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内容。由质量管理机构按规定建立完整验收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对不合格药品的确定、报告、报损、销毁都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并归档可查。定期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八、药品储存与养护情况

库房分为药品库、医疗器械库,各库均分合格区、待验区、不合格区、退货区,各区按规定实行色标管理,即合格区为绿色,待验、退货区为黄色,不合格区为红色。在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药品储存、养护制度对药品专库、分类存放,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和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将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药品按批号、有效期集中堆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先进先出发放。在库药品养护严格按养护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执行,养护人员对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监测检查,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发现库房的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麻药品,一类xx设有专柜存放,双人保管,专帐记录,账物符合。

九、出库情况

药品出库严格按出库发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仓库保管员凭出货单,遵循“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将所要发货药品按出货单要求配备齐全置发货区,由复核人员对发货药品进行复核和药品质量检查。

十、药品调配

调配药品时,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双人审核处方,完成调配后并按照规定妥善保存处方。同时有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药品质量管理,对使用药品各个环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自查,从人员机构、管理制度、硬件设施、管理记录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达到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要求,确保用药安全,以便更好的为广大百姓服务。

药品生产企业调研报告 篇4

石家庄市是国务院批准的我国重要的医药工业生产基地。目前全市规模以上医药企业58家,占全国医药工业总量的80%,是全国最大的原料药基地。石家庄医药产业已成为全市第一优势产业,其生产规模,经济实力,固定资产,出口创汇,全员劳动生产率产业关联带动能力均居全市各行业第一。

石家庄医药连锁企业经营现状:

据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全市共有零售药店2191家,其中连锁门店共179家,其中市辖6区共有178家,市辖区以外仅1家连锁门店,全市药店连锁率仅为8%。全市179家连锁门店基本被几家本土连锁企业所占据,其中新兴药房以68家门店排名第一,神威大药房则有53家门店,乐仁堂集团旗下有41家门店(不含9家药妆店中店),石家庄益康药房则有10家左右的门店。外来连锁企业在石家庄发展速度不快,老百姓大药房在石家庄市目前仅有8家门店。据业内人士的保守估计,目前石家庄市的药品零售市场规模大概在10亿元左右。虽然整个市场单体药店数量占绝对优势,但是从销售额上来看,连锁药店占有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乐仁堂集团石家庄医药连锁和石家庄新兴药房XX年的销售额均达到2.1亿元,河北神威大药房为1.8亿元,这三家企业就瓜分了60%的市场份额,而外来连锁企业的老百姓大药房,以6000多万的销售额排名第四。

截至XX年底,石家庄市共有独立核算的医药制造企业51家,拥有资产总额292.3亿元,从业人数51003人,实现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增加值、利润和利税总额分别为142.6亿元、135.9亿元、45.7亿元、20.1亿元和26.9亿元,医药制造业的固定资产、从业人数、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增加值和利润分别占到当年全市全部工业的14.2%、11.9%、11.5%、12.4%、22.6%和10%。

石家庄医药连锁企业存在的问题:

但在调查中也发现石家庄医药连锁企业也存在许多不乐观的现状。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缺乏,医药企业技术创新不足,专利申请数量少,水平低,专利与研发不够密切,企业专利人才整体素质偏低,专利信息利用水平低下等许多问题普遍存在。

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

1:优化企业创新机制,促进企业专利创造质量的提高。企业要加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医学研究结合的集成技术,增强市场竞争意识,优化创新机制,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能力,实现科技与专利协调发展。

2:增强企业知识战略实施过程中产权战略意识,加快医药企业专利战略实施。必须以观念创新为先导,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切实认识医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市场强制性。在推进医药企业专利,应加强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协作互动。要以技术创新为手段,以观念创新为前提,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环境创新为保障,实行技术专家,经济分析专家和法律专家相结合。采取“市场导向,产业聚集,企业互动”为主要特征的虚拟化舰队推进模式。

3: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努力营造激励创新的市场环境。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支持和激励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引导企业逐步提高研发投入比重。重点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抓好专利创新示范企业和专利技术参与试点。科技部门要加大知识产权导向,提高政府科技创新成果取得的专利数量和质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尽快落实和促进医药行业技术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21世纪将是我国流通业大变革、大发展的时代。发展特许连锁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为使特许连锁尽快驶入发展的快车道,还需要作好以下工作:

1:积极培养连锁事业的专门人才。连锁是一种商业知识产权的许可,它涉及到商业、工业、科技、法律、管理,有时甚至包括农业等诸多领域,亟需连锁的专门人才。

2加快连锁管理规范化、制度手册化建设,提高经营组织化程度。连锁科学发展的关键在于建立一套高效率的商流和物流系统实行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特别是在特许企业内部形成规范化管理,是连锁发展的基础,离开规范,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连锁经营,不可能产生规模优势和规模效益。因此,特许连锁企业在扩大组织规模,发展加盟店,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当中,无论是企业的决策层、管理层,还是一般的业务操作人员,都要坚持规范化管理。

总之:石家庄医药连锁企业的发展有很好的前景。

药品生产企业调研报告 篇5

20XX年X月25日由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的主要成员组成的生产质量管理自查小组按照《济宁市20XX年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对生产质量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查认为符合GMP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质量部会同物料部、生产技术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进行质量体系审计,并对供应的物料进行检验、验证和试用,确定了主要物料的供货商;企业从合法渠道购进中药材,购进手续齐全,质量管理档案分类管理较好,购入合同和发票与企业实际购入量和使用量相符合,从而保证了供应物料的质量稳定。生产所用的原辅料均制定了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管理制度及有关操作规程,建立了物料管理所用的台帐和库卡等各种记录和状态标志。药品生产用的物料均符合中药材标准、包装材料标准及其他有关标准,所购物料的供应厂商均经质量部、物料部、生产技术部进行质量审计并确认符合要求。

(二)生产所用物料进厂后,质检中心按规定要求取样,对每次购买的中药材均按照法定标准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出具检验报告书;中间产品在生产结束后由生产车间填写请验单,质检中心按规定要求取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书;质量部设有留样观察室和中药标本室,室内有温度计,建有留样观察管理制度,留样产品由专人负责测试和观察,有记录和质量稳定情况分析,留样结束有书面总结。样品保留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三)中药材的储存条件能够满足需要。企业现有中药材库与净药材库分开,按要求划分了阴凉库、贵细药材库等,并对中药材定期进行养护;

(四)主要设备与药品直接接触的部位光洁平整、易拆洗消毒,耐磨蚀,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不吸附药品。设备所用润滑剂不对药品和容器造成污染。纯化水系统经验证符合GMP要求,满足生产需要,且管道设计、安装无死角和盲管,储水罐上安装不脱落纤维的0.22μm疏水性除菌过滤器。储罐和输送管道均采用316L不锈钢,并定期清洗和灭菌,保证了纯化水的质量。

主要设备均建立了设备档案,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程序,有设备状态标志,并由专人管理,负责清洗、维护和保养。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严格按设备标准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程序执行,与药品接触的设备、管道、容器,每批生产结束后及时进行清洗消毒,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有表明内容物名称、流向的标志。

用于生产和质量检验的仪器、仪表和衡器由工程部负责按照检定周期由济宁市、微山县计量检定所检定校验,并发合格证,以保证计量的准确性。所有检验仪器和计量器具均建立台帐和档案。

企业制定有验证管理程序,并成立了由生产技术副经理负责,质量部、生产技术部、工程设备部、物料部、生产车间等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验证领导小组和验证工作小组,验证小组根据GMP要求,制定厂房、公用工程、生产工艺、生产主要设备及主要设备的清洗、主要原辅料供货商等各项验证方案,由验证总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经验证,制剂车间、提取车间的洁净厂房符合三十万级的洁净要求;公用工程系统符合生产规定要求;生产所用的主要设备及检验仪器均与生产要求相适应;主要设备的清洗经过验证,能消除交叉污染的隐患;生产工艺经验证证明按现行的工艺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稳定、均一。通过验证,证明在药品生产和检验过程中所使用的厂房与设施、设备、仪器仪表、原辅料、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方法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五)能够按照注册批准的处方和工艺组织生产。制定有产品工艺规程、岗位责任制、岗位标准操作规程、岗位清洁标准操作规程及他管理文件。认真填写批生产记录,对处方量、浸膏收率、成品制成量、物料平衡等项目进行了严格控制,制定有严格的清场管理制度。生产结束后,彻底清理生产场所并填写清场记录,清场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批次的生产。对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物料称量时执行复核控制监督,做到不合格的中间产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中间产品检验合格后才转入下一工序,有移交记录。整个生产过程都处于QA人员严格监控之下,有现场监控管理程序和现场监控记录。

(六)制定了提取物、中间产品的内控质量标准,并经检验合格后投料。对提取物、中间产品进行了稳定性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制定了提取物、中间产品的储存效期和复验周期,并按规定执行;

(七)直接接触中间产品的包装材料符合标准,进厂后进行全检,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坚决退货,因此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八)企业外购的中药提取物——颠茄浸膏,符合以下要求:

(1)胃康灵胶囊处方中明确规定使用中药提取物投料生产;

(2)中药提取物的质量标准收载于20XX版中国药典中;

(3)是在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内生产

(九)企业开展中药产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不良反应病例报告、信息处理。建立了用户投诉和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由质量部派专人负责,每一位用户投诉或任何不良反应都由专门登记表记录,用户投诉经核实无误后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理,由不良反应引起的用户投诉要求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十)企业现有基本药物七个,全部按要求实施电子监管,并入网、赋码和上传。

以上为企业自查的基本情况,在检查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个别的问题,如培训不到位等。今后我们一定在工作中加大管理力度,杜绝不良现象的产生,以确保产品质量,保证人们用药安全有效。

药品生产企业调研报告 篇6

一、继续深入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大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局和各县(区)局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在餐饮业主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餐饮企业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安全大检查中,注重环环相扣抓重点,处处把关保质量。一是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二是厨房内通风、排烟、“三防”设备设施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情况是否正常。三是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辅材料索证索票验收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等制度是否有效落实。四是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凉菜和生食水产品加工制作存放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要求。五是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具消毒设施是否正常有效运转。

截止目前,本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26余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760余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420余份,责令413家餐饮服务单位限期整改,立案17件,罚没款3.5万余元。

二、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局统一安排部署,迅速组织执法人员通过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突击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21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336家,责令整改40家,立案3件,罚没款金额10017元。

三、扎实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

一是召开了“两打两建”动员部署会。7月23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动员视频会议后,我局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就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通知要求,明确“两打两建”专项行动总体目标、总体要求,结合实际,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作了具体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进一步细化方案。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和存在的问题隐患,制定切实可行,能解决突出问题的专项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三是搞好集中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8月8日,组织区县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局机关相关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共50余人进行了药品监管执法培训。四是按照方案,开展了“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在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经营方面一律采取“四个不分”惩治违法违规行为。

载止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0余人次,检查2家药品生产企业,10家药品批发企业,137家零售药店,65家个体诊所,责令整改37家,立案查处1家。

四、制定整改措施,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治方案,派出了以局领导带队、相关业务处室为成员的5个督查组深入各区(县)对开展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进一步排查隐患,分析原因,督促区(县)局限期进行整改,做到事事有跟踪,样样有落实,件件有回复。目前,此项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