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爱习作提供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精选5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1
看到题目的你,相信有很多问号,你可能会想:鹅不是在河里游来游去的吗?怎么还能骑呢?他不是白白胖胖的吗?怎么还会飞呢?你会觉得不可思议,但她在瑞士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笔下就是这么一只会飞的鹅。
这部书的主人公是尼尔斯。尼尔斯天生活泼,但经常会搞一些恶作剧,一天因得罪小狐仙并戏弄他,得到了惩罚,变成了一个像拇指盖大小一样的小矮人。
一开始尼尔斯不相信他,变成了一个小矮人,并安慰自己,可结果并未如他所愿。他便去寻找小狐仙,但寻找的过程中,受到了家畜的攻击,原因只能怪尼尔斯以前对他们不好,经常戏弄他们,调侃他们。这时一群大雁从天空中飞过。家鹅莫顿,看见他们在呼喊自己,也跟着那群大雁飞了起来。而尼尔斯跟着莫顿,搂着他的脖子也飞了起来,在飞行中,尼尔斯认识了一个好朋友—阿卡。阿卡是领头雁,她对尼尔斯有很大感情,当每次尼尔斯遇难时,她都会帮忙。
尼尔斯虽然爱搞恶作剧,但心地非常善良,在与雁群相处的过程中,他也在慢慢改变,最终变成一个好孩子。
同学们,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些独特的人,比如学习成绩不太优异,脾气火爆,与人交恶,少有朋友,但在学校的教导下,他由内而外的改变使得他提高了学习成绩,改善了自己的态度,更重要的是跟同学们拥有了深厚的友谊,他像尼尔斯一样,经过不断的努力改变了自己,使自己向着更好的自己奔走,而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更是值得我们学以致用,成全一个更好的自己。
我们要像主人公尼尔斯一样做一个能够认清自己的缺点并取长补短完善自我的人。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2
故事的开始是一个名为尼尔斯?豪格尔森男孩儿,在周天早晨因得罪小精灵而变小的。
这本书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故事中的男主尼尔斯生性顽皮,因得罪了小精灵,而变成拇指大小的小人,后来他骑上大鹅莫顿,并和大雁阿卡一同走南闯北,一直到拉普兰省。
在这次奇异的漫游中,尼尔斯不仅看到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增长了知识,认识了新朋友,听到了许多故事,更是结交了“好品质”这位良师益友。虽然狐狸一路上跟踪雁群,一次次找大雁麻烦,但他们最后取得了成功。他们能成功离不开真挚的友谊,离不开无限的智慧,更离不开自信和坚持,还有勇气,这些要素让他们成为了正义、勇敢的人、动物。
古往今来,许多名人都是在优秀品质这些好朋友的帮助下取得了成功。爱迪生在寻找一种材料做电灯丝时,曾百次失败,被人讥笑,但还是成功了,靠的就是这些好朋友。
读完这本书后,我立即联想到自己。记得那是在我七岁的夏天,我在地里捉到一只蚂蚱,我用线栓住它的腿,晃来晃去,直到我玩腻了,想放它一条生路时,这只蚂蚱已经承受不住我的虐待,死了!我的这个行为和从前那个虐待动物,丝毫不考虑动物感受的尼尔斯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不由得脸红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常常看到虐待小动物的事情。比如遇到不顺心的事,就对小猫小狗又骂又打,没有考虑过它们的感受。尼尔斯是被小精灵纠正错误的,但现实生活中是没有小精灵的,所以,我们只能自己改正,从而爱护小动物。
结尾是男孩儿变大于大雁告别,他的眼里满是不舍,心里无比惆怅。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3
尼尔斯是德国南边村子中的一个小男孩,他父母全是十分心地善良、勤快的农户,但尼尔斯却天性顽皮,喜爱戏弄动物,动物一见他,他们就吓得又躲又藏。
有一天,他的父母去主教堂,他因戏弄精灵被变为奸险小人,之后又和雄鹅随大雁开始了新的旅游。有一只狐狸数次围攻大雁,都被尼尔斯发觉了,尼尔斯从那时和大雁变成了盆友。有一次人们把雄鹅逮着了,尼尔斯藏在参观考察古城堡学员的小箱子里,潜进古城堡当中,并在逃离后依据鹅的叫声找到雄鹅莫顿。危急时刻,雄鹅带上它飞出了古城堡。从那时起,雄鹅和尼尔斯变成了最信赖的盆友。从那时起,尼尔斯常常协助动物解决问题。慢慢地,尼尔斯在小动物们的眼里变成了英雄,变成了一个好宝宝。在之后的旅游中,尼尔斯还拯救了绿头鸭,协助了老刘与公熊一家,又解救了高尔果。
尼尔斯慢慢地从之前那一个调皮的而爱戏弄动物的小孩变成了一个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小孩。
有一天大雄鹅驮着尼尔斯经过她们的故乡,尼尔斯决策常回家看看,就在他回到家时,他发觉家中来啦奥萨和奥萨的父亲,有人说尼尔斯常常协助她们,还救了奥萨的命。尼尔斯的父母十分高兴,这时候雄鹅也回家了,可却被尼尔斯的父母把握住了,要把它宰了赚钱。尼尔斯摆脱了害怕往前解救,这时候尼尔斯变变大,又变成了人,他父母十分高兴,尼尔斯劝导父母不必杀雄鹅,父母同意了,第二天早晨尼尔斯去海滩和大雁们道别,男孩和大雁们道别了一番,大雁们就奔向南方地区了。
此后尼尔斯就开始了更好的生活。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4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享誉世界的文学作品,也是第一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冒险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塞尔玛?拉格洛夫。
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是个顽皮、捣蛋的孩子,他不爱学习,一看到书本就会犯困;不爱牧鹅和放鸭,经常捉弄家中饲养的小动物,以至于家禽见到他都会咬他,他用木鞋打牛,扯公鸡的鸡冠,揪黑猫的尾巴……甚至多次气的***妈站在那里哭。
一次,他捉弄了铜在村庄里的小精灵,被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遭到了动物的报复,做坏事要遭报应的,他还没能弄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又被家里的大雄鹅带上了天,家鹅决定和大雁飞往北方,那是他向往已久的拉普兰。途中巴尔斯展开了一段难以想象的奇幻冒险之旅。
尼尔斯经历了各种磨难,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鹤之舞表演大会”上,狐狸斯密尔偷袭大雁们。
鹤之舞表演大会是一年一度的动物集会,大家在这天不用担心被凶猛的动物伤害,不论飞禽还是走兽,在这一天,都会参加这盛大的集会,雁群也不例外,尼尔斯骑在雄鹅莫顿的脖子上,一起赴会。在这美好的日子里,狐狸斯密尔却悄悄潜入了雁群,准备痛下杀手时被尼尔斯发现了,狐狸群咬破了斯密尔的耳朵,并把他驱逐了,后来斯密尔寻雁群报仇,每次都被尼尔斯发现。
尼尔斯随雁群扶危济困,从顽皮的孩子成长为善良,勇敢,智慧的小英雄。
儿童评论家安武林说过:“灾难是人生的磨刀石。”正因为这些灾难,尼尔斯才成长为人见人爱的好孩子。大雁开始不愿接纳尼尔斯,到后来成为朋友,也是尼尔斯的成长过程啊!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5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的童话,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顽皮捣蛋不爱学习的孩子,一天他碰到一个小精灵,就想捉弄这个小精灵,结果遭到了惩罚,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人。结果白鹅莫顿把尼尔斯带到空中加入了大雁的队伍,尼尔斯跟着这只队伍开始了一段奇异刺激的冒险。他们经过了考尔莫顿大森林、大尤尔屿庄园、厄莱布鲁城、废弃矿井、岩石岛、斯康森公园等。尼尔斯再回来的时候他改掉了自己的缺点,变成了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孩子。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一天尼尔斯和野鹅群在湖中间的冰块上休息,狐狸史密莱看见后就想吃这群野鹅,史密斯趁着所有人都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迅速跑过来咬住了其中一只野鹅的脖子,尼尔斯看见史密莱后想都没想立马奋不顾身的冲了过去,抓住了史密莱长长的尾巴,史密莱吓了一跳,放开了野鹅,可是转过了身直接朝尼尔斯扑了过来,当尼尔斯差点一命呜呼时,幸亏野鹅群及时赶来救援,尼尔斯这才转危为安保住了性命。我很佩服尼尔斯的在这么危险的情况下,他依然勇敢的把野鹅救了下来,这份珍贵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我们不仅要勇敢,在危难时刻,不要退缩,要勇敢的帮助别人,还要有智慧,遇到问题时,要开动脑筋,想办法,机智地解决问题,而且要善待动物有爱心,这样再你遇到危险时它们也会保护你。希望我们都能像尼尔斯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