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围城》有感
爱习作提供的读《围城》有感(精选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读《围城》有感 篇1
很久以前就听说《围城》是本很好很经典的书,只是一直懒于去看。这次乘着老师让我们读书的契机,我拿起了它。一开始读的时候兴趣并不大,因为感觉与自己的生活差距太大,有些东西看不明白。不过看着看着也就随情节而走了,不知不觉中就读完了整本。
可能是我读的不是很精细,又或者那个年代离我太久太久,这整部小说给我的感觉就是一场闹剧。小说中的人物的生活永远是飘在空中的,不能稳定下来。每个人乍看起来都是很有学识很厉害的人,而事实上都是在装,他们心理的丑恶被作者写的淋漓尽致,而这种丑恶的心理又是我们自己可能都曾有过的。所以即使时间过了那么久,人心的丑恶依然用它最本质的形态存在于这个世间,只是有所修饰罢了。有的人做了恶却能理直气壮的面对所有人,而有的人整日提心吊胆,因为作恶后悔,也因为提心吊胆后悔。前者恶的纯粹,后者却是对什么都埋怨。结局中作者用的钟十分巧妙,在一切都已成悲的时候,走慢的钟出现了原本一切朝着美好方向发展的时刻,讽刺而又悲哀。
小说中的世界是一个不能给人以安全感,充满虚假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只有走后门才能好好生存。每个人的生存都是靠着旁人的关系,就如方鸿渐不论是留学还是回国后的每个工作都是倚仗着别人的举荐。而这个举荐也只有处理好与他人的关系才能长久,同时又受到动荡时局的`影响。那个世界时而有人情,时而又绝望。当让人觉得世界是美好的时候,就会发生些什么给你当头一棒,让你绝望。
我们总觉得别人的才是最好的,去追逐别人的东西的时候,不仅丢失了自己,也最终发现所追逐的并不如想象中美好,也并不适合自己。悲哀的是后来想一想,除了岁月给的沧桑,自己什么都没有得到。
读《围城》有感 篇2
简单的故事情节就是:在中国新旧社会交替的背景下,知识分子方鸿渐不断的追求恋爱并走向失败的过程。文中不乏精彩幽默讽刺的笔法。正如作者在序中写到:“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作者有简单的故事讲述了当时的社会面貌,而其中所蕴含的深刻哲理,依然应验在现代人的生活层面里。
首先,我们从《围城》可以感受到社会是一个多么复杂的东西。
读完《围城》给人的一种感觉是,整部小说描绘的社会中根本就没有正派中人,不过短暂出场的唐晓芙除外。其中有慵懒作风、虚浮的留学生们,哗众取宠的哲学家诸慎明,虚伪下流的李梅亭,善于作态的诗人董斜川……甚至主人公方鸿渐也是一个懦弱无能的知识分子形象。看似繁华却空虚的大城市,闭塞肮脏的小乡镇,腐败的教育界和混乱的文坛,虚伪的、低贱的、肮脏的、庸俗的'、惺惺作态的……各种情景,各色人物,都活生生的展示在我们面前,浮华的背后总会给我们带来淡淡的悲哀。很明显这种社会给人一种混乱和黑暗无法生存下去的感觉。那么,围城中的社会与我们所在的社会对比如何呢?繁华的都市总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在我们眼前是这样,在电视里也是这样,毫无差别。这一切给人的感觉是社会很简单,然而我们只看到了生活表面的假象。
平静的湖面下总有暗流涌动,真理的发现总需要贴身体会。现在看看我们周围的人群,有几个你认为是善良且正派的人呢?都市是更繁华了,但是却依然虚空,官场依然腐败,潜规则依然盛行,金钱永远至上……生活中处处充满着明争暗斗。这所有的一切正如一团团的乌云笼罩着我们的天空……对比的结果是——社会的生活复杂的本质是一样的。
读《围城》有感 篇3
在幽冥的梦境中,在渺疏的朦胧中,悲哀地耸立着一座高高的城堡。泪与血交混成砖缝中的泥沙,衬托着土墙砖的单调,深阔的地基用虚假填补的结结实实,仿佛虚伪本应该叫真实。巍峨的城墙上竖起误会的旗杆,飘荡着无奈地旗帜。城里到处是一些蒙着面具的两足无毛动物。当然这些特征还表示着他们还曾是,也还是人类。要不,那只祖传的老钟怎会“当当”仔细又懒散地数着那曾经,也还要发生的悲哀……
远看那座雄伟如魔鬼的黑影,四周弥漫着神秘的诱惑,可庄严的外壳却包裹着许多肮脏的寄生虫,我们还是看一看生活在这里的代表吧……方鸿渐,一个挣扎在无奈、虚伪、自私、虚荣、真诚、淳朴旋涡中的小虾,却有代表了生活中百分之八十的比例。拿岳父的支助买来“博士”的学位,从本质上令人所不齿,然而从客观上讲,或拿《相对论》的观点来说“方先生”还有一点羞耻之心。他存在着人类的一个共性——虚荣。满足了“博士”的欲望,又怕“正牌”揭开这美好的伤疤。所谓“作贼心虚”也不过如此。爱情、婚姻的不幸,不能不引起有血肉人的同情,可悲剧往往由自身酿成。假如他能多一点果敢的魄力,少一点轻弱的骨头;多一点忍耐的涵养,少一点性格上的奴媚,结局将会怎么样呢?也许,这篇文章的主线将因他而改变。
人往往都犯同一种毛病,就是:只能看到别人的过失和自己的优越,却看不到自己的缺点,就如你的眼睛,如果不回头永远发现不了你走的道路是否弯曲,当想转回头的时候,却已经走过了,悔之晚矣!只能修改、订正,却不能抹去那留在歧路上的脚印。
“能围困在城堡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就这样进进出出地循环个不停,包括了人生的全部特征,不知个中滋味的人,都想以身来尝试,然而真正用生活去品尝后,却又感到这是一种冲动的错。想退出,可惜城堡的门已经挂上了现实之锁。
也曾有人,想试图去砸破那座城堡或城堡的门,千千万万年里千千万万的人想尽了所有的办法,甚至用自己的生命来作为开启门的代价,结果只能在坚固的门面上涂上一层厚厚的血污……
终于,有一天门上结满铁锈的时候,人们发明了炸药,经过血腥风雨的冲击和震动倒塌了。人们欢呼、歌唱,封建社会的城堡消失了,然而他们高兴的过早。爱情、婚姻以及欲望的堡垒还紧紧地把你围困,外面到处是世俗的坟墓群。当今两足无毛的动物们,扯出你们被肉和骨头挤成细胞的灵魂,挤出你们被脑油吞食的思绪,思考一下怎样打破这些城堡吧。打破了就别再营造。可是“人”无知足的欲望,往往促成《围城》内外的因果!
读《围城》有感 篇4
不论在网上还是在生活中,我其实早就听说过围城的大名,这次接着暑假和自认为自己的阅读能力增强,便鼓足勇气买来阅读。
《围城》文字繁多且细碎,这是我的第一印象,越往下读越觉得晦涩难懂,但却更有讽刺和教育意味……
《围城》主要讲述的是留洋回来但并无真才实学的方鸿渐的故事。
1937年夏,抗战初期方鸿渐到欧洲游学四年回到上海,住在已亡未婚妻的家中,因为于女博士苏文纨及其表妹唐晓芙发生了情爱纠葛,因此收到丈人家的冷落。他恋爱失败后,与苏的.失意追求者赵辛楣成为好朋友,两人一起前往了三闾大学教书。一路上历经艰险,但发生了许多有意思的事情。在三闾大学任教期间,方不知不觉地卷入校内个人恩怨和里明争暗斗中,而他和助教孙柔嘉日趋亲密更引起他们的嫉妒。赵辛楣离校后,方鸿渐被校方辞退。方与孙结婚回沪,但他俩因琐事争吵,终于导致无可避免的分手。
正如作者书中所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其实这句话还适用于工作等等,其实人的愿望大多如此,想得到自己得不到的,得到了又拼命想逃离。
然而却不是所有人都如此,例如书中的赵辛楣,他有真才实学,也懂义气,虽然会为了感情而吃醋,但这个人却懂得自己想要什么,在看不惯三闾大学后,毅然辞职。在方鸿渐有困难时挺身相助。他知道如何生活,知道什么是适合自己的,他会为了自己梦想的事情努力,得到了也会更加珍惜,因为他们知道其中的不易,也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所以才不会在名利面前丢失了自己。
很可惜,方鸿渐他在留洋期间不务正业,既不努力学习充实自己也不懂得珍惜时间努力生活,到头来只有一个买来的文凭和嘴皮子,没有读书人应有的气度和品质,毫无能力和担当,对待自己的妻子也是如此。
其实,努力生活,懂得感恩,知道分清是非,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如此相信生活不会亏待与你的。.更不会成为像方鸿渐那样的人。
读《围城》有感 篇5
看完围城,感觉自己对婚姻都没有了期望。
钱钟书的这本书,偶尔会有点压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心情原因,还是自己对爱情的失望,以及对婚姻的失望的原因。
不过,钱钟书的这种方式,有一部分诠释了婚姻与爱情的区别,还有一些,是留洋的风气与之后的无所作为。
方鸿渐的爱情,一直都是无疾而终的,当时恋爱中的人们也许是愚不可及的,爱一个人,而另一个人并不爱,比如苏文执对方鸿渐,比如赵辛楣对苏文执。而他和唐晓芙算是情投意合,可是后来唐小姐给他的回信,因为悲痛没有即使发现,于是,错过了。
姻缘,爱情,有时也会是将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还未谈及结婚时,一切都是隐晦而美好的,可是,遇见婚姻,所有的一切幻象都破灭了。
开始的时候,孙柔嘉看起来人如其名,可是,婚后,任性娇纵,是多少女人的真实写照,总以为拿捏的很好,感情和人都不会从指缝溜走,却不想,被磨灭的不仅仅是情感中美好的一面,还有两人的'耐心与温暖。
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之前,他想起来恋爱与结婚,觉得和一个人平平淡淡结婚不失为最好的方式,感觉美好,不会有轰轰烈烈,也不会像恋爱般揪心。
再怎样轰轰烈烈的爱情,都比不过平淡无奇的生活,尤其是大家庭的生活。
所以说,爱情不比婚姻,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而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
爱情,婚姻,不过尔尔,就如那句话,婚姻,就是一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来,而里面的人想出去。
读《围城》有感 篇6
《十月围城》里有一段小小的爱情。
玻璃窗边上鹅黄衣衫的少女在弄花,突然街上响起一阵清脆的铜铃,少女从娇艳的花株中抬起头,明亮的额,眼似千湖水,清澈温暖,看清一下子蹿出去的人,抿嘴笑起来,白皙的皮肤犹如绽放的葵花。阳光洒在她的眉心、鼻尖,使她与阳光一样明媚灿烂。她的名字与她的美丽一样,阿纯。
铃声仍然在响,响彻了整条狭窄的街道,一直掩饰不住爽朗笑容的车夫不停往后张望,直到那明净的玻璃与鹅黄衣衫变成一个小小的明晃晃的点。他心满意足地回头,随意问老板几句闲话,笑容刻画了一个大大的弧线,直扯到了眼角,戛然而止。憩息在眼角,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痕,斜飞进额角。然而,渐渐地似乎那伤疤不复存在,少年的笑容融化了刻在伤痕后的仇恨与敌意。他有点丑,非常普通,他的名字与他的普通一样,阿四。
阿四爱阿纯三年。就算知晓她美丽背后行动如何不灵便。
要是世界只有爱就好了。
要是世界没有战争就好了。
很可惜,命运与时代是不容许置疑与期盼的。
阿四不识字,在他为老板保护连自己都不认识的人的前一天,一定是他短暂一生最美的一天。他剪了一封情信给阿纯,“三天后,我取你。”阿纯取笑他连“娶”字也找错了,嘴角却不自禁露出笑容,明眸皓齿映在阿四眼里,是千金难买的珠宝。
周围有闹哄哄地戏水踩浪的孩童,溅起一小串一小串的浪花,衬在他们身后,黄昏的微曛披在他们身上。两个人微笑着,又不好意思地羞怯地扭头。年轻的脸上有对未来的热情和憧憬。多希望时间就此停摆。
次日,某条窄小巷弄,烟卷大地,尘拂万里。几个钟头前还处处宣传婚庆喜讯的少年,趴在街中央,身旁是血渍。他随身搭着的白布巾,猎猎地被风吹起来,末端绣着血样的`字眼“纯”。那是他们爱情最终的篇章,天人相隔。
只能叹息这段爱情时间错误,地点错误,身份错误。或许阿四与阿纯的悲恋只是当时千千万万对佳偶眷侣的写照而已。在那样一个年代,天是灰的,街是灰的,海是灰的,所以需要淋漓的鲜血来点燃华夏大地,点燃沉睡了数十年之久的中国人的筋骨。
在民族巨大的生存压力、沉重的屈辱前,所有今天看来甜蜜清澈的恋情总是首当其冲,沦为牺牲品。“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回味阿四与阿纯淡如清菊的爱,咀嚼出的却是泱泱中国当时如何需要庇护的苦涩滋味。
这是一段小小的爱情。
这是一出长长的历史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