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自查报告
爱习作提供的建设项目自查报告(精选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建设项目自查报告 篇1
***县国有***林场良种基地建设项目是国家国债资金建设项目。是国家加大林业资金投入,加快林业建设,强化良种苗木基础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的积极财政政策重要决策的具体体现。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认真依据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要求,按照投资设计计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进行了项目的具体实施建设。建设效果良好。根据国家林业局96号文和省林业局30号文及市局通知要求,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作如下汇报: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我场承建的国债项目名称是《***县国有***林场良种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主管单位为***县林业局,项目承建单位为***县国有***林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林木良种基地300亩,温室大棚1000平方米,以及沟、路、渠和水电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80万元,其中国家债券6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0万元。按照投资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整平土地300亩,深水井及输水管道设施的建设,采种采穗、种子繁育、无性繁育及试验示范区的建设。引进了一批优良品种苗木,购置了农用运输车,信息设备。已完成投资36万元,形成固定资产10万元。
二、项目的实施采取项目资金投资报帐制。先建设后报帐。在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认真按照项目设计下达的工程建设计划和资金预算进行施工。自觉把好工程质量关和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关。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投入资金。无截留、滞留、违规抵扣等现象。
三、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进行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项目资金设专户储存,专帐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由项目领导小组、财政局严格把关。无转移、转存资金、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资金,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串用、挪用资金现象。无虚列工程开支、虚报冒领工程资金、计划外工程超标工程建设以及改变资金用途等问题。在具体的项目资金使用中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自觉严格财务制度。帐务清楚,及时向财政和主管部门报送工程建设情况和财务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上级监督。
六、在项目的实施中建立了严格的组织管理机构。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做到财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资金使用由项目领导小组集体决定等财务管理措施。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技术人员、生产人员、财务人员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各司其职。
七、项目的施工建设中,出于夏季气候多雨的考虑,目前生产路的修筑,温室大棚的修建以及输电线路的施工没有进行。由于项目资金到位较晚,项目的建设实施进度慢些,今后,我们将加大项目的建设力度、进度和措施,利用秋季有利的气候条件,加快项目建设速度,继续严格遵守项目建设施工方案和资金管理要求,保质、保量、优质圆满的完成林木良种基地项目的建设任务。
建设项目自查报告 篇2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
二、自查情况:
(一)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个数
20xx年实施工程项目5个。分别是:叙永镇草市街风貌塑造工程;叙永镇深基坟至龙安桥彩钢雨棚装饰工程;叙永镇三八场村活动室综合楼修建;三元坝地质排危;叙永镇原鱼凫乡政府拆除排危工程。
(二)工程采购情况
县集中采购的项目工程4个。其中:叙永镇草市街风貌塑造工程;叙永镇深基坟至龙安桥彩钢雨棚装饰工程;叙永镇三八场村活动室综合楼修建;三元坝地质排危。
本级政府分散采购的项目工程2个。其中:政府下院坝办公楼楼顶维修;叙永镇敬老院维修工程。
(三)工程完工情况
(四)资金结算情况
1、叙永镇深基坟至龙安桥彩钢雨棚装饰工程。政府采购价302,800元,未审计,按实验收后实付金额247,380元。
2、叙永镇三八场村活动室综合楼修建工程。属在建项目,政府采购价1,970,316元,已拨付787,000元。
3、三元坝地质排危工程。政府采购价143,753元,已拨付80,000元,欠拨63,753元。
4、叙永镇原鱼凫乡政府拆除排危工程。分散采购合同29,600元,未审计,实付金额28,120元。
5、叙永镇政府下院坝办公楼楼顶维修。属在建工程未结算。
6、叙永镇敬老院维修工程。属在建工程未结算。
三、存在问题:
1、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经过审计付款。
2、由于乡镇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存在未按项目进度或合同及时足额拨款。
3、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来核算账务。
四、下一步工作:
1、强化制度建设。为切实管好用好各项财政性项目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制度。
2、加强业务学习、规范账务核算。
建设项目自查报告 篇3
遵照环保部《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环发〔〕12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厅结合我省实际,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收到《通知》后,我厅即以青环发〔〕447号转发各州、地、市环保部门,要求各地区环保部门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领导和干部对文件进行认真学习,逐条分析、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辖区内钢铁、多晶硅、水泥、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等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验收、日常环境监管以及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提出了自查为主、查纠并举、抓好整改的工作要求。
二、周密部署。我省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产业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及国家和青海省调整和振兴有色金属、钢铁等行业实施意见为依据,以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为目的,以省级、州(地、市)级为重点自查自纠对象,以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行业项目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验收及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为工作的重点,按照自查自纠、抽查、专项检查、整改完善四个阶段进行了部署。
三、查纠并举。一是对十一五期间全省钢铁、平板玻璃、多晶硅、水泥、煤化工、石油化工等项目环评审批及验收进行了梳理,其中审批钢铁项目1个,验收1个;审批多晶硅项目2个,在建1个,验收1个;审批新型干法水泥项目5个,在建2个,拟建1个,验收2个;审批煤化工项目2个,拟建1个,验收1个;审批有色冶金项目26个,在建10个,验收16个。我省十一五期间无平板玻璃项目建设。经与省发改委、省经委衔接,以上行业在我省均不存在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现象。二是会同地区环保部门对西宁市甘河工业区、东川工业园区、湟源县大华工业区、互助县沙塘川工业区、民和县下川口工业园区、格尔木市昆仑工业园区及青海金园水泥有限公司、青海金源铝业有限公司、青海天泰制钠有限公司、湟源华电铁合金有限公司、格尔木炼油厂等41家重点工业企业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试生产及验收管理进行了现场核查。三是组织厅系统相关人员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及重点项目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排查,按照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内容和要求,以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和省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建设项目为重点,对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以及环境保护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四、积极整改。为创新环境监管工作新思路,推进行业调整振兴目标的实现。去年年底我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印发纺织业等七个行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做好环评工作的通知》,推进七个行业规划与规划环评编制工作的同步进行。对符合规划环评、产业政策、准入条件和满足环评审批要求的7类建设项目加快审批速度,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不予受理审批。通过提前介入把好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事中监督把好规划实施和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关、事后督察把好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竣工环保验收全过程控制关,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努力推进行业调整振兴目标的实现。同时,为淘汰落后产能,实现民和县大气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积极推进民和县现有企业向下川口工业区集中,我厅在实地调研基础上,积极督促地方政府加快工作进展。根据海东行署的统一安排,民和县政府组建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了《民和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截止目前,民和县整治区域内所有铁合金企业已关停。
五、工作打算。一是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国发〔〕38号)和环保部、省政府贯彻意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符合审批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和服务工作。二是积极推进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环评工作,使流域、区域和行业规划与规划环评编制同步,避免产能过剩、重复建设引发新的区域性、行业性环境问题,切实为综合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将流域、区域行业发展规划环评作为受理审批区域内污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前置条件。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确保全省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率逐年提高。继续加强对全省各地区和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扭转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缺失的被动局面。四是根据《青海省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管理办法》的规定,继续做好重点项目工程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继续扩大工业类建设项目实施工程环境监理的范围。同时,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工程环境监理的准入工作,并公布一批工程环境监理准入单位的目录,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
建设项目自查报告 篇4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目前开工栋号为3#、7#、8#、9#、11#、12#、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65402.24m2,工程造价约10800万元。其中3#、8#楼开工日期为20xx年6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6月;11#、1#地下车库开工日期为20xx年1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6月;7#、9#、12#楼开工日期为20xx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20xx年3月。目前形象进度为:3#楼31层结构;8#楼28层结构;11#楼4层结构;7#、9#、12#楼主体结构完成,进入装饰阶段;1#地下车库结构完成约70%。
二、自查组织人员名单
组长:
组员:
三、检查情况
(1)报建手续
我公司在开工前已将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安全监督、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等办理完成。符合开工要求。
(2)合同管理
招标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相关规定;工程分包符合相关法律及相关规定;工程款支付符合相关法律及合同规定,并定期监督总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未发现违规问题;制定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人员的考勤制度,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到岗情况未发现严重脱岗现象。
(3)质量管理
我公司每周定期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等进行巡视考核,现场工程实体光感质量一般,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情况一般。工程实体质量抽查符合规范设计及合同规定。
(4)安全生产管理
检查施工单位塔吊、人货电梯等大型机械使用及维保情况,检查情况良好;检查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施工机具等,其中模板工程方面搭设缺少扫地杆,剪刀撑偏少;施工用电方面末级配电箱未固定、未接地管理不严;“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方面少数室内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少数临边防护破坏后未及时修复。
四、下阶段工作重点
(1)将本次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
(2)强化合同管理。
(3)加强现场实体检查工作,杜绝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
建设项目自查报告 篇5
根据上级部门及市水务局的要求,我单位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水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水务局对水库安全生产工作极大重视,于5月31日开始,安排3个检查组分赴9个乡镇进行水库安全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水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水库安全生产监管实行各级各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的安全监管基本到位,各种制度健全,分管副县长为全县水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水务局及乡镇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水库管理所及所在行政村领导为巡查责任人,各责任人责任均已明确,各种职责均履行到位。
各水库均制定了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大坝安全管理
各水库基本能按照现行规定建立大坝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大部分管理单位均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大部分已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进行了安全监测和检查,大部分大坝有专人进行养护修理,大坝和闸门启闭设备完好,各水库基本能按照批准的计划和县防汛办的指令进行水库的调度运用,目前还有恼木气等8座病险水库带病运行。所有水库均按规定进行限制水位(或空库)运行,部分水库在汛前已准备了防汛抢险物料。
三、应急方案(预案)制定和落实
各水库管理单位均已制定水库大坝应急、度汛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基本全面且有针对性,对可能出现的灾害范围都有预估,水库大坝报警通讯系统基本畅通,大部分应急预案均有群众转移方案,部分水库没有调度运行方案。
四、存在问题
1、部分水库没有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检查制度,缺少调度运行方案。已要求水库管理单位汛期前必须制定完善制度和方案。
2、部分水库都是六七十年代建成的,淤积损毁严重,基本已丧失水库功能,建议报废处理。
建设项目自查报告 篇6
一、县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情况
按照凉发改农经[20xx]1503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局关于转下达20xx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于20xx年11月下达我县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资金60万元(项目任务300口),项目在20xx年2月启动实施,于20xx年3月已实施完成,现准备县审计局的财务审计和省验收。
二、县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情况
按照凉发改农经[20xx]1363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局关于转下达20xx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国家预算内投资沼气项目资金60万元。项目于20xx年5月启动实施,截止目前,国家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完成105口,计划20xx年底前完成实施任务。由于以下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一是县扶贫移民局项目启动迟,项目主体工程缓慢,农村沼气建设要等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实施,且农户资金自筹能力差,工程修一部份无资金,又举家外出打工,导致项目进度缓慢;二是我县农村青壮年多数到外地打工,家中仅剩年老体弱人员,无劳力施工的农户自愿申请报名的积极性不高,极大地影响到沼气项目建设的进度。
三、县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情况
按照凉发改农经[20xx]870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局关于转下达20xx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下达我县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资金40万元(项目任务200口)。因20xx年项目还未实施完工,按照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农户自愿申请报名的先后程序,20xx年项目需要待20xx年项目竣工后才能实施,现20xx年项目正在开展选择国家中标企业进行项目物资采购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