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后感
爱习作提供的《百年孤独》读后感(精选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1
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百年孤独》
一本书,诉说了一个家族百年的兴衰;一本书,表达了一个作家内心的愤懑;一本书,控诉了一个时代血腥的历史。它,就是《百年孤独》。
初读这本书时,我并没有被这本书所吸引,它似乎只是在简单地记叙着一个家族的历史,没有惊心动魄的描写,没有曲折离奇的情节。
家族开始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和乌尔苏拉,他们为了躲避亡魂而来到了一片滩涂,并在那里建立了小镇马孔多。起初小镇是美好的、单纯的:人们生活美满,村庄欣欣向荣,没有纷争,没有灾难,甚至“没有人死去”。但从第一批吉普赛人到来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不再忙于治理村庄,利益、暴力、征服等欲望一点点显露出来:买磁铁、买放大镜、买六分仪……。从吉普赛人和意大利人的到来,再到香蕉公司的建立,最后外来的所有都在大雨中化作一片沼泽,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了解作者所处的时代的人都会想到,马孔多就是一个微缩的哥伦比亚,而外来的人们就像是传来的现代文明。现实中的哥伦比亚因为外来文化,在短短70年间爆发了几十次内战,死伤数百万,对文明无疑是一场灾难。而正是不断输入的文明成果激发了人们的欲望,最后招致灾难。
在阅读中不难看出,从第二代起,家族中的男人们就开始被欲望所操控着:放纵的生理欲望、崇尚暴力战争、统治欲、创造欲……甚至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只因为无端的恐惧,就发动了大大小小32场政变,虽然赢得了荣誉,却卑微地死在树下。而其他的男人要么因战争死于刀枪下、要么痴迷于炼金、要么死于放纵的欲望。相比之下,家族女人们则像是美的代言词:美丽、热情、纯真、善良,可以说没有她们,也就没有这个家族。即便如此,所有人都逃不过孤独的晚年: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被绑在树上、布恩迪亚上校在作坊里做小金鱼、阿玛兰妲终日在房里织殓衣、阿尔卡蒂奥第二在房里研究羊皮纸到死……
我很好奇,当初加西亚·马尔克斯是怀着怎样的一种心情来写下这些的。对外来者的愤恨?还是对本土人的不满?又或是对人生的迷茫?我们无从得知,但我们所知道的是:欲望,是孤独的起始。
生而为人,不可能没有欲望,那样只会是个空壳人,毕竟欲望是前进的动力。但如何控制好欲望、积极地利用它,是我们要用一生来学习、领悟的。但你若是被欲望所驱使、浑浑噩噩地去过这一生,那么最后回头时你便会像奥雷里亚诺家族一样两手空空、终日与孤独作伴,最后在悔恨与无力中死去。当今社会,许多人被欲望所支配着,为了一己私欲不择手段、毫无底线,往往害了自己,更多的时候给无辜的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痛。所以我们要学会做欲望的主人,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要被欲望冲昏了头脑,否则后悔莫及的就是你。
最后,我想把书中的一句话送给你们:
“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槃,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2
《百年孤独》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马尔克斯的代表长篇小说,是一部充满神奇与狂欢的历史鸿篇巨著,被后人誉为“魔幻小说界璀璨的明珠”。
在文学界,一直把《百年孤独》奉为瑰宝,我很早就知道它是一本享誉世界的文学名著,也早早买下来准备细细品读,第一次看了十多页,就被里面庞杂的家庭系统和不断重复的人名绕得头晕目眩,后又断断续续翻看了几次,可能是浮躁,也可能是因为“书非借不能读也”吧,我终没一气呵成,只好忍痛束之高阁,但又时常惦念着。今年五一,我重拾旧梦,静心研读,那匪夷所思的故事,魔幻离奇的笔法,性格鲜明的人物,朴实无华的语言都强烈的吸引了我,虽然书中惊涛骇浪,但读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本时,我反而感到了内心的平静。
那《百年孤独》究竟讲的是什么故事,给我带来什么启示呢?
马尔克斯以神来之笔,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命运,描绘了哥伦比亚农村小镇马孔多从荒芜的沼泽中兴起、发展、鼎盛到最后被一阵旋风卷走而完全消亡的一百多年的图景,巧妙地把现实生活和虚幻宗教色彩、神话故事糅合在一起,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既曲折离奇又惊世骇俗。
马尔克斯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长期生活在自我封闭的孤独中,甚至新出生的孩子都带有家族特有的孤独,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所以家族中多数人最后的结局是陷入不能自拔的孤独中退化。
在小说《百年孤独》中,唯一保留着亲情的是母亲乌尔苏拉,乌尔苏拉支撑着整个家族,关心着儿女们的成长。她斥责欲残忍枪杀战友的儿子,愤怒地用鞭子抽打滥杀无辜的孙子,不顾一切去探视临刑前的儿子……她对所有的人都敞开爱的大门,她恪守博爱的原则,然而,她的爱得不到回应,在冷漠的现实面前,伟大的母爱也显得苍白无力,这是时代的不幸,也是悲哀。
小说的最后,作者让这个缺少人情味的城市“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是对孤独的最好定义,因为阴冷的环境很难孕育生命,只有打破孤独,复活爱心,世界才会充满阳光,这是作家对美好未来的呼唤,也是《百年孤独》给我的启示。
在高度文明的现在,电子产品与软件的发展,反而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即使待在一个周围都是熟人的环境里,却还要一次次翻看手机才能缓解心中焦虑和无所适从。我们生活在一个极其快捷化、信息化的时代,很多人很忙,以为忙可以摆脱孤独,却只是让孤独越跟越紧,其实,孤独是人生的一种常态。
当夜色吞噬喧嚣的城市,当看着远处楼宇未息的万家灯火,孤独会没有预兆的来袭,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没有人会喜欢孤独,但又无法避免,不如释然,坦然接受生活中的孤独时刻,学会成长,让自己变得更加独立和坚强。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3
我喜欢《百年孤独》这本书,因为读它让我觉得孤独不是可悲的可耻的,而是上帝的恩泽,让我们如此安静。
读前两章的时候心情有些浮躁,因为那会儿刚从武汉回家,家里没武汉那么热,但空气干燥,没有我习惯的夏天的生活模式……于是又开始看书,我从书架拿起这本书的时候,姑父刚好看见,他说别看那书容易忧郁。回家前妈妈就和我提起姑父得了忧郁症,我还不是很相信,后来见了他,才相信了。他比我大十二岁,是个很聪明很好学的人,我印象中他总是在看书,总是在尝试着学到更多新的东西。他小时候成绩很好,但是每次考试都考的不好,那时候也没有过复读或是上个职业学校之类的概念,就那么耽误了。他做过很多工作,但做的最长的就是建筑。他个子小,身体也不是很好,总之建筑根本不适合他。后来自学画工程图,终于不用在做那些体力活儿了。这半年相当长一段时间他没上班,因为春夏时节他的鼻炎忽然严重了,会汩汩的出血,他劝姑姑别害怕,其实他自己也有些心惊,去过很多家医院看过,但鼻炎和肝炎什么的一些病一样,只能控制根本无法治愈。具体情况要根据每个人的情况而定了。生病失业是他忧郁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姑姑和姑父结婚很多年了,但是他们一直没有孩子,医生说两个人都有病,于是东奔西走的四处求医,终究还是没有效果。就在姑父在家养病的那段时间他们领养了个孩子,是个女娃娃,很可爱,看起来也很聪明。抱回家一个多星期了,渐渐觉得这孩子有点儿不对劲。为什么她总是抬不起来头来呢?他们带着孩子去医院做了全身检查,结果让大家都惊呆了:是脑瘫。万般无奈之下,姑姑又把那孩子送了回去。姑父从那时开始就一直郁郁寡欢了。他说:“我一个大男人就不能照顾个小孩吗?如果我们不养又有谁会养这孩子呢?”他说的句句是理,可是谁平白的要给自己的家庭多加一个这么大的负担呢?他自己心理也明白,后来他就越来越少说话了……
男人过了30很多事就不得不想了。人生总是这样充满了苦累,但是也充满了希望和成就。我们都是这天地间飞舞的尘埃。还是要尽量开心的过日子!我说的太多了,显然是事业,家庭,身体的病痛共同造就了姑父的忧郁,不是《百年孤独》可是我的孤独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用了两天半的时间把那本书看完了,那两天晚上和书里的结局一样忽然下起很大的雨。外面一直有只猫在叫,声嘶力竭的,声音很恐怖,很狰狞。但我没害怕或是讨厌,只是觉得它很可怜。有时候我们是如此的想去照顾一个人或者一种生物,可是谁是我应该去关心的呢?
北方的天气就是这样,即使是夏天下起雨来还是会很冰凉。忽然觉得自己成了故事中的人,被这孤独吞没了。第二天我就开始生病,去医院打了几天的点滴。虽然雨早停了,天早晴了,可是隔了很久我才察觉到。我想孤独就是顺着点滴瓶里的液体流进我的身体里,出不来了……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4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20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像史前的巨蛋。”马尔克斯站在未来,回望过去。这是影响无数作家的经典。那是一个家族的命运,是一个时代的没落,是人性的孤独。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
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5
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
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
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连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塔;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加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霍·阿卡迪奥第二……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我无法完全揣测他们内心所遭受的苦楚与冷遇,不甘与绝望,这既同我的年龄与经历有关,更与某种不忍有关,我不忍去细细品尝这一份份透骨穿心的孤独,任何一个能品尝完这些孤独的人,必定忧郁至极,相反地,任何一个没有挣扎于如此生活摧残中的人,是无法体会这种失落感的,这也是这部书不能被很多年轻人所能看懂的原因。
爱情,于这个家族更是难以想象的奢侈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却皆被命运的铁腕扼死,他们的爱得不到自由,只能埋葬到苦闷的土壤中,等待情欲的慢慢枯萎、腐烂,最后全都变成心理极度变态的人。到最后一代侄子与姑姑的乱*恋爱,终于得尝所愿幸福厮守,却产下了预示家族灭亡的符号--带有猪尾巴的孩子,这个孩子随即被蚂蚁群吞噬,最终随着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破译了梅尔加德斯对这个家族灭亡的预言--“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一阵平地而起的飓风到来,将整个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家族也宣告了灭亡。
至此阅毕,仿佛感觉时间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抱书凝神,心犹不甘,久久无法抽离,仿佛一切,皆是时间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轮回、循环、宿命,你所能读到的,都是时间调皮的影子。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这便是永恒,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象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照看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
孤独,便是永恒呈现的形态。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6
前几天读完了两遍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结尾处,面对飓风卷走的那些百年七代生活过的痕迹,画音静止,无声无息地消散,承载太多重量的.历史灰飞烟灭。那种心境不是武侠世界高手谢幕时的荡气回肠,不是葬礼孑然身影的喟然叹息,也不是余秋雨笔下历史文迹毁失时的憾恨。而是对理应如此,也只有如此这样时的平静,是如果再重来一次,也改变不了的结局。
小说描写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一代一代,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蒂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由盛转衰,又由衰转盛,一百年的历程,而这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这一切是因为怕近亲结婚担心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原因。主人公因为邻居的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死了邻居,读后感《《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使得布恩蒂亚一家日夜不得安宁,终于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最初布恩蒂亚的人丁兴旺,但随着战争一系列的原因,家族的命运一代不如一代,然而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蒂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了一个带尾巴的男婴,而这一切又刚刚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写下的密码,这破译着就是奥雷良诺·布恩蒂亚。充满着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巴的男婴是被蚂蚁拖入了蚁穴。随后,这件事消失。
当年迈的乌尔苏拉走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也走向了衰老。梅尔基亚德斯,这个智慧与先进的代表虽然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影响了家族中重要的成员,他预知着一切,可是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死去,家族衰败,为什么?直到现在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者何她高祖母类似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或许我无法读到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书,一百个人读,会有这一百种理解。我只看到了他们极力想拥有者一些感情,可是他们未能作出相应的努力,或许他们是自私和冷漠的,或许我们也一样,但是他们应该也一直在努力,直到死亡的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