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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自查报告

2025/10/10报告

爱习作提供的财政自查报告(精选5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财政自查报告 篇1

按照都财发【20xx】79号文件和20xx年8月6日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我镇专项清理工作,组建了清理工作小组,由镇长罗健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恩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二、政策执行、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情况

我镇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

根据都江堰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扶贫办[20xx]5号)《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精神,我镇龙凤村被列入都江堰市20xx—20xx年贫困村并启动帮扶。为充分发挥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选准、选好龙凤村20xx年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该村于20xx年6月14日在村委会召开了村民议事会议,共有龙凤村议事会成员19人参会。在广泛听取该村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议事会决定:利用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村专项资金对村3、4组的道路路面进行铺设、垮塌处进行浆砌保坎,以方便村民出行和车辆通行,也为下一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问题,无滞留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没有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三、具体工作做法

1、梳理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共5万元(财政已支付2。5万元),涉及龙凤村3、4组的道路路面铺设,垮塌处浆砌保坎项目,长约1。5公里,宽4米。该项目工程现已全面完工。待市上验收合格后,划拨余下2。5万元扶贫资金。

2、对照项目进行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

通过自查,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财政自查报告 篇2

县政务督查和目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全力推进科学发展,倾心打造‘四个强县’”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措施,围绕全年财政工作目标,深化财政改革,创新理财思路,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了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保障了基本和重点支出需要,为促进县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按照霍政〔20xx〕80号及霍政办〔20xx〕107号、108号文件规定,经逐条对照,现将我局20xx年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自查如下。

一、《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对“财政收入增长25%以上”、和“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约束力。坚持依法理财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力争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加强公共财政建设,不断提高财政对公共需求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保障能力。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两条的落实情况。

1、20xx年初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我县8.81亿元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增长25%。一年来,我们积极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切实加强对财政收入工作的组织领导;印发《关于做好20xx年财政收入工作的意见》,分月下达量化指标,加强调度考核;强化监管,坚决制止随意减免税,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全县财税部门加大征管力度,加强了对重点工程、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的税收征管,确保主体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坚持“抓大不放小”,认真摸排税源,强化零散活税征收,确保收入应收尽收,在去年同期高基数的情况下,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全年实现财政收入9亿元,占年度预算102%,同比增长27.6%,超年初预算1868万元。收入总量位居全市县(区)第一位。总量在61个省直管县中名列第14位,较上年前移3位。其中国税完成38225万元,占年度预算70.8%,同比下降14.1%;地税完成27720万元,占年度预算108.7%,同比增长45.3%;财政部门完成24055万元,占年度预算278.7%,同比增长246.6%。财政部门自征耕地占用税、契税合计2888万元,为财政收入快速增长打下基础。

2、严格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科学安排支出,突出重点,保压并举,优化结构,保证了法定支出、社会保障、民生工程、抗灾救灾等支出需要,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年完成财政支出235016万元,占年初预算167.8%,增长33.8%,在上年17.7亿的基础上,连跨6个亿元台阶,支出总量位居全省61个直管县第一位。其中专项支出完成13693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9.3%。全县工资性支出58500万元,较上年增加7919万元,有效保证了县乡工资发放。

在各大类支出中,教育支出(含工资性支出)56826万元,占年度预算120.5%,增长12%,占财政支出总量的24.2%。医疗卫生支出29371万元,占年度预算306.1%,增长92%。农林水事务支出33062万元,占年度预算172%,增长29.1%。其中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整治经费7630.2万元,用于村级补助支出244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60万元,占年度预算156.8%,增长25.9%;其中计生事业费支出5796万元,增长35.6%。科技支出1205万元,增长48.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93万元,增长6.6%。公共安全支出10678万元,增长8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55万元,占年度预算168.8%,增长54%。

在切实保障事业发展的同时,积极保改革。全面兑现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5921万元,惠及教师12455人,确保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推进。财政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争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办案经费)1634万元、业务装备经费指标1464万元;燃油税改革争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15万元,两项改革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各项工作进展平稳。

3、完成国库集中支付转轨。高度重视,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组建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制定《XX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9个配套改革文件,构建安全、高效的结算网络信息系统,加强业务培训,保障改革有序进行。7月份起首批在县直14个单位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在此基础上,12月份对所有98个纳入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统管的县直部门和单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完成由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出的顺利转轨,在进一步简化会计核算、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的同时,有力地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对“积极推进县域金融体系和平台建设,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担保公司,促进庆发集团小额贷款公司尽快投入运营;引进徽商银行入驻我县。”、“发挥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资金作用,完善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制度,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信贷环境”两条的落实情况。

1、按照打造“财政强县”的目标要求,通过争取项目、多元融资等方式,加大投入,倾力促进投融资经济发展,推动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工业经济、农村经济、城镇经济、财政金融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不断推进财政职能转变,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保障财政经济可持续增长。向市融资城投债1亿元、向省财政争取地方债6500万元,用于土地收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投公司积极搭建与省建行合作平台,完成总额4亿元的城建贷款授信评估。注资3000万元,组建兴业担保公司,已担保贷款3743万元,完成财政贴息14.5万元,有效地解决了中小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融资难题。

2、大力扶持,促进投资1亿元的安徽海发贷款担保公司投入运营,20xx年在我县开展担保2亿元以上,为缓解我县企业贷款难做出了显著的成效。

3、积极争取,徽商银行入驻我县的前期选址、筹备等基础工作正稳步推进。

(三)对“抢抓国家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加快皖北和沿淮三市六县发展等机遇,把握上级资金投向,加大“以奖代补”力度,促进多编快报项目,确保争得应有份额”的落实情况。

20xx年,一年来,紧紧抓住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机遇,通过预算安排、争取项目、多元融资等方式,加大投入,推动 “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城镇经济、财政金融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保障财政经济可持续增长。

积极支持工业经济。全年县本级财政列支7387万元,用于税收返还、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纳税大户奖励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同比增长111%。利用上级扶持专项、土地出让金、探矿权价款等,投入近2亿元,支持“三区两园”建设,同比增长4.2倍。倾力扶持农业经济。全年共列支7856万元,用于粮食加工、畜禽养殖、新农村建设、农业技术推广、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成效显著,当年投入796.8万元的孟集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顺利通过市级验收;投入935.4万元的花园镇1.3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正在稳步实施;投入资金9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840万元),完成庆发集团和华安达集团两个重点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取得了预期效益。激活城镇经济。县本级预算内列支4000万元、土地出让金列支557万元、向市融资城投债1亿元、向省财政争取地方债6500万元、向省开行贷款1800万元,用于土地收储、安置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发展财政金融经济。注资3000万元,组建兴业担保公司,全年累计担保贷款3743万元。财政列支各项贴息513万元,撬动金融部门新增投贷11.5亿元以上,有效地解决了中小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融资难题。搞好项目经济。抓住国家大力拉动内需契机,我局与有关单位配合,共申报项目336个,到位资金11.5亿元,增长72.5%,促进了农业、水利、交通、教育、环保等事业发展。争取中央老区项目资金971万元,用于道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老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

(四)对“全面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的落实情况。

20xx年,我局牵头实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圆满完成,当年夏季农作物投保166万亩,能繁母猪投保 7.2万头,奶牛投保422头,收取农户自缴保费474万元,保险金额达62400万元。同时,强化履约理赔,共打卡发放理赔金额1894.7万元,其中理赔水稻1269.8万元、小麦152万元、油菜241.2万元、能繁母猪损失231.7 万元。20xx年午季作物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工作顺利开展,全县共完成小麦、油菜投保124万亩,能繁母猪投保7.25万头,奶牛投保317头,收取农民自缴保费351.3万元,农作物投保率达86%。

(五)对“确保各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及时安全发放”的落实情况。

20xx年,我县继续深化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财政补贴惠民资金“一卡通”发放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惠民直达工程”试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配合,强化资金管理和制度建设,规范发放程序,提高发放效率;开拓创新,在全省率先实现县级统一跨机构批量打卡发放到户;在两年一度的综合考核中,第三次荣获全省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一卡通”打卡发放工作一等奖,工作经验在全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大会上交流。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财政补贴惠民资金4大类35项,较上年增加10项;发放补贴资金总额4.3亿元,净增7449万元,增长21%,资金发放总量位居全省第一位,农民人均受益307元,人均增收50.3元。各项补贴资金的及时足额打卡到位,在落实补贴政策,提高农民收入,保护农民利益的同时,拉动了内需,刺激了农村消费。

(六)对“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落实情况。

我局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会同有关单位,已完成对16家国企改制企业的验接收,保护了改制企业的相关资料、剩余资产及资金安全,巩固了国企改制成果。积极参与4家企业“退二进三” 工作,及时拨付迁建资金2114万元,推动了“退二进三”工作顺利进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XX县财政运行总体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收入总量仍然不大,在全省位次仍然不高,且人均指标在全省位居中下游。二是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仍然存在,财源建设成果尚未完全显现,20xx年的财政持续高位增长仍有诸多不确定因素。三是经济社会事业建设任务繁重,资金需求不断增大,法定支出、社保支出等呈刚性增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四县本级财力少,财力对上依存度高,县级调控性差,财政保障能力脆弱。五是新时期改革发展对财政干部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财政干部知识老化、人才缺乏日益显现,财政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乡镇财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财政投入亟待加强等等。

三、20xx年财政工作计划

新一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消费”的重要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明确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建设 “农业强县、工业强县、财政强县、民生强县”总体要求,坚持财政增收节支,锐意改革创新,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工作思路是: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做大财政蛋糕,增强财政实力;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保工资增长,保法定支出,保民生工程实施,保社会事业发展;加大财政管理力度,细化监管措施,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增强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做好八项工作:一是加大投融资力度,促进“三区两园”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二是强化协调机制,做好依法征管,努力做大财政蛋糕;三是健全预算管理体系,科学编制财政预算;四是细化工作措施,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五是科学制定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六是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综合管理水平;七是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八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财政自查报告 篇3

根据《xx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资金支付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财库[20xx]1726号)精神,我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财政资金支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开展此次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自查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现将我局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自查组织落实

为认真扎实地开展好这项工作,我乡按照自查要求,积极向乡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提出了自查的工作安排,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以乡长吴忠文同志为组长,分管纪检、监察的党委副书记陈群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并要求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这项工作,以切实整顿会计秩序,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积极开展自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突出重点

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领导组加大宣传,召开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加的财政资金自查工作会议,突出检查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财政专户的清理,做到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三、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我乡严格按照《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认真检查,检查与自查相结合,效果明显。

(一)财政资金严格按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办理业务,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坚持日常帐务日清月结,做到帐证、帐帐、帐实相符。全面核对,使之整体运作安全,做到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化。坚持每月的会计、出纳交接单制度。坚持每月资金余额月结表报领导制度。

(二)乡财政取消了所有政府各部门的存款帐户,实行财政统一收付管理,做到财政收支规范化。乡财政设立了三个帐户,一个基本帐户、一个家电补贴帐户、一个“一事一议”帐户,坚持每月与信用社对帐签字制度。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财政所人员较少,工作繁杂,在印件管理上难以确切分开;二是票据管理上未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总结,我们将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形成按财务制度办事的良好局面,从而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内部管理,形成了内部监督制约、依法操作、依法理财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资金更加安全,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财政自查报告 篇4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我局征缴股,具体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

二、召开专题会议,扎实贯彻执行

3月18日下午3时,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了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自查专题会议。会上,分管副局长组织学习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函〔20xx〕62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20xx年社保基金现场监督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主要领导就此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扎实开展自查,认真核对数据,梳理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做好迎接省人社厅的抽查。

三、制定措施,扎实开展专项自查工作

按照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局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自查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征缴股、支付股、财务组及办公室,就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和分配机制,20xx年、20xx年中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数额、构成及到账情况,资金分配去向及划拨时间,未及时划拨到位的资金数额及原因,支付待遇结算中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及其他相关相关工作逐项分配到股室,逐项进行自查,对各项数据和补助资金与县财政部门进行严格核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全使用。

四、自查情况

我县各级财政医疗保险基金补助资金主要涉及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是每年6月底(因居民医保基金是上年9-12月份征收次年医保基金),我局根据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情况,上报当年度参保人数和各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上报各级财政部门,对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补助资金进行申报和补助。具体补助情况为:

1、20xx年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到位情况:

截止20xx年6月底,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21484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央为156元/人,省为58.7元/人,县为25.3元/人。中央应补助资金335.15万元,已到位425.95万元,超拨90.8万元(其中含20xx年超拨60.05万元);省级应补助资金126.11万元,已到位资金126.11万元(含20xx年超拨56.23万元);县级应补助资金54.36万元,20xx年实际补助41.56万元,20xx年超拨12.8万元,20xx年县级配套资金54.36万元已全部到位。

2、20xx年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到位情况:

截止20xx年6月底,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29297人,个人参保缴费收入为256.9万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央为188元/人,省为63.3元/人,县为28.7元/人。中央应补助资金550.7836万元,已到位373.24万元,20xx年超拨90.8万元,实际应补助86.7436万元;省级应补助资金185.45万元,已到位资金185.45万元;县级应补助资金84.0824万元,20xx年县级配套资金84.0824万元已全部到位。

3、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和分配机制情况:

每年6月底(因居民医保基金是上年9-12月份征收次年医保基金),我局根据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情况,上报当年度参保人数和各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统一上报各级财政部门,对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补助资金进行申报;各级财政部门经过审核后将补助资金划拨到地方财政,由我局通过县政府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划拨到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付和门诊费分配使用。

4、检查发现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我局在日常检查中采取抽查、走访参保病人等诸多方式进行检查,未发现虚报冒领的现象;我局和各乡镇社区未发现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强力度对虚报冒领、经办机构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督导,做到早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整改,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五、20xx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基金决算中异常问题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20xx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本年收入合计26391300.99元。其中:统筹金收入12064071.4元,个人帐户金收入14327229.59元,利息收入610593.31元。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同比20xx年25974125.68元增加了1.6%,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数19597人,比20xx年的19585人增加了12人。

2、基本医疗保险20xx年支出26661211.83元,其中:统筹金支出13117176.69元,个人帐户金支出13080035.14元,上解调剂金支出464000.00元。比20xx年的支出28692871.6减少了2031659.77元,减少比例为7.6%。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xx年收支结余-269910.84元,年末滚存结余18115205.84元。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xx年收入10097106.77元,利息收入256287.77,同比20xx年10,293,316.21元减少了196209.44元。20xx年累计支出10528944.38,其中:住院支出8822192.38元,门诊统筹支出677660.00元,上解支出919,000.00;同比20xx年支出12432242.92元减少了1903298.54元。20xx年收支结余-431837.61元,年末滚存结余6755701.29元。

(三)特殊人员医疗费

现有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60人,离休干部13人,本年特殊人员医疗收入745721.18元,累计支出391,300.44元,本年收支结余354,420.74元,年终滚存结余-344,779.07元。县财政将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纳入年初预算,划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进行管理,妥善解决二等乙级伤残军人的医疗费问题。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离休干部住院医疗费在县内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挂帐,由医保局按月与定点医院进行结算。离休干部住院医疗费由我局向县政府提出请示,财政局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县政府同意后财政划拨。

(四)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不平问题分析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收入增加原因:20xx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按月征收,做到了应保尽保,扩大了参保面。支出减少原因:一是20xx年部分定点医院尚未到我单位划拨住院挂帐费用,约500万元;二是20xx年个人帐户金尚未发放(以20xx年12月31日止),造成20xx年医疗费用支出减少。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收入减少原因:由于中央财政结算居民医保补助资金截止于20xx年2月底为25008人,20xx年度我县居民参保人数实际为29297人,所以补助未足额到位,造成收入减少。支出减少原因:20xx年尚有部分定点医院未到我单位划拨住院费用约300万元和门诊统筹支出费用45万,造成本年度支出减少。

我局作为经办机构会在下一阶段工作中积极横向联系有关单位,并及时向上级汇报、请示,变被动为主动,确保各级财政补助金的足额、按时到位。

财政自查报告 篇5

按照《邵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邵财发[20xx]2号)文件精神,县统计局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布置,财务分管领导牵头,单位会计兼票据专管员具体负责,单位出纳配合,对20xx年财政票据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票据使用情况

20xx年共领取财政票据24本,其中18本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开票金额66600元(统计年报培训收费),收入已于20xx年6月上缴非税收入管理局,票据已核销;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2本,开票金额66600元(用于上缴我局统计年报培训收费),票据已核销;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2本,开票金额33000元(统计执法罚没收入),收入12月份已上缴非税局,票据已核销;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票2本,一本于20xx年初领取,12月份已交非税局核销,一本于20xx年12月底领取,现留存单位。

二、票据管理情况

1、专人管理。明确由单位会计负责领取、保管、票据开具和票据核销工作,财务分管领导和单位出纳负责监督,票据管理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并对财政票据定期进行检查,工作井然有序。

2、及时核销。局要求各种收费必须及时上缴财政,财政票据及时交非税局核销,县统计局20xx年统计培训收费和统计执法罚没收入都及时上缴财政,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都及时交非税局核销。

3、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票据专人妥善保管,未发生财政票据毁损、灭失,票据开具、收入项目和标准严格按财政规定执行。

由于单位会计刚接手财务工作,业务不够熟练,票据管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20xx年我局将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