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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2025/10/16读后感

爱习作提供的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精选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篇1

星期一,老师推荐我们看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到了下午我就买到了手里,看了第一遍,举得一点也不好看,后来,我仔细看了这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是六年级的学生,名字要金铃,她是个机敏、善良、正直的孩纸,跟陌生人都是自来熟。记得有一次,金铃和正在推自行车的哥哥和姐姐谈上了话,那哥哥姐姐请她到自行车上坐坐,顺便把她送回了家。她跟妈妈卉紫讲了这件事,卉紫吓了一跳,叫金铃以后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金铃一听,大声说道:“好了,我已经不是一个二年级的学生了。”

在一次意外事件中,金铃一家被诈骗了3000元钱。故事是这养的:在一次体育课上,金铃在50米短跑中因无意中绊倒了同学李林,李林小腿骨折,送去了医院。卉紫得知这件事之后,买了点水果去看李林。到了晚上,李林的妈妈向卉紫索要3000块钱,说是医疗费。金亦鸣(金铃的爸爸)气的差点没晕过去,坚决不给钱。后来金铃放学回家的时候,有个人抓住金铃,说要金铃的爸爸妈妈给李林家3000块钱。金铃点点头。突然反咬一口那人的手臂,然后撒腿就怕。这回金铃是真的跑出了50米短跑的水平。金铃回家之后,告诉了卉紫,金亦鸣也回来了,也说了李林一家的骚扰。卉紫知道,不给不行的了,一家人就开始凑钱了。金一鸣刚发下来800元,卉紫在卖国卷,金铃则是把手上的表给卖了,卖了20元。回到家金铃给卉紫20元,对卉紫说:“妈妈,我把表卖了,这是20快。”卉紫觉得女儿长大了,能为家里分担烦恼了。

我觉得金铃很可爱,因为她是一个敢做敢当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篇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叫《我要做好孩子》。里面主要写了小主人公金玲和她平常生活里的各种事情。金玲,女,11岁,在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胖,她的脸、鼻子、嘴都圆嘟嘟的,一看就让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在她的脸上揪一把,用她的话说,都快揪出老茧来了。

有一次,因为“垫子事件”,她背上了黑锅,当她明白后,她就不动声色地把整件事情处理好,该是谁的责任甩回给谁。她还帮助了无家可归的小妹妹——幸幸;她写作文还经常获奖,成了“获奖专业户”……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金玲在别人冤枉她的事情上,她表现出了她的机灵、正直和是非分明的品质,她并没有忍声吞气不再追究这件事,而是冷静地处理。她买了一枝康乃馨送给生病的老师;为蚕宝宝找桑叶而跑遍整条街道、翻过石墙……我看出了金玲富有同情心和对老师的浓厚的感情。

我看到她平时的校园生活,因为她的成绩并不好,所以使得她对考试和分数之类的东西产生敏感,而家长和老师们又非常注重分数、好学校、坏学校和差生、好生。这更让她感到有巨大的压力压在自己的头上,像一块大石头一样。成绩考好了,父母会破例带你出去吃麦当劳、KFC,考砸了,当然不会有好果子吃。这种情况在我们的身上也经常发生,考试就像恶魔般恐怖。

从这本书里,我感到,作者把我们当成朋友,以一种亲切的完全平等的态度和我们谈话,这是一种心灵的沟通,只有把自己当作小孩中的一员,才可以达到这个境界,而作者,她做到了。她肯定听到了我们心灵深处里的心声。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篇3

读一本好书犹如品尝一杯香醇的美酒,读一本好书犹如欣赏一幅色彩明丽的图画,读一本好书犹如置身于清新淡雅的美景之中。《我要做好孩子》就是这样的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保留一份童真。

这本书用朴素又不失风趣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在小升初冲刺的最后阶段,为保留心中的一份童真,于老师、家长发生的一系列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现在有许多人,为了利益,失去了心中那一份童真,可金铃不同,她宁愿考不好,被老师、家长骂,也要保留心中那一份童真。有些人可能会问,童真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要保留心中的那一份童真?我会坚定地告诉那些人,童真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保留童真,可以让你有一颗永远不老的心;保留童真,可以让你每天开心快乐。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保留一份童真呢?

金铃因为有了童真,才有一颗对世间万物的怜悯之心;她因为有了童真,才会拥有天真无邪的笑脸;她因为有了童真,才有纯洁的心灵那我们为什么不也保留童真呢?

金铃考试完,就要上初中了,她可以在这最后的冲刺阶段,也保留一份童真,那为什么有些人不行呢?为什么有些人宁愿追求利益,也不要童真呢?

有一句话说得好,有童真的人永远不会老。那么,就算是让你的心永葆青春,也请你保留一份童真吧!因为有童真就有爱,因为爱世界才会更美好。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篇4

好孩子,好孩子不是次次100分,也不是三好学生奖状满房,而是善良、正直、宽容、大度。而《我要做好孩子》的金铃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她想象丰富,却有些粗心大意。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写了金铃在六年级所发生的事,她从原本意志薄弱到后来因孙奶奶的帮助而对自己有了信心,俗话说:信心是成功的一半。金铃的学习成绩逐渐上升,进入了班级前十名。

金铃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她的人品又那么优秀,在他发现小鸟被几个孩子伤害,她奋不顾身,赶走了孩子,救了小鸟。而且他对蚕宝宝也发出善心,向它伸出了援助之手,回家把它们养了起来,还因为它们而四处找桑叶。对比她,我有些惭愧,也有些骄傲。我经常对路边奄奄一息的小动物置之不理,有一次还放火烧了蚂蚁洞,使洞前留下许多蚂蚁的温热尸体,使许多蚂蚁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相比她的慈善,我自愧不如。但是她在成绩不好时瞒过妈妈,还用胶带纸将妈妈的签名撕下再贴在试卷上,以仿照妈妈签名。而我却勇敢的承认。

在艰难的人生路途中,我们祝愿金玲越走越好!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篇5

这些天,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是黄蓓佳写的。

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主人公金铃,她刚过11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她身高155厘米,重50公斤

,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她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到大脸蛋被人揪过上千次,用她的话说,都快揪出老茧来了。

金铃和我共有一个特点就是“自来熟”,她无论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在一起,时不时还能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从她早上上学、放学回家,一路上要经过四个杂货店,三个小吃摊、一个美发厅、一个修自行车店、还有一个新开张的礼品店,这些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是金铃的忘年交。

金铃有一个坏毛病——粗心。因为她把“既”写成“即”,“再”和“在”也不分,“看”和“着”总是忘记写最后一横。她不是不会,只是每次写字总是会粗心大意写错。其实,金铃挺聪明的,作文写得不错,但错别字有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篇6

做个好孩子是每个家长对孩子的期望。虽然现在生活条件好,可我们未成年人依旧有压力:上了幼儿园后要考小学;上了小学又要小升初;上完初中就得考高中,苦读高中还要准备高考;上了大学又考研究生、博士生之类的,所以好孩子很难做呀!既要保证成绩好,又要乖巧听话,还不能在同学面前炫耀,而且能力要强,更要人缘好……这世界哪个孩子是十全十美的啊!

看看我们班就没有十全十美的同学,但有“十全九美”的人:就拿数学课代表陈姝彦说吧,她独立性强,成绩好还很谦虚,可她太男孩子气且有些叛逆。她高兴时谁的话都听,她不高兴,就谁也不理,一个人在角落里生闷气。我们做为她的朋友,曾经想帮她改掉这个坏毛病,可病根好象在陈姝彦心里生根了,无奈之下,只得放弃。

现在的我正将面临生命中的第一场大考:小升初考试,这仿佛是辨别好孩子真伪而设定的考试。只要考上长沙四大名校和株洲景炎中学都是好孩子,其余就是差孩子。唉,做个好孩子真难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