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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800字

2025/10/16读后感

爱习作提供的《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800字(精选5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800字 篇1

毛姆这个作者今年突然进入了我的世界,从上一本的《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开始,因为前面两本书读得十分枯燥,所以问若水推荐一本可以一口气读下去的书,于是第二本毛姆的书进入眼帘《月亮与六便士》。

刚才简单查了一下,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是现实的代表,这个名字倒是起得非常有意思。看书的时候没有去查这本书的背景,但是一路看下来也知道主人公大概在历史上可以找到原型,而且多半是个印象派的画家。我对印象派的画作知之甚少,也是要通过搜索才知道他是以保罗·高更为原型创作的这个故事。

不知道是不是之前他那本书评让我开了很多窍的原因,我这次突然能够看得出这本小说了那些起承转合的戏剧冲突了,毛姆去推进这些冲突的写作手法也很特别,用一个第三方转述或者听说的方式,让故事的冲突层层递进。最意外的是主人公最后结束于塔希提,这个地名对于我来说实在有点太过熟悉,从神盾局特工第一季开始就被寇森反复提及“It’samagicalplace”,然而事实却完全不同。高更真的葬于这个小岛上,毛姆也是在这个小岛上游历之后写成了这本《月亮与六便士》,以至于我都要开始相信这真的是一个magicalplace了。

我其实很羡慕这种找到人生意义的人,无论是从小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还是意外之喜突然找到的。思特里克兰德可以突然之间抛妻弃子放弃证券行的工作开始颠沛流离的专心做一个画家,在某种程度上令人羡慕,现实中有多少人可以做到这一点?又有多少人终其一生都找不到命中注定的destiny,也许是美剧看得多了,这个频繁出现的词总是让人疑惑,难道真的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destiny?还是这些不过是电视剧或者小说里的镜中花水中月?思特里克兰德有时候也厌恶自己身上的人性那一面,所以才会在偶尔表现出来以后显得冷酷无情。也许艺术家们真的要远离尘世,才能找到那种精神巅峰(疯)吧。

最近一段时间的闲散倒是也让我想问自己这个问题,人生注定要做的事情是什么呢?以前总觉得自己有答案的,但是最近几年反而踌躇犹豫了很多,做市场部的工作我其实心里并不那么认同和喜欢,偶尔的成就感也不过是得到夸奖和认可时产生的,大部分的时候都心怀疑虑,事情这样做真的是对的吗?人生这么过真的就可以了?

也许就是不断困在月亮和六便士之间,才是真正的人生?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800字 篇2

一颗追梦的赤子之心谁也阻挡不了,一颗守护梦想的坚决之力谁也摧毁不了,而这就是梦想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变得疯狂、变得坚强、变得勇敢、也变得坚韧,而有时候为了心中的向往,就算是放弃一切荣誉、信仰、财富和名利也在所不惜。而《月亮与六便士》当中的主人公就是这样一个果决、热血和狂热的人,为了自己心爱的绘画事业,他不仅狠心的放弃了证券公司稳定、高新、安全、舒适的工作,而且狠决地抛弃了自己温馨、幸福、健康的家庭,然后孤身一人去到了绘画事业蓬勃发展的巴黎,过着贫穷、饥饿、煎熬、凄苦、飘零的生活。可即便是这样身心饱受折磨,他也依旧没有想过要放弃,更没有滋生过后悔的念头,他这样像被魔鬼般附体的行径着实让人很难理解。

可是梦想的力量就是这样迷幻,尽管满大街都是六便士的踪迹,可是毛姆就偏偏只看到了清冷、孤独、纯洁、梦幻的月亮,所以即便是要经受世人的质疑、嘲讽、抨击和排挤,他也无所畏惧、毫不退缩,他这倔强、坚持、努力和执拗的精神也不得不叫人感到震惊和羡慕。是啊,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总是充满牛鬼蛇神的,所以一切的风雨、磨难、挫折和打击都是逃不掉、避不过的,追梦者唯一能做的就是永不言弃、永不放弃、永不妥协和永不屈服,唯有这样才能看到黎明的曙光。而换句话说,就算结局再差、再狼狈,可只要心灵上和精神上满足了,那么人的灵魂也就知足了,也就不会在遗憾、不甘、不服的无间地狱里饱受煎熬了。

不过世人的顾虑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鱼与熊掌是不可能兼得的,当你选择了一样东西的时候就得适当放弃另一样东西,这就是生存的法则和规律,由不得你任意妄为。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东西都是相对的,毛姆为了梦想放弃了工作和家庭,所以他在异乡遭受摧残、打击、考验都是理所应当的惩罚,毕竟在这条漫长、曲折的追梦路上他亏欠了太多人。而这个故事由此也告诫我们,做人应该脚踏实地、切实务实一点,切不可好高骛远、冲动行事,不然代价和后果是一般人无法承受的。

追梦是值得鼓励的,但是盲目、自私的造梦者是会被世人唾弃的,我希望我们都可以在现实、实际的基础上去打造自己的梦想,而不是在伤害别人、辜负别人的基础上圆自己的梦想。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800字 篇3

谁不曾有过梦想,梦想就如空气,没有它,生活也会嚼之如蜡,失去光彩。但可曾想过,如果你处于河流的中心,彼岸便是理想,但回头现实却在向你招手,此时,面对理想,你敢不顾一切吗?

很多时候,我们所谓的理想等同于幻想,因为有现实因素的束缚,理想也变得苍白无力,也总会有人在你耳边说,醒醒吧!别再做梦了。当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力作《月亮与六便士》问世后,小说所揭示的逃避现实的主题,成为20世纪的流行小说。小说情节取材于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的生平,这也更加增强小说的神秘色彩。

我喜欢“月亮与六便士”这个书名。墨黑般的夜空上,只有月亮能散发皎洁的光芒,月亮代表着高高在上的理想。而微不足道的六便士便是那现实。我们或许可以仰望月亮,感叹它的魅力而忽视脚下的六便士,但我们却不能放弃六便士的生活而选择整日仰望月亮生活。

此时我突然想起前段时间微博上有一张“高级白领放弃舒适的生活选择在街上卖煎饼果子”的图片新闻,虽然最后记者还原了事实真相,证实主人翁只是闹着玩,随手发的微博,但是此微博却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都羡慕其有如此的勇气,也表现出对现实的不满与厌烦。

或许“自由自在地卖煎饼果子”是每个忙碌白领的梦想,说来却好笑,这梦想如此小,然而面对现实的压力,我们却连实现这一个小小梦想的勇气都没有,因为我们还有房贷没还,生活还得继续,高工资不能放弃。

小说中,主人公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原是位证券经纪人,人届中年后突然响应内心的呼唤,舍弃一切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与土著人一起生活,获得灵感,创作出许多艺术杰作。那股为了理想而不顾一切的勇气让人艳羡。我也常常思考,为何理想总与现实对立?为何现实总是会束缚理想的翅膀?我们不能改变现实,那么就改变自己吧,找一个现实的理想,或者说找一个现实的目标,免得可望而不可即时生发的无线失落感。

理想与现实就如爱情与面包,或许只有睿智的人才能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只是,我还是很羡慕,那种为了理想而不顾一切的勇气,那样的勇气是我没有的,却始终找寻的。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800字 篇4

“人们若想保住他们灵魂中的善良,就要一天做两件他们不喜欢做的事。”说这话的人是有大智慧的,我已然在一丝不苟地遵循这一真知行事了:因为我每天都要起床,还要睡觉。

我总觉得绝大多数人选择的这种生活方式好像欠缺了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方式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那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血液里的激情却想追求一种更为狂放不羁的旅程。对我来说,这种简单快乐的生活有某些让我惊恐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能活得更加惊险刺激。要是我的生活还能有所改变,有无法预知的刺激的话,我是愿意去攀爬怪石嶙峋的山崖、畅游暗藏危险的浅滩的。

只有诗人或者圣徒才会自信满满地在沥青路上浇水,然后期盼着百合花会盛开在路面上,作为他们辛勤劳动的回报。一个人追求他人认可的欲望若是太过强烈,对舆论的无情职责太过恐惧的话,就会自己主动把敌人引进门里。

我有好胃口是因为我是年轻人,而他有好胃口是因为他有麻木不仁的良心。一个恶棍的性格如果被塑造得既充满逻辑又十分完美的话,那么这种践踏社会秩序的性格一定会让它的创造者着迷。

当有些人说他们不在乎别人怎么评价自己时,他们多半是在自欺欺人。通常,这些人会坚持走自己选择的路,只不过是因为他们相信没人会明白他们的奇行怪癖,最多也不过是因为有几个邻居友人的赞赏在支撑着他们的信念,让他们敢于违背大多数人的观点行事。当反常规是你这一阶层的人推崇的常规的话,那么你想在世人眼中显得反常规倒也不是什么难事。这种行为可以让你获得极强的自尊。你尽可以鼓起勇气去扬扬自得,还不会承担风险和面对负面影响。但是,也许渴求他人的认可才是文明的人类最根深蒂固的本能。当一个反传统的女人违反了威严的礼规,使自已暴露在各种唇枪舌剑的遣责之下时,没有谁能比她还要火急火燎地跑向尊严的庇护所了。有些人对我说,他们不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我是不会相信的。这不过是无知的虚张声势罢了,他们仅仅是想表示:他们不惧怕別人指责自己的小瑕疵,而且他们深信这些小瑕疵是不会被发现的。

但是这里有一个男人,他真的不会介意别人如何看待他,因此常规情理对他没有任何束缚。他就像是一个浑身涂了油的摔跤选手,你无法抱住他。

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起头看到了月光。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800字 篇5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到了月亮。”

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查尔斯就是那个终其一生在追逐星辰的人。

每一个人都被囚禁于铁塔,个人的思想永远独立而不受侵犯。于是我们以语言,以符号,以艺术呐喊理智的美妙,而我们的灵魂是不同的,因此也只能踽踽独行。与他人指尖相触,却永不心灵相通——世俗成了纯洁的罪人,仿佛就如这个独立而又别致的灵魂,永远保持着对这物欲横流的世界与人之凡俗的不屑与蔑视。可他是痛苦的,他挣扎于精神至高的自我与躯体的欢愉间无法解脱。

安逸有序的幸福并不被他的血液所接纳,查尔斯对于嶙峋怪石与急流险滩的渴望发自于精神,来源于艺术。旁人避之不及的旅程他甘之如饴,惮怕并未如黑暗般笼罩他的灵魂,他的向往是桀骜不驯,是不平凡——他在不惜一切地追寻壮美伟大之物。

所谓清高自傲,所谓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所谓遗世独立。这些在语文习题中写得厌了的词句,却是正因确有其事而确有其词的。

他属于火山口,他属于天空。

查尔斯保持着对自己绝对的骄傲,而又对最终的那个“存在”保持着他“愚诚”的渴望,就如水滴融入大海,一粒火星欣喜如狂地没入烈火随后化为灰烬,跟熔岩喷薄,触摸天空,最终与世界的根源,与他的精神本我融为一体。

生命始于虚无,并注定归于虚无。它或许是一种信仰上的存在,一种真理,本质,如同世界起源那样简单而又复杂的存在。它是值得一个敏感细腻的灵魂为之倾倒、崇敬、沉醉、迷恋的存在——于是查尔斯在生命的终点为它殉道,为他一生的狂热与追求殉道。

如同文中之“我”所说,他就像一位永不止步的朝圣者,不停地在寻找一处心中的圣地,寻找高深莫测的涅槃。可人却是群居动物,就算怎么样走到边缘的地带,依是分离不了的,因此“我”所感到的对他无法抗拒的同情,或肃穆而悲,抑或轻佻而讽,都蕴含其浓厚而复杂的情感。因为其如飞蛾扑火,但他知道自己会体无完肤,却也义无反顾地剖心泣血,化为火焰。

海德格尔说“向死而生”。只有死亡的鼻尖才能让我们感受到生的紧迫。一旦死亡的阴影稍稍放下他的爪子,我们立刻恢复自己的败家子本性。骄纵,懒惰,懦弱,缩在自我的临时棚户里得过且过,偶尔避想窗外远处的地平线上,有一个自我在勇敢奔跑,脚下的道路充满危险并因危险而瑰丽。而那个自我或许便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野性灵魂。

藏在静谧冰河六千里贫瘠土地下的心脏满腔炽热,要将积雪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