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读后感
爱习作提供的聊斋志异读后感(精选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聊斋志异读后感 篇1
当我听到《聊斋志异》这个名字时,我不禁感到毛骨悚然,因为我听说这本书充满了关于怪物的恐怖故事。然而,今年夏天,赵老师向我们推荐了这本书,作为我们五年级的必读书目。不可能,当我妈妈把书买回来时,我不得不咬紧牙关,害怕地打开它。
我一看到第一个故事,小军官,我就被奇怪的故事情节和稚气的语言所吸引。没想到,我回头看得越多,这本书就越精彩。这本书里有各种各样的故事。每个故事都充满传奇色彩。看似普通的故事情节包含了一个又一个有意义的真理,这让我在阅读时获得了很多人类的真理。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崂山道教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王琦是一个富裕家庭的孩子。他去崂山向一位道士学习。起初,道士只让王琦做粗活。他忍受了很长时间,但道士还是什么也没教他。他准备下山回家。在王琦回家之前,他请求道士教他穿墙技术。道士教了他,并在他离开之前告诉他:“回家时不要炫耀你的魔法,否则它将不起作用。”王琦当时答应了道士。然而,一回到家,他就迫不及待地向别人炫耀,为他们表演。结果,魔法不起作用。他头上被一个大袋子撞了,被别人嘲笑。我认为故事中的王琦真的`是为了他自己。他只学了一个简单的咒语,感觉很棒。他一到家就忘记了对别人的承诺。我真的想对王琦说,虽然你已经学会了一个咒语,但你不应该如此傲慢自大。回家后,你应该先努力练习。即使你练习得很好,你也不应该如此骄傲。你不应该匆忙地向别人炫耀,但你应该记住道士说的话,因为骄傲只会给你带来失败。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不禁反思自己。在我的生活中,我也有骄傲和自满的时刻。有一次,我数学考试得了100%,全班得了100%。我认为得到100英镑太容易了。我真的很棒,也有点骄傲。结果,在第二次考试中,当我看问题的时候,它真的太简单了,所以我根本没有注意到它们。我拿起笔,漫不经心地写了起来。完成后,我没有仔细检查就交了试卷。我开心地等待着100%的回报。结果,在发完试卷后,我只拿到了95%,而那个班有30%以上。从那以后,我明白了“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的道理。现在,我认真读书,写作业,练习小提琴。我再也不敢粗心和骄傲了。
这本书虽然每个故事都很短,但包含了深刻的真理。这本书,让我立刻了解了很多,让我将来更明智、更好,这本书,真的让我收获了很多。
聊斋志异读后感 篇2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我期盼以久的书——《聊斋志异》,我拿起这本书就如痴如醉地看了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是蒲松龄。这本书是蒲松龄到民间查访搜集到了一些关于妖魔鬼怪的故事编成的,个性好看!
《聊斋志异》这本书,我认为精彩的片断有:《青凤》、《聂小倩》、《侠女》、《夜叉国》、《翩翩》、《姐妹易嫁》、《竹青》、《粉蝶》。其中我最喜欢《竹青》。讲的是有个名叫鱼容的,从小父母双亡,又与河南省的舅舅断了联系,考试又落了榜,于是他的盘缠一天一天用光了,急得不明白该怎样办,有一天他听说吴王那里缺少一人黑衣兵,所以他就进了吴王的宫殿,吴王听了他的要求,立刻给了他一件黑色的.衣服让他披上,他披上了衣服立刻变成了一只乌鸦跟着黑衣兵的乌鸦一齐飞,乌鸦群里有一个名叫竹青的女子跟他一齐飞,忽然碰见一群猎人,猎人拿着枪打死了好几十只乌鸦,鱼容也被打中了,幸亏竹青叼着他飞到了树上才避免了灾祸,过了两三天,吴王怜惜他没有配偶,所以把竹青许配给他,然后鱼容与竹青一齐跟着那些乌鸦到处流浪,三年后,他回到了原先的地方,吴王把他的黑衣服摘了下来,他便恢复了人形。
鱼容看到竹青没有恢复原形很奇怪,又不明白竹青是哪一个,就像吴王要了些食物,乌鸦看到食物就抢着吃,鱼容大喊一声:“竹青留下”,结果一只乌鸦都没有留下,突然有一只飞鸟停在了案桌上,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二十多岁的少女,鱼容惊奇地问她是谁,她说:“你不认识竹青了吗?”,鱼容这才明白她是竹青,他带着竹青住在船里过了几个夜晚,然后与竹青一齐回湖南叔叔去了,竹青说她是神鸟使者派来的,神鸟使者要求她一个月之内回到那里,于是竹青又给鱼容找了另外一个妻子名叫和氏,竹青就离去了,竹青走之前生了两男一女。从此和氏与鱼容恩恩爱爱地过了一辈子。这个故事与塞翁失马差不多,因为,鱼容刚开始与叔父断开了联邦,迫不得已当了黑衣兵,所以才能有之后巧遇竹青这个故事。
还有《粉蝶》也挺好看的,主要讲了阳日旦一日从外地来家,在海上遇到台风,船立刻就要沉下去的那一刻,一阵风就把他吹走,一向吹到一个岛屿,岛屿上住的就是他姑姑还有很多丫鬟,阳生的姑姑一开始教他弹琴,有一天一个丫鬟侍奉他休息,两人动了情,姑姑就将丫鬟驱逐到人间不让她成仙,那个丫鬟就叫粉蝶,她被逐下人间化名为荷氏又与阳生结了婚,从此他们过上了和和美美的日子。
看完这本书,我感觉个个故事都写得很精彩。
聊斋志异读后感 篇3
《聊斋志异》是一本记录狐狸、怪物、鬼魂等奇闻异事的书。全书共491个故事,我的这本只剩250个。聊斋里的故事都很扣人心弦,也有很多故事很精彩,看完了之后我都兴奋地睡不着觉。其中好词好句很多,让人受益不浅。作者写的文章全部都很细腻、贴近情感。
《聊斋志异》中有一篇文章写得很好,名叫《山市》。《山市》写的是:奂山的“山市”,是淄川县八景中的一景,但经常好几年也不出现一次。有一天孙禹年公子跟他的同业朋友在楼上喝酒,忽然看见山头有一座孤零零的宝塔耸立起来,高高地直插青天,大家你看我,我看你,又惊奇又疑惑,心想这附近并没有佛寺啊。不多久,又看见几十座宫殿,瓦是碧绿的,屋脊高高翘起,这才省悟到原来是出现“山市”了。没多久,又出现了高高的城墙,顶上是呈凹凸形的短墙,连绵六七里,竟然是一座城了。城中有像楼阁的,有像厅堂的,有像街坊的,都清晰地呈现在眼前,数也数不过来。忽然刮起大风,烟尘弥漫,全城的景象变得模糊不清了。过一阵子,大风停止,天空晴明,先前的景象全都消失了,只有一座高楼,上与天接,每层有五间房,窗户都敞开着,都有五处明亮的地方,那是楼外的天空。一层一层地指着数上去,房间越高,亮点越小;数到第八层,亮点只有星星那么小;再往上就变得暗淡了,似有若无,看不清它的层次。低层楼上的'人们来来往往,各干各的事情,有靠着栏杆的,有站着的,姿态各不相同。过了一段时间,楼渐渐低矮下来,可以看见楼顶了;渐渐地,又变得跟平常的楼房一样;渐渐地,又变成了高高的平房;突然又缩成拳头一般大小,再缩成为豆粒一般大小,终于完全消失。
我又听说,有早起赶路的人,看到山上有人家、集市和店铺,跟尘世上的情形没有什么区别,所以人们又管它叫“鬼市”。
在这篇文章里,作者把自己比作孙禹年公子相当于这件事是他自己看到的了。因此说他写文章细腻。山市其实就是海市蜃楼,因为以前的人科学不够发达,还不懂这个道理,以为是鬼神造出的,所以又称鬼市。
在这个方面,我要加油!有机会,我要把491个故事全部读完!
聊斋志异读后感 篇4
前几天晚上,我一直在网上看这部电视剧。特好看。说小翠受到王家恩惠,所以才会嫁给王元丰这个头脑坏掉的大傻瓜,还使他变聪明了。
林志颖装王元丰,李冰冰装小翠等。不过建议大家看一看,因为聊斋志异每一个故事都蕴含着一个道理,希望大家能学习并悟懂里面的道理。
讲述的是:王太常的独生子王元丰是个痴儿,经常被人戏弄,王太常夫妇为他的婚事伤透了脑筋。一日,太常带元丰出外打猎,元丰误入小狐妖小翠设下的陷阱,元丰向太常讲起此事,太常忽想起自己年轻时救过一只灵狐,便带元丰前去找她,请她帮忙解决元丰的婚姻大事。为报恩,灵狐便将自己的女儿小翠带去王家,嫁给元丰。成婚后,两人相处融洽,感情日渐增长。一夜,元丰去丞相家挖竹笋,小翠无意中听到了蛇妖与丞相密谋当皇妃的事情,引起蛇妖注意。丞相向皇上引见,不明就里的`皇上封了蛇妖做皇妃。蛇妖化身灵狐,将小翠骗出,想骗取夜明珠,被小翠识破。打斗中蛇妖逃跑,小翠也中了蛇毒,为救小翠,元丰抱小翠去找灵狐解毒。病好后的小翠不像往常一样活泼好动。因为好玩,元丰穿上了丞相的衣服,扮成丞相的样子游街,被丞相的儿子看到。得知王元丰扮成自己的样子,丞相气急败坏地来找王太常,谁知竟看到元丰穿着龙袍扮皇帝。他告到了皇帝那里,幸亏从王家搜出的龙袍被小翠变成了蛤蟆,王家躲过了一劫。为了让元丰变聪明,小翠去求灵狐,但被拒绝。蛇妖主动要帮小翠这个忙,小翠救夫心切,听从了蛇妖的话,使元丰昏迷了几天,谁知醒来后的元丰虽然聪明了,却也变得暴戾了。元丰参加武状元参试,一举夺魁,受蛇妖媚惑的元丰,沉迷其美色,对小翠态度粗暴,伤心的小翠回到灵狐身边。就在小翠和灵狐共同修炼之时,元丰却带大队人马前来围剿她们。此时,追查偷了夜明珠的灵狐下落的雷神也刚好赶来。元丰抓了灵狐交给了蛇妖,为救灵狐出来,小翠拿夜明珠交换灵狐,然而蛇妖却失信,派元丰杀小翠母女,就在元丰挥剑刺向小翠瞬间忽然良心发现,昏倒了。小翠不惜用自己的真气救元丰。小翠、元丰找蛇妖算账,意外碰到雷神寻夜明珠而来,他杀死蛇妖,拿回了夜明珠。小翠为元丰疗伤,醒来的元丰又恢复了原来痴傻的样子后,小翠灵狐被雷神带走,第二天早上,元丰发现小翠不见了,去问父母,父母哭着告诉元丰事实,元丰快崩溃了,走到院子里,突然看到小翠 ,元丰和小翠一起玩球……
希望大家能和我一起,看这部精彩的电视剧!
聊斋志异读后感 篇5
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妖术》是一篇好文章。它不但写了不信邪,而且写了拿妖祛邪。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故事中的于公就是一个敢于不信邪,而且有本领捉妖祛邪的有“道”者。
于公武功高,力气大,为人侠义。有一年他到京城参加考试,他的仆人病了,听说有一个算卦的能知人生死,就想问一问仆人的吉凶。算卦的人是一个坑人害人的江湖骗子。于公还未开口,算卦人就急于说出于公来意,以显其“神灵”,然后故作惊慌地对于公说:“病者(于公的仆人)无害,君可危。”又说:“君三日当死。”继而装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说只要给他十两银子,即可施术,消祸免灾。于公是一个不信邪的人,岂能为无根无据突如其来之言所惑,于是没有理睬这个卜卦人。第三日夜,于公忽听到窗口簌簌有声,忙看,见一小人持戈从窗缝人,及地高如人。于公急挥剑斫之,原来是一个纸人。不久,又一物穿窗而人,狰狞如鬼,又急击之,原来是一个泥偶。第三个来的是一巨鬼,身高齐屋檐,面黑如煤,眼闪鬼光,力大无比,本领十分了得,非前二鬼所能比。对于公先箭射而后刀砍,箭快如电,刀飞如风。于公面对如此厉害的庞然大物,毫不畏惧,奋力拼杀,机智地闪转腾挪,避实击虚,终于把这个来势汹汹的巨物(木偶幻化)击倒。三鬼尽灭,于公“方悟鬼物皆卜人遣之,欲致人于死,以神其术也”。最后,用智谋活捉了这个狡猾狠毒的'卜卦妖人。
自然,小说的结局是正义战胜了邪恶,智勇战胜了妖术。从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于公只是不信邪,而没有祛邪的本领,恐怕不但不能战胜邪恶,反而会被妖术害死。所以,故事本身还告诉人们,胆识固然重要,但实力也不能缺少,实力有时比胆识更重要。
智者谈鬼神,我们是欢迎的;庸辈拜鬼神,那就让他们蹲在家里自欺吧;“阴阳人”信鬼神,那就让他们游离于明暗之间吧。只有对坑人害人、玩弄“妖术”的“妖魔”,我们是不能姑息迁就的,而必须坚决斗争。如今,卫星上天,飞船登月,人类的智力开发已达到了何等的程度。鬼也好,神也好,都该寿终正寝了。
聊斋志异读后感 篇6
蒲松龄历尽沧桑,阅遍人间百态;他虽身处蜗居却心系天下、愤世嫉俗,挥其生花之笔,终成一部沉甸甸的《聊斋志异》。
郭沫若先生一幅“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的名联,评价蒲松龄和《聊斋志异》,可谓恰到好处。但是,蒲松龄决不是一位板着脸、瞪着眼的老夫子;相反,他是一位在觥筹交错时出口成文、颇善雅谑的才子,也是一个在柳荫下为远道而来的你端上一壶好茶的老头儿,更是一位饱读诗书下笔如有神的智者。所谓文如其人,也正因为如此,《聊斋志异》没有成为千篇一律、浅薄无比的讽刺小说,也没有成为“为志而志”的志怪小说。《聊斋志异》自有其独到之处:思想性有之,艺术性自不必待言。
蒲先生生活在康熙年间的山东淄川蒲家庄;那时侯,“西学东渐”刚刚开始,或是还未开始。相信,达尔文的遗传进化话思想不会“渐”到蒲先生的耳朵里。但是,“龙生龙,凤生凤”这种朴素的遗传观念,蒲先生应该是知道的。在他的作品中,他多处用“遗传学”的规律来借写子女而实写其父母,写得却也精致可人,令人不免会意一笑。今撷其几篇,妄加评说,以博众一乐。
《婴宁》的.主人公最大的特点恐怕就是她的爱笑了:“年已十六,呆痴裁如婴儿。”蒲先生在这一点的刻画上可没少花气力。本来吧,写到婴宁夫妇安居乐业也就足矣,最后又神来一笔:“女逾年生一子,见人辄笑,亦大有母风云。”——儿子将母亲的特点继承下来,言子犹在言母,实在妙甚!
《娇娜》一篇中,孔雪笠之狐妻松娘“举一男,名小宦”,娇娜“掇提而弄,曰:‘姊姊乱吾种矣’”。读至此,大笑——亏作者想得出来!到篇尾,“小宦长成,貌韶秀,有狐意;出游都市,共知为狐儿也。”乍一看,似无多大深意;细一想,俨然是聊斋先生在“都市”中亲眼见过一般!弄得读者半信半疑,又一大妙!
此二篇中皆为母子相似,而《鸦头》篇中的鸦头与其子王孜却迥然不同:鸦头“仪度娴婉,实神仙也”,她受尽了其母的凌楚;而王孜却“孔武有力,喜田猎,不务生产,乐斗好杀”。虽为母子,为何如此之异?想来定是发生了基因变异吧!而且这“变异”程度还非常之大:王孜杀老狐之后,鸦头“命持葬郊野”。而王孜却“剥其皮而藏之”——岂非暴戾之甚?虽则如此,王孜为母报仇,大快人心,使人长舒一口闷气,亦是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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