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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心得体会

2025/10/30心得

爱习作提供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心得体会(精选5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心得体会 篇1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牵动着每个人的神经。尽管它有如此大的重要性,但却屡禁不止,每年都有食品问题出现。应对这样的问题,我感觉很悲哀,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态度不明确,不坚挺,导致这样的问题成出不穷,屡禁不止,值得我们深刻的反思。

谈到食品安全,那首先要明白什么是食品安全。简单的讲食品安全就是对人体健康,对生命安全,对食品的更高要求就是没有受到环境的污染。

大家都明白食品质量安全关注的重点就是食品的污染对人类的健康、安全带来的威胁。作为一名中学生,我更深知学校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学校的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同学们的身体健康,在学校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同时,同学们自我也要学会怎样辨别安全和卫生的食品。

第一要明白的常识,不是含食品添加剂的食物就必须不安全不卫生,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是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主要是此刻一些不良食品生产销售商,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工业级原料顶替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将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比如苏丹红鸭蛋台湾食品中所含的塑化剂等等。

第二食品在食用前必须要彻底清洁。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另外也要避免进食生鲜或未经彻底加热的鱼、虾、蟹和水生动植物,以防止未被加热杀死的细菌病毒寄生虫进入人体导致传染病发生。。

第三就是不要食用一些来路不明的动植物,不要认为野生的东西就是营养的,大家应当明白2003年非典,致命的冠状病毒可能来自于野生动物的果子狸,一些动植物体内本身包含天然毒素。

第四选择新鲜和安全的食品。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其感官性状,是否有腐败变质。尤其是对小食品,不要只看其花花绿绿的外表诱人,要查看其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有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QS号)等标识。不能买过期食品和没有厂名厂址的产品。否则,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无法追究。

第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到没有卫生许可证的小摊贩处购买食物。饮用贴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最好是喝白开水。提倡体育锻炼,以增强机体免疫力,抵御病菌的侵袭。

只要我们认识和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掌握一些预防方法,提高自我卫生意识,就能最大限度减少食物中毒的风险度,健康消费、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保证我们的身体健康,食品安全的问题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履行起我们共同的职责,构建和谐健康的生活。

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心得体会 篇2

民以食为天。不论何时何地,食品安全从来都是民生大事。为解决食品监管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国家下大决心改革监管体制,将各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的职能进行有效整合,由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目前,我县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已经基本完成,执法模式由多头变为集中,监管职能和责任得到了切实的强化和落实,一张牢固、无缝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正在逐步建成。

然而,正是由于过去分段监管体制所形成的网与网之间的缝隙太大,诟病太多,让各自监管网络中的都存在的破洞——监管盲区——受到忽略。现在网与网之间的缝隙已经消除,我们再不能无视这些监管盲区对监管网络的破坏,因为由这些监管盲区引发的食品安全责任,将全部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独力承担。在流通环节,对食品仓储贮存的监管就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盲区。

一、为什么要对食品仓储贮存环节进行监管

前段时间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多个品牌巧克力惊现活蛆”事件应该很多人听说过:消费者在剥开巧克力后,居然发现巧克力上粘着似蛆的虫子在蠕动。涉事品牌都是国际或国内的著名名牌,产品距保质期也还有一定时间。还曾经有朋友夏天购买酸奶时,却发现虽在保质期内,酸奶却已腐坏变质。其实,上述问题的元凶就是食品经营者在仓储贮存环节出了问题。包括巧克力、乳制品、果冻、火腿肠在内的许多食品都对贮存环境有温度、光照、通风等条件的限制,不满足贮存要求,即使没有超过标示的保质期,仍然可能发生变质现象。消费者一旦误食了此类食品,极易发生食品中毒现象。所以《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明文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第四十一条规定: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上述规定都是为了确保食品仓储、贮存环节的食品安全而确立的强制性要求,我们在实际监管执法过程中必须遵照执行。

二、怎样对食品仓储贮存环节进行监管

虽然食品仓储贮存环节如此重要,我们也有监管执法的依据,但经营者天然有逐利的趋向,或者不购置必须的设备、设施,或者即使有相应的设备,也出于节约成本考虑而故意不用。作为执法机关,由于缺乏可具体操作的法规条款和模式,所以此类违法行为在既往的管理过程中往往被忽视。我认为,做好流通领域食品仓储贮存环节监管工作,首先要找准对象,分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仓储场所、从事食品仓储行为且同时从事食品销售的仓储场所、专门从事食品仓储行为的场所等三类(前两类是辖区内的大中型批发商和大型超市,后一类是专门为不选定人员提供仓储服务的经营者),都是我们的重点监管对象,然后把握方法实施有效监管。

1、严把主体准入关。从行政许可入手是治源之策。在食品安全监管实践中,食品流通许可赋予经营者以食品流通流域的准入资格,把好了准入关,能为今后的监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工作实际中,一是强化书式审查,主要是对食品批发经营食品超市必须提供仓储基本情况,包括仓库位置、建筑类型及面积、库存食品主要种类、仓库负责人和所有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信息,看当事人申报的设备、设施清单是否与其勾选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二是加强现场核查。在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时,对照标准,逐项细致地对该仓储场所是否适合食品仓储加以核查。如:仓储场所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合理距离,防止食品污染;货架须有离墙离地间距;应有相应的照明、通风、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备或者设施;场所内的散装食品应与预包装食品分区存放,贮存低温、恒温、冷藏食品还应具备冷藏箱(柜)等设施并有温度显示装置;冷冻食品储存冷库应符合食品卫生场所要求,并有足够的容量和适当的制冷设备,保证冷库温度达到一定低温;在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时,对食品经营者仓储信息进行采集记录,采集内容包括:经营主体基本情况、仓库位置、建筑类型及面积、库存食品主要种类、仓库负责人和所有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然而由于暂时还没有强制核查仓储场所的标准,容易导致各地执行标准宽严不一,容易让经营者误解为各自为政、故意刁难。因此请市局向省局建议,参照食品生产和餐饮行业的检查规范,出台一个统一的、易操作的许可标准,供基层执法人员在实际审查、核查过程中遵照执行。

2、坚持巡查保安全。在食品安全监管实践中,食品流通许可只是赋予经营者以食品流通流域的准入资格,后期还必须依靠执法人员通过持续有力的日常监管来发现和纠正经营者的违法违章行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少、任务重,必须抓住重点对象和重点季节,才能事半功倍,取得良好效果。重点对象包括大的批发商和大型超市,因为涉及数量大、影响范围广,重点季节则是高温、梅雨等食品容易腐坏变质的季节。在重点季节对重点对象的仓储场所和销售现场根据《食品安全法》进行检查,对照现场内食品标注的贮存条件与实际场地条件进行核实,并对检查情况予以记录,留下我们的监管痕迹。

三、发现经营者贮存、销售食品不满足应有贮存条件的处理

在行政许可环节发现,可告知其补正,在补正后经现场核查合格后予以许可,也可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如果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则可制作现场笔录、固定影像证据并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证据确凿后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之第(四)款“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之规定,第一次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如再次发现,即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一点体会

食品安全无小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这一关系到人民健康的大问题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关注。法律法规已经赋予我们以全面监管食品安全的职责,党委政府也对我们寄予了厚望,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务必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危机意识,从一点一滴细节做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心得体会 篇3

20xx年上半年,我局在区食安委的指导下,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贯彻《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进取创造顺畅、安全的粮油流通环境。现就我局20xx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升认识,加强领导

粮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而作为食品源头安全的粮食质量安全在人们追求健康饮食的今日显得尤为重要。我局作为粮食监管部门承担着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职能,为此我们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情景,成立以局长陈航良同志为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粮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二、突出重点,落实职责

20xx年上半年,我局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以全区为监管范围,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粮油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管。在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做到环环相扣,不脱节、不遗漏,其中重点加强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管。

我局经过开展粮油食品安全宣传、走访相关粮油经营企业等活动,深入企业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力督促整改,拒绝走形式,并将工作与年终评比挂钩,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三、加强监管、落实检查

1、为促进粮食流通,服务宏观调控,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我局组织下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职工学习了《粮油储藏技术》、《储粮害虫防治》、《粮油检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业务知识。经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参加自治区组织开展的培训工作,使从业人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粮食流通秩序。

2、根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xx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4月22日,覃塘区两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对所储存的粮食进行抽样工作,两家国有粮食企业共抽取样品18个并于4月28日送到广西粮油质检中心进行检测。自查中所有存粮不存在霉变、杂质超标严重、食品安全指标超标、发热、结露、结块、严重虫粮等储粮安全隐患,粮食色泽、气味均正常。政策性粮食的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均贴合国家标准中等以上粮食质量,储存品质贴合国家标准宜存要求。覃塘区粮食局直属粮库有质量检验人员2名,均持证上岗。粮食检验仪器配备齐全,能做的检验项目:常规物理指标、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粮品质指标和快速检测原粮卫生如重金属镉、农药残留等。坚持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和库存粮食储存期间一年两次的储存品质检验,填写归档质量管理档案。

3、按照区食安委的要求,多次开展粮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共出动了25人次,对22户粮油经营者进行了抽查和摸底排查工作,未发现一齐粮油食品安全隐患。

4、5月21日选派两名业务技术骨干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为期两个月的粮食检验检测学习班,使我区粮食检验检测人员到达6人,基本满足全区粮食日常检测本事。

四、强化措施,提升品质

在仓储实践中,着力推广“双低”、规范化、间歇熏蒸、缓释薰蒸、环流薰蒸、机械通风、电子监控等技术的应用,深入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执行“治早、治好、治了”的原则,杜绝了霉变、霉烂事故的发生,延缓了粮食陈化,提高了食用品质。

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心得体会 篇4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国务院拟设食品安全委员会,草案增加了有关规定,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对各有关监管部门的协调、指导。草案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此前,草案中确立了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对食品安全实施分段监管的体制,并强化了各部门具体的监管责任。

明确民事赔偿优先

草案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管保健食品安全。

严管保健食品安全

草案增加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草案还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名人代言“问题食品”将被严惩,草案增加多条规定,严惩组织、机构或个人代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同时,草案还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除食品安全法草案外,会议还继续审议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和保险法修订草案,这三部草案有望于2月28日会议闭会时通过。

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心得体会 篇5

一、统一思想,明确职责。

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周金伙局长关于“十条措施”和市局七项制度的要求,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安全利益和社会安定的大事,在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落实,结合省局的“十个提升”要求,强化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明白,确保市场监管重心下移,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片区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和“五定”方案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做到任务到片区,职责到监管员。

二、加强重点,抓好落实。

我们根据辖区实际,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按照“六查六看六打击”及“五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在其他专项整治取得较好的效果的基础上,对粮食、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调味品等八大类日用消费品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边远山村和农村市场等薄弱环节进行监管,防止制假窝点,以次充好、假冒猥劣商品下乡转移,确保入市上柜食品的质量。

三、加强监管,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我们紧密结合20xx年红盾行动要求,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的巡查监管工作。按照省局要求把食品安全和商标广告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而重中之重是要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的监管,不折不扣地落实周金伙局长在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条措施”。同时组织力量落实市工商局《中秋国庆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同意行动方案》中各个阶段的工作,打出声威、打出形象、打出实效。在节前我们组织检查,共出动xx次,5车次,检查相关经营户xx,查获三无月饼76块,过期调味品21瓶。

我们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政务请示、报告工作。我所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对值班人员严格要求,在岗在位、切实负责,确保通讯畅通。从9月27日至10月7日坚持每日报送制度,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

(二)贯彻省局关于“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专项整治。

根据省局《关于适用“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的通知》要求,为一发惩处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行为,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城关工商所现就适用“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监管力度。

1、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宣传栏、黑板报、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利用礼貌学校与个私协会召开经营者会议,印发了xx份宣传材料进行宣传。经过宣传,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查处无照经营的活动中,构成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我们成立了无照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片区为单位,分片分组对片区的经营者进行开展治理整顿工作。首先进取发动建立群众线索,举报、反映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其次分区域、有重点有计划地加大巡查力度。实行预警查处机制,发现无照经营的的先发催办通知书,超过期限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再由办案组立案查处。对已立案查处的无照经营户进行回访,督促其尽快办理营业执照。

3、在清理整顿无照经营活动中,按照市局“五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严格执法,对无照经营食品类的经营者坚决取缔。城关所共出动xxx次,检查xx,共查获无照经营户xx,依法立案查处xx,罚款金额xx元,发出178份催办通知书,补办执照率达xx。

(三)治理“餐桌污染”实行商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专项整治

我们立足城关地区作为永春县的经济文化中心,共开展了xx有关的检查行动,出动xx次,检查有关个体经营户。对市、县局部署的需重点检查的商品进行严格监控,在城关农贸市场建立商品购销帐,实行信誉卡制度,同时进行检查,严厉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的行为,仿冒伪造产地等质量标志的行为,严厉查处利用新产品上市节日促销,巨奖销售,营销策划等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误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扰乱和破坏粮油市场秩序的行为。如今年1月份,我局对城东街陈某的批发店例行检查的时候,在其仓库发现当事人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五粮液”酒40瓶,我们根据《产品质量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粮食市场、陈化粮监管工作

我们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按片区职责对辖区内的粮食经营者,粮食仓储进行检查。我们成立了粮食市场监管领导小组,会同粮食、质监、卫生、教委、建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个体加工作坊购进的粮食进行清查,发现涉嫌劣质大米立即就地封存,及时送相关机构检测。

我们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按片区职责对辖区内的粮食经营者,粮食仓储进行检查。我们成立了粮食市场监管领导小组,会同粮食、质监、卫生、教委、建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个体加工作坊购进的粮食进行清查,发现涉嫌劣质大米立即就地封存,及时送相关机构检测。

(五)开展劣质大米、水果市场的专项整治

我们充分发挥工商联络员在监管网络的作用,密切关注消费者对大米、水果等质量的投诉情景,一旦发现线索立即跟踪核查,依法处理。检查严厉打击打蜡上色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以次充好的劣质水果。坚决查处违法使用冒牌水果标贴的行为,加强对水果批发市场的追踪,深挖造假加工窝点。检查水果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四、强化服务意识,推行长效监管,确保执法服务双到位。

围绕服务当地经济发展这一大局,立足我所职能,结合辖区实际,进取探讨、制定各种长效监管措施,经过市场监管和行政指导相结合,促进了地方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1、推行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加强与企业的联络沟通。经过分行业、有计划地开展企业工商联络员的培训工作,扩大培训面,提高培训层次,力争今年在xx以上的企业建立工商联络员。并以企业工商联络员为载体,把行政指导具体资料和措施贯穿到日常监管执法和服务中,推行各种工商专业指导。

2、建立了红盾维权网络,增强监管新力量,延伸监管服务触角。以辖区内已设立的洋上村红盾维权站、工业园区红盾维权站和新发超市、国泰商场、远大电器红盾维权站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维权站规范的日常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拓展工作范围和职责,充分发挥其在服务企业、消费者、市场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加强对联络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工商业务知识及有关商品质量知识培训,进取培育“红盾维权站联络员”,拓展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扩大监管面和服务面。

3、进取开拓思路,探索服务企业新途径。以依托开发区建设管委会设立的县“探花山—榜德”开发区红盾维权站为阵地对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商标使用注册、广告行为等进行指导,向企业供给各种注册、变更登记及年检表格。同时,探索由开发区建设管委会对新开业及变更、年检的企业进行地址勘察:工业园区企业在开业、变更登记及年检时,先由工业园区管委会指定二个以上的维权站成员进行现场地址勘察,勘察结果加盖工业园区管委会公章后,作为企业经营地址情景的有效证明文件,进一步方便园区内企业。

4、开展共建规范市场活动。进一步完善共建规范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监管者等各自的职责和关系。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商品安全第一职责人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和监控流程。并以点及面,引导经营者礼貌经商、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