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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法制教案

2025/10/23教案

爱习作提供的幼儿园安全法制教案(精选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幼儿园安全法制教案 篇1

教学目的:

对学生进行用电、防火、防盗等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使学生学会一些自救的方法,让学生在遇到危险时能采取一定的措施,保护自己。

资料准备:

《安全教育读本》

资料搜集

教学过程:

一、用电安全

1、学生说说家里有哪些电器?(引起学生兴趣,因他们较熟识。)

2、用电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安全?

3、不当的`使用会导致什么后果?

教师根据学生的回答及时教育:现代家庭,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庭中的电器也越来越多,给我们学习、生活带来了好多方便及乐趣。但是,如果我们没有掌握一定的用电知识,不注意用电安全,就会很危险。所以,我们不要出于好奇,自行拆卸、维修电器,不要私自拉或乱接电线和随意拆装电器。使用和操作电器要注意不能湿水,一旦电器出现故障,应立即截断电源。

二、防火安全

1、 生活中,有哪些环境中,用到火?

2、 出现过的一些火灾是怎样引起的?

3、 提出问题讨论:如果你发生火灾或看到邻居有火灾怎么做?(学生各自发表意见,说做法,对正确的肯定。)

4、 根据讨论,结合《安全教育读本》向学生补充一些防火知识。

三、防溺水

1、回忆在新闻中,生活中游泳、钓鱼、玩水等引发的溺水事故,是怎样引起的?

2、会导致什么严重的后果?什么心情?

3、结合当前天气炎热的情况,要求学生游泳要有大人陪同,不能私自到河滩、水库游泳,即使是在游泳池也必须严守规则,由成年人陪同。

四、结合实际进行防止高楼坠下、误服药物、食物中毒等教育。

五、课堂总结。

六、作业:

检查自己有哪些不安全的事,写下来,并说说如何注意。

幼儿园安全法制教案 篇2

幼儿园安全法制教案(精选15篇)

作为一名辛苦耕耘的教育工作者,时常要开展教案准备工作,编写教案有利于我们科学、合理地支配课堂时间。优秀的教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安全法制教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安全法制教案 篇3

一、教学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知识技能目标:

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如: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教学重点:

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五、教学过程: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一)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二)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中学生预防侵害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方法原则:

1、依靠法律,预防违法犯罪

对自己的侵害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邓颖超指出:“教育孩子们从小学法、守法、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小学生要明确,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依靠法律,必须学法、知法。要学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要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无罪,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自己的义务,权利和合法权益,什么是受到侵害。还要弄清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和法律责任。依靠法律,必须用法。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行使权利,并在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形成侵害时,能够依靠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要做到:一克服“害怕对方报复,干脆自认倒霉”的错误思想;二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报复”的错误做法。总之,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我保护,而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2、依靠组织,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这里所说的组织,一般是指侵害发生地或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学校等部门。其中有的街道,区县还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加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由于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治安和人员活动等情况熟悉,这些组织就会依据法律,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及时妥善地处理解决未成年人受侵害的问题。

3、依靠群众,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包括中小学生家长在内的广大群众,对破坏社会治安,危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深恶痛绝,盼望通过综合治理和“严打”使社会稳定,中小学生受到保护而健康成长。群众的眼睛雪亮,智慧丰富,威力无穷,不断涌现出保护少年儿童,见义勇为的好市民,好青年,好干部。所以当中小学生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时,要千方百计地求助身边的群众,共同来对付坏人。当群众勇敢而义无反顾地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时,违法犯罪分子将成为过街老鼠,无藏身之地,遭灭顶之灾。

4、依靠智慧,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勇于斗争,

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不能怯弱,不能束手待毙,不能让坏人为所欲为,这是中小学生预防侵害的必要前提。但是,中小学生年龄较小,身单力薄,在面对违法犯罪分子时,要强调善于斗争。要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机智巧妙地战胜敌人,保存自己.电影《平原游击队》中的游击队长李向阳说:“要想抓住狐狸,就得比狐狸狡猾。”《鸡毛信》中的海娃就是把鸡毛信藏在羊群头羊的尾巴下,躲过日本鬼子的搜查,胜利地完成了送重要情报的任务;小兵张嘎也是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想出招数中,战胜愚蠢的敌人。前不久,某市一小学生一人在家做功课,忽听有人撬家门,立即悄悄拨通了公安局的电话,几分钟后,警察迅速赶来,当场抓住正在撬门企图入室盗窃的坏人。可见,面对身高力大,用心险恶的坏人,不仅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勇敢加机智才能保平安。

幼儿园安全法制教案 篇4

一、活动目的:

1、通过读新闻、演小品等形式引起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

2、通过本次班会活动,使同学们了解一些基本的交通规则及交通标志,并逐步形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活动准备:

1、让同学们收集有关交通事故的新闻。

2、组织学生排演小品。

3、选好及训练班会主持。

4、了解一些基本的交通规则。

5、了解一些常见的标志。

三、活动过程:

(一)主持读有关交通事故的新闻以引入主题。

1、主持翟玉琦:读新闻。

2、主持刘新元:大家听了这则新闻有什么感想呢?

3、同学们议论,各抒己见。

4、主持小结:

翟玉琦:生命在你手中,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刘新元:所以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交通规则,并要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

(二)交通知识竞赛(抢答形式)

1、交通讯号灯有哪些颜色?都有些什么作用?

2、红灯亮时行人该怎样?

3、黄灯亮时还可以过马路吗?

4、什么灯亮时才可以走?

5、行车、行人应靠哪边走?

6、出示各种交通标志,让同学们说出交通标志的名称及其意义。

(三)看小品,议一议:

1、小品内容:一名小学生放学回家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结果出了车祸。(由学生自己编排自己演练)

2、议一议:

(1)这个小朋友违反了哪些交通规则?

(2)我们应如何遵守交通规则?

3、把小朋友的错误纠正过来。

4、由小品、谈心得体会。

(四)小结:

1、同学们小结:通过这次活动,你懂得了什么?

2、班主任小结:生命只有一次,幸福快乐掌握在你的手里,希望同学们通过这次班会活动,学会珍惜生命,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

幼儿园安全法制教案 篇5

一、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良好守法观念。

2、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怎么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实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二、教学过程:

(一)导入

根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你对国家的相关法律知道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法律法规。

2、师总结并出示课件。

法律词典:

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

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三)合作交流:

问题1 哪一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自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

5、进行色情、卖淫活动;

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吸毒、注射毒品;

9、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

中度不良行为:中度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6、参加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和诉营业歌舞等场所;

9、其它严重违背社会的不良行为;

10、吸烟、酗酒。

问题2、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还有什么?

1、平时有不良行为、经常搞恶作剧,有的会发展到有意或无意识地伤害别人。

2、欣赏“哥儿们义气”,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结“拜把子兄弟”,排位分,喝血酒,干坏事。

3、从冒险、游乐到离家出走、侵犯他人权益到逐渐发展到违法犯罪。

4、从小骄生惯养,在家是小皇帝,在外称王称霸乃至行凶打人。

5、小偷小摸会发展成盗窃抢劫。

自我预防——

勿以恶小而为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

正身避邪,防微杜渐。

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

携带管制刀具: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强簧刀或其他管制刀具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这些刀具之所以禁止携带,因其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携带管制刀具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件,特别是青少年正是身体发育阶段,精力旺盛,但由于法制观念和是非观念淡薄,争强好胜,行动盲目而不计后果,携带管制刀具,极易一时冲动,酿成不该发生的悲剧。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讲文明礼貌,待人恭敬谦让,已成为时代风尚。要求我们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抛弃动辄动手打人,出口骂人的不良行为。如果从小养成了这种不良行为,危害无穷。好多犯罪分子从小染着了打架、怒骂别人的不良行为。

偷窃:

偷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量较少的财物的行为。青少年中有的不满足自己生活的欲望,看到人家吃得好、穿得好,心里很羡慕,而当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就会非法去窃取公私财物。一些未成年人因缺少良好的教育环境,平常喜欢贪点小便宜,从拿人家一本书、一支笔、一块橡皮开始,逐渐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任何事物总是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有句老话叫做贼偷菜起,任其发展就会演变成盗窃。

实例(小偷小摸导致犯罪)

xxxx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一度发生多起撬盗案件,到2002年底,失窃案件多达几十起,财产损失几万元,警方将作案的26人捉拿归案,查明这伙人自xxxx年3月至12月间作案30余起,案值人民币10万元。更令警方吃惊的是,作案者竟然都是在校中小学生和流失生,年龄最小的仅11岁,其中女性一名。面对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蛋,办案干警没有像往常破案后的欣喜,心情反而变得沉重起来。警方查明,26个孩子中有些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同警察打交道,按盗窃作案的次数和案值,足以判处徒刑,但由于年龄的关系,往往只能教育后予以释放。于是他们作案后受法律惩罚的犯罪恐惧心理一次次减弱,认为自己人小法律管不了,渐渐从一个月一次小偷小摸,发展到每月偷几次,有的几乎天天作案。有些14岁的少年曾公开宣称:“我还能偷2年”,13岁的少年不甘示弱:“我还能偷三年,比你多一年”。

故意损坏财物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日常生活中的故意损坏财物,多出于报复的动机,你对我不义那我就将你的财物损坏,使你生活不好或叫你破破财等。青少年中多出于嫉妒或寻找刺激,而偷偷地把别人的东西损坏。这种行为既损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四)殷切的希望

1、勤奋学习,掌握必要的政治、文化、科学、法律知识和劳动技能,提高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2、遵守社会公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敬爱父母、尊重老师、敬老爱幼,艰苦朴素,不做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事情,应当诚实谦虚,接受别人的帮助教育,克服缺点,改正错误。

3、遵纪守法,不吸烟、不饮酒、不打架骂人、不赌博、不早恋、不逃夜逃学、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仅向成年人开放的娱乐场所、不观看不良的影视读物、不做其它危害自身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事。

4、努力锻炼身体,讲究卫生,加强体质。

5、同学之间应当团结友爱,互学互助,共同进步。

宣 誓

我们郑重宣誓: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中学生,做一个合格公民,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主持人宣布本次班队会结束。

幼儿园安全法制教案 篇6

一、教学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知识技能目标:

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如: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教学重点:

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五:教学时间:

1课时

六、教学过程:

一、引言:

同学们都有十五,六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二、新课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案例: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学会断案

例1.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违法

案例2.未成年人被判缓刑学校能否拒绝入学

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不正确

(五)中学生预防侵害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方法

原则:

1.依靠法律,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邓颖超指出:"教育孩子们从小学法,守法,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小学生要明确,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

依靠法律,必须学法,知法.要学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要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无罪,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自己的义务,权利和合法权益,什么是受到侵害.还要弄清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和法律责任.

依靠法律,必须用法.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行使权利,并在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形成侵害时,能够依靠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要做到:一克服"害怕对方报复,干脆自认倒霉"的错误思想;二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报复"的错误做法.总之,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我保护,而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2.依靠组织,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这里所说的组织,一般是指侵害发生地或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学校等部门.其中有的街道,区县还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加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由于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治安和人员活动等情况熟悉,这些组织就会依据法律,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及时妥善地处理解决未成年人受侵害的问题.

3.依靠群众,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包括中小学生家长在内的广大群众,对破坏社会治安,危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深恶痛绝,盼望通过综合治理和"严打"使社会稳定,中小学生受到保护而健康成长.群众的眼睛雪亮,智慧丰富,威力无穷,不断涌现出保护少年儿童,见义勇为的好市民,好青年,好干部.所以当中小学生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时,要千方百计地求助身边的群众,共同来对付坏人.当群众勇敢而义无反顾地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时,违法犯罪分子将成为过街老鼠,无藏身之地,遭灭顶之灾.

4.依靠智慧,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勇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不能怯弱,不能束手待毙,不能让坏人为所欲为,这是中小学生预防侵害的必要前提.

基本方法: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中小学生.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