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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2025/10/29读后感

爱习作提供的《基督山伯爵》读后感(精选5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篇1

这个暑假我终于看完法国三大作家的代表性巨作。说它们是巨作,因为篇幅都在百万字以上。看外国小说巨作,对于中国人有点困难,一个是翻译上有点讲究,有的名著有几个译本,译笔要做到流畅典雅和忠实原著,译者水平不一。二者外国人名地名,对于中国读者一时建立不起条件反射般联想,何况一般中国人没有在伦敦、巴黎、罗马、柏林、莫斯科和外国乡村具体生活体练,方位感时有错愕。三者外国文化背景知识与中国文化背景知识差距大。小说引用的历史文化背景典故,即使译者、出版者为了方便读者,增加原著简介和注释,我都感觉一时无法记忆,大多只能囫囵吞枣而过。

能够成为小说名著巨作和作家平生代表作,自然都有其根据理由。十九世纪是西欧强盛时代,涌现出小说名著巨作也是这个时代的标志,我总体感觉西方文明的科学方面以英国和德国科学家群为顶峰,文学方面以法国和俄国作家群为顶峰,相对而言文学方面英国要弱一些,德国和意大利和西班牙只有一二人而已。对于俄国,托尔斯泰是俄国作家群中的珠穆朗玛峰,我个人觉得他也许是世界级冠军。在法国作家群中,我看候选者有三位大仲马、雨果和罗曼罗兰。

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电影电视已经有了几个版本,故事情节脍炙人口,大仲马也许是众人心目中的第一。看完《基督山伯爵》小说原著,我也感觉大仲马确有这个实力。他开篇就先声夺人,大副邓蒂斯远航归来,船主莫雷尔已经许可他接任船长,与梅塞黛丝谈婚论嫁,心情正在高峰,想不到造化弄人,被职敌邓格拉斯、情敌福尔南和政敌维尔福联手做局,未经审判就押入伊夫堡地牢,陷入谷底。一个一般才气的作家,写到这里也许就结束了。大仲马笔底波澜,邓蒂斯又遇到法里亚神甫打洞,传授知识,交待基督山岛藏有巨额财宝,不知不觉十四年牢狱过去。大仲马神来之笔,邓蒂斯利用神甫死亡契机,冒充神甫死尸,被抬出海葬,终于死里逃生,找到了基督山岛宝藏。换成有点天份的作家,小说写到这里40万字左右规模,也就搁笔了。大仲马荡开一笔,写基督山伯爵的罗马狂欢节,招待法国年轻公爵阿尔贝等,情节人物交待转换没有铺垫,我一时都感觉这里是大仲马的败笔。看到小说结束,才知道空缺这七八年,大仲马实际是调查仇人的老底去了,海黛是福尔南出卖恩主总督得财的'恩主之女,阿尔贝公爵则是福尔南和梅塞黛丝的儿子。维尔福与道格拉斯妻子的私生子贝内代托,被邓蒂斯包装成诱饵,最后在法庭上让维尔福身败名裂。大仲马埋伏做得很足,复仇写得痛快淋漓,仇敌结局没有重复。我唯一觉得他写基督山伯爵暗中教会维尔福后妻下毒,有教唆犯嫌疑。毒杀四人,死宅阴暗,维尔福最后成为孤家寡人,被逼疯,写得过于惊心残酷;写梅塞黛丝求情,饶其儿子阿尔贝一命,最后阿尔贝突然放弃决斗,写得似乎又少了,情感纠葛没有深入,写的梅塞黛丝像个衣服架子,不如维尔福夫人和邓格拉斯夫人写得深刻。他写福尔南妻离子散,最后开枪自杀,铺垫有点不足。他写邓格拉斯,写其银行逐步破产,被绑乞食,遭匪徒洗刷,最后邓蒂斯宽恕不死,只是成为一介贫民,实际上这个职场上的敌人才是当年邓蒂斯遭罪的根源,复仇报应结局反倒最好,我倒希望他写酗酒贪财的卡德鲁斯最后结局没有被杀,毕竟他于邓蒂斯没有什么原罪。

大仲马洋洋洒洒,写满120多万字,情节连环紧凑,描写不枝不蔓,故事有传奇性,有故事性,有场面性,读来感觉不粘,有显笔,有隐笔,有直笔,有曲笔。大仲马早写阴谋陷害,让人看得伤感;写埋婴下毒,让人看得惊心;写报恩复仇,让人看得过瘾。《基督山伯爵》这部小说天生就是改编电影电视的好素材,大仲马确是大手笔。可是看后又一细品回味,我感觉大仲马思想趣味境界不如雨果,《基督山伯爵》小说主题歌颂金权复仇,有点拜金主义味道。描写上层社会交际生活,大仲马私心有点羡慕。推敲小说故事人物情节,感觉有点编造嫌疑。当然大仲马编得高超,编得技巧,擅长语言对话描写,对比其子小仲马写的《茶花女》,父亲的作家天份是要高出不少。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篇2

这是法国著名作家亚历山大·仲马最成功、最经典的一部小说——《基督山伯爵》。我在喜马拉雅电台也搜过这部小说,喜马拉雅对它的定义是世界名著,这是一本并不厚的书,仅有三十个章节,与我所认为的名著在量上有所出入,草草阅读完之后才发现,名著注重的是"质",作者传神的描述及逻辑性让我这位摩羯(找茬之王)人士由衷感到赞叹,是一本值得阅读的书。

本人每天花一刻钟左右时间在用了大半个月将它啃下,如今,来做一个分享,当然,目的是希望给位去品读这本名著。

故事的主人公是青年水手爱德蒙·邓蒂斯,初期用几个词定义:正直、善良、诚实、守信、积极向上(一切溢美之词不为过)。本来应该是一个前程似锦的人:十九岁岁就要被提升为船长,并与未婚妻梅瑟德斯结婚,可以说是少年得志,早早成为人生赢家。但是,幸福的背后也正在酝酿着一种阴谋。梅瑟德斯的表哥费南迪联合邓格拉斯设计了一个陷阱,前者是邓蒂斯的情敌,后者是邓蒂斯的事业竞争对手,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狼与狈达成一致。当邓蒂斯被冤枉后,维尔福(当地执行官)宣判时,由于涉及到维尔福自身的利益以及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邓蒂斯就成了他的牺牲品,被关在臭名昭著的伊夫堡监狱里,十四个春秋,两个七年,必然是煎熬。

他被夺走了一切,如果不是在监狱里结识了法利亚长老,他可能就带着绝望走向地狱了。法利亚长老教授他知识,为他找回为何关在这里的线索,并告诉他一个并没有人相信的宝藏的秘密。然而,这位长老却因突发病死在了狱中,邓蒂斯获得了长老的智慧以及一个藏于基督山的秘密。他用了一个金蝉脱壳,逃出了监狱,来到基督山掘出宝藏,从囚徒变为自由人,从愚笨变为智者,从一无所有变为拥有一切,从邓蒂斯变为基督山伯爵。

当他看见昔日地狼与狈已成为社会名流,当他知道父亲被活活饿死,未婚妻被别人取而代之,心中除了痛楚就是怒火。他想用各种方法报答父亲生前帮助他的人们,之前的雇主面临破产,邓蒂斯慷慨解囊助莫雷尔先生。始作俑者也将受到惩罚,这些都是基督山上的宝藏帮助了他。三个仇人:第一位,妻离子散,身败名裂,最后自杀身亡;第二位,全家老小相继死去,最后成了孤家寡人,疯了;最后一位倾家荡产,从富翁变成了身无分文的糟老头。待复仇结束,基督山伯爵渐渐淡出人们目光,隐去。

为什么说这部小说是经典,我认为的经典就是纯粹,就是单纯的人性。这篇小说起初老船长因脑膜炎死了,船到港后船主似乎更关心货物是否有问题,不仅可以看出时代特征,更可以看出船主重利大于义。当邓蒂斯去找未婚妻梅瑟德斯,当时情敌费尔南也在场,当一个男人立于两个相爱的人之间,且男主强于你,而女主对你不冷不热,费尔南呆在角落,不敢正视邓蒂斯却又充满愤恨地心态显露的非常彻底。这种人物描写在每个时代都会存在,所以,抓住人性的写作可以称之为经典。

为什么说这部小说是名著,名著必然能带给世界启示。正如基督山伯爵所说:"人类的智慧全在这两个词语中,那就是‘等待’和‘希望’"从期望到绝望到等待到希望,主人公经历了日夜的煎熬,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然而,小说里莫雷尔先生以及主人公的父亲与未婚妻其实都在这两个词语里煎熬。从开始只有一股冲劲的愣头青到有勇有谋、举止优雅、智慧过人的基督山伯爵,这也是等待与希望的结果。"等待"与"希望"启发人也塑造人,想直面人生,必须学会宽恕;想勇往直前,必须忍受痛苦。我们没有理由不善待这个世界。古语有云: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凡事皆有因果,没有不落地的叶子,也没有不发芽的种子,你善待世界,世界也善待你。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篇3

他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对他这个人物的感受。

他——故事的主人公——青年水手埃德蒙邓蒂斯——一个正直诚实的年轻人。本来应该是一个前程似锦的人——— 19岁就要被提升为船长,并且要与他的爱人美茜蒂丝成婚。但是在幸福的表面下正酝酿着一场阴谋。美蒂西斯的表哥弗男也想娶美茜蒂丝为妻,这位被邓蒂斯称作“朋友”的人,为了破坏邓蒂斯和美茜蒂丝的婚姻,就与觊觎船长之位的唐各拉尔一同设计了一个陷阱。婚宴上,当邓蒂斯正沉浸于幸福的光环时,被突如其来的警卫带走,在被法官维尔福审判时,由于涉及到维勒福自身的利益以及一个不可告人的原因,邓蒂斯成为了他的牺牲品,之后他被莫名其妙的关押在臭名昭著的伊夫堡监狱里一关就是14年。

他被夺走了一切,如果不是结识了法里亚长老,他只能带着痛苦和绝望一步步走向地狱。从囚徒变为自由人,从懵懂变为睿智,从一无所有变为拥有一切,从热情变为冷漠,从邓蒂斯变为基督山伯爵,他除了复仇还能干什么?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了噩梦般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在基督山复仇的过程中,不断的卷入了一些无辜的人,有罪的人虽然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同时也造就了新的惨剧。————这是一幕人类复仇过度的悲哀,一声无罪人变为有罪人的慨叹。

马瑟夫死了,阿尔贝和美茜蒂丝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维尔福家中陆续死了3个无罪的人,尤其当爱德华和维尔福夫人死在他的面前,他想要救爱德华,却已经无力回天。这使他动摇了,他恍惚了,他开始责问自己究竟有没有权利这样做。他问自己:“够了,够了,已经够了,一个死了,一个疯了,我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呢?”

于是他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坚决了,在故事的结局他给与邓格拉斯严厉的惩罚之后,放了他一条性命,这样的结局大概会比人都死绝了的结局要好,毕竟邓蒂斯的本性是善良的,并不是天生的刽子手,而且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承受自己种下的苦果,一直到死才能得到解脱。

最终,他的三个仇人,一个妻离子散,身败名裂,自杀身亡;第二个全家老小相继死去,最后孤家寡人,也不成人样了,第三个倾家荡产,从富翁一下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糟老头。

死了,一了百了。

疯了,虽然痛苦,但是至少精神上解脱了。

清醒地活着,却又失去了自己看重的名利,这才是真正的活受罪。三个仇人的结局各不相同,孰轻孰重,自见分晓。

有时候,最严厉的惩罚并不是死亡,而是生存。

但他的复仇虽然成功了,却也失败了。复仇成功给他带来了什么呢?快乐吗?当然不是。大仲马借几近精神失常的维尔福之口说出:“瞧呀,看呀!你报复得够多了吧?。。。。。。”基督山只能默然无语,他感到他不能再说“上帝与我同在”这句话了,他的报复超越了限度。冤冤相报带给人的,只能是愈加痛苦。它在现实及猛烈的鞭挞中清醒了。他找回了宽恕。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篇4

近来读了大仲马的长篇小说《基督山伯爵》,从去图书馆借到这本书的一瞬间突然想起自己很久以前买过这本书,只是从未打开,但那本只有一册,而眼前是厚厚的上下册。想来那应该是改编本,看了几页就看不下去,眼前的厚度确实心里一惊——打开后却发现从第一章就是大段对白,很容易读了下来。

情节动人,语言形象鲜明,让人止不住一路读下去。然而当故事发展到法利亚神甫出现,突然感觉变了——之前章节的连贯一气呵成,在法利亚神甫出现后,尤其是两人相遇后对他种种神通的介绍,突然有点不愿接受。分明是小说,分明知道是浪漫主义小说,分明也感受到了作品的丰富想象力和紧凑诱人的情节,可是还是忍不住想:如果在现实社会里这根本不可能,怎么会就有这种“神人”,怎么会就那么快学到那么多渊博的知识,不幸的人没那么幸运就会遇到救兵,成为伟大的人,一切顺利的执行下去。不得不又一边提醒自己,这是小说,不等同于现实。

看下去。不得不佩服作者充沛的活力,丰富的象形,故事让人不自觉联想到中国武侠里一人误打误撞遇到一个神秘莫测的老人,并虔心以待,岂料这人竟是武侠高手,并在这高手死前获得帮助得到独门秘籍和他全部内力,于是成为众人景仰、年轻有为而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高手,君子。甚至涉及的地点景物更加广博,自然科学与人文知识的交错更具有广阔视野,于是一边为之赞叹觉得这一切迷人同时却会在心里暗暗想,不真实。

原来曾经喜欢的英雄,恩怨分明、善恶有报都已经渐行渐远。更确切的说,现在观念里仍这样的期待,却不再如以前“好人”、“坏人”泾渭分明,更没有满腔热血和愤怒,不会大嚷着“那些都是坏人,让他们都去毁灭吧”。因此对于大仲马文中恩怨报应、热烈的感情会羡慕,也带着几分赞赏,却不会真的进入到内心了。

是一点点成长,成为所谓的现实吧。知道人应当带有美好期待,拥有想象能力,拥有除了物质世界外的丰富精神生活,不能那么“俗”。可就是美丽的期待也是有限度的,会参照“可实现性”来设定,此外不过守于生活,即使被好友骂做“太理想化”的想法也不过是远离喧嚣吵闹,随心所欲的享有自己追求的快乐自由,而不是这种跌宕起伏,需要毅力与智慧坚持的传奇故事,甚至觉得这更加“不靠谱”。

有时候,看到某些情节,会微笑着想:作者这种想法挺孩子气。换言之,即使作者阅历再丰富,思想再广博,表达技巧再成熟,还是会觉得故事是离奇的,主人翁的.奇妙遭遇就像两个孩子打架,打输了的那个会想着“有神仙帮自己赢”来安慰自己,更像某一阶层被压迫时总会想着出现英雄、清明的官员等等能够把压迫自己的人统统予以严厉惩罚,这种希望的寄托点没有真实的立足之处,有点孩子气。

然而理智告诉我不是这样,一方面这种感觉的产生应该与性格和人生经历有关,另一方面浪漫主义的热情是有着积极向上的意义的,而不能简单用“幼稚”、“空想”来概括。如大仲马之类,故事背后隐藏的作者应当像是一团团火,他们的故事充满激情与梦想,不断以夸张的方式释放并燃烧着自己,他们向往的是恩怨分明的世界,他们具有十足的活力,他们这一团团火足够点燃一片天空,够给一个阴暗的时代带来光明,够给迷茫的人们带来炽热的希望甚至是内心某种情绪的煽动,以至于引发那个时代随之相和的疯狂;而对于我来说,这种作品是有吸引力的,只是它更多的限于理性的感悟,而不是心里随之雀跃,作为读者的我性格成分中有这种热烈却已经被消磨很多,更多的是喜欢平静简单的节奏,随遇而安的心态,所以真正由衷敬佩的更多的是唐泰斯的坚毅执着,以及他的善良和最终努力获得的智慧,此外的巨额财富以及作为基督山伯爵的恩仇还报就只会作为局外人看着发生。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篇5

在古今中外的小说中,《基督山伯爵》可以说是世界上拥有最多读者的书之一,也是大仲马的一部脍炙人口的经典小说。最近我也将此书重温了一遍,再一次感受19世纪的恩怨情仇。

《基督山伯爵》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19世纪一位名叫埃德蒙·唐代斯的大副在即将当上船长之时,受同船的会计丹格拉尔以及爱侣梅色苔丝的哥哥菲尔南的嫉妒和陷害,在他与爱侣的婚礼上被抓去审判,而由于假公济私的维尔福接手了这桩案子,唐代斯被判处了十几年的徒刑。但苍天有眼,唐代斯遇到了一位囚徒神父,也是这位神父让唐代斯获得重生,拥有了智慧与财富。于是唐代斯改名为水手山巴,对于当初的滴水之恩,他如今以涌泉相报,之后他又改名为基督山伯爵开始了他十几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计划。

复仇之路当然是无比的坦顺,所有的罪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基督山伯爵是一个我非常喜欢的人物,他非常的敢爱敢恨、豪爽气派,也聪慧过人,由于饱经沧桑,他对任何事都格外的执着。基督山伯爵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完美的`形象,但他并不是凭空捏造的,他蕴藏了部分作者的写照。作者大仲马是一个非常豪爽的人,他在基督山城堡连续几年每日宴请宾客,高朋满座;其中许多人,大仲马连姓名都不知道,可见他的气派,比起基督山伯爵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基督山城堡门厅的正位,堂而皇之地放着一尊大仲马的半身像,还配上一条座右铭“我爱爱我的人。”

由此可见,基督山伯爵的敢爱敢恨、豪爽气派是遗传了大仲马。其实这条座右铭,大仲马只讲了半句,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才体现了完整的意思。那就是“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别人如何对待我,我就如何对待他。这样既公平,也符合情感上的平衡。但其实真要做到这一点也不容易。我在很多时候就会非常的优柔寡断,不知所措,而不像基督山伯爵那样敢于决断。或许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是我最喜欢基督山伯爵的地方。

当然我认为作者写《基督山伯爵》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塑造一个读者喜爱的人物,更多的是揭露当时社会的暗无天日、惨无人道。唐代斯的悲惨遭遇足可以说明这一切。丹格拉尔、菲尔南、维尔福三人的飞黄腾达也证明了这一点,但事实不仅仅是如此,金钱、名誉对人性的毁灭超乎了我的想象。且看维尔福一家,维尔福先生自私自利,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凭靠着他法官的身份不知出卖陷害了多少人;维尔福夫人贪恋金钱,为了一份价值可观的遗产,她不惜毒死四个人,其中有她的父母和女儿。由此可见人性的卑劣啊!

或许是由于我涉世不深,我至今难以想象维尔福夫人居然会为了钱而残害了三个至亲的人,金钱就真的有如此大的魅力,可以让人忘了父母的养育之恩,深厚的母女之情吗?事实说明金钱就有如此的鬼魅。相比19世纪,如今金钱的地位似乎越来越高,那么人性的毁灭也越来越深吗?也许事实确实如此,我之前的不敢相信只是由于我的无知,我的不谙世事,但真相不容狡辩,人就是如此的不堪一击。但有黑自然也有白,莫雷尔一家就是不被金钱所吞噬的好人,最后金钱却不请自来。而维尔福夫人最后却落个两手空空,这就是事与愿违吧,老天还是有眼睛的。

在看完了整本书后,触动我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上帝垂顾,为人类揭开未来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都包含在这两个词语中:这就是”等待”和”希望”。”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基督山伯爵也正是靠着这两个词度过了他最艰辛困苦的岁月。“等待”和“希望”就是我在大仲马智慧的火花中学到的两个词。我也希望我能像我所崇拜的基督山伯爵一样,用这两个词达到我的人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