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自查报告
爱习作提供的新农合自查报告(精选5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新农合自查报告 篇1
卫生局:“新农合”政策在我县实施两年多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有效地减轻了病人家庭的经济压力。根据县卫生局要求,我院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并对新农合开展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现就自查自纠结果汇报如下:
1、我院根据上级的部署,成立了新农合管理小组,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新农合的有关工作;
2、为方便广大群众,我院设立了新农合服务窗口,并配备了新农合联网的计算机、打印机等相关设备,确保新农合的畅通运行;
3、在每年的年初,我院都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有关新农合的政策,让每位职工都能熟悉新农合的有关制度,能够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4、根据要求,在我院的院务公开栏公开了医院的医疗服务诊疗项目及收费标准和药物价格,并严格按标准执行,杜绝乱收费,对每位出院患者提供费用清单,增加了收费的透明度;
5、在便民措施上,设立了新农合服务窗口等醒目标志,公开服务承诺和投诉电话,公开了住院患者的补偿金额,提高新农合补偿的透明度;
6、加强了住院病人的规范管理,建立和执行医院服务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了医疗诊疗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7、对住院病人的病历,处方进行检查,对发现有不完整的病历或不完整处方,给予限期整改。
总之,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明确发展和完善合作医疗的方向。建立新农合,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
虽然新型农合作医疗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足,只有通过长期摸索,不断完善,让中央这一惠民好政策落实到实处,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新农合政策带来的健康和实惠。
新农合自查报告 篇2
为积极响应县卫生局、合管局对乡、村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督查,使新农合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于广大参合农民,使每一位参合患者都能及时正确的享受到新农合的阳光政策。我院与十月10日对我院及辖区的六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自查、督查,并进行了现场抓错、现场指导、现场整改、现场打分。对上半年的工作进行了抽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正、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下面对这次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进行汇报.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此次督查以新农合省级平台运行数据为基础,对我乡辖区的大黄案村、曙光村、新粮地村、肖案村、国栋村、中坪村逐个现场督查,对我院进行了自查。督查方式以入户走访为主,结合补偿资料查阅。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患者对新农合补偿情况不了解。国栋村、新粮地村没有详细的向患者解释报销比例,自费费用的情况切没有打印或当场打印补偿凭证、补偿凭证没有患者签字,存在多收取患者自费金额嫌疑。
(二)虚增补偿费用冲抵患者自付费用。肖案村卫生所在补偿过程中免去患者20%的自费费用,按新农合补偿费用进行发药。
(三)未有开展新农合补偿。中坪村卫生所自申请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以来以技术不熟练为由没有对当地群众进行过新农合补偿极大不方便参合患者的就医。
(四)住院费用不合理、病历书写不合格。在对我院进行自查中发现在对住院处方进行录入时护理费用收取不合格,同一药品价格不确定忽高忽低,出院时带药过多,病历书写不合格,缺少化验单,
(五)服务态度不端正、与患者发生纠纷。在给患者进行刷卡服务的过程中由于对患者的提问不能耐心回答,导致与患者发生纠纷严重印象了患者的就医心情,延缓了其他患者的就医时间。
二、违规行为处理意见
(一)对国栋村、新粮地村、肖案村了现场培训指导,减少了下一个的补偿限额,并限期在10日内整改。
(二)对中坪村限期在十日之内开展新农合补偿工作,如未开展取消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三)对我院的药房新农合刷卡人员进行了指导对各项收费标准进行了熟记,并要求对每一位患者的提问都要进行耐心的回答,直至其满意。
(四)对我院的住院医师进行了对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对新农合患者住院规则进行了讲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提升参合农民门诊统筹政策认知度。一是乡村医疗机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门诊统筹宣教工作,医务人员首先做到人人懂,事事清,不误传,不误导;二是要广泛宣传开展门诊统筹工作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宣传门诊统筹的好处和实惠,特别是要纠正对门诊统筹基金“不用作废,有病没病都要花掉”的错误认识;
(二)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卫生院要进一步明确作为辖区内新农合业务管理责任主体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违规行为,要随时制止和纠正
夹河乡卫生院
20xx.10.10
新农合自查报告 篇3
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提高补偿效益和加大监管力度等日常工作。切实把这项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和“看病贵、看病难”的重大举措和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全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镇健康、稳步、持续发展。根据上级责任目标要求,现将我乡新农合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及痕迹资料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省、市、县合管局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的有关数据收集、统计、整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切实做好资料管理工作,使新农合材料分类归档。建立档案,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公示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维护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每个季度对患者诊疗费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1-6月份合医门诊总收入76480.72元,合医门诊总服务人次1741人次,合医门诊人均费用为43.00元。1-6月份合医住院总费用为157825.74元,住院人次为285人,住院天数为1048天,人均费用为
553.00元,次均费用为145.00元。到目前为止还未收到合医门诊款,收到合医住院款为50867.00元,已经支付药品款。
(三)乡村两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严格自查。卫生院内部及各村村医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纠正和整改。
二、存在问题
1、少部分村卫生室未完全实行基药零差率销售。
2、诊断与用药不相符的现象时有发生。
3、患者档案完成不及时。
4、“大车药”时有发生。
5.少部分村医未完全执行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看到在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正,进一步加大新农合工作的督查力度,促进我乡新农合工作健康发展。
新农合自查报告 篇4
按照市食药监〔20xx〕8号关于印发《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卫生局合管中心相关要求,由乡合管办,卫生院负责人同志组织有关人员对20xx年1月至今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料进行了认真地自检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自检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检自查情况
(一)未发现过度用药、小病大治;未发现有假冒参合身份就医现象;未发现有弄虚作假、虚拟住院病人、虚增住院天数、伪造住院病历、处方、收费票据等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未发现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超范围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和空计费等行为。
(二)建立健全了合作医疗服务管理,药品使用的适应症和指征,不诱导或强制病人接受特殊项目或使用自费药品。实际使用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应与记录相符,决不能将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外的项目变通记录为全额支付的项目。出院带药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并记录在病历中。
(三)建立健全合作医疗文书、资料管理制度,单独管理以便查找,保管期限在两年以上。医疗文书书写应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文书书写的有关规定执行。要求真实、完整、有序、易于查找、核实。不得伪造、涂改医疗文书、不得拆散分装病历,医疗文书统一在病案室分别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住院病历书写不及时、不规范,有涂改医疗文书、资料不齐等情况,资料管理不规范。个别病人住院时间偏长,费用偏高。
三、整改措施
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们主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认真整改、其内容如下:
(一)加强培训学习,组织全乡医务工作者认真学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及管理办法,认真执行新农合实施方案。
(二)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合作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指导医务人员做好处方、病历、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台账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严格实施合作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现象。
(四)严禁有套用合作医疗基金行为发生。
新农合自查报告 篇5
20xx年是我区新农合实施第三年,为切实做好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卫生局的支持下,牢牢抓住基金管理这一重点,切实抓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这一要点,紧紧锁定参合群众满意这一终点,确保了全面工作的平稳运行。按照保定市卫生局《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绩效评价工作通知》的要求,我们认真对全年工作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自我测评,综合测评得分为858分,评价等级为“良”,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实行合作医疗“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区长任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由区委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各乡成立了相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管理小组,真正形成了三级工作网络。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良好运转,区卫生局、合管中心制定了《新市区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文件,逐级建立了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健全了资金筹集、基金使用与管理、费用报销、档案管理 1
等相关规章制度,切实保障了新农合工作正常运转。
(三)严格了医疗费用控制
制定了各定点医疗机构人均人均住院费用,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执行《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等规定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公开收费项目,不得自立收费项目,不得分解收费项目,不得扩大收费范围,不得重复收取病人费用,严格执行新农合基本用药加强监督,保证运转。
(四)是严格审核程序,完善监督体制
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有序运转,为参合群众提供
满意服务,合管中心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加强了“三个监督”。一是加强财务监督。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收费、报销等各个环节使用财政票据,审核过程逐级把关。确保了“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保障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公正、合理地用到农民群众身上。二是加强行业监督。实行了全程监督、动态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把综合监管与现场核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对整个诊疗过程的全程监管,对个别医疗机构超范围报销部分进行了扣除。三是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公示栏、公开栏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缴、使用及费用报销情况。区合管中心每季度公布一次,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委会每月公布一次,保证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五)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专业性、业务性非常强的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面对的是广大参合群众,是宣传新农合政策、解惑答疑、为参合住院病人提供服务的具体操作者和执行者,为提高各级医疗服务者的各种能力和素质,我合管中心多次组织专家对全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举行了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会,增长了医疗服务者的见识,为新农合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农合工作运行三年以来,尽管区政府及主管部门做了许多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乡级医疗服务能力不强,转诊率较高。由于多种原因,辖区内医疗机构普遍存在投入不足的问题,致使区、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存在基础设施落后、技术人员严重匮乏、基本服务项目不全等问题,导致大量参合患者和基金流向区外医疗机构。
2、区外定点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三高一低”现象(即人均住院费用高、目录外用药比例高、检查费用高、补偿比例低),增加了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负担和合作医疗基金风险,造成了住院实际补偿比偏低,直接影响了全区的整体补偿水平。
3、目前区合管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缺乏处罚依据,同时监管人员数量不足,工作经费较少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稽查工作的开展。
20xx年新农合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巩固成效、改进不足。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尽心竭力,创新举措,恪尽职守,为将新农合打造成让领导放心、组织安心、群众舒心的民生工程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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