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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调查报告

2026/01/09报告

爱习作提供的学生调查报告(精选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学生调查报告 篇1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生活质量在不断地提高,消费观念也随之发生深刻的变化,有关大学生消费的调查报告。与此同时,消费领域中也出现了崇洋消费、炫富消费、奢侈消费、攀比消费等不理性的消费方式。20xx年伊始,浙江省工商局和省消保委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了一场“新消费运动”,其核心就是要大力倡导新的消费理念,引导人们将消费和科学发展、和谐构建结合起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实践消费观念的变革,培育具有理性、文明、责任消费观念的新消费主体,催生健康、品质的消费模式,在全社会营造一种积极向上、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消费文化,促进人和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当代大学生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他们既是当前消费主体之一,有着独立的消费意识和消费特点,也是未来中国消费的主力和消费潮流的引导者。大学生的消费状况、消费观念与消费模式,对未来我国经济的发展,消费文化的构建都会产生及其重要的影响。为真实了解当代大学生的消费水平、状况,把握大学生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导向,使更多的大学生了解、关注“新消费运动”,培养大学生形成科学、理性、文明、责任的新消费理念,促使他们成为“新消费运动”的践行者、推动者。为此,我们进行了一个专门的调查。

一、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主要是从自己校内以及本市区的其他学校的大学生进行调查,通过发放调查卷,以及访问的方式,涉及的人较多。

二、调查总体情况

(一)被调查者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男性大学生占65。71%,女性大学生占34。29%,被调查者中,42。7%来自农村、27。75%来自乡镇、29。55%来自城市,家庭收入以1000—3000元居多,占39。74%,3000—5000元占23。26%,1000元以下的占21。25%,5000元以上的占15。75%,调查报告《有关大学生消费的调查报告》。

(二)大学生总体消费情况

从调查结果来看,大学生月平均生活费集中在1000元以下为主体占65。83%,1000—2000元占25。64%,20xx—3000元以上的占7。84%。

有74。6%的同学生活费全部来自父母,有5。23%的同学靠勤工俭学来赚取生活费,还有4。2%的同学的生活费来源于每年的奖学金。三者兼有占15。94%,此外,少数(大约占4%)困难的大学生靠助学金来维持生活。也就是说,有绝大多数的大学生经济来源是依靠家庭。当问及到“花父母钱,心中有何想法”时,有25。6%的大学生选择了“理所当然”,有52。5%的`选择了“无可奈何”,只有22。4的大学生选择了“希望今后有所回报”。

被调查者中,吃喝、娱乐和消费品(服装、化妆品、饰品)三项,是大学生的主要消费项目。其中,吃喝占比例为47。65% 。除了吃喝方面的花费外,有29。25%的大学生把钱花在了娱乐上,而这一现象在大二以上的大学生中尤为明显。另外,27。9%的大学生(女大学生占多数,尤其是高年级的女大学生)把钱用在服装、化妆品、饰品等消费品上。

三、调查结果分析

现在的大学与社会已经没有了围墙,市场经济到处充满了诱惑,学生们的消费观念受到极其重大的影响。调查发现,无论是从经济来源、消费结构,还是理念和水平来看,大学生消费都呈现出超前、实用、多样化等特点,值得高校教育工作者注意。大学校园内也正在形成不同层次性的消费群体,各自拥有不同的消费观念,不同的价值取向、思维结构、客观环境等对学生们的消费观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价格、质量、品牌是影响大学生消费的主要因素。

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尽管讲牌子摆阔气等社会风气已不可避免地浸染了校园,致使部分大学生受到影响,但大多数同学的消费还是较为实际、理性的。当问及”购买商品最注重的因素”时,有54。3%的大学生选择了“质量”,有20。2%的选择了“价格”,有15。59%的选择了“品牌”。由此可见,价格、质量、品牌是影响大学生消费的三大主要因素。大学生的消费来源基本上都是父母,很多还处于“温饱”状态,没有太多额外的费用开销。所以其在购买东西时必定先考虑到商品的性价比,然后才会做出合理的选择。但消费趋势是在慢慢变化的,许多同学的消费已经在向“小康”过度,越来越多学生加入高消费行列,购买昂贵的MP3、电脑、手机等用品,这种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有所蔓延,在其他方面的消费已在慢慢增加。

学生调查报告 篇2

一、调查目的

为了了解青少年为什么会行成网瘾还有网瘾带给青少年哪些危害

二、调查方法

从网上收集资料

三、调查结果

综合新华社电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18日发布《中国青少年网瘾数据报告(20xx)》显示,目前我国网瘾青少年约占青少年网民总数的9.72%,将近50%的网瘾青少年主要的上网目的是聊天或交友。

报告指出,在网瘾青少年和非网瘾青少年的具体活动中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如,网瘾青少年中玩网络游戏的比例(40.77%)高于非网瘾青少年(28.61%)将近13个百分点,而聊天或交友虽然也属于娱乐性的活动,但网瘾青少年和非网瘾青少年中,参与这一活动的比例几乎没有差别。

根据数据显示,娱乐性活动和实用性活动比例在网瘾和非网瘾青少年之间差距很大。其中玩网络游戏和获取信息的网瘾青少年与非网瘾青少年比例差距较为悬殊。

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秘书长郝向宏认为,这说明网瘾青少年更偏重于玩网络游戏,而非网瘾青少年则更偏重于借助网络获取信息以及学习或工作。因此,正确引导青少年利用网络获取信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上网成瘾,而对于青少年玩网络游戏的放纵则可能促使其上网成瘾。

报告指出,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仍然是不容忽视的。网瘾青少年比例接近10%,需要各方继续对青少年网瘾问题加以关注,并采取各种措施来预防青少年上网成瘾。

报告显示,男性青少年网民上网成瘾比例(13.29%)约比女性青少年网民上网成瘾比例(6.11%)高出7.18个百分点。男性青少年比女性青少年更易于沉溺网络。报告显示,18岁至23岁青年网瘾比例较高,达到了11.39%。

报告指出,网瘾青少年和非网瘾青少年均对娱乐休闲类游戏有较高的偏好。有超过60%的非网瘾青少年对娱乐休闲类游戏有较高的偏好,而网瘾青少年则对角色扮演类和比赛竞技类游戏有较高的偏好。这说明我们应该更多关注网上娱乐性活动对青少年的影响。另外,网瘾青少年更多利用网络获取社会机会。报告显示,网瘾青少年比非网瘾青少年拥有更多“经常”通过网络成功获取学习、求职、创业等社会机会的经历。

为了解当前国内青少年网瘾的状况,研究解决青少年网瘾问题的对策,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于20xx年8月成立课题小组,于9月份开始调查。实地调查的范围包括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武汉、沈阳、西安等城市,共回收有效问卷11023份。网络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0363份。

四、分析与讨论

网络对青少年真的只有危害吗?我的回答是不,因为如果没有网络,我们也不会了解到那么多的知识,眼界就不会开阔,我们的发展也就不会那么远大,但是网络的危害的确不可忽视,网瘾对青少年是一个不可磨灭的打击......

五、建议与设想

上网是必需的`,但是我们要掌控好时间,适量的浏览一些信息,玩网络游戏要把握好分寸,不能将自己沉迷在里面,因为那毕竟是虚幻的东西,是不切实际的,偶尔轻松一下可以,但不能把它当做精神粮食。

六、体会

我个人认为网络是我们人类的一大创举,值得发展下去,但是网络的弊端也时刻对我们敲响着警钟,干什么事情都要适可而止,吃什么东西都要适量,上网也是一样的道理,我们只有正确利用这个定时炸弹,才能健康的成长,发展下去......

学生调查报告 篇3

调查提纲

一、调查时间:20xx年xx月15日―05月08日

二、被调查单位:重庆第二公共交通公司

三、被调查人:重庆第二公交公共交通公司办公室

四、被调查人:宋良远重庆市第二公交公共交通公司办公室主任

五、时间安排:

1、xx月15日至xx月23日,收集有关资料,作好调查准备;

2、xx月23日至xx月30日,到被调查单位向被调查人进行调查;

3、05月01日至05月06日,整理调查记录,起草调查报告初稿,经指导教师辅导修改后

定稿;

4、05月07日至05月08日,按市电大要求进行打印装订。

调查记录

一、时间:20xx年xx月28日下午14时至17时

二、地点:重庆市第二公交公共交通公司办公室

三、调查人:江涛(以下简称江)

四、被调查人:宋良远重庆市第二公交公共交通公司办公室主任、(以下简称宋)

五、调查内容:重庆市公交客运中安全问题的有关情况

六、调查记录:

江:宋主任,最近看到几则有关公交车上的人身伤害的报道,想了解一下公司就营运安全义务方面的情况

宋:好你主要想了解哪些方面的问题。

江:我首先想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

宋:好的,重庆市公共汽车始于1932年5月,1933年9月成立重庆市公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46年筹建电车,1955年底试运行。公司目前拥有营运车辆644辆,公司现下辖16个大公共汽车营运路队,5个小公共汽车营运路队,1个大型一级汽车保修(场)。公司下设安监科专门负责安全责任的管理。

江:在请问一下公司服务中涉及安全责任主要集中在哪几个方面。

宋:主要是因营运车辆运送中的乘客的人身损害方面。

江:那么主要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宋:主要是两个方面引起的,一方面是因营运车辆运送行为本身所负的安全运送责任,另一方面是由于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

江:那么,这两个方面谁占比重大,

宋:目前是营运车辆运送行为本身所负的安全事故占比重大,但是近来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有上升趋势。

江: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安全事故有什么特点。

宋: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安全事故有两个特点:一是因运送行为本身所负的安全事故,比往年逐步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0%。但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有所上升。近来公司处理的此类安全事故有所增加。

江:那么,公司是怎么处理此类安全事故的?

宋:公司处理的原则的依法办事,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民法通则》以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处理,至于具体的办法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就不便说老。

江:那么,就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公交公司有没有责任,宋主任个人认为该怎么看。

宋:这个问题如果站在企业的方面,当然是要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可以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来实现。当然消费者的权益也要维护,所以我们的处理此类问题时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解决。

江:今天占用宋主任这么多时间,非常感谢,再见。

宋:不用客气,再见。

本文对公交公司因安全义务引发的人身伤害的原因、特点,及相关争议进行了调查,分析了因安全义务引发的人身伤害主要原因和突出特点,并就如何处置和适用相关的法律问题作了分析,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对因安全义务引发的人身伤害法律适用提出了肤浅的看法。

一、公司概况及相关慨念

重庆市公共汽车始于1932年5月,1933年9月成立重庆市公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946年筹建电车,1955年底试运行。

重庆公交二公司,前身为重庆市公共交通公司第二行车总站,始建于1986年,拥有营运车辆644辆,公司职工4303人,退休职工631人,下辖营运线路44条。到20xx末,公司已拥有固定资产近2亿元年营运收入达8200万元,年运营里程4500万车公里,年载客能力为2。7亿人次。营运线路达到了52条。昔日单一的黄河、解放客车已被如今的豪华空调巴士、普通绿色巴士和小公共汽车等取而代之,且营运车总数已发展到了872辆。公司现下辖16个大公共汽车运营路队,5个小公共汽车运营路队,1个大型一级汽车保修(场)。

根据公路法对《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公交公司是从事公路营业性乘客运输服务的经营者,承运人。乘客是为了自身的需要以给付票款,乘坐公交车,接受公交公司运输服务的自然人。根据《合同法》第293条的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1)车票是乘客乘车的有效凭证,也是作为承运人与乘客之间运输服务合同的表现。在公交客运合同中,公交公司对乘客负有告知、救助和安全送达等合同义务。乘客则负有支付约定票款,按承运人要求乘坐公交车等义务。因此,公交客运纠纷在我国原先的司法审判实践中一直是作为合同纠纷来处理的。而且由于公交客运纠纷是发生在交通运输领域,是在道路交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故又多援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二、承运人的安全义务范围

从与宋主任谈话中得知,营运车辆运送中的乘客的人身损害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部分是因运送行为本身所负的安全运送义务引发的,如保证交通工具无不适行的机械故障,司乘人员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等,这部分在公交公司安全处理的客运事故中占绝大多数。另一部分是由于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如车上乘客之间引发的人身损害事故及因小偷对乘客的人身损害侵犯等,这部分在公交公司处理的客运事故中占少部分。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的客运事故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方面是因运送行为本身所负的安全运送义务引发的事故大幅下降,比起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0%。因为公交公司近年来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安全责任的落实,加大对员工的职业培训,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对减少安全事故有较好的作用。以及近年重庆市的道路扩展工程的发展,道路状况得到改善,使交通事故有所下降。但因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有所增加,一方面,在因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中,被侵权人(一般都是乘客)往往因难以确定直接侵权主体或难以及时确定直接侵权主体,往往要求公交公司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以往的此类案子大多可以通过调解,公交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而现在则大多要求通过诉讼来处理。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法制不断完善,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往往要求因公交公司不作为的行为而承担各项损失。

三、侵权赔偿的法律依据和赔偿范围

可供适用的民事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根据《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5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36条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如乘客人身伤害是承运人在运送途中所造,要求被告公交公司给予各项损失赔偿,并承担诉讼费。关于赔偿问题,公交公司通常要求运用和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不应按《消法》赔偿。

四、承运人的民事责任有那些

一方面是乘客人身伤害是承运人自己在运送途中所造成的,如案例一,20xx年3月重庆公交217路驾驶员疏忽大意,在车进站时未注意观察乘客欲下车的情况,径自过猛刹车,导致乘客摔伤致残,原告陈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被告公交公司处理给予10万余元的各项损失赔偿,并承担诉讼费。被告公交公司辩称:原告在乘车中疏忽造成了其伤害,故对公安部门认定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有异议。关于赔偿问题,被告认为此事故是行车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应运用和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因没得到有关公交公司的具体处理材料,只能从法律上来分析。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成立客运消费合同关系,则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在客运合同关系中,如果承运人的行为既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又违反侵权法规范,则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竞合,对乘客的损害存在过错,承运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是第三人不法侵害导致乘客发生人身损害,承运人不作为,如案例二。因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如乘客的人身伤害来自于承运人以外的第三人时,例如20xx年王洁乘坐114路公共汽车;

途中有一名小偷用刀划破其裤袋欲行窃,原告发觉后即与之抗争。不久,王洁要求司机把车开到公安局,此时,车到站司机开门,小偷下车后跑掉。王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公交公司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等。《民法通则》第106条:“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1)可见,合同当事人之间本应适用过错责任;

但就客运合同而言,法律又对之特别规定了适用无过错责任,即承运人违约造成乘客人身损害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只要承运人不能证明乘客的伤亡是不可抗力或者乘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就应当负责赔偿,而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承运人赔偿后,可以以第三入侵害债务关系为由,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也就是说,此时承运人承担的责任实际是垫付责任。此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公交公司承担医药费的20%,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予以驳回。经调查,公交公司认为责任不应该由公交公司全部承担,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来解决。目前也没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使双方在赔付上产生较大的分歧。这就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另外关于本案中精神损失的赔偿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解释》第8条之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失的,一般不予支持。”(5)因客运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是否赔偿精神损失费,应视案件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伤害不予主张,造成严重伤害的,应该给予主张,但具体的数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害人的获利情况等因。

五、调查体会

通过以上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公交赔偿客运纠纷中安全义务的争议重点在于适用法律和运送关系的接触而产生的安全义务。其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一般伤害不予主张,如果造成严重伤害应该给予主张,但具体数额则应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虽然目前公交公司安全工作中的人身伤害赔偿做到了依法、合理处置,有专门的安监部门,但是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法制不断完善,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目前随着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的观念在全世界范围内被普遍接受,以法律手段特别是通过民事责任制度来保护人权,尤其是作为人格权的基础和最高人格利益的生命健康权。对人身伤害的归责原则趋向严格化、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确认、对人身伤害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都表明了现代民法对人格权的特殊保护。以后消费者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将会越来越多,处理难度将越来越大,就要求公交公司应当充分考虑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损害后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人身伤害赔偿的规定,做到妥善处置。

学生调查报告 篇4

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与西方国家的交流日趋频繁,中西方文化的差异也渐渐统一化,这就造成很多人淡化了中国传统节日文化而注重外来节日,像2月14日的“西方情人节”、4月1日的“愚人节”、12月25日的“圣诞节”等西方国家节日在中国变得相当流行,而中国传统的节日像“端午”等节日却被我们中国人淡化了。就此问题,我对部分中学生做了关于中国传统民族节日意识的调查,现就调查结果做以下分析报告。

一、当代中学生对中国传统节日的了解和重视程度

大部分中学生认为中国传统节日是具有深远意义的,是值得倡导并隆重举行的,比如说“端午节”是纪念我们伟大的爱国英雄——屈原的;还有部分大学生认为对中国传统节日的了解程度不是很高,不明白部分节日的意义,所以表示不是很提倡,有的人甚至表示对中国传统节日都不是很了解,在调查中我发现很多人不能完全说出中国传统节日有哪些,有些竟然表示不知道“端午节“这个节日。

二、当代大学生对西方国家节日的了解及重视程度

部分大学生认为要与西方国家“接轨”,要学习西方的先进科技及文化,就必须接受西方国家的文化及节日传统;大多数人表示对于西方国家的节日既不能说完全摒弃,也不能说是完全不接受,中西方文化的交流和融合并不代表是否定某一方,而是两者的融合,对于节日这一问题而言,他们表示可以接受,但不会去隆重庆祝,毕竟那是别人的节日。

三、中学生热衷外国节日的主要原因

由于对我国文化、民族传统知识的欠缺以及盲目从众崇洋媚外的心理导致部分中学生对外国节日表现出“狂热”的态度,中国文化博大精深,而当代中学生从小就被社会定位为为了考试而拼命学习的一类人,大部分时间都用来“钻研”那些课本知识以应付考试,忽视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知识的了解,错误的认为科技、经济等某方面优于中国的'部分西方国家就是自己的偶像,从而导致崇洋媚外,热衷于外国的文化教育及服饰等各种东西,当然西方国家的节日也成为他们青睐的对象。

四、调查中出现的令人“匪夷所思”的问题

在调查时与部分中学生的交流中,发现了极少部分中学生的一些令人无奈又“匪夷所思”的观点。

1.建议给中国传统节日重新“易名”

极少部分大学生由于对西方国家的过度崇拜,竟然给部分中国传统节日加上一个类似于西方节日名字的名字,比如“中国情人节”,更令人无语的是有人建议将“清明节”改名为“中国鬼节”。

2.部分人表示“不承认”中国有些传统节日

部分人认为当“节日”的概念被“假日”替换以后,是节日就应该有假期,可是中国的很多节日都没有放假时间,这样一来,他们觉得这些节日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

的节日,从而忽视甚至不承认那是中国传统节日。他们表示这样的节日犹如“食而无味”,所以不愿接受。

五、保护中国传统节日文化遗产刻不容缓

在调查中,少量中学生对韩国申报端午祭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成功这一事件表示义愤填膺,他们认为中国人民应注重保护自己的文化遗产,对于20xx年韩国申报中国的“端午节”为他们的节日这一事件,我们应该予以重视,对于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去重视,保护中国传统节日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刻不容缓。

六、结论与建议

通过该调查发现,当代中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节日的重视程度较为欠缺,这是由于对我国文化知识及传统观念的缺乏而导致的。我希望当代在校中学生能加强对我国传统文化的学习了解,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用行动去证明自己的爱国热情。

学生调查报告 篇5

小学生的升学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父母与学校最关注的问题。虽然它不及中考,高考那样正式,那么受社会关注。但由于现如今几乎每个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固然会对孩子未来走的每一步路都会非常重视。而家长往往认为小学升初中就是孩子要走的第一步随着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量给学校造成的压力越来越大。家长对这一形势的认知也比较清楚。大部分家长都不想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为了清楚的了解到作为小学生自己对这一现象的态度与看法,我做了如下这一调查,情况如下:

一、调查目的:

为了了解小学升学这一情况。

二、调查对象:

六年级三班全体学生

三、调查时间:

20xx年4月17日

四、调查方式:

问卷调查

五、调查项目与结果:

1、你认为自己是:

A优等生B中上等生C中下等生D差等生

选A人数:占

选B人数:占

选C人数:占

选D人数:占

2、小学升初中你会选择:

A重点中学B普通中学C无所谓

选A人数:占选B人数:占

选C人数:占

3、如果你选择重点中学,是因为:

A师资深厚B学习环境好C给别人说起来有面子

选A人数:占选B人数:占

选C人数:占

4、你觉得上一个好中学重要吗?

A重要B不重要

选A人数:占选B人数:占

5、父母对你上什么样的中学很在意吗?

A是B不是

选A人数:占选B人数:占

6、你觉得奥数,奥语对升学有没有起到很大的作用?

A有B没有

选A人数:占选B人数:占

7、即使你学习不是很好,父母也愿意为你交很多钱,让你上一所重点中学吗?

A是B不是

选A人数:占选B人数:占

经调查表明:大部分的中等生都认为上一所好中学是很重要的。而无论是否考得上重点中学,大部分的家长也都会选择用金钱让孩子上一所重点中学。对于现如今中学都会选用奥数,奥语,甚至初中知识的英语来考核小学生这一问题,小学生也大都持默认态度。

我对这一现象的看法却不同于学生与父母。因为作为小学生来说他们只不过是幼小的孩子,本应是好好享受童年的时候,但却要让这些可爱又天真的孩子承受如此大的压力。对于一般孩子的思维,其实是无法承受如奥数这般思维抽象的知识。但现如今社会已形成这种不合理的趋势。纵然有学生,有家长不想跟随这样的趋势。最后的结果便只会是孩子受到伤害。但我觉得无论怎样,家长都要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择校。如果孩子的水平不够上重点中学,就应该给孩子选择一个合适的学校。或许在普通中学的孩子最后的成绩却不亚于在重点中学的孩子。因为普通中学的孩子都处在同一种环境下。这样,那些心理素质较差的学生才不会受到伤害,这样也有助于提高孩子的成绩。

所以,我觉得要想使家长合理的为孩子选择中学,国家首先要使用一些方法把社会上这一不好的现象制止住,如不再设有重点与普通学校之分,不要让孩子学习他们无法承受的知识。只有这样孩子才能更好地发挥他们的潜能,才更有可能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

在前不久举行的一场毕业生双选会上,某单位的招聘台前一下子挤来了个人,但其中只有人是求职者,另外人都是“参谋”——求职者的爷爷、奶奶和父母。对于类似现象,有社会学家指出,中国的第一批独生子女正大规模地步入社会,他们的就业体现出不同的特点,应该引起高校和社会的重视。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多年来,独生子女的数量与日俱增,逐渐成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由于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备受宠爱,心理较脆弱,承受职场挫折与失败压力的能力相对较弱,在初次步入职场时,很多人感到无所适从。

杨强是南宁某高校届毕业生,是家中的独苗。从今年月开始,为了帮助杨强找工作,他的父亲特地从江西赶到南宁,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住下,准备打一场“就业持久战”。对于这样做的理由,杨强父亲的解释是“儿子还小,面对五花八门的招聘单位,不懂如何辨别真伪”。

月下旬,广西人才市场专门举办了一场南博人才交流会。笔者看到,杨强的父亲边看边讲,俨然一位解说员,每走到一个招聘单位前,他都要先对该单位的岗位、薪金水平和发展前景进行一番深入的分析,再决定是否同意杨强投递简历。当看到杨强递过简历后老半天支支吾吾、不善言辞时,杨强的父亲连忙“挺身而出”,协助儿子……

在今年广西全区首届人才交流会上,笔者看到这样“动人”的一幕:一名女生的父母分开在房地产公司的招聘台前同时排队,而女儿却悠闲地坐在后面一条长凳上无所事事,待快轮到递送简历时,女儿才有些不耐烦地将其父母替换下来,嘴里还嘟哝着“真麻烦!”。

当笔者询问“为什么不让女儿自己排队?”时,女孩的母亲不以为然:“女儿辛辛苦苦读了十几年书,毕业找工作还要饱受折磨之苦,做父母的理所应当替她分担。”

这样的现象在招聘会场上并不鲜见。一家长对记者说,之所以要跟着孩子来招聘会,是因为怕孩子“稀里糊涂,一不小心就明珠暗投”,父母亲自上阵“心里会踏实许多”。对于要选择哪一家单位,一般会全家人反复推敲,他们讨论的内容包括单位的工作地点、工作的稳定性、工资待遇及发展空间等等。

心态:对未来雾里看花

那么,独生子女的就业心态如何呢?请看广西大学学生会的一项调查:多名独生子女中,有近七成的人对前途存在不同程度的担忧,普遍认为用人单位对于工作经验、学历的要求过于苛刻,并且薪水达不到自己的预期设想;相当一部分学生希望找一个离家近、工作相对稳定的单位;在调查中,几乎没有独生子女有自己独立创业的想法。

调查显示,独生子女普遍不能准确客观地为自己定位,大多数学生对自己的气质、性格、兴趣以及职业能力并不了解,自我评价偏高。另外,他们对职业和社会的了解存在很大局限性和片面性,把就业前景想象得过于美好或过于艰难,直接导致期望过高或畏缩不前。而且,他们比较注重经济利益,择业时往往把经济收入因素放在首位。

调查还反映出独生子女就业的一些矛盾心理。许多学生对自我缺乏正确的分析,不考虑所选单位是否适合,而是盲目攀比,还有的同学想找一份“比较好听的工作”。不少独生子女寄希望于父母长辈的社会关系,眼高手低,“这山望着那山高”。还有的独生子女因专业技能、专业知识不扎实等种种原因,没有信心向用人单位展现自己。

值得注意的`是,在采访中我们发现,即将踏入社会的独生子女普遍有一种危机感,他们认为社会竞争太激烈,人际关系太复杂,自己难以适应。许多人选择读研或出国留学以争取一个缓冲期,有的甚至不愿意卷入激烈的竞争中,宁可选择成为一族。

针对独生子女群体的职业心态,广西大学招生就业办负责人说,作为大学生的独生子女,一直囿于校园生活,经历简单,没有经受过挫折考验,所以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较差,一旦遭遇挫折,则感到失落、悲观、失望,对未来失去信心。近年来,学校一直致力于学生的就业指导,从信息来源、联系工作、出面调节到心理辅导等等,方方面面都做了周到细致的工作,以便独生子女在毕业找工作时即使遇到挫折也一样可以充满自信,甚至越挫越勇。但是面临择业就业,还是有一部分学生有极大的心理压力,表现出茫然、不自信以及很强的依赖性。

我从四岁开始就戴上了眼镜,因为我的眼睛患了弱视和散光,从此,电视、电脑就与我划清了界限。即便如此,我在七岁时还是患上了近视。我的周围,患近视的同学很多,因此我很想弄明白他们又是为何患上近视的。于是,我对小学生近视原因进行了调查。

六、调查方法

1、我上网查阅资料,了解一般人是怎样患近视的。

2、我打电话给患近视的同学和朋友,问他们是怎样近视的。

3、我到绵阳市眼科医院咨询赵定中院长,小学生患近视的原因。

七、分析

我在调查中发现,近视在12~18岁为高速发展期。小学生近视眼发病率为22.78%,中学生为55.22%,高中生为70.34%。每年,患近视的人数呈递增趋势,而且近视度数大增,上千度的近视眼都不是少数。学龄前儿童用眼不多,但患近视的比例也大为增加。

八、结论

1、学龄前儿童患近视主要是因为先天性眼球发育不健康导致,如弱视、斜视、散光等眼部疾病都很容易导致近视产生。

2、小学生近视主要是因为看电视和电脑时间过长;读书、写字时不注意距离与姿势,不注意光线与照明;不认真做眼保健操等因素导致眼部疲劳,而导致近视产生或加重。

3、中学生近视除了上述原因外,还因为学习任务重,压力大,功课多,户外活动少,导致用眼过度,加重近视。

4、遗传因素、环境污染和摄入营养成分的失衡也是患近视的重要原因。

5、患近视后未及时治疗或不戴眼镜,加重近视程度。

九、建议

为有效预防近视等眼病:

1、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合理饮食,不偏食,多吃含维生素c和维生素a,d的食物。

2、要纠正不良习惯,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看书、写字时姿势要端正,光线要充足,坚持做眼保健操。

3、要尽可能少上网或看其他辐射性强的东西,不让眼睛长期处于疲劳状态。

4、要定期到眼科医院做检查,及时发现眼病,及时治疗,听从医师的指导,逐步矫正视力或防止近视度加深。

学生调查报告 篇6

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快乐,也有自己的不幸。而随着社会的激进。面对社会的发展,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日渐丰富,家庭生活也丰富起来。构建高质量的家庭生活成了人们的强烈需求,但在这越来越“精”的社会中,人们面对的竞争、矛盾、困惑、诱惑也增多了,这也就导致了家庭的不稳定性。目前的社会家庭中,稳定的温馨的是许多人向往的。因为现在的下岗待业,家庭离异,家庭重担,家庭不和谐以及贫困家庭占了很大的比例。如xx年幼的弟弟(读小学)。而这一对父母为了在自己精神上弥补对女儿的歉意,就不停地给钱,在物质绝对满足她。幼小的心灵是金钱填不满的,她最需要的是父母的关爱。这个女孩子虽在老师的关心下进入了职高,但目前发展状况很不好。再比如xx年。这些由于家庭的残缺导致的后果由孩子们承担着。学校的教师可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缺爱的孩子们。他们需要关心,需要心灵安慰和心理调节,使学生勇敢地面对家庭逆境,克服困难,增强生活的勇气。同时也要关注孩子们的精神需求,发现他们的兴趣,多开展活动,给他们的生活增添色彩,让他们在学校了愉快,尽量避免孤独。让集体的关爱,他人的友谊,老师的鼓励和呵护来支撑着他们。同时,教师还应该多与其家庭联系,多与其父母交流,让父母在满足自己的生活的同时,多顾及孩子,多给他们欢笑。

除了以上较极端的家庭负面影响外,还由于文化或素质的原因,家庭对孩子们仍有着特别多的负面影响。

如家长关心,爱孩子,更是望子龙。他们可以为孩子而砸锅卖铁,但他们自己却过着沉迷或消极的生活。他们或许会以分数至高,或许会老子唯大,或许会棍棒教育,看起来他们是在关心学生。老师为了帮着家长维护点尊严,也不得不昧着良心说学生的不是,教孩子如何的尊重父母。面对这样的家长,我们是否也应该对他们说不?是否也应该给他们上一堂“生命平等”的课呢?

再如另一些家长对孩子的成长,对孩子的成才也特别关心,但他们关注的是结果,而非过程。因为他们或许因为工作忙,或许为给孩子挣学杂费而外出打工,他们把孩子(也把希望)寄托给了学校,寄托给了老师。面对这少亲情,少联系,少配合的教育,不管孩子遇到什么事,可都得由老师来担着。这老师已不是老师了,老师兼慈母也就产生了。

与上相反的可能就是为了孩子可以包揽孩子的吃喝穿睡,孩子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或许还会配着手机,或许还会揣着大把钱财。这样,天真的孩子们也就有了:他(她)们今天有一件新衣服,我明天要买一件更好看的;他(她)们今天花了二元钱请客,我马上用五元钱请客。什么自己的事自己做,什么勤俭节约,什么艰苦朴素,在他(她)们眼里可是笑话,“瓜”一个。这爱孩子不当也需教师来化解。

更有甚者,如xx年级的上升,恋爱的人数比例也呈上升趋势,大一中,有 22.5%正在谈恋爱,大二.大三.大四中,分别为35%、46%、52%。

早恋的现象比较严重,在16岁以前谈恋爱的达到了15.4%,17-18岁为23%,19-xx年人来说,恋爱更多的是一种涉及生活全貌和人格整体的事情。如果说一个人进入青年期以后,在人格、生活态度以及人生观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么导致这种变化的最大因素,大概莫过于恋爱的影响。而关于恋爱对学习生活的影响时,35%的人表示,学习生活更有动力,此类学生树立了正确的恋爱观,能正确地处理学业与爱情的关系,具有积极的心态。当爱情遭受挫折时能较好地应对挫折,有利于学习生活;而8.5%的人认为变成“两人”世界,脱离集体,影响正常的同学交往;有25.6%的人认为影响了学习.

根据调查,选择对方的依据中,32%的大学生首先考虑的是人品问题;34%考虑的是是否和自己性格相和,“选择好一个人非常重要,因为当你选择一个人时就意味这你的选择是一种生活、一种目标。一旦走了眼,那就意味着一场灾难。”因此人品和性格(是否和自己相和)是66%的大学生所选择恋人采取的依据。这是一种比较高尚的择偶标准,注重精神不在乎其他条件,如社会地位、物质等的择偶还要经受住社会现实的考验。当大学生情侣离开校园走向社会、担当家庭责任的现实问题直接摆在面前时,理想化的爱情能否维持还很难预测。也有11%的同学以相貌为依据的`,这看也是正常,但这样的爱情难以天长地久。对于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依据,有15%选择这个,这其中女生占很大部分,很多女生则往往看重的是对方的能力,希望有一个能力比较强的男朋友。

如何认识自己的恋人,将近一半是自己的老乡、同学或校友,为49.5%,在长久的相处过程中,产生了感情,正是所谓的日久生情;大学的社会活动很多,这样,接触的机会也增加,有20%的人是通过这种机会认识的;经朋友介绍的,比例也多,占到了18%,这是一种比较土的方法,但也是不失为一种好方法。而通过偶然机会碰到的只有7.5%,偶然碰到,本来就不怎么熟,那在一起的机会就更少。

对于失恋的问题,被调查者绝大多数都认为顺其自然比较好,有82.3%同学能够对自己自我调整,转移注意力,而有16.7%的同学则认为自己不能很轻松得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甚至有小部分的人选择报复等一些不成熟的行为。

最后,面对毕业和以后,有什么打算,25%的表示,大家在一起不容易,要好好在一起,坚持,努力走到最后,直至婚姻;也有15%的人表示,假如现实不应许在一起,比如与事业的冲突,城市的距离。父母的医院,只能选择分手;也有48%的人,认为以后的事情难料,顺其自然好;大约12%的人表示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只想现在开开心心的在一起。

在大学里,适当的爱情还是需要的,但我们不要过度的沉溺在爱情中,不要在热恋中迷失自己的方向,毕竟大学生活是我们学习和适应社会的关键时期,不能为了一时的快乐而把一生的幸福都抛弃了。对于爱情我们要始终保持一种平稳心,正确面对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