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
爱习作提供的《飘》读后感(精选5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飘》读后感 篇1
今年的暑假,我读了《故宫一千零一夜·飘来的紫禁城》这本书,我和书中的孤独小王子一起来到这座装满故事的宫殿,在童话般的意境中,聆听着故宫的前世今生与中国的历史文化。我和孤独小王子一样,都被明太祖朱元璋、建文帝朱允文以及明成祖朱棣的故事深深的吸引着,那就让我把这些有趣的历史故事分享给大家吧!
明太祖朱元璋,叫朱重八,父亲叫朱五四,幼年时颠沛流离,年幼时父母兄弟都病死了,自己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废了好大的力气,才把父母兄弟埋葬。后来,他去了寺庙做了和尚,再后来,他参加了起义军,追随了郭子兴,郭子兴死后,他接过军权,得到了刘伯温、常遇春和徐达等人的辅佐,打败陈友谅,实力大增。这个刘伯温可以说是天下第一谋士,为朱元璋出谋划策,一起干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而这个陈友亮也颇为厉害,因为,他有着无比强大的战舰,和朱元璋在“番洋湖”上浴血奋战。陈友谅就学当年的曹操,用铁链把所有的船只都锁了起来,而朱元璋却当不了当年的周公瑾,因为没有适合火攻的风向。可是,老天爷就是向着朱元璋,刘伯温会看天象,告诉朱元璋,下午便会刮起对我军有利的风向。果不其然,朱元璋趁势火攻,陈友谅的船全被锁链锁着,所以,不得逃脱,被烧的个大败而归。在陈友亮逃离的过程中,朱元璋的手下用冷箭把陈友亮的头颅射穿,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水上战役“鄱阳湖之战”。在我看来,朱元璋真可谓是老天眷顾的人啊!果不其然,最后,朱元璋推翻了元朝的统治,一统天下建立了大明王朝,成为了明太祖。
当皇帝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朱元璋登上皇位之后,有很多的烦心事,比如,立谁做太子来接替自己。因为古代封建社会都是家天下的习俗,所以,必须要找自己的儿子来接班。历代君王都是选嫡长子作为自己的接班人,因为朱棣英年早逝,朱元璋跳不过这个坎儿,最终,还是选大儿子朱标的儿子朱允文作为太子。可见,朱元璋对朱标的感情。他又制定了大明律,还有一些刑法,锅皮旋草、凌迟处死,简直残忍至极,可见,朱元璋的狠毒蛇蝎心肠啊!
整本书过半,我想,孤独小王子应该也和我的想法一样吧!我和小王子又畅游到下一个故事宫殿。
明太祖朱元璋驾崩后,他的孙子朱允炆继承大统,史称建文帝,是明朝的第二个皇帝。当上皇帝还没有多少年,因为实施消藩政策,把当时最牛的藩王燕王朱棣惹恼,,以致燕王朱棣起兵对抗,于是,新的故事又开始了。
朱棣也是那个时代最厉害的将领,英勇善战,战无不胜,可以说,刀兵相见是他的乐趣,众多士兵的呐喊声是他优雅的`歌曲,横尸遍野的现象是他美丽的图画。再说建文帝,可谓是军事上的白痴,李锦龙率领大军围剿朱棣,可以说,朱棣的成功是不可能的,因为,在盛世造反,成功的几率实在太小了,再加上李景荣的40万大军,朱棣简直没有胜算。可话又说回来,朱棣是最有名的将领,而李景龙又是军事白痴,被朱棣打的大败而归,后来李景龙变成了内奸,投降了朱棣。朱棣大军进攻南京,也就是当时的明朝都城。建文帝也就是朱允炆,只能派出防守大将耿炳文,但耿炳文只能防守,不会进攻。朱元璋已经把所有武将常遇春、李文忠、徐达、蓝玉统统杀光,朱允炆势单力薄,简直可悲至极!后来,朱棣顺理成章的当上了皇帝。
朱棣上位之后,改善政治制度,发展经济,派郑和下西洋,编修《永乐大典》。后迁都到北京,开始修建紫禁城,也就是现在的北京故宫。北京就是现在的中国首都,北京现在经济繁荣的景象,都是朱棣一手成就的,看到了繁荣的北京,我们不要忘记几百年前有一个叫做朱棣的人,缔造了北京,还开发了大运河,运输粮食方便快捷。明成祖朱棣也称得上是一代明君了!
我在想,如果朱标没有死,他当上了皇帝,那朱棣也不会造反,如果朱棣不会造反,朱标死后,朱允文能继承大统,也可能就是一代明君了,可这些都是事后诸葛亮,历史上没有如果这个词。
我和小王子一起吸收了这么多的故事素,小王子变得逐渐强大起来,同时他开始向往故事宫殿的生活,而我呢,哈哈,我想穿越回古代,体验下做皇帝的滋味,估计我应该能成为一个明君。
中国历史——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都应该了解的往事,同学们就从《故宫一千零一夜·飘来的紫禁城》开始读起吧,相信大家一定会和我一样收获满满的!
《飘》读后感 篇2
这个故事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时代背景,以思嘉为人物主线而开展的由爱情—战争—金钱交错的故事。故事的开始反映了南方农场主的生活奢侈、我优越感强、级观念根深蒂固、对新事物发展的无知。缺乏抓住社会发展趋势的能力、盲目的狂妄自大,与至于他们愿意为保留封建农奴制流血牺牲,而不愿通过和平的改革,他们鄙视北方佬、南方下等胚子百人和野蛮的黑人。战争时期,只有在前线的战士们才正确的了解他方的前景不容乐观,其余的人都被蒙在军带带领人地美丽谎言中,以为胜利就在眼前。南方个个怀着高涨的主义精神,幻想着他们的队伍是猛水野兽就如战前所说的南方上等人能够以一个抵挡10个北方佬一样愚蠢之极。在军备方面,南方用的是已经被淘汰的武器抵挡北方先进的武器,这不是以卵击石吗?实际上南方是采用人海战术,用人肉筑成一道道防伪线,可惜兵源严重不足,很难在倒下的防伪线之前及时增添一道。南方战士是吃不饱穿不暖的,他们是用饥饿的身躯为主义而牺牲。所谓的主义只是无论演说家们对那些打仗的白痴喊出什么样的口号,无论他们给战争订出什么样的崇高的目的,战争从来就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钱,一切战争实际都是对于钱的争吵—瑞德·巴特勒。这就是引起南北战争最本质的原因。
思嘉是《飘》的主线人物,她代表了旧社会的余孽如何在新社会中争取一片自己的立足之地。她有可恨之处必然也有可爱之处,她的手段令人发指,她的初衷让人怜悯。
她是一个自私自利、妒忌心非常强和占有欲强、却没有眼力不爱思考的人,不得不承认她除了缺点之外还是有优点的。如战乱时期她失去父母的依靠后,毫无怨言地背上了养活13个人口的重担,做连家庭黑人怎么都不愿意干的田间劳活、为了保护家人财产第一次毙了一个北方佬。好多好多的第一次,而这些第一次本应该不会出现在她的生活,她本应该只挂着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在舞会中引起男生的拥护和他们调情,一切来得太突然,没有任何缓和期,让她一下子掉进了巨大的反差中,能有几人能承受得了,而她承受住了,那是需要一颗多么坚韧的心啊!她一直害怕牛,连最温驯的母牛她也觉得太凶了。不过,如今有那么多最可怕的事物摆在她面前,她就不能再屈服干那些小小危险了。这是对她勇敢的描写,面对一个迅速崩溃的就社会同时新社会制度又还没确立的混沌状态,要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丁点立足之地,靠的不是就社会里上等人的那套做法。只有勇敢地打破旧俗,又能灵活地投机取巧,把握机遇迎难而上的冒险家才能为自己撑起一片天空,思嘉正是这种人。
正因如此,她闯出了自己一片小天地,为家人提供了庇护所。她的手段是可耻的、恶劣的、不诚信的.。为了保护塔拉,她诬陷自己的妹妹,诱惑妹妹的未婚夫娶她;为了赚取木材厂的利润,她不惜抛弃诚信,用谎言打击对手,以次品冲上等品卖,不顾家人的名誉和劝阻单独来回,间接害死了肯尼迪先生。经历这一切种种,金钱已经蒙蔽了她的双眼,捂着她的脑袋更紧了。没有哪个守财奴比她数钱数得更勤奋,也没有哪个守财奴比她更害怕失去这些钱。她不肯把钱存到银行去,因为银行可能要倒闭,或者北方佬要没收。所以她把钱尽量带在自己的身边,塞在自己的紧身衣内,将一小叠一小叠的钞票在屋子周围,放……由此可见钱已经在她小小的脑袋瓜占据了大大的位置,没有留下允许思考的空间,以至于她无法真正感受身边人对她的爱,以及无法分辨她自己对身边人地感情。盲目的认为自己一直、从不间断地深爱着艾礼希,让巴斯勒为她做的一切变成浮云,模糊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是巴斯勒。直到媚兰死去的那一天,她终于清醒了。只有母亲和媚兰才是真正爱她的两个女性,可是媚兰活着的时候她鄙视她、看小她、甚至对她无礼地发脾气。
她终于意识到媚兰是她最忠实的拥护者,无论她做出什么无耻的事情,媚兰始终站在她身边给她精神上的支柱;媚兰始终最信任她的,为她出头,愿意为她牺牲所有,只因为她深爱着她。思嘉永远地失去了她。她对白礼希的感情只不过是我爱的是我自己虚构的东西,那个东西就像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且爱上了它。后来白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我一直爱着那套美丽的衣服—而根本不是爱他这个人。而真正适合她爱的人只有巴斯勒,同样的一个梦一直缠绕她多年,就在媚兰死后,她急切回家找他的时候变成了真实的情景。原来这不是梦,而是她忽略多年自己真正的内心的感受。她是非常爱巴斯勒的,非常需要他在身边,只有他才能给到她她要的东西。可是这一切是否来的太晚了,巴斯勒已经被她伤透了心。
《飘》读后感 篇3
据说玛格丽特·米切尔一生只著了一部小说,但是就此一部《飘》便足以奠定了她在世界文学史中不可动摇的地位。我想,她一定是一个很专注的女子,而这样的女子也备受人珍惜。
刚拿到《飘》的时候,看到有书评这样说:“几乎所有的美国女孩都读过这本书,主人公丝佳丽是美国女孩的偶像……”。我尚不能理解为何一个书中的女子竟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清楚地记得自己看每个部分的感受。厌恶、气愤、感动、怜惜、喜欢、佩服、挚爱,这些词语大概可以描述我读此书的感情变化。
有人说,我爱你,并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因为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是我自己。如果这便是爱情的真谛,那么我想丝佳丽在一开始一定没有理会到什么是爱情。犹记得,在后面她领悟到什么是爱情后说道,一直以来,她爱上的是一个虚构的东西。我想,她对阿什礼的一定不是爱情吧。然而后面一切的一切,包括她的情感都因为他而改变了。
她是一个让人厌恶又让人气愤的女子。她出身于富足的美国南部庄园家族,她的才气、美貌和性格注定了她是一个骄傲、孤高、虚荣的女子。厌恶气愤她的虚荣,厌恶气愤她把婚姻当成倔强的陪葬品以及换取金钱的筹码,厌恶气愤他把那个永远支持她在她身后一生为她好的梅拉妮当成她的情敌,厌恶气愤她对瑞特的一切谎言。然而,我知道,慢慢地,随着进度,情绪也发生变化。
她是一个让人感动的女子。尚且不去判断她对阿什利的感情是不是爱情,然而她着实是被这个男人影响了一生。她为了赌气,因为阿什礼娶了梅拉妮为妻,而随意地嫁给了梅拉妮的哥哥查尔斯。她为了养活一大家子人,包括查尔斯和梅拉妮还有孩子,而后骗得了妹妹的情人,就此她第二次结婚。一直以来她是多么地讨厌梅拉妮,可是还是不顾一切地照顾她们。知道最后她将死的那一刻,才意识到,她自己的坚强,全是因为梅拉妮在她的身后。事实上,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爱上了这个她唯一的情敌加朋友。也是她们两个相依相偎度过最艰难的战争。我想,不管是她对他或是她的是什么样的复杂感情,她所做的一切都感动着所有的`读者。
她是一个让人怜惜的女子。古有怜香惜玉之说,然而,这种怜惜更偏向于女子的容貌。对丝佳丽的怜惜,应该仅仅怜惜她的容貌,她的红颜命薄;读者应该更加怜惜的是她骨子里透出的一种倔强和坚强,以及她内心的强大,正是因为她的这些品质,让她承担了太多太多,不论是情感还是生活。
她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女子。我喜欢她一直以来的那种坚持和倔强,喜欢她那种昂扬的孤傲,喜欢她那有悖于那个时代的敢作敢为、敢于说出自己的爱情,喜欢她那刚劲的性子,这是让她撑起整个家族并为之振兴的脊梁,喜欢她娇生惯养、然而却也愿意为了一个家庭而去做苦力,喜欢她在瑞特面前那种独有的爽朗,当然更喜欢她积极向上的心态,在爱人离开后,任然可以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然后满怀信心地去再次赢得他的爱情。
她是一个让人佩服的女子。我不知道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一个人的感情能坚持多久。或者说我们一直对一个人好,能坚持多久。时间是最可怕的东西,它可以使一切都改变。然而,丝佳丽,不管是在自己误以为是爱阿什礼的阶段,还是在醒悟后把他当成朋友的阶段,她始终对他是不离不弃的,在梅拉妮死的时候还断然答应照顾阿什礼和他的孩子。因为她一生不变的坚持,佩服他。在生活中,或许我们都有孤高、虚荣的一面,或许只因为我们不愿意拆下那道面具,而让自己心爱的人看清你真实的挣扎的不堪。在生活窘迫得不堪之时,她想去找瑞特,想骗他和她结婚,而有钱来拯救她的家;或许我们每个常人在这时,都会直接就去找了,然而她不会。在瑞特面前她怎么可能拆下她得面具?怎能让他笑话她的落魄?是的,她会用母亲的漂亮的窗帘布为自己做一身漂亮的裙子,再去找他。于是乎,她又像一个女王一样,我想,这或许是一种坚强,是一种常人不可及的坚强。因为她独有的坚强,佩服她。还因为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姐,能扛起战争带来的生活的重担,而佩服她。
最后,她是一个让人挚爱的女子。大概就正是因为我对她这五味成杂的感情:厌恶、气愤、感动、怜惜、喜欢、佩服,最终构成了挚爱。我一直在思考,这部小说和我看过的其他小说有什么不同?最后我发现,大多数的小说都是一样,它们在写一个角色的时候,只偏重于主人公一种独特的性格。然而,《飘》是不同的,丝佳丽是不同的。她是一个真实的,贴近每个女人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主人公。她不是一贯地好,或者一贯地坏,她的人格是复杂的。她有让人爱,让人恨的性格。然而,正是这种实实在在的人格,让我更加爱她。爱她,爱那个在瑞特面前真实胆大的她。爱她,爱她复杂而真实的性格。爱她,于是便想成为她……
年少的的我们还不知道爱情的真谛,不过,还是觉得那句话写得很对很对。爱你,并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当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是我自己。丝佳丽一定是深深爱着瑞特的,因为,只有在瑞特面前她才是真实的自己。他可以轻易地看穿她的所有。
记得那天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一个男生这样写道:女孩,请保持你的高傲和纯真;现实,由我来替你扛。这是一句能让人落泪的话。我想,这重爱便是瑞特对丝佳丽的爱情。我们都期待,都向往。
而今,我也能终于明白了,每个女孩都是想成为丝佳丽的……
《飘》读后感 篇4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惟一的一部作品。《飘》的出版让米切尔瞬间名扬全世界,让这本书成为世界经典小说之一。小说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亚特兰大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书里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梅兰妮等是其中的典型人物。他们的习俗礼仪、言行举止、政治态度,以郝思嘉与白瑞德的爱情纠缠为主线,淋漓尽致的再现了林肯领导的南北战争,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
郝思嘉是美国佐治亚州一位富足且颇有地位的种植园主杰拉尔德·奥哈拉的女儿。她的母亲艾伦为庄园里的黑奴看病,接生。因此,夫妇俩不仅受到白人庄园主的尊重,也深得黑奴的爱戴。
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和他英俊的容貌,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宣布与梅兰妮订婚时,她心里恼恨不已。南北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郝思嘉突然决定和梅兰妮的哥哥查尔斯结婚,就这样,任性的她在半个月后成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郝思嘉瞬间变成了寡妇。艾希礼也上了前线,梅兰妮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小住一时散散心。1864年夏,北军直逼南方联邦的首府。亚特兰大被围困,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大多数人家逃离了亚特兰大。郝思嘉接到父亲的信,她一心只想回
因过失而被塔拉庄园解雇的监工乔纳斯当上了新成立的解放黑奴委员会的头头。他想出了迫缴附加税的主意,图谋侵吞塔拉庄园。绝望中,郝思嘉突然想起了瑞德。如果瑞德肯拿出钱来保住塔拉庄园,她情愿嫁给他。她到亚特兰大寻找瑞德,才知道瑞德因涉嫌侵吞南方邦联的大笔资金已入狱。她无意中遇见了妹妹未婚夫弗兰克。他是一家商店的老板,手头有一笔钱。她谎称妹妹将与别人结婚,轻而易举地使弗兰克投入了自己编织的网,两周后,他俩结了婚。塔拉庄园得救了。
最后弗兰克也离世了。几经周折郝思嘉和瑞德结了婚。思嘉和瑞德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儿邦妮,在邦妮身上瑞德几乎倾注了全部心血。后来邦妮在一次骑马中意外死亡。女儿的死给瑞德致命一击。
梅兰妮临终前,把照看艾希礼的重担交给了她。她突然意识到,梅兰妮实际上一直是她的保护神,她意识到她是爱梅兰妮的。终于明白,她并不爱艾希礼,她对他特殊的感情只不过他没像其它男人一样疯狂迷恋自己而已。刹那她觉得自己才看到了希望,因为世界上还有瑞德,而她心里真爱的那个人其实就是瑞德。但是,这一切都已悔之晚矣。瑞德已经对她彻底失望,决定离家出走,永远离开她。瑞德的出走对于她来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她自言自语地说:“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从小时候到现在,一直喜欢看《飘》,最喜欢的就是郝思嘉、白瑞德。喜欢他俩的真实不虚伪,确实瑞德是爱钱的人,思嘉也是。可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要不是不义之财,靠自己挣得就没有什么不好。郝思嘉、白瑞德男女主人公就像镜子一样照亮彼此,相似度那么多,热情、自私、爱财、仗义。长得又英俊、漂亮,如果他俩一开始就好好的相处,真的会夫唱妇随、相濡以沫。造化弄人,最后却是分道扬镳。艾
希礼、梅兰妮这一对夫妻我还是喜欢梅兰妮,她身上的优点比比皆是,对人信任、有爱心、善良、知书达理,像圣母一样的让人尊敬。把艾希礼衬托得就有一些不堪了,徒有其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他没主见,优柔寡断,离不开善良的妻子,又不拒绝漂亮的郝思嘉。但正是作者真实的表露了两对男女主人公的不同的为人处世、对爱情婚姻的态度。才让我们永远记住了漂亮倔强的郝思嘉、风趣世故的白瑞德,善良的梅兰妮、懦弱的艾希礼。
后来《飘》被改编成电影《乱世佳人》,由维克多·弗莱明导演。费雯·丽饰演郝思嘉,克拉克·盖博饰演白瑞德,莱斯利·霍华德饰演艾希礼,奥莉薇·黛·哈佛兰饰演梅兰妮。1940年,本片在第12届奥斯卡金像奖颁奖典礼上获得了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女主角等十个奖项。这四位主演娴熟的演技演活了书里的主人公。聪明任性、漂亮迷人的郝思嘉成为文学名著改编电影之后变成永恒的主人公。这些书里的人物像一张张老照片一样永远珍藏在读者和观众心里。
每当自己在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不如意时,心里就会想起郝思嘉最后说的话: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心中又充满了坚定的信心和勇气。多读书,读好书,因为一部好的文学作品像一盏明灯一样会照亮我们的道路。让我们在明亮的道路上不畏风险、坚定的前行。玛格丽特·米切尔用尽心血写的这一部作品就成为了读者永远铭记于心的世界文学名著。
《飘》读后感 篇5
《乱世佳人》又名《飘》,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斯卡瑞特·奥哈拉小姐一直爱着年轻的庄主阿什利,而阿什利却娶了表妹梅拉妮(查尔斯的妹妹),她也赌气嫁给了她并不爱的但却爱着她的第一任丈夫——查尔斯。但战争爆发,斯卡瑞特很快就成了带着一个儿子的小寡妇,而参军的阿什利却又把怀孕的妻子梅拉妮托付给了她。战乱期间,她完全可以逃离所在的城市,可她答应过阿什利,所以只得留下照顾即将临盆的梅拉妮,而内心却恨不得她死去。后来她们在雷特·巴特勒(他是一个深爱斯卡瑞特的人,一直被人们认为是无赖)的帮助下,终于回到了家。可面对的却是母亲去世,父亲精神失常,还有饥饿与贫穷。她为了保住家园并养活一大家子人,夺走了亲妹妹的情人(实际上自己并不爱他)——弗兰克,并嫁给了他(他们又生了一个孩子)。后来她自己经商,向雷特借钱,雇佣犯人,投机取巧,可以说不择手段。第二任丈夫弗兰克为了暗杀要非礼斯卡瑞特的两个北佬,自己却被人杀害(到弗兰克死时斯卡瑞特才想到要好好爱弗兰克,我认为那其实是一种内疚,而不是爱),一同去的阿什利也多亏雷特的帮助才保住性命。后来斯卡瑞特不顾反对又嫁给了雷特,可他们俩一直以来都在彼此误会和伤害,他们各方面有着太多的不同,总是在好多问题上针锋相对。直到失去他们的爱女,梅拉妮病故,雷特也要离开斯卡瑞特,斯卡瑞特才完全明白过来:她一直追寻着她的梦中王子阿什利,并被这个幻想所迷惑,而她真正所爱的是雷特,不知何时开始,但至少已有好久了。但雷特此时对斯卡瑞特的爱已被一次次的失望磨光了。
人物评价:
女主人公斯卡瑞特·奥哈拉,貌似天真却富于心计,争强好胜又倔强坚韧,历经情场失意、内乱战火、母亲亡故、父亲痴呆、家园重建、女儿夭折、丈夫死亡或出走等等一连串巨大的困难和挫折,但是她很少胆怯,一次次重新把生活的主动权夺回到自己手中。每当她在遇到难题时,她就想: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小说最后又提到了她的这个想法)。这是她乐观自强人生的最好表白。她爱过两个男人(一直爱着但最后不再爱的是阿什利,一直不爱到最后才知道自己爱着的是雷特),但都没有从真正意义上拥有他们的爱。如果她早早地真正了解阿什利,她应该不会爱他了;如果他真正了解雷特的爱,那么她可能就不会让他受伤害而失去他了。
小说中的.梅拉妮也给人非常深刻的印象,她身材娇小,外柔内刚,善良,却有着惊人的毅力,可以说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女人。她总是尽力往好的方面去理解斯卡瑞特(斯卡瑞特是她的嫂子)的所作所为,在斯卡瑞特快支撑不下去的时候给她以精神力量,在斯卡瑞特被人们唾弃时以全力来维护她。但斯卡瑞特一直没意识到,甚至恨她夺走了自己的心上人阿什利,希望她早死。直到梅拉妮临死前,斯卡瑞特才意识到自己离了梅拉妮是活不下去的,梅拉妮才是真正爱她的,她也爱梅拉妮,并在许多方面要依赖梅拉妮。可这时,梅拉妮却又把丈夫阿什利和儿子都托付给了她。因为阿什利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注重道德和名誉的绅士,在这样的战争年代就显出了他的无能为力。梅拉妮,一个弱小的女子,却是勇敢坚强的斯卡瑞特和儒雅绅士阿什利的精神支柱,也是风流倜傥、豪放磊落的雷特值得信赖的女人,显示出了她的内在美。
男主人公雷特·巴特勒是一个多面性的人物,他聪明透顶,有自己特别的行为方式,并用自己特殊的方式爱着斯卡瑞特。他有洞察世事、明哲保身的眼光,他做不法的生意,发不义之财,一直被人们所唾弃;虽然雷特深爱着斯卡瑞特,但是他行为放荡不羁,言辞犀利,目光深邃,这可能都是斯卡瑞特对其产生防范和不满的原因,但主要还是每次相逢他总说中斯卡瑞特的内心秘密而让她恼火(她一直以来只是为了利用他而不是真爱他,她内心真爱的是阿什利)。雷特直到有了女儿,把爱转移到女儿身上,人们才对他改变了看法,但女儿夭折,他对斯卡瑞特的爱也消失殆尽,最终离开了斯卡瑞特。
另一个人物阿什利,他知道斯卡瑞特深爱着自己,但可能是由于受过良好的教育,或者是由于自己的绅士身份,亦或者是性格上的原因,他忠于自己的妻子梅拉妮,行为上中规中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注定他不会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不可能在事业上有大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