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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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认真扎实开展这项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我县涉农乱收费问题情况的自查工作。
二、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彻底开展全面自查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一是我县涉及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额如实兑现给农民,没有出现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问题,建立健全了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确保了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一贯坚持实行“公示”制,“一事一议”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村民自治办法,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资金使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运作的。
三是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县财政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全额如数的将补贴兑现发放给参加培训的有关人员,未发现截留、挪用、克扣、贪污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及各种摊派等建纪违规行为。
四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情况方面:严格按照农业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从未发生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征占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的现象。
五是我县一贯坚持加大农资产品市场管理监管力度,因而未出现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领导。为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关于201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县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依法查处。
2、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我局要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自治区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3、认真接待农民收费问题信访工作。要认真做好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应的问题。对涉农乱收费问题的案件,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认真查处,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管理,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镇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各项惠农政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我镇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非常重视,把它作为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的大事来抓,由所长亲自抓,并安排专人抓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确保惠农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镇认真组织、部署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对全镇20个村143个小组20xx年度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和自查自纠,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全面自查,突出重点
1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我镇组织人员分别下到各村委会对强农惠农资进行全面摸底检查,逐一核对,对”三重”户进行认真核实。在掌握基本情况后,重点检查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政策宣传及落实、农民减负等强农惠农政策及专项资金。对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按文件要求办理。根据核定的面积、金额、补助标准、人数有关资料,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足额拨给农户。20xx年度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1、农作物良种补贴:20xx年上级补助资金万元,补贴面积xx亩,补贴农户xx户。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2、粮食、农资综合直补:20xx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xx万元,补贴面积xx亩,补贴农户xx户。全部由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到农户存折。
3、农机购置补贴:20xx年我站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全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xx万元
4、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5万元,18个村委会,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群众筹资严格按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筹劳10个工/劳动力以内执行。
在落实各个项目的过程中,财政所认真对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和滞留,以及在兑现中变相附加条件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3
我办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和乡财政所认真对照20xx年度民政专项惠农资金如:救灾资金、城乡低保资金、优抚事业经费、五保供养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及20xx年以来县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到20xx年1月共收到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资金壹佰陆拾壹万柒仟玖佰捌拾捌(¥1617988)元整。其中优抚事业费211900元,五保供养金824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医疗救助10000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xx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资金使用情况:其中优抚事业费296591元(上年结转102028元),五保供养金702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xx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
二、主要做法
1.乡社会事务办和财政所在认真如实填写表册的基础上,还逐项对照政策规定进行了一一自查,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其他不良情况和行为。
2.在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财经管理的有关要求,由我办对照上级审批的'人数、金额拟定花名册,交由乡财政所报用款计划,返回我办后上报乡财政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再由财政所开具转移支付交小水信用社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手中,确保资金安全,足额发放。
3.在拟定受益名单时,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由我办审核无异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再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对象,确保了受助对象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三、存在问题
1、由于人员不够,有时资金发放不及时,导致以上人员领款推迟。
2、由于所有资金都是通过信用社一卡通发放,导致农户账户上的民政资金款项上与我办表册的款项不一致,如抚恤金农户账户上为农村低保的现象极为突出,导致给对象造成误会。
3.因我乡部分农村老年人没有一折通,按信用社规定必须用身份证才能办卡,导致工作被动,不能及时发放。
4.从我乡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看,是按照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由信用社发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时公平、公正、公开的。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4
根据镇党政办公室[20xx]64号文,关于开展对中央和省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自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我村实际,涉农资金主要有:新农保、合作医疗、退耕还林、自然灾害救助、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水库移民、农村低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村适龄青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免费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等11项。目前我村共有农户390户,1270人,涉农资金户数计297户,检查涉及惠农资金共计达52万元,通过对297户涉农资金户,进行地毯式自查走访,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自然灾害救助款,因民政部分每户48元,救济的是口粮,折合现金48元,而在核对表中是以金额方式体现,因此村民不清楚,认为没有拿到现金是没有补到位,通过与镇民政核实,实际救灾救助款已发放到位是通过以救济米粮发放的`。
2、农村家电下乡补贴有两户村民否认购买了家电,一户为:余双文户购家电政策补贴571.74元,该户主说未购任何电器;另一户为:胡先能户购家电政策补贴款计2877.81元,该户主说20xx年8月20日在灵乡金威平价购一台空调补贴了大约300多元左右,没有那么多。
通过对惠农资金的检查发现,大部份惠农资金是直接通过镇财政部门直接拨款到农户专户或由有关单位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无中间间接的转交环节,截流的可能性不大,只是,惠农资金发放时间与检查时间相隔时间较长,发放时有的农户没有在意,没记清楚惠农资金领取的准确时间和具体家中由是哪个成员领取的情况。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5
为确保政策金落实到位,惠民资金发放准确,xx乡设立专项督查组积极配合州、县专项检查,先后多次对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核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政政策方面:
1、农村低保:
(1)20xx年1至6月全乡共计443人次,399564元,其中一般低保147元每月、一度大骨节157每月、二度大骨节162元月、(其中xx村40户105人,一般低保77人、一度大骨节20人、二度大骨节8人。)
(2)20xx年7至12月全乡低保共计312人次,每人每月150元.共计:280801元。(其中xx村16户73人)
(3)20xx年1至6月全乡低保共计312人次,每人每月150元.共计:280801元。(其中xx村16户73人)
2、城镇低保:
(1)20xx年全乡1至6月6人次,10020元
(2)20xx年全乡7至12月4人次,9600元
(3)20xx年1至6月4人次,9600元
3、临时生活救助金:
(1)20xx年临时生活救助18户37027元(xx村1户)
(2)20xx年临时生活救助1户2750元(xx村1户)
4、特困人员供养:
(1)20xx年1至6月全乡五保人员25人,39000元,每人每月260元(其中xx村8人享受)
(2)20xx年7至12月全乡特困供养人员20人,36000元,每人每月300月(其中xx村5人)
(3)20xx年1至6月全乡特困供养人员20人,48000元,每人每月400月(其中xx村5人)
5、重度护理补贴:
(1)20xx年1月至12月全乡共计重度残疾人40人,其中一级21人每月90元二级19人每月60元共计发放36360元(xx村13人,一级残疾7人二级6人)
(2)20xx年1月至3月41人10500元,其中一级21人每月100元二级20人每月70元。(xx村13人,一级残疾7人二级6人)
(3)20xx年4月至6月全乡共计重度残疾人45人,其中一级21人每月100元二级24人每月70元共计发放11340元(xx村13人,一级残疾7人二级6人)
6、困难残疾人:
(1)20xx年1月至6月16人6720元,每人每月70元(xx村3人)
(2)20xx年7月12月9人3780元,每人每月70元(xx村3人)
(3)20xx年1月至6月9人4320元,每人每月80月(xx村3人)
7、城乡医疗救助;
(1)20xx年医疗救助18人次56449.3元
(2)20xx年医疗救助13人次28580元
8、自然灾害生活补贴:
20xx年自然灾害补贴:31户73198.6元(其中xx村3户)
9、重点优抚对象补贴:
(1)20xx年全乡重点优抚对象7人,23700元(xx村1人)。
(2)20xx年1月至6月全乡重点优抚对象7人,17190元(xx村1人)
二、扶贫政策方面:
1、建档立卡户财政专项资金人均7950元:
(1)20xx年对20xx年“回头看、回头帮”到户到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际发放14户,66人,524700元(其中xx村享受1户5人,39750元)。
(2)20xx年对20xx年“回头看、回头帮”到户到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际发放34户,132人,1049400元(其中xx村无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
(3)20xx年到户到人财政专项资金实际发放金额为共计建档立卡户63户,享受资金共计2120750元。(其中xx村建档立卡户享受31户156人,1224300元)。
(4)20xx年到户到人财政专项资金实际发放金额为共计5户30人,238500元。(其中xx村建档立卡户享受2户7人,55650元)。
2、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发放情况:
(1)20xx年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实际发放金额为62人,72800元。(其中xx村16人14800元)
(2)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本专科(含高职)学生特别资助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金额为2人,8000元。(其中xx村建档立卡户享受1人4000元)
(3)20xx年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特别资助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金额为1人1500元(其中xx村无建档立卡户享受)。
(4)20xx年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特别资助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金额为1人500元(其中xx村无建档立卡户享受)。
3、卫生扶贫救助情况:
(1)20xx-20xx年5月xx乡卫生扶贫救助项目资金为6人23807.78元(其中xx村3人,10852.86元)。
4、贫困村四改两建情况:
(1)20xx-20xx年5月四改两建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206户,515000元(都为贫困村xx村享受)。
三、计生政策方面:
(1)20xx年5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42人,40320元(xx村享受)。
(2)20xx-20xx年5月优抚项目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8人,25060元(1人,4300元)。
(3)20xx-20xx年5月优抚项目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7人,17190元(1人,2590元)。
四、教育政策方面:
(1)20xx年秋季--20xx年5月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为5人,共10000元。
五、城乡医疗救助方面:
(1)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20xx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11人,26452.5元(xx村无享受情况)。
(2)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20xx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5人,8137元(其中xx村1人,4510元)。
六、草原生态奖补方面:
(1)20xx-20xx年5月草畜平衡奖励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为1097户1383256.5元(其中xx村196户210197.25元)
(2)20xx-20xx年5月草原禁牧补贴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为1097户4267363.5元(其中xx村196户210197.25元)
七、林业、湿地管护方面:
(1)生态护林员项目资金20xx-20xx年5月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4人39840元(其中xx村1户9960元)。
(2)20xx年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20xx-20xx年5月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80户6132581.64元,(其中无xx村牧户享受);上热尔村公用草场1709903.52元,下热尔村公用草场1765667.16元,xx村公用草场517854.06元,牙相村公用草场74226.78元。
八、农机购置补:
(1)20xx-20xx年5月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1人1680元。(无xx村牧户享受)
九、项目方面:
(1)xx新居项目资金20xx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为36户,72万元。(xx村20户40万元)
(2)xx新居项目资金20xx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为26户,78万元。(xx村7户31万元)
经州、县、乡三级工作组多次核查,xx乡各类惠民惠农政策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部采用“一卡通”的形式兑付到群众手中,不存在乡村截留、挪用情况。银行卡由群众自行管理,群众对各类惠民惠农政策熟悉,了解各类资金明细,资金使用准确,充分发挥了惠民政策和资金的积极作用。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6
近年来我乡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强农惠农政策,切实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了各项经济快速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为进一步做好纠风工作,为辖区创造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强农惠农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20xx年以来各项强农惠农直补和专项资金管理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惠农政策的施行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稳定大局,为了把工作做实做好,我乡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责任制。为保证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明确财政所、民政办、合管办负责将补贴面积、人口的核实与补贴资金的管理、指导,以及规范补贴资金的操作程序等等。
二是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召开各项工作会议,传达通知精神制订实施方案。利用广播、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各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
三是强化规范操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粮食直补与退耕还林工程钱粮补助工作均严格按照“农户申报→联合社核实并登记造册→公示”的程序规范操作,及时高效完成各阶段任务。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保证规范操作。为把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办事处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纠正,对农民反映联合社干部弄虚作假的问题,联合纪委部门联合调查,确保查清查实,保证了国家各项惠农政策逐一落到实处。
二、20xx年以来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及其资金拨付程序和管理使用规定,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性。20xx年以来涉及强农惠农资金如下:
(一)、20xx至20xx年度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1、20xx年我乡农村低保对象共242户718人,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69人,患病卧床不起一年的人132人,无劳动能力的117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155人,以上四类人员共为473人,其他贫困人口为245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共计492580元。
2、20xx年我乡农村低保对象共307户821人,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60人,患病卧床不起一年的人156人,无劳动能力的115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210人,以上四类人员共为541人,其他贫困人口为280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共计465840元。
3、20xx年我乡农村低保对象共293户821人,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43人,患病卧床不起一年的人190人,无劳动能力的128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180人,以上四类人员共为541人,其他贫困人口为280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共计465840元。
(二)、20xx至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基本情况
1、20xx年我乡危房户共40户,其中重点优抚对象5户,残疾户8户,农村低保户17户,危房户10户。每户省级补助16000元,县级补助3200元,其余为农户自筹,资金不等。
2、20xx年我乡危房户共141户,其中重点优抚对象5户,残疾户2户,五保户3户,农村低保户33户,危房户40,户重灾户58户。补助资金不等。
3、20xx年我乡危房户共312户,其中重点优抚对象2户,残疾户8户,五保户2户,农村低保户58户,危房户242户。补助资金不等。
(三)、20xx年胡思洞村66户为奖励性住房,其中低保户2户,困难户64户。
三、20xx年专项资金管理落实情况20xx年波航乡共转入各项惠农资金1421164.29元。
(一)20xx年4月2日县财政转来20xx年粮种补贴11700元,此款已于20xx年4月9日全部转付到纳隆等七个村农户家庭账户上。
(二)20xx年4月2日县财政转来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资金计186500元,此款于4月23日全部转付到除胡思洞村外12个村373户农户家庭账户上。
(三)20xx年4月县财政转来草改款83966.54元,于20xx年4月29日全部转付到13个村2167户农户家庭账户上。
(四)20xx年4月10日县财政转来退耕还林款454333元,于20xx年5月1日全部转付到除泉尔村外其他12个村1932户农户家庭账户内。
(五)20xx年4月县财政转来粮食直补款684664.75元,于20xx年5月5日全部转付到全乡13个村农户家庭账户内。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管部门的责任意识和作用发挥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时解决不及时、不彻底。二是协调配合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