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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

2025/09/21读后感

爱习作提供的《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精选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 篇1

荒芜的土地上,风雪夹杂着绝望的气息迎面而来,远处的狼嗥,眼前的骸骨,都在警示着危险的存在……

这就是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中所刻画的危险之地。作为一名有着浓郁的北方气息的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中充满了对生命的诠释和辩证。而在《热爱生命》中,杰克·伦敦更是在残酷的境遇中,凸显了生命的珍贵和伟大。

主人公作为一个淘金者,怀着梦想来到了荒原。但在恶劣的环境和同伴的抛弃下,梦想早已失去了意义,唯一的选择只有一个——求生。

于是主角开始孤军奋战——为生存而战。但他的对手——死亡却一步步向他逼近着,恨不得立刻掐灭那生命之火:枪、猎刀早在行程中丢失,野兽的威胁,逐渐成了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风雪中,食物早已耗光,他只能靠运气吃路边沼泽的鲦鱼;更可怕的是,自己双腿早已血肉模糊,独行的恐惧使他时刻神智不清绝望在他身边虎视眈眈,生命的火光也越来越微弱。

但他不愿意死,不愿意生命之火熄灭在这茫茫荒原中。对生命的追求支持着他不断前进,想倒下时,他忍着疲倦向前爬行;面对腥臭难忍的沼泽水,他坦然与生存共饮。即使身后一直有着一匹对自己垂涎三尺的野狼,即使同伴的骸骨是多么地触目惊心,他硬是支持下来,凶死野狼,喝了狼血,终于从荒野中走了出来,留下了一曲震憾人心的生命赞歌。

生命,看似好脆弱,但它小小的火焰中却饱含着让人克服一切,击败一切的力量,正是这力量,主角才能在这个世界不断繁衍,创造美好的未来。

书中一个画面让我一直记忆犹新,面对着同伴死去后留下的一袋金子,主角却选择了丢弃它。是啊,虽然这袋金子可能价值不菲,但对于生存来说,它只是一堆烂石头。同时,我不禁想起前些日子为破产而自杀的一些商人,他们的确失去了金钱,失去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但那生命难道只值区区几十、几百万?没有生命,其他财富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无论何时,都不要让你的生命之火熄灭。《热爱生命》会告诉你,生命是最宝贵的财富。

《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 篇2

读过《热爱生命》,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示了在皑皑雪原中的一幕幕:绝望与希望、绝境与抗争、死与生、人和狼,等等,在此不再赘述。

最吸引我的是杰克·伦敦那白描一般的文字,冷静、犀利、娓娓道来、平铺直叙,似乎不带一点感情色彩,但却生动地为我们描绘出一种最主观、最直接却又最难以描述的感觉:饥饿。

一开始,主人公被同伴抛弃之后,吃沼泽地上的浆果,这时他还有味觉,浆果”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还也有感觉,睡醒之后,”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而且还能体会出”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此外,他还有感情,咒骂松鸡,而当松鸡逃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当他咀嚼灯芯草的时候,他已经几乎失去了味觉,那灯芯草”仿佛味道很好“,之后再吃草,也能尝出酸味;当他捉到小鱼时,已经没有了味觉,也没有了饥饿感,”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而他捉到松鸡幼雏,”象嚼蛋壳似地吃起来“,已经完全丧失了味觉了。

当主人公遇到棕熊的时候,除了感觉之外,已经开始丧失理智了,一头巨熊在他脑的海里居然首先表现为”肉和生命“!

后来,主人公找到了一些小驯鹿的骨头,虽然已经被狼啃得很干净,但他仍然费力地吮吸骨髓,”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思想和肉体已经是若即若离,而”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作者无情而又犀利地指出仅仅是因为”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垂死的躯壳“才支持下来。

而在文章的高潮部分,主人公咬破了狼的喉咙,”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

生命的坚韧是这部小说的主旨。而读过之后,我更加理解了狄更斯的话:”饥饿统治着一切人,统治着一切。“

《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 篇3

寒假里,老师让我们读《热爱生命》这本书,读后有很多感动与顿悟,在此与大家分享。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该作品讲述的是主人公在淘金回去的路上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几经饥饿的折磨忘记了回去的路,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一次次与天气、与环境的斗争中活了下来。这些力量源于他对生活的热爱。饥饿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一开始他吃小鱼充饥,后来只有热水可以喝。饥饿使他就连一只小松鸡都捉不住,但他坚强地活着。开始他还可以走,虽然鞋子破了,但他继续努力寻找回去的路。后来他没有力气走就爬,虽然膝盖磨破了,但是他继续寻找活下来的奇迹。和病狼的相遇,可以说是最关键的转折点。最终因为人类对生命的热爱,让他冲破一切困难咬破了病狼的喉咙,从而获得找到生还希望的机会。

这使我想起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件事:在美国,有一个人得了癌症。如果换作其他人,都可能被病魔吓到。但他对生命强烈的爱,促使他决定和病魔进行一番较量。从那以后,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两年后当他再去医院检查身体的时候,奇迹出现了——病魔居然被他赶走了!这应该是上帝对热爱生命的人最好的回报。

《热爱生命》这本书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热爱生命,永不放弃活下去的希望,生命就不会放弃我们。其实生永远比死更难,死,只需要一时的勇气,可是生,却需要一世的胆识。我也要做个热爱生命的人,用行动来证明我对生命的热爱。

你热爱生命吗?那就和我一起珍惜生命的每一天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 篇4

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我好久才从故事中反应过来,他没有得到金快,却得到了最宝贵的东西——不屈的生命。

他,一个到北部淘金的人。饥饿、疲惫和寒冷折磨得他和比尔筋疲力尽。就在这时,他在过小溪时,扭伤了脚。同样和他去淘金的比尔却甩下了他,再也没有回来……

他陷入了绝境,这地方没有人,没有食物,只有一些不能充饥的浆果。可以想象,任何人到了这个地步,应该会绝望,会哭嚎。他也是。但是他必须活下去。腹中饥饿使他继续走下去。

一天又一天,他在风雨雪中挣扎,双腿鲜血淋漓。但生的欲望迫使他坚持下去。一次,他竟然用尽全身的力对着一头大棕熊咆哮,大棕熊被吓跑了,他也用尽全力,倒了下去……

接下来的日子,他的力量再也不能支持他站立,他只能爬行。他把身上的一切负重都扔了,包括金子。这时,一只病重的狼跟上了他。而他,正发现眼前几十英里处有条捕鲸船!他想到捕鲸船那儿,但他的力气注定他要花费漫长的时间。他的力气已经一天比一天小了。病狼终于追上了他,这是最危险的时候!他们两个的身体是那么的羸弱,但都想置对方于死地。最终,人赢了,他咬破了狼的咽喉,狼血灌进了他的胃,他仰面倒了下去。

最终,他被捕鲸船上的人搭救。他脱险了。但他却对食物出奇的渴望,人们对食物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他的反应。但当他抵达旧金山的时候,他就正常了。

全篇文章完全处在紧张的气氛当中。但主题就是一个:热爱生命。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如此价值连城,它能抵得上世界所有的东西。

全文最难理解的部分是这么一段话:

“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做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像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那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英尺。”

为什么这个,才是真真正正的人?

《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 篇5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这本书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阔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他只能艰难地行走在布满沼泽和丘陵的荒原上。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那匹狼一直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快死的生命互相博斗着。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恶狼,主人公依靠自己顽强的意志,在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我觉得这个故事最让我敬佩的是主人公那种热爱生命的精神。因为大多数人遇到眼前这种情况可能就很悲观,从而放弃生存的机会。而他明明知道活的机率很小,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他一次次的挣扎,寻找一丝丝生的希望,尽管意识渐渐模糊,但他心中的毅力却没有消失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有了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在起作用吧!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主人公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拥有的毅力坚持了下来。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热爱生命》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勇敢的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斗争;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和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而且,这篇文章还教我一个道理:能活下来,就是人生最大的馈赠。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可以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 篇6

下雪了,一片洁白在这雪野中,当乐音响起时,你会感到雪野更加的纯洁,这不仅仅是雪花,这是精心雕琢的艺术品。这是清晨,当我看到满天的雪花,回味着近段时间一直读的《热爱生命》里的场景时内心的交流。

《热爱生命》这本书的后面写着杰克?伦敦的一首诗歌

我宁愿做烈火余灰也不愿做飞扬粉尘,

我宁可让生命的火花在壮丽的火焰中燃烧,

也不愿意让他在腐朽中窒息。

我宁愿做一颗璀璨的流星划过夜空,

每一个碎片都散发光芒,

也不愿做一颗沉睡不灭的恒星。

人的价值在于生活,

而不是在于活着。

我绝不会仅为了延续生命而浪费时间,

我要充分利用我生命中的每一分钟。

当我回想着“叛逆”中的主人公约翰尼离家出走时的场景,却也让我感受到机械生活的无意义,正如那句话“生命的密度比生命的长度更值得追求”。杰克?伦敦的这本书的背景大多在极寒的雪野中,人们经受着各种磨难和难以忍受的饥饿,其中可以看到人类顽强的意志,不论多么严寒、多么饥饿,人们的爱却充满了温暖,心灵充满了宁静。

读这本书本身就是一种游历,你感受到纯洁、你感受到年轻真好、你感受到优美的自然带给人的惊奇、你感受到爱的伟大。人类总是热爱美好的东西,美丽的风景、美丽的心灵和美丽的人,当你用你的大脑去组织书中的画面和场景,当你用心去体会这其间的感受,我感觉这本身就是极好的。

这本书有其理性所在,但我更喜欢将其情感部分注射到自己的血液里,让其流淌在我生命的河中,或许读完后我并没有什么感想,但我有感触,我不希望写出《热爱生命》的主题内容、那只是一种概况,早晚我会遗忘,我只希望我的文字就包含着“热爱生命”的情感,此时我想起了班得瑞的一首轻音乐“初雪”我何不听一听,借助这纯净的乐音回味《热爱生命》的情感。